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9岁女孩抢金店持铁锤、美工刀,店员:我们以为她在开玩笑,你怎么看
在2021年3月1日上午8点52分,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接警称,位于高港区的一家金店内有人抢劫,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犯罪嫌疑人手持兇器威胁店员,随后拿出锤子猛砸柜台并抢走黄金首饰。
在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接警后,分局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高港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3分钟左右到达现场,迅速控制犯罪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无经济来源,便萌生了抢劫金店的想法,带上美工刀和铁锤,骑着电瓶车来到一金店后,使用铁锤砸毁店内玻璃展台,将14件足金首饰(价值约1万3千元)抢走,随后,被警方控制。
经讯问,杨某某对其抢劫金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友】评论:
“大白天,一女子抢劫金店,真是颠覆了人们的惯性思维。”
“我现在快七十岁的人了,头一次听说女人抢劫金店的,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
“你确定这视频里抢劫的是个女孩子?还是19岁?我怎么看背影像四、五十岁的大叔。”
“金额达到一万以上,抢劫罪可不轻哦。”
“现在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真实目的应该是想坐牢。”
在大家的印象中,抢劫金店的应该都是人高马大的悍匪,而且是团伙作案,在作案后还会迅速逃离,怎么也不会跟一个19岁的女孩子联系在一起,没想到杨某某手持美工刀、铁锤,骑电动车就去抢劫,这也太仓促了一点,但不论怎样,杨某某的行为都构成了犯罪行为。
该案该如何定性呢?从监控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使用美工刀威胁店员,随后拿出铁锤砸碎玻璃柜台后抢走首饰,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因为抢劫罪是否既遂是看是否抢劫到财物来判断,并不是以是否成功逃离为标准,因此,即使最终没有成功逃走,依旧构成抢劫罪的既遂。
在量刑方面,刑法规定这种情况下,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结果,本案中,杨某某抢劫了价值约13125元的财物,根据数额以及其他情形来考虑量刑,但值得注意的是,该罪名不以数额多少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而是只要有这个行为就能构成,最低还是三年起步。
19岁对于女生来说,是像花儿绽放一般的年纪,杨某某却因为犯罪而浪费了青春,实属不该,即使没有经济来源,犯罪也不是唯一的出路和借口,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