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些女性被强奸后,为什么会保持沉默是不是担心害怕呢
女子被强奸后绝大部分都采取保持沉默,只有极少数人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警,也有些刚烈点的女子自己去报警,不管哪样,都在知情范围较小的情况下报警,主要从名声角度考虑。
第二,保留证据缓滚。在性侵案件当中,犯罪分子必然会留一下证据,比如用于避孕套、擦拭的卫生纸,等等。也不要急于冲洗,及时配合警方到医院作一些必迟哪局要的妇科检查。
强奸案是严重危害女性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女性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大胆站出来,保持沉默,只会让犯罪分子更加逍遥法外,让更多的女孩受害。
⑵ 女子喝醉后惨遭"捡尸"强奸,酒吧门口竟有人常蹲守,到底有多可怕
呵呵,为什么那么多女性知道酒吧外面会有人捡石还那么多女性跑去酒吧喝酒还是一个人喝醉跑出去,难道就不奇怪吗?如果女性真的那么在意说白了有几个男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捡现成的,哪怕10个女性被捡有5个报警我敢说没有几个男人还会去捡因为进去蹲几个月和花几百玩个美女还是有选择的
⑶ 强奸罪, 法律怎么判定女的是自愿还是强奸
认定强奸罪的主要原则是: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
(3)女女人人强奸后有表现图片扩展阅读
强奸与通奸的区别: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哪肆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李野轿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脊租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⑷ 日本奇葩强奸案:因施暴中受害女孩发出声音,强奸犯被判无罪,究竟为什么
强奸行为在大部分的国家里,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施暴者不仅会受到社会大众的强烈谴责,还要承担法律的约束和惩罚。每个国家对强奸罪的定义和处罚都各不相同,但是从强奸罪的危害来看,它们都几乎相同。
⑸ 河北女子遭强奸后拍视频上网,裸照外泄,她为何不报警
犯罪嫌疑人疑长期威胁侵犯受害女子,导致受害女子的身心都受到了极重的打击。她一面要忍受着犯罪嫌疑人的侵犯,一面要面对外界的质疑,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真的活不下去了。
我觉得女子的死亡,丈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还有岳某生,禽兽不如的家伙。侵犯威胁女性,这该是何等禽兽的人才会有的行为。若是女子还活着,作为当事人,她的控诉一定是最具话语权的。然而她却懦弱的选择了逃避和自杀,这并不是对岳某生最好的惩罚。最后,我只想说,女孩子们不要害怕,如果遭到了伤害和侵犯一定要及时报警。逃避和隐瞒都只会让罪犯逍遥法外,错的不是你们,而是加害者,你们完全不必感到羞耻,该羞耻的是他们。
⑹ 有些女性被强奸后,不去报警,始终保持沉默,是不是担心害怕呢
下面我们聊一聊她们被侵犯后的的心理活动,然后再分析一下她们为什么迅厅保持沉默,又在担心和害怕什么?
1、产生严重的羞愧感和受辱感,进而逃避、躲避并隐瞒事情的真相
很多像甜甜一样的花季少女,遭到强奸后,就会产生强烈的羞愧感和受辱感,她们还没有完全成熟,对这个世界也是懵懵懂懂,于是有些女孩本来活泼开朗,经历过这事后,就会变得消沉、抑郁,而且久久不能释怀。
其次,案发现场会遗留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脚印、毛发等多种物证,特别是被害人的贴身衣物,一定不要清洗,也不要着急洗澡,因为身体内可能会留有犯罪嫌疑人的精液
最后,千万不要相信犯罪嫌疑人的鬼话,绝不能同意他们提出的金钱赔偿,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因为这样很容易会被认定为双方自愿。
⑺ 当女性遇到性侵时,主动递上套,算自愿吗能定强奸罪吗
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强制与对方发生性行为的,与递不递他们无关,都可以定性为强奸罪。再就是,所说的主动递上套也没有明确指出是谁递套,如果是女的递套那是嫌男的肮脏,别脏了自己的身体,没准还可以保留确凿的证据,与自愿不自愿没有任何关系。
女性递避孕套给歹徒,看似是自愿行为,但女性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自己不怀孕。女性以柔克刚或许歹徒尝到甜头就会放女性走不杀她。女性想保命就不要反抗,递避孕套是为了保全自己,有了证据就可以让警方抓住歹徒。女性如果不理智被歹徒杀死了,警方只能“大海捞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