A. 网传江苏女辅警照片系冒用,律师有何说法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误传照片的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受到侵犯,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其隐私、名誉受到侵犯,也可以新闻媒体报道严重失实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
针对疑似“女辅警”汪女士的遭遇,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庆国认为,经核实照片确为误传后,根据其本人的意愿,各个照片发布平台,有义务删除照片,防止进一步扩散。
从个人隐私保密义务角度,汪女士只在个人朋派州隐友圈发布照片,她可以报案。根据《民法典》995、1024、1032规定,侵害隐私权、名誉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迹穗恢复名誉等。
根据《刑法》规定,情节严重者,可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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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多张女辅警“照片”在网络流传
3月11日,江苏连云港女辅警敲诈案引发关注。
据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发出的一份判决文书显示,原女辅警许某于在职期间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尘厅系,并进行敲诈。
据网传《刑事判决书(2020)苏0724刑初166号》,1994年出生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女性辅警许某,于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
目前,许某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B. 女辅警工作服什么样的
女辅警工作服就是跟普通警察的一样的。
女辅警在工作中,尤其是执勤中少说话,尽量让民警与当事人沟通,否则一旦当事人回怼你,场面会很尴尬,女辅警工作服就是跟普通警察的一样的。
辅警的注意事项:
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与责任心。不要以为很安全,没事,意外往往发生在尺信一瞬间,根本来不及反应,毕竟这份工作还是带举困猜有一定危险性的。
要注意自己以及同伴的安全,要有责任心,一旦出事,很可能会正型变成玩忽职守罪,可不是简单的脱衣服走人了。
C. 敲诈的“女辅警”长相为何受到更多人的关注她长什么样子重要吗
在女辅警敲诈7名公职人员案引发的社会讨论尚未平息时,这件事又起新波澜:3月13日,河南洛阳的一位女士报警称在网络上流传的所谓的女辅警照片其实是她的照片。
加强网络治理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政府层面:政府应当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当今网络谣言较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造谣成本低,造谣者受到的处罚较轻。很多时候,造谣者甚至不会受到处罚。网络已然成为部分造谣者的保护伞,但是网络不应成为造谣者的保护伞。企业层面:企业对信息的审核应当慎重。公民层面:公民一定要遵守不造谣、不传谣的准则。再发现自己不小心传播谣言后要及时删除并加以说明。每个人都应该清楚:造谣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D. 网传女辅警照片是冒用的,这侵犯了照片主人的什么权益
这侵犯了照片主人的肖像权。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权,其他人未经当事人允许不得随意采用当事人的照片。
媒体人在发布报导获得流量赚取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应该兼顾其他人的利益。不要将一些无辜的普通人带到这场充满硝烟的战争中去。在发布信息的时候要确认自己的图文信息是否严谨,是不是有张冠李戴的迹象,普通人的权益也应该被维护,别人的照片也不能随便的就乱用,这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益。
E. 江苏女辅警许某在生活中的品行是怎样的
这名江苏的女辅警,在生活中肯定也是一个品行不端的人,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肯定是一个道德感低下的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聪明,但是聪明用错了地方,不值得别人同情。
但许某既然是辅警,就应该知道犯罪行为是万万不可的,但却依旧知法犯法,这是非常不正确的。而且我们也不需要这样的公职人员,她的品行不端,是有问题的。而且她同时陪好与这么多人发生关系,说明他是一个对自己的贞操十分轻视的人,是一个毫无下限的人。
在生活中,她的品行不好,不然不可能敲诈勒索,希望她出狱后可以好好做人,希望她可以在监狱里好好改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