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刑罚美女的作文
古时候,有满清十大酷刑,十分可怕。现在我们班上,有更可怕的“女生三大酷刑”,受罪的自然是男生。
第一刑:玩命尖叫!~如果你惹恼了班上的女生,她们就会把你包围起来,先按住你的双手,不让你捂耳朵,再一起大声尖叫,那声音都能够把美国的“勇气号”给叫出火星了!~
第二刑:泰山压顶!班上的女生有几位是超级重量级的,如果惹恼了她们几位,你就惨了。重量级的女生把你按在地上,让你把手和脚分开。两位极具重量的女生一前一后,连天空都会和你一起下坠。
第三刑:画家再世!这招不但不痒也不痛,但会把你的脸面给丢到天边去的。女生们一拥而上,拿着彩笔在你的脸上画个够,不过几分钟,一个丑八怪就横空出世了!~
哎!~我班的女生三大酷刑叫你如同遭受死刑呀!~
‘贰’ 求女主女强文!(当然男主也不能是弱滴银啊)要简介!不要女尊文啊!!坐等啊~~~
《神秘皇叔我要了》
冷星诺——二十一世纪的顶级特工首领,重生于北溟国,成为将军府任人欺凌的三小姐叶璃玥。
前期丑颜,疤痕满面,腿部残疾。
后期,倾城倾国,看似甜美可人,实际却是个令人惊叹的超级天才,冷酷残忍。
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原则,灵动狡黠、慵懒妩媚,纵横世间,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只对男主展开真心笑颜,非常护短。
紫沐尘——北溟国的神秘皇叔,冷心冷清,风华绝代,一袭白衣,手握琉璃笛,一笑魅倾国。
他亦是绝尘谷主人,拥有着一身起死回生的医术和一身神鬼莫测的用毒之术,武功出神入化,无人能敌,惊才绝艳,智谋无双。
气质清冷,对女主宠溺万千,生死相随。 三胞胎——看星儿与沐沐的天才宝宝,如何凌驾九霄之上。 《盛世风华》
精彩片段:
“白小姐!接玉佩!”常飞有些不耐烦的提高了声音。
“大胆!你一个奴才敢对我大呼小叫!一开始我就忍了,现在忍无可忍!”白风华将手中的茶杯猛的摔碎在了常飞的脚下,茶水溅了常飞一鞋子都是。
常飞愣住,大堂里其他人也愣住。小翠也呆住。
“哟,这是在做什么啊?”白子墨打着呵欠从旁边走了进来。
“小弟,过来。”白风华昂起头冲白子墨挑了挑眉。
“啊?”白子墨瞪大眼睛,终于有些清醒了。
“过来,给我揍他!”白风华用手指了下常飞。
“什么?”白子墨完全傻眼了。
“南华王的侍从常飞,在丞相府胡言乱语,对身为白家小姐的我极尽侮辱。你给我揍他,揍的越狠越好。你想要的那个东西帮我办完事我可以给你。”白风华挑了挑眉笑的像狐狸一样,眼底却闪过一丝厉色。
白子墨一听那个东西,就跟打了鸡血一样。怪叫一声,飞起一脚就将还没反应过来的常飞踢倒在地。常飞惨叫一声被踹倒在地,心中恐慌,完全不明白发生什么事了。
“小翠,揍他。”白风华漫不经心的吩咐着旁边目瞪口呆的小翠,接着对那些在大堂发愣的下人道,“你们眼睛都瞎了还是怎么的?这个奴才侮辱丞相府,又毒打你们的四少爷,你们居然眼睁睁的看着,相府亏待你们了么?还不都给我上!”白风华说到后面已经声色俱厉。这话说的义正言辞,义愤填膺,亏白风华居然可以这样堂而皇之的颠倒黑白,还命令下人们都上,真是残酷的“令人发指”。
接着大堂的仆人们面面相觑,当看到小翠已经冲上去一脚就踩在了常飞的脸上后,他们的心中受到了无比的鼓舞。这个常飞虽然也是下人,但经常耀武扬威,不可一世。今天自家小姐发话了,而且四少爷和小翠都在动手了,还怕什么?当下有的下人恶向胆边生,冲了过去,打的打,抓的抓,踢的踢。
可怜常飞空有一身二级的战气,却被打的眼泪飚飞,牙齿打落和血往下吞。白子墨有五级战气,小翠这个丫鬟是一直都有二级战气的。常飞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手中的玉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飞到哪里去了。
这一顿群殴真是惊天动地,惨绝人寰。常飞那杀猪一般的惨叫声回响在大堂,有机灵的下人已经把大门关好了。
这是一场真正的群殴,货真价实的群殴。
以多欺少,持强凌弱……的惨剧。
《火王的逃宠妃》
内容介绍:
凌水灵,二十一世纪最强黑帮的大姐大,穿越至阔海大陆出名的草包美人,全国首富凌家的外室之女凌水灵身上。
她有一双很冷的眼,一张善变的脸,一副腹黑的肚肠,一身惊天地泣鬼神的本领。
她绝非善类,有仇必报。
她为人低调,最喜欢给敌人“惊喜”
当她睥睨天下,翻云覆雨,全世界都为她震惊。
风之焰,飓风国最强的存在,人称火王,没有知道他的战气已达到何等级别,只知道他天下无敌。
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颜,只知道他嗜血冷酷,欲求超强,数年来已有无数女子在他身下暴毙。
阴差阳错,黑道大姐大下嫁火王,才知道火王与传说中完全不同。
他身患绝症,每逢十五便要承受烈火焚烧般的病痛折磨。
他的羸弱模样让她怜惜,他的隐忍坚持让她心痛。她发誓:千辛万苦,也要让他痊愈;上天入地,也要保他周全。
只是,越走近,越发现这个男人似乎还有很多的面孔…
片段一:洞房非礼篇
某王爷捧着一本春宫画册正看得入港。
床上新娘掀开盖头一角,烛光下,男子棱角分明的侧脸更如鬼斧神雕般俊美无铸,浓密的睫毛扫下一片阴影,薄唇微抿,无限性感,一头墨发随意的散落肩头,更添几分魅惑。
好,你敢勾引,我就敢上钩!
“你怎么可以看这个?”新娘一手抄过男人手中的画册,指着他的脑门大喝。
“为什么不能看?”男人一脸委屈,眨巴着一双凤眼泫然欲泣。
“好了,好了。”真受不了这男人卖萌的样子,新娘拍拍他的头,“这是不健康读物,黄色的,懂吗?非礼勿视。”
“黄色的东西都很好吃啊。非礼是什么东西?”某男顺手捞过娘子的手,轻轻揉捏着,嘴角勾起一弯戏谑的笑意。
“娘子,听说这‘非礼’是你画的?”
“娘子,可听过女人是老虎的故事?”
手中暧昧的温度迅速攀升,某女心中警铃大作。
“娘子,”某男色色的瞄向画册,长臂一舒,某女已被他霸道地箍在自己腿上“娘子,我想要和你非礼。”
片段二:婚后溺宠篇
“娘子,这东西从哪来的?”某男托着玉玺,神色凛然。
“看着好玩,就拿来玩玩儿。”
“这么重要的东西,娘子这次未免太放肆了。”某男俊脸一沉,冷冷地说道。
某女眉峰一挑,嘴角噙起一缕兴奋的挑衅:好久没有和这男人过招了。
四目相对,火花劈啪作响。
某男潇洒的一挥衣袖,转身向外:“来人!”
三个黑衣护卫应声而来。
还有帮手?某女更加兴奋起来。
“娘子,这是其他三国的玉玺,娘子随便玩,玩多长时间都可以。”某男揭开托盘上的绸布,看向某女,笑得无比狗腿。 《摄政王的小宠妃》
腹黑vs冰山、妖孽vs毒舌!-----------------------------------------------------------------------------------------------------------------
慕凉,慕国最年轻的摄政王——圣王,先皇御赐一把“斩龙剑”上可斩昏君,下可灭佞臣,尊贵胜于当朝皇帝,俊美如神,妖冶似魔,一抹慵懒至极的笑容常挂唇畔;他狂傲不羁,但他有足够的资本去狂,年纪轻轻却修得一身登峰造极的幻术,一袭紫衣走遍天下,难有敌手;他是战场上的“杀神”,以一敌千,杀人如麻,嗜血无情,与他作对,下场只有一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尊贵如他,狂傲如他,嗜血如他,却只是一个深爱着花泣雪的男人,为了她,他洗尽铅华,放下尊贵的身份,男儿血性终化绕指柔。他是慕凉,一个想把花泣雪娶回家的男人!花泣雪,茫山中的弃婴,埋于大雪,命悬一线,为无极老人所救,成为世人欣羡的无极嫡传弟子,幻术强大,鲜少有人能及;她,拥有绝色仙姿,一袭白衣飞扬,情冷似雪,淡然若云,但那心底深处依旧保留着一份火热,待人发掘。她是花泣雪,因幼时在雪中哭泣而得名,长大后却能把人气得吐血,真真是“花气血”!茫山之巅,寒池之畔,他七岁,她五岁,他抓住了她的手,两人一生的缘分由此开始。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那冷漠的面具下是怎样的毒舌,他是亲身体会到了的,但他却甘之如饴。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触及他最真实一面的人,外表再优雅高贵,也遮不住他骨子里的无耻、邪恶、妖孽,但即便她有多难动情,那颗心还是被他夺去。相爱相守,平淡一生,是他们的愿望,但当云幻大陆风云再起之时,他们又该何去何从?幻术之斗,三国之战,阴谋之后,是谁牵着谁的手,站在茫山之巅,笑看天下?神器之争,强者之路,当身份之谜揭开之后,又是谁与谁相视而笑,逍遥相随?
本文女主逐渐强大
男主一如既往的强大 绝对宠
‘叁’ 求酷刑细节描写的小说,文章或者片段。
莫言写的《檀香刑》里面有很多的酷刑细节描写。
《檀香刑》是莫言的代表作之一,发表于2001年3月,曾引起文学界热议。小说以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运动、慈禧仓皇出逃为历史背景,讲述了发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场兵荒马乱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
《檀香刑》的叙事时空放在1900年那个风起云涌、内忧外患的历史时刻,把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入侵、德国殖民山东等这些近代史上最沉重的事件作为故事背景。
以孙丙抗德为线索,以猫腔小戏为配乐,以六场大刑为情节,以狂欢语言为节奏,讲述了一个可歌可泣、爱恨交织的精彩故事,控诉了晚清统治集团的残忍恶毒,揭示了西方列强的蛮横霸道,表叙了清末年间民族家国悲惨命运的沉痛追念。
‘肆’ 求小说十大酷刑[email protected]
十大酷刑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着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从世界历史上看,中国传统的文化的发展演变有其明显的特色,这种特色就在于中国传统文明的发展进程一直延续,没有发生中断。自古至今,“刑、德”被视为治国安邦的两套良策,所以刑法和刑罚为中心的古代法律制度也就必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门。社会的进步,文明的演变,法也从原始简单的习惯,逐渐向着结构严谨、富于哲理的模式过渡,中国历史上法律的变革,实质上代表及反映了中华民族对社会、人生以及与人关系的根本性问题所作的思考,集中、突出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基本价值观念。所以,刑罚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发展与变化,实质上也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浓缩。刑罚体系的发展与变化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同时代不同的当权者亦有不同的举措。但是总的发展趋势是以原始的野蛮、落后、残暴向着文明、慎刑方向发展。
一、中国古代刑罚的发展与变化。
原始社会的舜禹统治的时期确认不少有关处罚的习惯。《尚书。舜典》载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 钦哉!惟刑之恤哉。”当时的处罚习惯,将贪赃(墨)行为与劫掠(昏)杀人行为并列,一并处罚,体现了当时的社会已经注重对行政人员的整治和管理,严厉制裁渎职、贪污行为。
《尚书。吕刑》对原始社会末期的处罚方式作了这样的说明:“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淮作王虐之刑曰法”,“爰始淫为劓、刵、诼、黥”。又据《后汉书。刑法志》说:“(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
夏代逐步确立了墨、劓、剕、宫、大辟的五刑制度。
商代刑法严酷。盘庚规定“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 .死刑除去斩刑外,还有醢、脯、焚、剖心、刳、剔等刑杀手段。
西周形成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制度作为五刑的补充,这一时期为奴隶制刑罚的成熟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仍然以五刑为主,残酷性并没有改变、商鞅被处死时,即用车裂之刑,这一时期为奴隶制刑罚向封建制刑罚过渡的阶段。
秦刑罚出现了新的变化,主要有笞、杖、徒、流放、肉、死、羞辱、经济、株连八大类。其中前五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三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秦法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有明显的过渡的特征。
汉代对刑罚进行了改革,汉文帝十三年,下诏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具体有:凡当完者,完为城旦春;当黥者,髡钳为城旦春;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当斩右趾者,弃市。这样就改变了原“五刑”制度。但是也出现问题:1、斩右趾,改为弃市,扩大了死刑范围;第二,以笞代替劓刑、斩左趾,结果受刑者“率多死”。后,汉景帝又两次下诏减少笞数,第一次是笞五百减为三百,笞三百减为二百。第二次是笞三百减为二百、笞二百减一百。改革之后,除死刑以外,还有笞刑,而宫刑未改。到东汉初,明帝诏中又提到斩右趾,说明又以此刑代替弃市,把文帝时由轻入重的一项又回来,至此,两汉肉刑有宫和斩右趾。
关于徒刑,汉初沿用秦制。但是汉代已经有了明确的刑期。如髡钳城旦舂,五岁刑;完城旦舂,四岁刑;鬼薪白粲,三岁刑;司寇和作如司寇,皆二岁刑,男罚作和女复作,皆一岁到三月刑。此外,汉代另有“顾山”,是只用于女犯的刑罚,因此也称为“女徒顾山”。
此外,两汉还沿用秦代及以前的罚金、徙边等刑罚。另外有禁锢刑,是汉为禁止官史结党,对有朋党行为的官吏及其亲属,实行终身禁为官的政策。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罚体系较前朝有了很大的变化,刑罚的总的变化的特点是逐渐宽缓。“割裂肌肤,残害肢体”的刑罚手段逐渐减少,向新的封建制五刑过渡。主要体现在:1、废除宫刑制度。北朝西魏在大统十三年(公元547年)下诏禁止宫刑:“自今应宫刑者,直没官,勿刑。”北齐在天统五年(公元569年)也诏令废止宫刑:“应宫刑者普免为官口”。2、规定了鞭刑与杖刑。这一刑罚缘于北魏,并为北齐北周沿用。3、规定流刑为减死之刑。南北朝时期,把流行作为死刑的一种宽待措施。如北周时规定流刑为五等,每等以五百里为差,以据都城二千五百里为第一等,至四千五百里为限,同时附加鞭刑。4、缘坐范围有所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对妇女缘坐的变化上,总的趋势是缩小范围,但司法实践中却多有扩大。在整个南北朝时期缘坐的范围也有反复。《梁律》创从坐妇女免处死刑的先例。
隋《开皇律》删除不少苛酷的刑罚内容。废除不少残酷的生命刑,把死刑法定为绞、斩两种。对流刑、鞭刑均作修改。隋文帝明确说明:“绞以致毙、斩则殊形,除恶之体,于斯已极”,所有 “枭首轘身”与“残剥肤体”的鞭刑都废除不用,确立了封建制五刑。
唐刑罚比以前各代均为轻,死刑、流刑大为减少。死刑只有绞斩两种;徒刑仅一年至三年;笞杖数目也大为减少。更重要的是,其适用刑罚以从轻为度;唐律被认为是我国古代社会“得古今之平”的刑罚中的典范。
宋创设了一些新的刑罚制度。1、刺配刑。宋太祖为宽贷杂犯死罪而立刺配之法,刺面、配流且杖脊,是对特予免死人犯的一种代用刑。但后来则成了常用刑种之一。2、凌迟刑。宋时将五代的法外刑凌迟作为法定刑种,初时适用于荆湖之地所谓以妖术杀人祭鬼的犯罪。但后来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3、折杖法。宋太祖创立折杖法,作为重刑的代用刑。但因存在不足,即“良民偶有抵冒,致伤肢体,为终身之辱;愚顽之徒,虽一时创痛,而终无愧耻。”所以,在徽宗时又对徒以下罪的折杖刑数重作调整,减少对轻刑犯的危害。
元法初为习惯法,成吉思汗时有斩决、流放、责打条子等刑罚,后逐渐向汉代的五刑体制过渡,并最终实行。但其死刑中无绞刑,凌迟为法定死刑。
元朝仍保留许多习惯法,包括不少肉刑。一般人犯盗窃罪,除断本罪外,“初犯刺左臂,再犯刺右臂,三犯刺项。”“强盗初犯即须刺项”,只有蒙古人可不受此刑。为了维护僧侣的特权,元律规定“殴西番僧者截其手,骂之者断其舌”。
元有警迹人制度。强窃盗犯在服刑完毕后,支付原籍“充警迹人”。在其家门首立红泥粉壁,上开具姓名,犯事情由,由邻居监督其行止,且每半年同见官府接受督察。五年不犯者除籍,再犯者终身拘籍。
明清刑罚有新的发展变化,其特点是刑罚更加残酷化,并大量复活了肉刑。明清时的刑罚变化有:
1、死刑。明、清两朝在法律上恢复了枭首示众之刑,并且范围逐步扩大。此外,明清时期的死刑执行方面还有一些更加残酷的方式,如“剥皮实草”、“灭十族”、戮尸等。 清朝针对死刑还有一个独特的制度,即斩立决和监候制度。
2、充军刑。“充军”创制于明代,但是不以充军为本罪。清朝的充军则作为流罪的加重刑,并以充军为本罪。而且充军的条目也较明代增加。
3、发遣刑,这是一种比充军重的刑罚。明代时只限军官和军人,永不得回原籍。清时则包括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还可以有机会放还。
4、枷号,是明朝首创的耻辱刑。在明代还变成一种致命的酷刑。清时对一些伦理性和风化犯罪,用此法。
明代还有庭杖制度。指在殿庭前对违抗皇命的大臣直接施以杖刑的法外刑罚。
二、中国古代刑罚演变的原因。
大体上,刑罚发展变化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当权者指导思想的不断变化导致了刑罚发展变化。法律制度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门,任何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以及其特色的形成,都是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传统等社会经济条件紧密相连的。原始社会时期,没有国家,没有法律,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认识自然的能力低下,当时的原始习惯也是由以采集和渔猎为标记的低下生产力水平决定的,惩罚方式简单残暴,后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成为主导。逐渐产生了相当多的习惯法,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随着人们对物质世界的进一步认识,刑罚的体系逐渐完善,目的性也更加专一,保护私有制财产,保护人身权利,维护政治统治。自夏代建立第一个奴隶制国家起,我国古代社会一直坚持以刑法为主的法律体系。
由于专制、集权贯穿我国几千年的古代发展史,中国的法律文化也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没有西方世界的民主与法制、人权的概念。大量的充斥于刑法之中的完全是对人的生命的漠视和刑罚的随意性。
从简单的同态复仇到夏、商时期奴隶制刑罚,及至演变到封建社会的“五刑”,刑罚的变化,同当权者的统治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是集权的家长制统治,王或皇帝是国家的主宰,所谓家天下。“溥天之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法律也集中体现了维护王权统治的基本指导思想。崇尚刑法,重视刑罚。使我国古代不管民事、行政、刑事的制裁,无一例外的采用刑罚的手段。法律不但凭借严酷的刑罚手段惩办危及王权统治的政治性犯罪,同时也严厉制裁破坏国家统治、扰乱社会程序的刑事犯罪。统治者从长期的实践中体会到,既要使犯罪者受到惩罚,又能保存劳动能力,是更为有利的。所以刑制的改革,更加适应了经济基础需要,同时更好的维护其统治。夏、商时期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同时又刚刚从原始野蛮时代演变而来,维护王权成为其首要的目的,同时人的愚昧无知又使统治者假借天意的图谋得以实现,虽然其刑罚十分的野蛮残酷,但是统治者借天的名义,成功地表明其刑罚的合理性。同时,统治者鉴于前朝的教训,至周时提出“以德配天”、“明法慎罚”的思想,强调“用刑宽缓”,将教化和刑罚结合起来,体现到刑罚上,出现了“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以作为五刑的补充,不再单纯是伤及人肢体、生命的酷刑。秦以后到明清,中央集权的统治者更加牢固的确立,虽然各朝代执政者执政的指导思想各有不同,但是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也逐渐促进统治者对刑罚作出变革,以绞、斩死刑代替以往残酷的生命刑,以笞、杖、徒、流代替野蛮的肉刑,实质是统治者逐渐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文明程度提高的反映。
二、古代社会高度集权的家长制统治,统治者权力的无限制和无制约,当权者往往凭一己好恶行事,使刑罚形成了不稳定和不确定的特点。所以,我国古代刑罚发展变化的进程中人为的痕迹浓重。总趋势是朝者宽缓的方向,但是其中也多有反复。我国古代社会自从有国家以来,无论是不成文立法的时代,或者是成文法时代,法律对刑罚的种类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经常有随意增加法外刑罚的情况。隋初,制定《开皇律》、《大业律》,强调用法宽缓,然而隋炀帝并不依律行事,他“更立严法”,并恢复枭首、灭九族等等酷刑,自毁法制,滥施淫刑。又如唐时法律为我国古代之最鼎盛时期,但是法外施刑的现象也层出不穷。武则天时,酷臣周兴、索元礼、来俊臣非法采用酷刑,摧残人犯,将人犯“禁地牢中,或盛之如瓮,以火圜灸之,兼绝其粮饷,至有抽衣絮以瞰之者。”明时,皇帝设厂卫特务机关,滥用刑罚更为严重。清律中根本没有关于文字狱的直接规定,但所有的文字狱均是按照谋反、大逆定罪,是最严重的犯罪,并且处以最严厉的刑罚。所以,古代专制制度下,皇帝的行为往往将法律沦为一纸空文。
另一方面,较为开明的当权者的举措,又会带来不同的后果。据史载,汉初文帝改刑罚的原因,是为缇萦的孝心感动,遂下诏说:“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生不息”,是 “不德”。由此引发了汉初刑罚的改革。
所以,在我国古代社会以仁者治国的指导思想下,法制的推进显然有其偶然性,但是反过来说,这样的发展变化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
三、宋元明清法制由轻向重变化的原因。从秦汉至隋唐,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一直为由繁杂残酷向简明轻缓。期间有汉文帝废肉刑的改革,以及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刑制改革及隋文帝法定五刑,至唐时法制达到巅峰,其影响直至宋、元、明、清,并及诸海外,但是宋、元、明、清虽以唐制,其刑罚较前朝又趋残酷、繁杂,并且复活了肉刑,死刑的执行方式也有增加。从历史上看,宋、元、明、清时期是我国小农经济继续发展并且至没落,而商品经济逐渐萌芽之时,社会的矛盾日趋激化,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更加加强中央集权,用重典治天下,故而刑罚更加残酷,这也是中国古代社会后期刑罚的重要特点,至明清,发展尤为明显。其特点,就是限制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资本主义萌芽已经诞生的条件下,仍然坚持重农抑商的传统,实行“禁海闭关”,延缓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明时增加许多法外酷刑,而清朝又处于古代中国向近代化发展的复杂时期,更加以空前的严刑峻法推行政治思想的高压统治。明清时期大兴文字狱,对思想异端严厉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我国古代社会先进思想的进一步发展。这也是我国古代社会一贯的愚民政策的体现。
明清时期重刑观点同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矛盾的错综复杂密切相关。古代社会发展到明清时期,封建制度已经走向末路,新的生产关系正在形成之中。而这种新兴的生产关系势必威胁到封建统治集团的切身利益,所以,统治者为了维护政治上的专制统治,必然钳制广大人民的思想和舆论,甚至不惜动用残酷的刑罚手段,遏制自由思想的兴起。
四、刑罚的变化与发展同特定的社会发展现状紧密相连。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或者同一阶段的不同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各个层面发展不尽相同,所以,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会形成不同的特色。刑罚作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有不同的发展和变化。“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也充分得以体现。从夏商以来历代统治者在运用刑罚统治社会的过程中逐渐积累了丰富的用刑经验,至西周时,形成“刑罚世轻世重”的理论。《尚书。吕刑》说“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这种思想逐渐融入中国传统政治理论之中。刑罚的发展变化实际上也体现了这种理论在治国实践中的运用。战国时期,群雄并争,天下大乱,当时刚刚兴起的地主阶级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就特别强调重典重刑,用刑严酷。唐时,社会经济的发展较为迅速,国家实力明显增强,所以,这一时期奉行用刑持平,“刑平国,用中典”的策略,体现到刑罚上,变化为宽严适中,简约易明。由此带来的后果是社会更加稳定,经济更加繁荣,使唐帝国成为当时亚洲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宋、元、明、清时期,统治者都是在天下大乱,群雄纷争中夺取天下,都认为身处乱世,强调治乱世用重典。所以这一时期的刑罚一反隋唐以来的轻刑中典政策,又将刑罚导入峻法酷刑的时期,走上了回头路。然而,严刑酷法带来的不是统治者的长治久安,也不是什么治国良方,残酷的镇压反而加快了王朝覆灭的步伐。
‘伍’ 红岩中红姐受过什么酷刑
红岩中叙述的是只有十岁的江姐为了生活被迫去做工,由于她身材天生矮小,够不到高大的机器,只能坐在特制的高凳上,稍有疏忽就要遭冲稿到工头皮鞭的抽打。
江姐十九岁那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4年夏,经组织安排入四川大学农学院学习,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入党后,按党组织的要求,与彭咏梧扮作夫妻,组成一个“家庭”,作为重庆市委的秘密机关和地下党员学习的辅导中心。1945年与彭咏梧结婚,人们习惯称她江姐,以表敬爱之情。
江姐以川东临委及下川东地委联络员的身份和丈夫一起奔赴斗争最前线。1948年。彭咏梧在组织武装暴动时不幸牺牲。江姐强忍悲痛,毅然接替丈夫的工作。她说:“这条线的关系只有我熟悉,我应该在老彭倒下的地方继续战斗。”
因叛徒出卖,江姐被捕。在审讯室里,敌人恶如豺狼,他们用尽了各种酷刑,也不能动摇江散坦孝姐的革命意志。敌人用特制的四楞筷子放在江姐的手指间,双手紧握筷子的两头来回猛夹,边夹边恶狠狠的说:“你说不说,不说就把你吊信消起来!”这时江姐高喊:“筷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红岩》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作者罗广斌、杨益言曾被共同关押在“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集中营里,亲身经历过敌人的种种野蛮暴行和共产党人不屈不挠的斗争生活。
小说把反动派在全局上不可逆转的覆灭命运,与局部上的气势汹汹,疯狂镇压;把革命事业全局上的辉煌胜利,与革命者个人的悲壮牺牲,辩证地统一起来。这两位作者在写作了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的基础上,进一步搜集整理先烈们的斗争事迹,经过着名作家车承友加以集中、提炼、进行艺术再创造。且历时10年,才完成该部作品。
《红岩》这一神品般的小说,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品质最高度的概括。红岩精神,是革命先烈坚持真理、改造社会的人生伟大实践;是革命先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是我们改革开放发展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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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朱炎旭身为当朝第一“闲”王,整日里闲的无事可做,只陪着一般小妾嗑牙打牌。小妾中也有其他王府送过来的,便对朱炎旭道:“王爷知道么,我家郡主许了人了。”
朱炎旭哪里记得她家郡主是哪一个,含含糊糊的应了一声道:“那可不是件好事?”
“是呵,郡主欢喜的不得了呢。是王爷央了皇上许久,才钦命指配给景大人的。”
朱炎旭道:“皇兄也真是多……呃?什么?景大人?哪个景大人?”
小妾奇道:“还有哪个景大人,自然是当朝一品,王爷常常要挂在嘴边上的那位景大人。”
朱炎旭猛的推了桌子站起身:“这怎么使得?”
那小妾吓了一跳:“怎么就使不得?”
朱炎旭拍了桌子怒吼道:“自然使不得,那景鸾词天上谪仙一般的人物,你那歪嘴斜眼瘸脚窝脖的郡主也配的起他?”
小妾讷讷了半晌才道:“朝阳郡主王爷也是见过的,号称当世第一美女,偶然您不也曾亲口赞她是冰雪之姿,难不成已经忘了么?”
“狗屁!”朱炎旭气极败坏的跺了脚道,“她……
需要别的再问
‘柒’ 十大酷刑 bl小说结局
这本的结局很坑爹、严小周自杀、朱炎旭篡位,废帝朱炎明驾崩。朱炎旭登基后,改年号天昌。天昌帝一生荒淫无度,幸有明相景鸾词辅佐,终于成就大明太平盛世。然而史官笔下无情,终不免斥他以一身侍二主,夺权篡位,不忠不义,其心可诛!
严小周的自杀使十大酷刑终成圆满——剥皮、剃骨、腰斩、车裂、缢首、宫刑、刖刑、棍刑、灌铅以及、、、、、由心而发的最终的刻骨酷刑,断人念想,令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日夜倍受煎熬,永坠阿鼻地狱,世世不得超生。
‘捌’ 《酷刑下的江姐》这短文主要内容是什么
20世纪40年代,随着重庆地下党遭到破坏,革命斗争形势变得越来越严酷。重庆地下党负责人彭咏梧的“单身”身份开始引起敌人的怀疑。为此,被人称为“江小妹”的年轻姑娘江竹筠受命与彭咏梧厅芹假扮夫妻作为掩护,以便开展地下工作。江竹筠虽然在感情上难以接受这个任务,但为了彭咏梧的安全、为了革命事业,她还是接受了这个任务。
‘玖’ 关于酷刑的书籍
满清十大酷刑详解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缢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宫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鸩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刑>
即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着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以上都不如-贪-官-剥-皮-法-厉害!
据我所知,古代的车裂不是用马的,马走的太快,受刑人很容易就死了,因此用牛,可以让犯人更加痛苦
凌迟
据我所知又名剐刑,其中剐刑又分为3种,分为剐36刀360刀和3600刀三种,一般很少剐3600刀和36刀的,因为3600刀太过残忍,36刀又太快群众不过瘾,一般都剐360刀,前面359刀都不能死,最后一刀直取心脏。
‘拾’ 十大酷刑bl小说
我给你推荐几部吧。这段日子正好在红袖添香小说站那耗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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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的文了吧,古代文,画师攻很帅很自大,只喜欢美丽的事物,他在画美女图的时候,带者面具的丑男奉命来请他去给主人画像,画师不愿意,丑男就强行绑走他,路途中,画师百般刁难,丑男忍了,后来不断刁难与反刁难中,感情似乎就产生了,其实,这是在虐丑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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