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丁宁的工作经历
1999.7—2001.9 蚌端口市岩柏施封锁厂技术员、销售员
2002.7—2005.5 蚌端口市岩柏施封锁厂厂长
2005.5—2010.12 蚌端口市钰诚五金工贸有限公司(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董事长
2010.9—2012.12 “合工大金属表面处理研究中心”及“蚌端口市金属表面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管单位蚌端口市科技局)”主任
2010.7—2012 蚌端口市钰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董事长兼技术中心主任
2010—至今 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2012—至今 蚌端口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12—至今 蚌端口市政协委员
2012—至今 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2012—至今 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2014.12 钰诚集团董事长
2015.1-至今 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
2015.12 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长丁宁被抓
⑵ e租宝的调查进程
2015年12月3日时,就有消息称e租宝深圳宝安分公司被经侦突查,40余人被带走。其官方随后回应称,系深圳某代销公司员工协助当地经侦部门例行了解情况,而且在当日晚间“相关配合检查人员就已全部返回”。
12月8日,e租宝位于北京数码大厦的信息化研发中心及位于安联大厦的办公场所被警方调查。当日晚间,新华社消息通报了正在接受调查的事实,后得到e租宝方面的证实。
2015年12月8日晚间开始,e租宝的官方网站与APP就已无法打开。
2015年12月9日午间,e租宝又通过官方微博发布《e租宝告客户书》,称“截止到2015年12月8日19:00之前,e租宝平台依然可以进行正常的注册、充值、投资、赎回、提现交易。19:00之后,e租宝平台配合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为防止不实传言引发恐慌和无序赎回、提现,本着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平台交易安全的原则,e租宝平台向社会各界宣布暂停平台交易。”公告同时表示,将在相关部门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布结果。
2015年12月10日晚7点左右,e租宝在官方微博发布一则声明,证实正在接受调查,原因是“经营合规问题”。由其董事长张敏签发的文件显示,e租宝网站及线下机构停止推广、发布新品,亦暂停其他日常业务。
2015年12月16日,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警方已对涉案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2016年1月11日晚间,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深圳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
同时,深圳经侦表示,请投资者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反映投资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和追赃挽损工作。
事件影响
2015年12月23日,P2P平台三农资本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因“某宝”事件的持续发酵,引发了P2P行业的市场恐慌,大量投资人都在申请赎回自己的投资款项,打乱公司原有的发展规划,因此决定暂停业务。
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2016年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个曾风靡全国的网络平台真相究竟如何?钰诚集团一众高管头顶种种“光环”之下隐藏着怎样的黑幕?“新华视点”记者日前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办案民警、主要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企业进行了深入采访,还原了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钰诚系”)利用“e租宝”非法集资的犯罪轨迹。
打着“网络金融”旗号非法集资500多亿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随即展开调查。
公安机关发现,至2015年12月5日,“钰诚系”可支配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危险;同时,钰诚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有潜逃迹象。为了避免投资人蒙受更大损失,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丁宁等“钰诚系”主要高管实施抓捕。
办案民警表示,此案案情复杂,侦查难度极大。“钰诚系”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涉及投资人众多,且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交易数据量庞大,仅需要清查的存储公司相关数据的服务器就有200余台。为了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警方初步查明,“钰诚系”的顶端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端口等八大运营中心,并下设融资项目、“e租宝”线上销售、“e租宝”线下销售等八大业务板块,其中大部分板块都围绕着“e租宝”的运行而设置。
办案民警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三步障眼法制造骗局
“‘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对于“e租宝”占用投资人的资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现在对此非常忏悔。
“e租宝”对外宣称,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办案民警介绍,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我们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我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丁宁说,他们前后为此花了8亿多元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买资料。
采访中,“钰诚系”多位高管都向记者证实了自己公司用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的事实。
“据我所知,‘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他们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
办案民警介绍,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
有部分涉案企业甚至直到案发都被蒙在鼓里。安徽省蚌端口市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曾通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过款,对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他才从公安机关处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宝”冒名挂到网上融资。“他们的做法太恶劣了,我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种行为,还我们一个清白。”王先生气愤地说。
根据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平台只进行信息中介服务,不能自设资金池,不提供信用担保。据警方调查,“e租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相当于把资金从“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不仅如此,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为“e租宝”的项目担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有关联关系的担保机构,将给债权人带来极大风险。
“高收益低风险”的承诺陷阱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这是“e租宝”广为宣传的口号。许多投资人表示,他们就是听信了“e租宝”保本保息、灵活支取的承诺才上当受骗的。记者了解到,“e租宝”共推出过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投资人张先生表示,“e租宝”的推销人员鼓动他说,“e租宝”产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资的公司失败了,钱还是照样有。
投资人徐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拿10万块钱比较的话,在银行放一年才赚2000多块钱;放在‘e租宝’那边的话,它承诺的利率是14.6%,放一年就能赚14000多块钱。”
投资人席女士则称,自己是被“e租宝”可以灵活支取的特点吸引了:“一般的理财产品不能提前支取,但‘e租宝’提前10天也可以拿出来。”
对此,李爱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解释里明确,不能用承诺回报引诱投资者。实际上,由于金融行业天然的风险性,承诺保本保息本身就违背客观规律。银监会更是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进行风险提示。
但是,“e租宝”抓住了部分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弱点,用虚假的承诺编织了一个“陷阱”。为了加快扩张速度,钰诚集团还在各地设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销公司,直接面对老百姓“贴身推销”。其地推人员除了推荐“e租宝”的产品外,甚至还会“热心”地为他们提供开通网银、注册平台等服务。正是在这种强大攻势下,“e租宝”仅用一年半时间,就吸引来90多万实际投资人,客户遍布全国。
非法吸取的巨额资金被钰诚集团自用
据警方调查,“钰诚系”除了将一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
据多个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其私生活极其奢侈,大肆挥霍吸来的资金。警方初步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钰诚系”的一大开支还来自高昂的员工薪金。以丁宁的弟弟丁甸为例,他原本月薪1.8万元,但调任北京后,月薪就飞涨到100万元。据张敏交代,整个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
多位公司高管称,为了给公众留下“财大气粗”的印象,丁宁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
不仅如此,2014年以来,“钰诚系”先后花费上亿元大量投放广告进行“病毒式营销”,还将张敏包装成“互联网金融第一美女总裁”,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公开出席各种活动。
公司的花销在水涨船高,资金回笼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雍磊说,“e租宝”只要一天没有新项目上线,丁宁就会立刻催问。
实际上,“钰诚系”的高管们对公司的实际状况都心知肚明。“‘e租宝’的窟窿只会越滚越大,然后在某个点集中爆发,账上没钱还给老客户,也不能还给新客户。”张敏说,自己曾在2015年9月让公司的数据中心进行测算,结果显示,“e租宝”的赎回量将在2016年1月达到9亿,此后赎回量逐月递增。
这个预测,与公安机关此前的分析结果非常吻合。
丁宁坦言,钰诚集团旗下仅有钰诚租赁、钰诚五金和钰诚新材料三家公司能产生实际的经营利润,但三家企业的总收入不足8亿,利润尚不足一亿。因此,除了靠疯狂占用“e租宝”吸收来的资金,“钰诚系”的正常收入根本不足以覆盖其庞大的开支。
“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4个构成要件:第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假借合法的经营形式来吸存,第二是以媒介、短信、推荐会等形式公开吸存,第三是通过私募、股权等其他的手段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回报,第四是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人吸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平台公开向全国吸存,还对外承诺还本付息,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如果还存在挥霍性投资或者消耗性支出导致财产不能偿还的情形,就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他认为,“e租宝”案的犯罪嫌疑人投资高档车辆和住宅、向员工支付高工资等挥霍行为,体现了他们主观上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这是导致吸收来的资金不能偿还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他们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爱君则指出,金融是一种以高风险为特征的行业,因此老百姓在投资前更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知道任何投资行为都要风险自担;而如果投资者参与的金融活动涉嫌违法犯罪,就将承担更大的风险。
最新进展: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取证追赃挽损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钰诚系”的资金交易庞杂,财务管理混乱,其资金流向还在调查之中。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全力以赴进行调查取证、追赃、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的损失。为了便于投资人报案、完善案件处置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经搭建起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将于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启用。
有关部门表示,投资人应及时、主动报案、登记信息、提供证明材料,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登记而损害自身合法利益;同时,请投资人依法维权,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不组织、参与各类非法活动。涉嫌犯罪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
2016年1月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查机关批准逮捕,时隔半个月中国各大报刊都刊登了新华社发布的“e租宝”非法集资真想调查。
真相终于来了!新华社发文定性e租宝非法集资事件
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已于1月14日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在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人民币,受害投资人遍布中国31个省市区。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新华社刊发的“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称,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e租宝”是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钰诚系”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据警方调查,“e租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资金运用上,除了一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钰城系”高管的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
“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4个构成要件:第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假借合法的经营形式来吸存,第二是以媒介、短信、推荐会等形式公开吸存,第三是通过私募、股权等其他的手段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回报,第四是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人吸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平台公开向全国吸存,还对外承诺还本付息,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如果还存在挥霍性投资或者消耗性支出导致财产不能偿还的情形,就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他认为,“e租宝”案的犯罪嫌疑人投资高档车辆和住宅、向员工支付高工资等挥霍行为,体现了他们主观上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这是导致吸收来的资金不能偿还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他们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爱君则指出,金融是一种以高风险为特征的行业,因此老百姓在投资前更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知道任何投资行为都要风险自担;而如果投资者参与的金融活动涉嫌违法犯罪,就将承担更大的风险。
⑶ e租宝26人宣判结果
法律分析: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⑷ e租宝案主犯丁宁如何被判刑的
e租宝案一审在北京宣判,26人因集资诈骗等获刑,判处公司罚金19亿,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处罚金1亿。
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通过“e租宝”、“芝麻金融”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其中,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支出,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被挥霍,造成大部分集资款损失。此外,法院还查明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等人犯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的事实。
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截至目前,本案已追缴部分资金、购买的公司股权,以及房产、机动车、黄金制品、玉石等财物。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二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被告单位以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名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全国多地集资参与人巨额财产损失,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予以严惩。法院根据二被告单位、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各被告人的亲属、部分集资参与人、相关使馆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等80余人旁听了宣判。
触犯法律者,必将严惩啊。
⑸ e租宝丁宁加工走私0.125吨金条细节曝光
侃财妹了解到,此案涉及非法走私金条共计1239条,125530克,按目前的金价计算,合计金额逾3600万元,主要用于筹集钰诚集团在境外设立的东南亚联合银行储备金。
不仅如此,为了将钰诚集团招聘的数名员工运送至缅甸,钰诚集团还协调资金150万元,由普洱华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车辆,作为非法出入缅甸的交通工具。
而据‘e租宝’案件以往的侦查结果来看,这些走私黄金和协调资金无疑都来自投资人的投资款项。
据公安机关的材料显示,2015年9月15日,孔艺尧、邵登辉、郭勇、刘金海与陈智强等人,按照钰诚国际控股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的授意,在山东某公司,订购加工不同规格的金条25120克、33510克、33500克、33400克,合计125530克,并要求在金条上印刻‘东南亚联合银行’字样。
而这个‘东南亚联合银行’位于缅甸佤邦,就是一个弹丸之地的小银行,被丁宁宣传为‘e租宝’增信工具的‘国际银行’。所以,到了金条印刻完毕以后,丁宁需要将金条运到缅甸佤邦。
在2015年10月3日,孔艺尧召集邵登辉、刘金海、郭勇三人到山东某公司,将所订购的金条1239条,放入皖CYC663牌号的黑色路虎车内,并驾该车前往云南景洪市,与宋在庆汇合。
这位宋在庆正是深谙‘走私之道’的能人。在宋在庆的带领下,五人将该批黄金运至云南省长垣县,并于次日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将黄金走私至缅甸。
除了安排非法走私黄金,宋在庆还安排‘偷渡’。数据显示,2015年6月至11月期间,宋在庆多次安排人员和车辆,将钰诚集团招聘的数名员工非法运送出、入缅甸边境。其中,包括宋在内的5人,页在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多次偷越缅甸边境。
好在2016年1月7日,缅甸佤邦财政部将涉案的财务移交普洱市公安局,其中包括五人走私至缅甸印有‘东南亚联合银行’字样的金条共计1205条,118530克,按照目前金价计算,此批金条市值逾3400万元,或成为‘e租宝’投资人的赔付款项来源之一。
另外,该案尚未宣判,侃财妹将持续关注后续‘e租宝’案件的审判以及追赃情况。
来源:整合自《人民日报》。
⑹ 丁宁的个人简介
丁宁, 1982年7月生,汉族,民革党员,企业家,应用化学专家,高级化学工程师,计算机工程师。
1999年,办理长期休学进入蚌端口岩柏施封锁厂任技术员、销售员;2005年,创立蚌端口市钰诚五金工贸有限公司,从事铁路专用五金件生产和应用化学材料生产,其间进行了金属阴极电泳前多金属氧酸稀土盐等应用材料化学方向的60多项技术课题;2011年,成立蚌端口市钰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工业大学联合成立“合工大金属表面处理研究中心”,同年作为应用化学方向专业人才享有安徽省科技专项津贴,蚌端口钰诚五金工贸有限公司、钰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产业示范基地;2012年,成立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安徽省第一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为国内最大的外商系融资租赁公司之一,注册资金为全国外商系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前五位,截止到2015年6月份,存量业务400余亿元人民币;2013年,整合旗下参控股公司,成立钰诚集团,完成全国性及海外初步性布局;2014年,创建互联网金融平台e租宝.person.,目前平台日均交易投资额位居全国前二位,世界前三位,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代表性知名品牌;通过一系列牌照整合,目前该平台已成为国内互联网金融相关牌照最为健全的金融网络平台;同年,开始研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全球性互联网金融平台e租宝global、钰诚铂钰手机、钰诚e信,初步完成以移动互联网为基础的钰诚互联网虚拟生态社会的规划;2015年,顺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通过其海外子公司与缅甸第二特区(佤邦)达成协议,并经国家有关部门备案,成立钰诚东南亚自由贸易区,同时经佤邦政府批准,成立佤邦境内独家专营存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东南亚联合银行,该银行正在向整个东南亚地区相关国家进行业务发展。 2016年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多个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其私生活极其奢侈,大肆挥霍吸来的资金。警方初步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⑺ e租宝是怎么骗人的
关于e租宝,最近看了很多资料,觉得还是有必要做个整理,分享出来。毕竟,这算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了,总结的到位的话,可以很好地帮助我们提高投资能力。
麦浪不是金融人士,无法从专业角度来谈,但因为这本质是个骗局,我就从投资者的角度来做些分析吧。
一、17岁的聪明少年
丁宁,e租宝的实际控制人,82年出生,到今年也不过33岁,不可否认,这是个聪明的人物。
我们来看看他的成长历程吧。
17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进了一家锁厂,做销售。2000年那会,电子商务刚兴起,他敏锐地抓住了电子商务的商机,网上来做生意,赚了上百万。
20岁多点,就成为一个铁路企业生产锁具的小厂的厂长了。
之后又开始做开瓶器和螺丝,也都做的不做,一年几百万甚至千万的收入,不成问题。据说开瓶器,他占据了中国细分市场90%的份额。
有钱了之后,他还和某安徽某学院,搞联合实验室,并在该学校老师发表的论文上署名,至少也是个第二作者吧。靠这样,我们看到他后来给自己的包装是这样的:
丁宁, 1982年7月生,汉族,民革党员,企业家,应用化学专家,高级化学工程师,计算机工程师。
所谓化学家、化学工程师,就是在几篇论文上署名了。
但不可否认,这个人确实聪明、肯钻研,螺丝、开瓶器的技术难点,都是他自己搞定的。
二、e租宝的诞生
丁宁是个有野心的人,搞个五金作坊,不是他的梦想,得捕捉更大的机会。只要是合适的机会,那就要赌一把!
他最后找上了融资租赁,找上了互联网金融。这个符合潮流,符合国家政策。
接着,就要开始包装了。
1、背景包装
先成立一家融资租赁的公司,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号称“安徽省第一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其实是他和出国的表弟一起成立的。
然后就是个人履历,丁宁弄了个”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化学家”;
然后是过去的企业的美化,生产螺丝相关的技术,则被称作“应用化学材料生产”。
再之后是广告,e租宝在央视投放广告费是3102万,北京卫视2454万,江苏卫视1440万、东方卫视1479万,天津卫视1440万,总计就是9915万,如果再加上湖南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预估至少每家1500万,河北卫视也有300-500万。
请来了张敏做董事长,看下公布的简历:
2001-2002年 在南京三江学院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任教。
2006年起在美国 China Agritech Inc公司先后担任CEO高级助理、常务副总裁、投资者关系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要职,负责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运营及融资项目。
2011年起任蚌端口嘉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组建嘉富投资基金团队(GP),与蚌端口市农委合作,筹划组建蚌端口农业产业化基金。
2012年任北京南洋林德顾问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主导企业赴境外上市的财务顾问工作。
2013年任安徽汇仕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工作,主管企业境外上市及融资项目,为多家企业举行境外上市及融资的做相关培训课程。
2014年加入安徽钰诚控股集团,历任集团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集团副总裁及总裁职务。
2014年与合伙人联合创建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e租宝。
我随便挑了几个公司,查了下,都是不入流的公司。
这个China Agritech Inc公司,这是一家中国的公司,之前是在美国OTCBB挂牌,这个不属于上市,而后2009年才转板到了纳斯达克,中文名为:艾瑞泰克,代码CAGC。戏剧性的是,到了2011年,这家公司因为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而退市。他实际上是安徽的公司啊。因为这家公司的老板,也是张敏后面任职的蚌端口嘉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比如南洋林德,连个网站也没有,微博在2013年就停止更新了,人数做多不超过20.
再比如安徽汇仕达,看了下官网,新闻动态最新的一条是2013年12年3日;利润是负数。打官网留的电话过去,是钰诚集团的彩铃。
这样的人,其实金融背景非常单薄,更多的是一个前台的演员罢了。
2、各种奖项
再之后,还有配套的各种奖项:
2014年10月,e租宝通过由国家工信部、整规办、国资委联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共同组建的专家委员会的百万企业诚信网站认证,荣获“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2015年8月,e租宝折桂“金贝奖” 荣获“2015最具增长潜力互联网金融机构”称号,颁奖机构:21世纪经济报道
2015年3月,e租宝当选“新常态 新消费 新服务——互联网大潮下的新增长极”全国性调查“年度诚信互联网金融品牌”。
2015年4月,钰诚集团总裁、e租宝联合创始人张敏荣膺“互联网金融风云人物”称号。
2015年6月7日,《福布斯》中文版联合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发布了“中国互联网金融50”榜单。e租宝以A2P领先优势入围榜单。
2015年6月26日,由《国际金融报》主办的2015年度陆家嘴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上,e租宝荣获“最具创新品牌奖”。
2015年6月30日,第二届新金融联盟峰会在北京召开,e租宝以创新型A2P模式获得“年度金融极客平台”奖。
2015年9月16日下午,由中国新闻社和《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责任——2015金融中国峰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隆重举行。e租宝获颁“2015最具责任感互联网金融企业”
3、知名人物站台
a.经济学家温元凯
温元凯也是中国改革风云人物之一,同时更是钰诚集团、钰诚云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他利用经济学家的名声不断为e租宝做信用和知名度背书。
b.北京网贷协会秘书长郭大刚
郭大刚,现任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之前,2002-2009年供职于神州数码,2009-2012年供职于佳杰科技,后任职于秉鸿资本和国泰创投、金顶集团、厚德融金等机构,号称是专注于TMT行业的独立天使投资人 。在其当上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后, 利用身份为e租宝站台。
即使是在12.3日,深圳公安突袭时,他还在微信群里如是说:
”这么多无知的家伙被媒体利用,当做套利的工具,就不能不悲哀于民智了。机构(指e租宝)算免费的广告又拿到了,还能怪那些茫然的投资人吗?媒体都这等无良,还妄谈什么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啊。公器无德!“
事实上呢,这个郭大刚,才是真正的无德之人。e租宝被查后,他删除了所有自己的言论。麦浪奇怪,这种人是怎么当上秘书长的。
c.地方政府
e租宝能够迅速博得投资者的信用,某些政府领导人的站台功不可没。e租宝的安徽蚌端口,豪华气派的大楼就是租的当地检察院的大楼。e租宝一出事,政府马上就拆除了所有标记。
d.娱乐明星
影帝吴镇宇、音乐小王子陈楚生、琼女郎陈德容、龙女郎姚星彤、暖叔保剑锋、小鲜肉姜潮、王铮亮都悉数去过e租宝体验职场生活。
e.教授杨晨
除了这些明星,还包括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杨晨担任e租宝母公司高级副总裁。
4、理财产品包装
丁宁高出了一个"A2P"的概念,意思是资产对个人。就是把批量的债权转让给个人。
关键的宣传点有几个:
(1)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公司为企业采购设备,并且租给企业;企业按时支付租金,期满后,就获得了该设备的产权;
融资租赁公司将这个对租赁设备的债权,在e租宝平台上转让,让投资者获得这个租金收益;
(2)低风险:这些债权,有设备作为抵押,即使企业无法还款,还有设备呢;有三家号称国资背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高收益:13%-15%的收益,而且可以随时赎回,这个真是太逆天了。
但实际上呢,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这个设备,事实上大部分不存在。我在e租宝网站上看这些标,在设备信息那里,大多是空白,连个设备照片都没有。
借款企业呢,后来也都不披露了,我们甚至连是谁借钱都不知道。
4、东南亚开银行
这个更有意思,去缅甸的佤邦,一个常年战火的地方,号称开了一家银行。有好事者去缅甸的政府查询了政府批准的银行或者外国银行的分支、办事处,压根没有。
三、传销与庞氏骗局的混合体,畸形疯长
包装已完成,下一步,就是要开疆拓土了。这个套路,在中国真的是一再上演。
e租宝建立了一支10万人地推队伍。一个月的人工成本,即使按5000一人算,也要5个亿。这10万人,都是什么人呢?
有个开饭馆的老板分享了他的见闻:
每天,e租宝的的人都来吃饭,西装革履,一定要吃30元以上的套餐,如果带客户来,那必须是50元以上。下来班后,有的骑电瓶车,有的坐公交回家,很少有自己开车的。
这10万人中,应该有相当大一部分,就是这样从房产中介或者其他中介转过来的,也有是从其他理财公司整批挖过来的。摇身一变,就变成了理财顾问。
据说e租宝培训员工,基本不讲产品上的事,主要教授的就是宣传产品的高收益、安全,但具体金融产品的逻辑,这些统统略过了。
而且业务员入职后,大部分要求要有业绩才能入职,或者入职后,要背上严格的指标。很多让自己家里人或者自己投上一笔。
这不就是传销的做法吗?
一个号称做金融的公司,全是销售、拉人头的,非常年轻,整体素质一般,大部分无金融从业背景,在利益的驱动下,想来狼性是十足的。
自然,配合着央视、各大卫视、高铁等广告攻势,线下的大妈、大爷就被这样的团队相继攻克了。
麦浪估计,至少有50%以上的成交量,是来自于线下的推广。这与通常的P2P的做法,是完全不同的。
四、一个反常的现象
e租宝的问题,不是最近才有人发现的,至少在今年的年中,就已经有大量的质疑出现。
但很奇怪的是,一遍是网上一边倒的质疑和扒皮,一遍是e租宝的高歌猛进!
从10亿到50亿,短短几个月,再到747亿,火箭速度!
但很早就有人指出,e租宝的那些借款企业,90%的在借款前变更了注册资本,变更了法人;也有内部员工爆料,指出这是中国最大的传销集团;也有人指出资金没有托管,资金去向不明;也有人指出,融资租赁行业,本身就只有8%-9%的收益率,如何覆盖给投资人13%以上的利息,如何有钱来做央视的广告?
充耳不闻或者无知者,还是大有人在。
昨天看到有人在央视楼下打横幅,说:央视帮助e租宝混淆视听,要央视赔偿。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表现,就是大部分投资e租宝的人,是相信央视的背书,普遍认为:不相信央视,还能相信谁?
如果你查查曾经上过央视的骗局,就知道,这样的想法,是多么不成熟啊。
蚁力神,赵本山做的广告,央视里做的多火啊,号称可以提高性功能;承诺养户交纳10000元保证金租养蚂蚁,14个月后连本带利息返还13250元。据养殖户反映,该公司上门收购蚂蚁时,根本不分品质、也不过秤,就是鼓动养殖户继续投资养殖。该公司去年销售蚁力神系列产品仅6000万元,但委托养殖蚂蚁收取养户保证金却达几十亿。卖药只是幌子,真正的目的就是做加盟,收别人的保证金。最后呢,坑了120万人养蚂蚁,所谓疗效,是个笑话。
e租宝现象,反映出的中国投资群体的不成熟。尤其是中老年群体,过于依赖媒体的宣传,而缺乏自己的判断能力,而信息收集的渠道也过于狭窄。
五、主动出击,骗局破灭
骗局终究都有破灭的一天。虽然在意料之中,但没想到来得那么快!
先是2015年12月3日,有报道说e租宝深圳公司被经侦突袭,带走40人。
之后是e租宝与媒体的撕逼大战,连黑社会都用上了。
再到2015年12月9日,新华社发布消息,e租宝被调查。
之后,丁宁、张敏相继被警方逮捕。
消息一出,有人欢喜有人愁。
有乐观者觉得,e租宝还能活过来,这么大盘子,政府不敢大动;
有悲观者希望,彻夜未眠,希望本金能够拿回来;
有执迷不悟儿者,觉得这是e租宝和政府联合演戏,要清除不合格投资人呢。
但现实是,这是骗局,政府重拳治理,定会严查、严办,对其他违法经营者,起到震慑作用!
麦浪推测,这也是政府在呼应P2P行业的请求,及早处理此暗雷,避免对这个行业产生更大的不良影响。
六、这个事件带给我们的启示
关于这点,我看社区里,很多朋友都谈了看法,不少总结的很到位,很有启发。
我在这里,也谈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1、e租宝事件,是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行业的一个分水岭。
它表明了政府的一种态度,就是好的、规范的要鼓励,敢于违法的,坚决查办。
一些存有投机心理、赌博心理的从业者,或者意图进入行不法之事者,将会受到震慑。
作为投资者,经过这次教育,也会变得更加成熟和慎重,缺乏实力、不专业的平台,将会逐渐被淘汰。
相信到2016年底,我们会看到一个相对规范的格局形成。
2、掌握由表及里的两段式评判方法,降低投资风险。
经过这次事件,我们看到,投资真的需要做好研究,做好功课,而不能偷懒。
那么怎么来做功课,怎么来选择到靠谱的理财平台?
我把以前提出的一些观点,做了归纳,总的来说,就是:
先看表面,再看内里;表面的东西都不达标,那就不能通过;表面的达标了,再看实质的内容,是否符合标准。
表面,指的是外在的一些特征,这是最简易的评价指标,包括:
(1)是否做第三方资金托管?
(2)是否有论坛、是否允许质疑?
(3)是否定期进行信息披露?
(4)收益率是否超过15%?
(5)是否有风险备用金?
(6)创始人、股东学历如何?是否有金融从业背景?
(7)项目的资料披露是否详实,可以相互印证?
(8)客服是否专业,响应是否及时?
内里,就是指最关键的金融产品,其收入的逻辑是否清晰、合理?
(1)资金具体投向什么企业?是否是自融?
可以查借款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看看是否存在异常。例如这次e租宝,这些借款企业,原来都是很小的,只有几个人,利润也是负数,突然就变更了2000多万的注册资本了。
如果资金投向的企业不清楚,那不能投;如果披露出来了,那要看看这家企业是做什么的,赚钱吗?如果是个连年亏损的企业,那肯定也有问题。
(2)抵押物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重复抵押,是否容易变现。
比如,如果是融资租赁,那么租赁的设备,至少得有具体的照片、合同吧。
如果是房子,那么这个房子的相关产权证,抵押文件,也得让我们看到,并且可以自行去查证。
(3)合同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就比如在网上我们投资后,形成的借款协议,那得能够防止篡改的方法,不能说出现问题了,这个合同平台方还可以修改,那就说不清楚了。
如果投资的平台,连个电子签名这类的都没有,那还是果断放弃吧。
3、投资靠自己,不能靠别人
获得多少奖、被某某电视台报道、被某某领导人考察、被某某排行榜评级、被某某亲友推荐等等,所有的这些,都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参考,在投资决策中占的成分,我觉得最多1%。
99%的决策,不是靠这些,而是去按照上面提到的由表及里的方法,做透彻的考察。
因为本质上,这些奖、这些报道,都是可以被利益所驱动的,是可以运作的。
但谈到产品的本质,为什么能够盈利,赚的钱从那里出,这种问题,我想不是一般的骗子能够回答的了的。对这种问题,他们常见的做法就是回避,往其他地方扯,比如某某领导人都来考察过了,还会有问题吗?
4、爱护好自己的钱,远离那些线下财富公司
不是说线下的那些财富公司就一定有问题,但不规范的占大多数。我看了有关的调查,线下的所谓理财公司,是个中介性质,工商登记下就能开,没有人专门监管。一间门面,几把椅子,一张桌子,两个人就可以开一个网点。
投资项目、资金的去向,相比互联网企业,更加不透明。
e租宝虽然弄了一个网站,但是大量的销售,还是靠线下庞大的销售队伍来完成的。
线下财富公司与互联网理财平台,如果要做个不恰当类比,就像 电脑城与京东商城。电脑城是商家,去过的都知道,各种坑,服务差,出了问题还耍赖,吃了亏你还没办法。所以我买电器,宁可去京东。
现在那么多出问题的所谓理财公司,大家仔细去看看,不要听媒体老扯到P2P,要么是原来放高利贷的,要么是原来就劣迹斑斑的、连正经的金融企业也没做过的人搞的,这种往往占了主体。
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我没看到过一家跑路。
5、e租宝,与P2P无关
这个观点,不是麦浪提的,是我看到一些资深的从业人士提的。不过我也比较认同。
在我看来,e租宝和蚁力神,就是一回事,骗局可以披上各种外衣,只不过这次披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更加时尚罢了。
但它确实不能代表P2P,不能因为它规模大、上过央视,然后出了问题,就认为其他的都有问题。
10万人都是搞销售的,正经搞金融,做风控的没几个,这就不是个金融企业。
所以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只要投资决策是下过了苦功夫,是符合投资标准的,那么就没什么可担心。
该理财继续理财,该消费继续消费,莫被那些铺天盖地的媒体文章搞得疑神疑鬼。
虽然说了那么多,很多人也都在网上进行总结、分享,但可以确定,未来类似的骗局还会变换着包装一再上演,而且继续有人前赴后继地往火坑中欢快地跳,因为贪念、因为无知。
我们能做的是,尽量提醒身边的亲人、朋友,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也尽到到责任了。
⑻ e租宝丁宁被查是真的吗
假的 只是所有理财公司 抽查 宜信 银谷 都查了 只不过 最近e租宝最近太火了 同行传出来的 其目的太明显了 如果出问题 你感觉中央电视台还会继续打他们的广告?
⑼ e租宝涉案21人名单
您好!
目前警方尚未透露具体是哪21位,建议及时关注新闻。
e租宝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