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一女子偷拍8名女子洗澡被抓现行,为啥不拍自己
她又不是傻的,哪里不知道她拍的视频流去哪里,如下细说:
一、郑州一女子偷拍8名女子洗澡被抓现行。郑州一洗浴中心,正在洗澡的女客户发现一名女子形迹可疑,手机明显是在拍摄视频,从而上前查看。事后在洗浴中心报警,女子除了偷拍女客户之外,里面还保存7个视频,都是洗澡视频。据女子交代,这些视频是打包卖出去,获取不正当收益。
再说,你也不知道自己在外面遇到是人是鬼,他们会不会抱着不怀好意接近你,因此最佳的做法,就是自己小心点。俗话都有说,防人之心不可无,老祖宗的话是有一定的道理。
三、对这件事我想说的。洗浴中心人来人往,坏人不一定有,但是小心点还是有必要的。
2. 洗澡洗出历史事件,中国古代两大美女的洗澡门是啥
洗澡对于人生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但这要看是谁在洗,或者说是怎么洗,有时洗澡也会洗出个历史事件来。这不,历史上的这两位美女的洗澡故事就流芳千古,让后人成为茶余饭后的话资。看看这两位美女是谁?一般古人洗澡程序为:“浴用二巾,上下绤。出杆履蒯席,连用汤,履蒲席,衣布晞身,乃屡进饮。”人死了也要剪去手脚指甲,洗澡后才能发丧。至于“孔子沐浴而朝”,则为众所熟知。春秋时期,人们对洗澡是严肃而又认真的。洗澡若想舒服、彻底,当然是在热水池中最为理想。
自从杨贵妃当了安禄山的干娘,与安禄山来往就有了名分,你来我往,勾搭成奸。《通鉴纪事本末·安史之乱》记载,天宝十年正月三日,是安禄山的生日,唐玄宗和杨贵妃赐给安禄山丰厚的生日礼物。过罢生日的第三天,杨贵妃特召安禄山进见,替这个“大儿子”举行洗三仪式。杨贵妃让人把安禄山当做婴儿放在大澡盆中,为他洗澡,洗完澡后,又用锦绣料子特制的大襁褓,包裹住安禄山,让宫女们把他放在一个彩轿上抬着,在后宫花园中转来转去,口呼“禄儿、禄儿”,嬉戏取乐。
3. 郑州一女子偷拍八九名女子洗澡,她偷拍这个做啥用
目前案子正在调查中,官媒也没有对这事儿进行公布,所以她拍摄这些视频到底有何用处并没有确切的消息,不过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这些视频她应该是用来售卖,毕竟好这口的人多得很。
我就是因为怕遇到这样的变态,所以才很少出去洗澡,在家洗虽然有点儿不爽,但至少安全不会走光。
4. 偷看女人洗澡违法吗
法律分析:偷窥是违法行为,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可以报警,对偷窥者进行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5. 偷看女性洗澡构成犯罪吗
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私生活,就构成侵权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满足于变态的窥视,就属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
单纯的偷拍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外散布,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及散播淫秽物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5)偷窥中国的美女洗澡扩展阅读:
案例
来自贵州毕节的邹某19岁,在昆明打工。17日下午,他到马街一澡堂洗澡,想找点刺激的事情做做。
这个澡堂当天没几人洗浴。邹某进到男浴室,脱了衣服,冲了一会儿,听到隔壁女浴室“哗哗”的水流声,一种冲动支配着他。他光着身子蹑手蹑脚地走到女浴室门口,轻轻地将门推开一条缝,透过门缝看到里面只有一个年轻女子。女子发现了门外的异常,大喊:“干什么?”瞬间吓退了邹某。
邹某回到男浴室,过了几分钟,忍不住再看一次的想法占据了上风。这次,他想到女浴室内只有一人,胆子大了起来,仍然光着身子,走到门口,直接将门推开,站在门口。女子洗澡的场景被他一览无余。“救命啊!”女子大喊着。在邹某逃跑后,女子赶紧报警。
西山公安分局马街派出所民警在男浴室找到了邹某。光着身子的邹某还在发呆。他承认了偷窥,并称听到女子“救命”呼声后,自己就被吓蒙了,躲在浴室害怕得发起呆来。
由于邹某偷窥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5日。
6. 偷窥女生洗澡犯罪吗,可以让犯人坐牢吗
偷窥女生洗澡是违法的,不会坐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7. 偷看女生洗澡犯法吗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私生活,就构成侵权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满足于变态的窥视,就属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单纯的偷拍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外散布,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及散播淫秽物品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8. 故意偷窥女人洗澡是什么罪
偷窥本身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以被拘留10天、罚款500元。受害人也可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9. 杭州一工地女子自曝洗澡被偷拍,事件的始末有何细节
王女士和丈夫为了生活在某一个工地,开了一间杂货铺,主要售卖零食和烟酒。王女士的日常生活比较简单,除了帮助工地管理人员打扫卫生之外,王女士还需要看管杂货铺。突然有一天,王女士觉得自己在洗澡时被人偷窥,于是,王女士发现了窗边的40岁男性。
为了保证个人合法权益和隐私,王女士赶紧穿好了衣服,防止对方继续偷窥。原本王女士认为偷窥人员属于陌生人,结果却出人意料,偷窥王女士洗澡的是王女士的熟人。案件中有两个细节,第一个细节就是永远提高警惕心,第二个细节是熟人作案,更令人失望。
总的来说,每一个社会案件发生都有起因,经过和结果,当我们无法得知正常的事情经过时,我们千万不要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个人观点。王女士被人偷看洗澡对王女士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阴影,这也说明女孩子在外工作和生活,每一个女孩子都应该保护好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如果女孩子遇到了不法分子的偷窥或骚扰,女孩子应该及时报警,警方会及时帮助独自居住的女生解决更多的不法分子骚扰问题,减少女孩的受伤心理。
10. 中国古代有位君王,居然偷看宫女洗澡,还因此从屋顶上摔了下来
中国古代的皇帝虽然有很大的权力,在万人之上,但是位居权力的巅峰也不一定就能够享受到幸福,在皇帝的位置上,每天都要处理全国很多的事情,每个皇帝都日理万机。但也有一些皇帝做出了一些不好看的事情。
汉成帝对这位妃子的身体特别欣赏,夸赞不已,觉得她的皮肤真的太好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他曾经对服侍过自己的太监感慨说,自古以来,国内没有两个皇后,如果允许立两个皇后的话,我一定要立赵合德为皇后。为了让这位妃子开心,他特地用一整块硕大的蓝田美玉为她打造了一个豪华的浴缸,里面有机关可以自动注入汤。这位妃子其实已经心里很清楚了,她于是就欲擒故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