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判罚5万引发关注,此事背后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可以支持打假,但是不要给他们立人设,不要给任何利益集体或者公司立人设。打假到底也是为了获取利益,而不是为了社会公德,因此很容易最后沦落为欺负更弱的人,也算是个体的局限性;到这个案子,是不是职业打假人不重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家庭手工作业产品不应当按照工业品的标准去对待,问题是如何界定是否是属于家庭手工业,不知道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又如何防止某些劣质小工厂把自己冒充成家庭作坊来逃避监管呢?应该明确个人手工制品和工业品的区别和标准。
⑵ 一个女生给我发了一个比心的视频,然后今天她叫我帮她买碗粉,是不是说明她对我有好感
不一定呵,只是朋友需要而己,不过也可以借此发展关系好的,继续往深处发展吧😊祝你好运吧
⑶ 重庆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了三无产品,女子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而随着网购的兴起,也有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想要通过网络渠道来出售自己的产品,然而就在近期,重庆一女子就是因为卖出了150碗没有标签的熟肉,被顾客举报成“三无产品”,并随后提出了高额的索赔款。
那么,从上述法律法规以及法院的判决中,我们可以得知,售卖这种“三无产品”在我们大多数人的眼里的确不构成违法,但也不排除有心怀不轨之人可以钻法律的这个空档,借此来谋取私利,而法不容情,我们能感受到该女子的委屈,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么做确实有欠妥当,只能说在下次售卖产品之前,还是要好好读一读食品相关法律,避免被人钻空子。
⑷ “女子卖150碗熟肉被判赔5万”原告律师发声,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重庆的王女士以4500元售出150份扣碗类熟肉商品,因未标明商品有关信息,被消费者邵某以售卖“三无产品”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二审理王女士退回4500元借款并给与十倍赔付,总共约5万余元(相关信息)。4月20日报导的这事引起极大反应,21日晚变成微博热搜第一。
王女士告知极目电视记者,邵某看上去确实是谋情。“这个人是我的老消费者,还进了大家的vip会员群,依次买了四次,算得上老客户了。谁会想到他的目的性是来勒索大家呢?”
极目电视记者在裁判文书网内以邵某的名称实现检索,发觉有好几份与其说相关的权责纠纷案件裁定书,产生纠纷案件的店家很多全是食品类经营人。在其中的一份案子裁决书表明,2021年1月25日,邵某在副食品商场以5.4元选购1袋装散称量的排骨面,之后以超出保存期为由提起诉讼该商场,理赔1000元。人民法院觉得,案涉商品为装散排骨面,并不适合预包装的保存期要求,那袋面也未发生一切质变状况,驳回申诉了他的诉请。
那么,邵某是王女士常说的职业打假者吗?对于此事吴律师表明:“法律法规对‘职业打假者’没有做出一切表述和限定,法无禁止就可以为。并且在食品药品安全行业,最高人民法院也是适用‘知假买假’的。邵老先生是懂法的顾客,我不相信爱情。”
⑸ 重庆女子卖150碗熟肉被判赔5万,她被判赔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主要就是一点,女子所售卖的食品被定性为三无产品。
乔南以为,先不考虑事件的道德层面,单单从法律的层面来分析,这样的判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150碗熟肉的总销售价格为4500元,法院作出退1赔10的判决,加上案件的受理费用,女子最终需要支付总计5万元。
面对这样的纠纷事件和判决,我们大家应该从以下几点来分析和看待。
1、三无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的条例,退1赔10是既定的法律结果。
事件中还有一个细节,就是女子的客户并不是新客户,而是老客户了,并且还是女子会员群里的一员,不知道是不是这点原因,让女子疏忽了自身的食品安全问题。
作为一名资深电商从业者来说,我提醒食品类经营的商家,面对时间比较紧凑的生产订单,更要注意对方的真实意图,这个社会上的确是存在一些“钓鱼”订单的,所以风险和利润的平衡,商家朋友们要自己把握好。
结束语:事件的处罚已经定性了,道德层面的争论真的没有多大意义,做好自己,少给予他人合法套路自己的空子即可,大家认为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⑹ 重庆一位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这件事给予我们什么警示
这件事情给予我们的警示,就是在售卖任何产品的时候。都需要经过相关的申请,只有得到批准的时候才能进行售卖。
我们在日常购买产品的时候,一般都会选择看准产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商。并且通过这种方法辨别产品是否合格。而且对于一些没有日期标注的产品,我们一般都会选择拒绝购买。
我个人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但是我个人觉得在这件事情中这位专业打假人的做法确实有一些过分。因为这位专业打假人的做法,虽然可以让自己获得一定的利润。但是对于重庆这位女子的母亲来说,可能会让自己内心承受很大的打击。甚至也会因为这样的事情而给这位母亲带来一定的压力。但与此同时,也希望这位曾经女子在以后售卖产品的时候,能够以这件事情作为警戒。
⑺ 重庆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这件事的最新进展如何
重庆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这件事的最新进展如何?如果这位女子真的是不懂法,只是简单的挣钱补贴家用,我认为这是一种欺凌,这样自己通过手艺做点生意补贴家用的不在少数,打假人的“知识”用错了对象,让人主观上无法接受。我们想看到的是有钱的企业家不守规定被盯上,不想看到为了生活竭尽所有的普通人被盯上。但如果不是第一次,而是有规模的运营那就是钻空子,用农民身份营销;恶意索赔或者说知假买假,法律如何定义,13年最高院《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已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问题而仍然购买的法院不予支持。
其实如果不代入到某一方,打假人的行为确实可以起到监督作用,就好比举报违停,你违停在先 人家举报你获利 你有什么话说。然后打假人的存在也确实让想要通过售卖食品药品挣钱的人必须去办理资质,并且保证制作程序制作环境和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宏观上讲对于所有消费者来说是好事。你买不到不合规定的食物了。当职业打假人盯上了月售1w,利润百万的无证商家,所有人只会拍手叫好,当他们盯上了普通人,同样的无证,只会让人觉得无法接受;可能这就是代入感吧。
⑻ 重庆女子卖150碗扣肉,被举报三无产品,她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最近来自重庆的王女士的婆婆因在网上售卖自己手工制作的扣肉被“职业打假人”摆了一道,这名“打假人”一次性购买了150碗扣肉,随后转头就把王女士婆婆举报了,以三无产品之名要求索赔,最终法院判处王女士一家赔偿5万元。网友纷纷为王女士一家打抱不平,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是被“打假人”坑了,但是在这次事件中,王女士婆婆也确实违反了一些法律规定,在食品安全法当中有明确规定,任何售卖的食品都要标明成分表,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等,但是王女士家售卖的扣肉却并没有任何标签。
这次事件把网友们分成了两派,一部分网友认为按照法律规定来讲,王女士赔偿这五万元确实不亏,虽然知道是被坑了,但就当长个教训吧。另一部分网友则觉得,如果王女士真的掏了这五万块钱,在无形中也增长了这些“职业打假人”的嚣张气焰,可能以后会出现更多的王女士被这种人坑骗,不知道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你觉得王女士应该赔偿这五万块钱吗?
⑼ 重庆女子卖150碗熟肉被判赔5万,原告的行为有何不妥之处
重庆女子卖150碗熟肉被判赔5万,而这件事上,原告的行为其实是有涉嫌故意碰瓷敲诈的行为。
首先,这个是由这个女士手工制作的特产,所以这个原告在先买了三份后,又一次性买了150份,这明显让这个女士来不及准备标签,因为这个土特产是现做现卖的,所以这位女士要求让对方多等几天,没想到,因为包装上面没有标签而遭到这位顾客的起诉。
其次,这位原告其实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在这位女士的会员群里,之前还曾购买过几次,也许是看到这位女士卖的东西包装上并没有标志,而在收货过程中还录了视频,所以有故意碰瓷的嫌疑。
最后,这位原告还表示,其实已经给了被告三天的时间进行贴牌,但是被告偷懒并没有这样做,而被告则回应,因为这个是新推出的产品,相应的包装信息还在设计中,况且他们在冰柜等容器上都标注了生产日期,在这一点上看,其实原告应该是早就知道的,毕竟原告也在被告的会员群里,对于被告的生产情况应该是十分了解的,所以这个原告才会一次性下150份的熟肉订单,虽然从法律上说,这次售卖的产品确实是属于“三无产品”,但是这个原告的做法确实有点碰瓷的感觉。
⑽ 重庆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判罚5万引争议,法院对此是如何回应的
目前,重庆市的法院针对网友们的争议已经发布了回应了,法院表示目前二审已经结束了,如果被告对此判决不满意的话,是可以在判决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再次申请的,也就是说二审的结果并不是最后的结果。对于网友们的争议,我个人也是比较无语的,总有一些人觉得自己比法官和律师还要专业,喜欢在各大评论区展现自己十分业余的“专业知识”,也希望大家可以自由发表意见,但是不要轻易去否定别人的专业,尤其是法律。
最后,任何地方法院的法官都是经过专业的学习和训练的,如果觉得法官有问题的可以带着证据去举报,而不是在网络上无端猜测法官不专业,尤其是很多网友根本没有看到证据,就开始对法院提出质疑,实在是太没有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