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女死刑犯临刑时照片 死刑犯临刑前还游街吗
新社会没有那些游街的东西
⑵ 女死囚临刑前需要做啥
戴上脚镣
⑶ 日本女死刑犯行刑过程
一般早上9点开始,通常1小时。
到牢房带犯人
在佛堂宣读死刑执行命令
犯人换上白色衣服
可写遗嘱,吸烟,吃点心。(如果不听话乱闹,都省略)
带犯人到刑场,双手背后扣上手铐,带上绞刑台。
3人同时按下按钮,其中一人的按钮连接犯人脚下的移动版
犯人掉下
15分钟后,医生与检察官检验尸体。
尸体被移走,清扫室内。
另外补贴是每个人 2-3万日元。
⑷ 如果女死刑犯在行刑前发现怀了身孕,会被如何处理还会执行吗
当女死囚犯被押赴刑场依法立即执行死刑前,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执行的规定:执行前,执行人员须询问被执行的死刑犯还有什么要讲的(即留下遗言),而该女死刑犯基于求生的欲望完全可能会当着执行人员丶依法临场监督的检察官的口述“自己己怀孕”。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一死刑,不适应怀孕的妇女,即包括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犯罪的女嫌疑人,也包括在刑事判决丶上诉二审判决丶核准死刑的程序,更包括在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环节,均不得对怀孕的女死刑犯执行死刑。女死刑犯执行前的留下的遗言如果说“我己怀孕”,那也就说明该女死刑犯是知道法律有不得对怀孕女死刑犯执行死刑的规定的,如果真的女死刑犯确已怀孕是依法可以保命的。
一是对女死刑犯的处理。首先是暂停死刑,然后报验检查确认怀孕是否属实,一旦确认属实,那么死刑将会被停止,由法院重新审判,一般情况是改判死缓。
二是对司法机关的处理。死刑犯,特别是处于生育年龄的女囚犯,都会做相应的检查的,确认身体无异常。出现怀孕而不知,说明整个案件执行过程出现了重大问题,很多人要被处罚的。
这样的事情是不可避免地,如果有人利用怀孕逃脱法律的制裁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怀孕只能是你还没被抓住之前,进了监狱之后是不可能怀孕的,因此这一点是没有人能投机取巧的。毕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死刑是不适用于孕妇的,关于孕妇不会被判死刑,相信大家也是能够理解的。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切勿投机取巧,要知道人在做天在看,切勿做危害个人和社会的事情。
孩子是无辜的,上天有好生之德。即便母亲罪大恶极,孩子毕竟是一张白纸。如果怀孕了,应该会被判无期。孩子也有享受母爱的权利,即便孩子母亲是罪犯。估计应该会被判无期。只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有点难办了。如果查不出孩子父亲是谁的话。
那女死刑犯最终的结果就是因为怀孕而保住性命,从而改判无期徒刑或者监外执行,因为玩忽职守看管他们的人就要为此付出代价了,比如停职,撤职查办又或者会因为这件事而被捕入狱。总之这件事一定要有人来负责,并且举一反三彻底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⑸ 云南美女死刑犯,年仅20岁便被枪决,行刑前她说了什么
列御寇在《列子· 说符》中写道:“大道以多歧亡羊,学者以多方丧生。”成语“歧路亡羊”便是由此而来。人不可能独立存在于社会,亲人、朋友、家庭、工作等等都是人们需要背负起的责任。因此,如果一个人选择了错误的道路且不知悔改,不但会给自己带来重大损失,更会令自己的亲人家属陷入痛苦的深渊。
出生于1971年的陶静,原本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但在她逝世时却年仅20岁。这对于一个美丽的女子来说,正是最美好、最值得珍惜的年华。但是陶静却因为走上了一条犯罪的道路,并且拒绝所有人的帮助,最终断送了自己的生命。
▲陶静旧照
按照中国的法律,她携带如此大量的违禁品是要被判处死刑的。但是办案人员看着她如此年轻貌美,觉得这样的女孩子误入歧途实在太可惜,就帮她争取,说如果陶静能够提供杨博的藏身之处,就可以对她宽大处理。但是陶静却因为心中的“爱情”拒绝交代关于杨博的任何信息,最终她被判处死刑,在临行前她提出一个特殊的要求,她希望取出体内的避孕环。这个请求令警察沉默了,但还是满足了她最后的要求,找来一位妇科医生,将她体内的金属避孕环取出。
结语
一直到现在,依然有很多人在为陶静感到惋惜。陶静因为想要保护自己的“爱人”所以不肯交代杨博的相关信息,但是她怎么就没有想过,如果杨博对她同样如此深情,又怎么会让她去携带违禁品呢?所以大可不必因为陶静美丽的容貌而为这些罪犯洗白,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然要受到惩罚。
⑹ 陶静是云南“最美”女死囚犯,仅20岁就被枪决,行刑前提了什么要求呢
俗话说凡事都得有规矩和界限,不然的话就没有方圆,所以从古至今,大到国家民族,小到家庭家族,都会制定相应的规矩。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任何地方都要遵守一定的规矩,而这些规矩放在一个国家里,就是法律法规。我国是一个规章制度非常健全的国家,法律也在逐步完善,我们希望总有一天,受伤害的人都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而那些害人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就在行刑前,陶静提出来一个奇怪的请求,她希望可以把体内的避孕环取出来。她老家有个传说,女孩死亡时身上不能有金属,不然灵魂就回不到家乡,对于这个要求,警方同意了。如果她的一生没有遇到这么多的坎坷,或许也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了。她的事件让人唏嘘,但更多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深入思考。
⑺ 三大如花似玉的女死囚犯,其中哪位提出过奇怪要求
第一位:陆金凤,犯故意杀人罪,1995年在陕西咸阳被依法处决。
临死前,陶静与家人见了最后一面,并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她希望将她体内的避孕环取出再执行死刑,警方最后同意了她最后的请求,在审讯室里为她搭起了一个临时手术台。当天下午,一颗子弹结束了陶静20岁的年轻生命,只留下了“亲爱的妈妈”的字条。
⑻ 陆良县一九八八年枪毙的女犯人(赵云芝)是哪里人
一大早我就在法院门口等着妈妈的案子开庭,除了我们还有很多人也聚集在这里,包括记者和妈妈的同事。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几辆警车向法院驶来,到了法院门口,从警车上下来了很多武警,他们拿着枪,把我妈从警车上押下来,只见我妈穿着黑色的裤子,脚上是一双黑布鞋,戴着手铐脚镣,妈妈的长头发变成了齐耳短发,脸色也苍白了许多。我看到妈妈这个样子,心里有些发酸,妈妈看到了我,似乎想要说什么,但还没来得及多看我两眼就被武警拖走了。
妈妈听到自己被判了死刑,当场就吓坏了,跪在地上,还尿了裤子,几乎晕倒。但马上就被武警拖走了,我听见了妈妈的同事在后面谈论“你瞧这娘们吓得”“说不定她吓得把屎拉了一裤裆呢”“枪毙一点都不过分”“我觉着枪毙了她都便宜她了,要是在古代,这娘们都得斩首示众。”我心里十分难过,赶紧回家了。
妈妈上诉了,希望能减刑。大约过了两个月左右,二审开庭了,妈妈的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一个多月后,妈妈的死刑被核准了,不久就会对妈妈执行死刑。我们这里的死刑是枪毙,这对妈妈来说,将是非常痛苦的。
几天后,警察来到我家,给了我妈妈的死刑执行书,告诉我下午我可以给她送一些衣物,还可以见她一面,明天就会对妈妈执行死刑,死刑方式是枪毙打头,死刑犯的家属可以去刑场观刑。
我给妈妈准备了一件白衬衫,一条浅色牛仔裤,一双白色长袜,一双高跟鞋。下午的时候,我带着这些衣物来到了看守所,看到了妈妈,因为是即将被处决的犯人,所以妈妈被关押在单独的监房里,她肥胖了许多,穿着死刑犯的红马甲,戴着沉重的脚镣手铐,坐在地上。妈妈看到我就哭了,对我说:“孩子,妈妈对不起你,别跟妈妈似的,犯了死罪,还得挨枪毙,以后一定得好好做人。”我很难过,我把带来的衣物给了妈妈,妈妈看了看,很满意。穿上这些,妈妈明天上刑场一定能舒舒服服的。谈到妈妈的后事,面对死亡,妈妈很慌乱。我告诉妈妈,明天不要太害怕,我回去给她收尸。我们都哭了,明天,她将被五花大绑押赴刑场。一声枪响过后,妈妈将变成一具尸体,美丽的脸庞将被打成烂肉。但一切都无法挽回。
第二天一大早,妈妈被法警叫了起来,简单的吃过了早饭,换了衣服,在死刑执行书上签字画押之后,就被五花大绑,和其他几名囚犯一起押上了警车。
上午,公判大会在体育场开了,人很多,我站在前排,看到妈妈穿着我给她买的白衬衫,牛仔裤,高跟鞋。被两名警察押着蹲在地上,五花大绑,腿上也被绑着,很紧张,十分慌乱。在六名死刑犯中,有两名男犯和包括妈妈在内的四名女犯。一个杀人女犯和妈妈看起来年龄差不多,还有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女犯,也是杀人。还有一个女犯是60岁的老人。犯人们脖子上插着亡命牌,名字上还打了红叉。妈妈穿着我给她买的衣服,和齐耳的短发,丰满的体型很搭配。在听到警察喊出了妈妈的名字时,警察把妈妈提了起来,我清楚地看到妈妈战栗了。宣判后,妈妈和其他几名犯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我也跟随着行刑队伍来到了刑场。
刑场位置比较偏僻,只有一些围观的人,犯人们被法警押下囚车,押到指定地点,跪成一排等候处决。警察拿相机给妈妈和其他犯人拍了几张照片,当做遗照留档。妈妈被两个警察押到了指定地点,法警向下按了一下,妈妈顺从地跪了下来。妈妈的屁股落在小腿上,木然地低着头,不停地战栗,等待接受枪毙。
过了几分钟,监刑人员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两名警察陆续摘下了犯人们的亡命牌,扔到地上,六名持枪武警走到犯人身后,准备行刑。妈妈的亡命牌也被警察摘下,扔到一边,两名警察走上去扶住妈妈,让她保持好一定的姿势,拍了最后一张照片,妈妈知道要被枪毙了,最后抬头环视了一圈,跪直了身子,这样便于武警执行死刑。负责处决妈妈的武警走到妈妈身后,把子弹上膛,瞄准了妈妈的脑袋。
行刑准备已就绪,监刑人员一声令下,几声枪响传来,几名死刑犯应声倒地。我清楚的看到子弹射入妈妈的后脑,喷出了一股血雾,又带着一股白色气浪从前面射了出去。鲜血和脑浆喷涌而出,妈妈身子一震,惨叫了一声,向斜前方栽了过去,在地上抽搐了一阵,就不动了,脚上的鞋也踢掉了一只。血和脑浆从妈妈的头部流了出来,衣服上也沾上了许多血污。那个年轻女犯一枪没打正,躺在地上胡乱挣扎,歇斯底里地惨叫,鞋都被踢掉了,法警又补了第二枪才最终毙命。为了防止犯人没死,警察拿起树枝搅了搅他们的脑子,妈妈就这样死透了。
法警给犯人的尸体陆续拍了几张验尸照,又把他们的尸体调过来,拍了几张正面的。我闻到空气中满是刺鼻的血腥味。两个男犯的尸体笔直的挺着,一名男死刑犯阴茎勃起了,好像在享受最后的快感。几个女犯的裤裆都湿了,年轻女犯头上两个枪眼,血流的不多。那个老年女犯人,子弹从发髻射入,从鼻子下面穿过,满脸血浆,张着嘴,表情十分痛苦,裤裆湿了一小片,不过这个死相算是好看的了。另一个女犯的半个脑袋已经炸没了。
妈妈的尸体样子很惨,妈妈的后脑有一个大洞,半边脸已经被打烂了,另一半沾着不少血污和沙土。右眼已经飞出去了,脑浆流了一地,白衬衫上还有点点血污。她的牙齿咬得很紧,衣服胸部已经染成了土黄色,因为挣扎的缘故,肥大的肚子已经漏出来了。她的裆部湿了一大片,地上也流了一些。因为刚死,这时尸体还很软,我把妈妈的尸体翻了过来,看到妈妈反绑的双手上有几个指甲抠出的血印,可见妈妈中枪时受到的巨大痛苦。妈妈肥大的屁股因为挣扎的缘故也漏出来了一点,中间明显有一块凸起,应该是拉出屎来了,可能妈妈的大便也失禁了。法医还要验尸,脱下了妈妈的裤子,一股骚臭味扑面而来。妈妈的阴户湿漉漉的,阴毛上都是尿液。我看到妈妈的大腿上有有一些液体,屁股上沾满了黄色污物,妈妈的屁眼里还杵着一截屎橛子,果然妈妈的大小便都失禁了。我给妈妈穿上裤子和踢掉的鞋。警察又把妈妈被打飞的右眼和头盖骨以及脑浆扫回来,放到妈妈的收尸袋里,我用白布包好妈妈的尸体,装进麻袋送去火化,妈妈的遗物由监狱长交给了我。
⑼ [image]20 请问在女性死刑犯临刑前可以穿长筒靴吗
如果是绞刑,这么穿挺性感
⑽ 1991年云南一女死刑犯,20岁时被枪决,行刑前奇怪要求有何深意
在1991年的时候,云南省曾经处决了一名女死刑犯,但让人非常意外的事,这个女死刑犯被处决时年仅20岁。在她临行前,这个女孩向警方提出了一个奇怪要求,有何深意?据悉,这个女孩叫做陶静,长得非常漂亮,如果只看她的长相的话,人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将她与女死刑犯联系到一起。那么,陶静为何年纪轻轻就被送上了刑场?她究竟犯了什么错呢?
不过陶静也向警方提了一个要求,便是希望能够取出她身体里的避孕环。而之所以要将其取出,陶静告诉警方:她的老家传说女孩子身上死后不能带金属,否则就会变成孤魂野鬼。警方自然满足了陶静的要求,但对于如此单纯的一个遗愿,警方都是惋惜惋惜,却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