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个乞丐和少女的故事
曾经有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在卖完大部分的花之后,发现天色己晚,所以决定早点回家。
这时她发现手上还有一朵玫瑰花没有卖完,这时她看到路边有一个乞丐,于是就把那朵玫瑰花送给了乞丐,然后就开开心心的回家了!
这个乞丐从来没有想过居然会有这么好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从来没有想过居然会有美女给自己送来玫瑰花,当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也许乞丐从来没有用心爱过自己,也没有接受过别人对自己的爱。
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当天不行乞了,回家!
回到家之后,他在家里找出一个瓶子装上水,把玫瑰花插进去养起来,然后把花放在桌子上静静的欣赏着玫瑰的美丽。
忽然他似乎想到什么,然后他马上开始把花拿出来,把瓶子拿去洗干净后再把花插进瓶子里!
原来他突然间觉得,这么漂亮的花怎么能随意插在这么脏的瓶子上,所以他决定把瓶子洗干净,这样才配得上这么美丽的玫瑰 !
做完这些工作后,他又坐在边上静静的欣赏着美丽的玫瑰,突然间他感觉这么漂亮的花和这么干净的瓶子怎么能放在这么脏乱的桌子上。
于是他开始动手把桌子擦干净,把杂物收拾整齐!
处理完之后他又坐在边上静静的欣赏眼前的一切,突然间他感觉到这么漂亮的玫瑰和这么干净的桌子怎么能放在这么杂乱的房间里呢?
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把整个房间打扫一遍,把所有的物品摆放整齐,把所有的垃圾清理出房间.......
突然间整个房间因为有了这朵玫瑰花的映射而变的温馨起来!
这时他仿佛忘记了自己所在何处,正在陶醉时,突然发现镜子中反射出一个蓬头垢面、不修边幅,衣裳褴褛的年轻人。
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是这个样子,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呆在这样的房间里与玫瑰相伴呢?
于是他立刻去洗了几年来唯一洗过的,也是第一次澡,洗完之后找出几件虽然显得有点旧,但稍微干净的衣服。
刮完胡子之后,把自己从头到下整理了一番,然后再照照镜子,突然间发现一个从未有过的年轻帅气的脸出现在镜子中!
这时候,他突然间觉得自己也很不错,为什么要去当乞丐呢?
这是他当乞丐以来第一次这样问自己,他的灵魂在瞬间觉醒了,其实我也很不错。
再看看房间中的一切,再看看这朵美丽的玫瑰,他当下立刻做出了一个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他决定第二天不再当乞丐而是去找工作, 因为他不怕脏和累,所以第二天他很顺利就找到了一份工作。
或许是因为他心中盛开的玫瑰花激励着他,随着他的不懈努力,几年后他成了一个非常有成就的企业老板!
若干年后,他终于寻找到当初送花给他的小姑娘,并把他一半的财产送给了小姑娘,不为别的,只为感激在他沦落为乞丐时送他的一朵玫瑰!
那不是一朵玫瑰,而是一份希望,一份对人生的希望,一份是对美好未来的希望!
这就是所谓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典故!
你无意中的一些善举,说不定能给别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改变。
其实每个人都是最棒的!每个人都是最优秀的!我们要相信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弃自己 !
不要把自己沉沦在失败的边缘,只要让自己开始做一些小小的改变,那么我们的人生就会开始与众不同!
当改变自己时,一切都改变了!
② 求一本女主去大学报到的时候 被小偷偷走了一切的财务 沦落为乞丐的言情小说
酷总裁的契约乞丐老婆,女主叫单巧巧
③ 南越国嫡长女嫁给乞丐是什么小说
《落月江湖》。
作者:蜀客
内容简介
毫无疑问,他被全世界公认为最、最、最没用的男人!啥?你问这样没用的人居然还有美女死活要嫁给他?还有没有天理!嘿嘿,别生气、别生气!这个老婆——人送外号“母老虎”,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呢!所以,江小湖成功地患上了“妻管严”!
只是,世上真的有这么没用的人吗?没用到为朋友两肋插刀?没用到处处让老婆大人感动落泪?没用到完美地完成早已过世的爷爷的心愿?这真是——迷雾重重难分辨,真作假时假亦真。
相关内容解释:
《落月江湖》语言描述平易隽永:语言构思上并无极力铺陈辞藻,采用华丽文采进行叙述,而是用最朴素、最真挚的情感进行渲染,达到哲理与内涵的有机统一,情感 与内容的有机统一 , 情感与内容的共鸣,以平易见真知,以朴素刻情感内涵,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之感,平实的语言,哲理蕴含的内容,达到一种巧妙的小说升华,其语言功底不可不谓之深厚。
《落月江湖》结构编排独具匠心:主要采用了双线式结构,明暗交织,情景交融,展现作者内心,命运的跌宕起伏与作者感悟,寓情于美,自然流畅。作者多变的艺术风格和高超驾驭文字能力跃然纸上。
④ 求本小说 就叫:都市生活 主角:凌轩 第一卷乞丐母女
娇艳人生 凌轩是这个都市的主角,他身上发生的一切,应该是男人们都渴望得到的。他的经历,就是一个个娇艳美女组合而成的酸甜苦辣爱恨情仇…… 《娇艳人生》绝非一般的人生故事,娇艳人生,不走寻常路。 《娇艳人生》延续面包作品的一贯风格,更清新,更自然,更现代!总结只有一句:“YY,只有YY,男人的YY,最尽情的YY!” 小说导读: 正文【乞丐母女】第一章简单的生活 凌轩,26岁,一米七五的身高,体重六十三公斤,大学本科汉语言文学毕业,学士学位。毕业的时候,老爸替他在老家的县城找了一份老师的工作,可没做到半年,凌轩就忍受不了,自己给自己“下课”了。 家住省城,而且他也习惯了大城市的生活,辞职之后,总要找一份工作吧。凌轩一个人跑去人才市场,第二天就到了精锐广告公司做文案,负责公司一些简单的广告文案策划。工作很枯燥和简单,而且做广告的一般都是没有什么规定的休息时间,随叫随到,比起老师那种四平八稳的生活要更累更辛苦。可是再怎么累,凌轩也不想回去当老师,他觉得自己会误人子弟,始终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称职的老师,至少在为人师表上他是不够资格。不说别的,就凭他满脑子YY女人的念头,就是做为人师表的最大障碍!!人品不好,如果能当好老师。
⑤ 找以前的一本都市小说开头男主好像是个流浪汉还是乞丐然后碰见了美女跟他一起上山祭拜然后杀了巨蟒获得异
花都
作者: 安少翔
简介:
身为欧洲第一财团的继承人,杨宇在忍受了18年的非人折磨后翘家了。还是翘家好啊,自由自在还有妞泡,就算是公交车上被美眉误会成公车,哥也认了!,踩踩人,泡泡妞,从此,美好的生活开始了……
⑥ 南越国嫡长女嫁给一个乞丐哈哈哈是哪部小说
《落月江湖》。
作者:蜀客
内容简介
毫无疑问,他被全世界公认为最、最、最没用的男人!啥?你问这样没用的人居然还有美女死活要嫁给他?还有没有天理!嘿嘿,别生气、别生气!这个老婆——人送外号“母老虎”,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呢!所以,江小湖成功地患上了“妻管严”!
只是,世上真的有这么没用的人吗?没用到为朋友两肋插刀?没用到处处让老婆大人感动落泪?没用到完美地完成早已过世的爷爷的心愿?这真是——迷雾重重难分辨,真作假时假亦真。
小说评价:
事例叙述得生动,具体人物的言行符合各自身份特点。文章来源于生活,因此语言虽然不怎样优美,但却真实有趣,写得入情入理。文章写得细致入微,语言活泼明快,富有情趣。大量采用生活中的口语使文章更显自然亲切。结尾恰到好处地点明中语言朴实而含义深刻耐人寻味。
以感受开关以感受结尾。这样便使文章前后照应首尾连贯同时又使文章主题回环复沓感染力极强。结尾处对人物的赞美情真意切感人至深。文章含蓄的结尾既点题又耐人寻味。结尾处集中表达情感,既照应开头又总结全文。首尾连贯一气呵成。对细节传神的刻画恰恰相反到好处地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这是本文的成功之处。
文章以为结尾言简意赅、其味无穷。文章最后揭示中心之句实属点晴之笔,概括之语短促而有力。结尾令人饱含期待,言已尽,意犹未了。
⑦ 男主清冷矜贵高冷古言小说
男主清冷矜贵高冷古言的小说有:《一念桃花》、《小豆蔻》、《公府娇娘》、《对陛下读心后发现他是恋爱脑》、《臣尽欢》、《寒女喜嫁》等
一、《一念桃花》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青拿天鹅。该书主要是讲自小无意中相识的少年,如何跨越身份和命运的鸿沟,相知直到相守的故事。
⑧ 找一部言情小说,内容是女主角为了逃婚找了一个乞丐内啥,其实那乞丐是一个王爷,因为失误打伤了挚友才堕
推荐你一些类似的古代言情小说吧!~
红袖添香小说网
《宫心计:失宠皇后(大结局)》文 / 东方镜
大婚当日,她披着凤冠霞帔,脚蹬金线玉履,淡笑着看他漠然地向她走来。
他的手中,牵着在立后这日一同封纳的新妃——一个他最爱的女人。
后妃同纳,这是他给她的一个下马威,也是他对她不屑的证明!
他要立的后,本该是别人。
却因太后一句懿旨,他立了她为天阙国的皇后。
所以,他恨她!
宰相之女,旺国之相!这是她的幸,亦或是她的劫?
本无意卷入宫庭纷争,却在腥风血雨中飘摇不定。
当敌国侵犯、四面楚歌,她一个柔弱的女子竟然力挺而上、跨马扬帆,驰惩一方战场。
朝歌漫语,保了家国,稳了天下;换来的,却是谣言漫天。
树欲静而风不止,她要安稳,却终不得宁!
当婚姻与爱情无关,当权力与阴谋同上,她却发现:原来所有的这一切,竟是在他人的操控之下生成。
于是,她潇洒收手,眸然回顾,冷眼看这满朝争斗。
琴瑟和鸣,鸳鸯交颈,清净莲舟上,原来她也不过一个女儿身。
《华清若水,花开尽(已出版)》文 / 微若洁茹
她是父皇最疼爱的公主,他是当朝左仆射的儿子,武林盟主的外孙。父皇指了他给她做驸马,却没想到他们连家窥伺的是她们傅家的江山!
大昭朝灭了,她不再是公主,他却成了九五至尊的皇帝。
《媚惑江山(已出版)》文 / 三月暮雪
原名《青琐》。年少的太子梦得十年后的今天,在郊外阑池边碰上的女子,就是未来的皇后。十年后他寻梦而去,果然遇见了官宦女芳菲和她的丫鬟青琐,一场悱恻缠绵的爱情就此展开......
文案:
悠悠深宫梦,步步起杀机。
观太子妃戏弄皇族,看青楼女媚惑江山。
《云画扇,红泪未央(已出版)》文 / 微若洁茹
她原本应该是他的皇后,可是她的姐姐却代替她穿上了嫁衣。他错手杀死了抚养她长大的姑姑,让她彻底坠入痛苦的深渊。
她要报仇,为母亲,为姑姑,和为了她错失的后位。为此不惜与那个邪恶的王爷定下契约,当她用另一个身份到他的身边,他是否能够认出她才是当年在梨树下和他约定终身的女子?
《笑倾城:侍君公主》文 / 华阳花影
她的家国被攻陷的那天,父亲持刀要将她和孪生姐姐杀死在大殿内。
她们是公主,公主该为破碎凋零的疆土殉国。
就在刀落下的那一刻,她看到的却是父亲的心脏被利剑贯穿,惨死在她面前。在父亲倒下的身影后,是他绝美傲视的容颜。
是他救了她,代价是杀死了他的父皇。
所以他即是她的仇人,又是他的救命人。
做为亡国公主,她和姐姐被皇帝当做玩物赏赐给他。
他则把一杯毒酒摆在她和姐姐面前:“本王不喜欢两个一模一样的东西。你们必须死一个。”
而她活了下来。
他却说:“扫兴,没想到你会是留下的那个。”
她笑:“运气好。”
从这天开始,国破家亡,全部亲人死光光的前朝公主变得天塌下来也会笑。
人生有太多不如意,保持开朗的心态才能活的久。
要多久才够本?
不久,不久。活到亲眼看到她的仇人们一个个死在她脚下就够了。
《帝姬:风暖碧落》文 / 寂月皎皎
最初,她是暗恋主人的小小侍女,而他是来府上做客的逍遥侠客。
那时是谁轻笑着,抱肩站在刺槐树下,慵懒地说:“在下仇池杨定。”
后来她成了当朝公主,却也成了情郎仇人的女儿。她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是谁抱住那轻如蝉翼的枯干女子,那样呜咽着悲声,“碧落,我来了。我是杨定……”
她一次次伤透他的心,让他绝望离去。在最终作出抉择时,谁在低声叹息,“碧落,下次弃我而去前,请一剑结果我……”
《将军的魅姬—烟花烙(全本)》文 / 暖的颜色
在传说中,她姿容秀丽,气度高华,她的容貌可以使任何一个粗鲁的武夫也变得彬彬有礼。
在正史中,她容貌妖艳,媚君迷臣,喜好治游,常令国中张灯结彩,游乐其中。
在这里,她是一个高贵的郡主,亲眼看到自己的父母被仇人的剑斩杀,为了活命,为了复仇,她在血泊中又或了他,用自己绝世的容貌,换来了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是那个倾国倾城的河西郡主,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是那个纯洁无邪的敦煌之珠。
红颜本是为君生,怎奈血海无涯泪做舟……
最后,在仇恨的烈火中,她永远的埋葬了自己一生的爱恋……
《穿PRADA的皇妃》 文 / 涅盘灰
小婉,出生豪门,胸无大志!
因为莫名其妙迷上了韩剧中一超帅男主,直接加入粉丝团第一次做粉丝飞赴韩国济州岛追星,追星时竟然被疯狂的粉丝挤落了山崖-----
穿越后的她竟然掉在了古代韩国--新罗国公主李娴雅的送嫁队伍前,送亲使者正为公主在边境线自尽一筹莫展时,长相酷似公主的小婉立刻被当作上天赐给星罗国的圣女!
《穿越之雪影蝶依(全本)》文 / 霜雪依依
丈夫的出轨,小三的谋害,她来到了异世,从七岁小孩开始重活。她拜师学医,不仅学会了傲人的医术和毒术还学会了绝世的武功,却也卷入了一场谋划了二十余年的阴谋之中。
她曾遭情伤,无法全心付出。
一个温柔体贴的师兄,一个清冷淡漠的杀手,一个风流倜傥的楼主,一个冷傲孤绝的魔教教主,一个睥睨天下的堡主,一个北新国的太子,一个觐阳王朝的太子……
这么多的情,这么多的爱,她该如何选择,纠缠在其中的她又该如何脱身?爱是唯一,还是可以分享?
《王的小宠》 文 / 兰罂粟
复仇的路,不一定是刀光剑影,有时,也可能是柔情一顾。
北宫殇,一个残酷无情的霸主,既是驸马,也是君王,而我苏娆娆,一个二十一世纪普普通通的小女子,却在穿越后不幸成为他仇人的女儿,沦为他报复的禁奴。
当莫名的仇恨加诸于我,身为现代人的我又岂能任他为所欲为?我发誓,终有一天,我会让他爱上我,让他为这份负逆之情而失去一切。
他有仇深万丈,我有猎爱杀招,爱情与仇恨的角逐中,谁将占据上风?
《二嫁:法医小妾》文 / 一溪明月
生命里第二十五场相亲,男人被她利落的刀法吓得落荒而逃,悲愤之下仰天长啸:神啊,请赐给我一个男人吧!
咚!天降花盆,直接把她砸到了异世。
刚一醒来,便匆匆披上嫁衣,嫁入靖王府。
她发誓,这次一定把握机会,隐藏本性,排除万难,誓要把百炼钢变成绕指柔。
然,府里姬妾如云,相互争宠,无端挑衅,暗箭伤人。
本着穿越寻常事,做人要低调的原则。
她能忍则忍,能让则让,永远笑脸相迎。
可她的委曲求全,并未换得众人的认可,反而变本加利地欺凌。
佛曰:忍无可忍,则无需再忍。
于是,她再次长啸:我!要!休!夫!
《别惹四小姐》文 / 十八号
她是名遍黎国的笨蛋丑女!为她那位高权重的爹爹丢尽了脸面!那些自已为漂亮的兄弟姐妹个个嘲笑她!就连婢女下人都瞧不起她!没关系!我郁清(潘素素)忍!
什么?她那个传说中的“花少”夫君居然退婚?好!没关系,正好我也不想嫁!
哪个王八蛋半夜把她的头剪得乱七八糟?!哪个猪头在她碗里放辣椒?!哪个八婆传她脸上长疮身上长毒瘤?!呼...没关系!真的没关系!我忍!
什么?外来使臣送来黄金万两珍奇异兽,只为见她这黎国传说中的第一丑女?!娘的!有钱没地方花啊!
什么?举办选美大赛?!关我屁事!啊?让我去给她们做陪衬?!呼,没事没事我还可以忍!
什么?让我学狗叫?MD!你们这帮食古不化的猿猴!不让你们见识见识现代人的魅力你们还真当老娘是笨蛋啊!
哼!黎国第一美女又怎样?老娘照样鄙视!
切!黎国第一才女又怎样?老娘照样踢!
额...至于黎国第一美男...哎...啥?他就是那个传说中的“花少?!”
《三生缘之药引皇后(完本)》文 / 可百
刘若烟起晚了的后果是穿越了,额,穿越就穿越吧,居然还倒霉的穿成了个试药的……,什么?毒不死再抽骨髓?开玩笑,这,这也太倒霉了吧?不管怎么样决不能坐以待毙!
既然那个冷酷的宁元帝国新皇荆翼这么不是玩意,哼,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21世界的新女性。试药?可以,代价呢?这世上没有白做的买卖。
万春楼的头牌卖“点子”不卖身,试药皇后变商界女强人~这……这……还真是活的风声水起,斗智斗勇啊!
那个女人总是有各种惹怒他的办法,其实她不过只是个药引而已,可是,心为什么因为她要死去而渐渐疼痛呢?就在荆翼下定决心去探究的时候,她却“消失”不见了~
多年后,万春楼富可敌国终于引起他的注意,那个烟花女子居然是他的药引皇后!刘若烟,你这个女人居然在朕的眼皮子底下混吃混喝,看看这回朕怎么整治你!
《皇妃日记》文 / 落棋砂
她一心求死,命运却将她的灵魂依附在异世界世家闺秀身上,可这宿主明明年满16岁,却为何始终一副六岁女娃娃的样子?是天生残缺,还是冥冥中别有使命?
可是,她真的很不爽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白衣男子,他明明是爹爹请来的教书先生,居然也可以胆大包天地调戏她“强抱”她,还敢在抢了她的“猎物”后拍拍屁股直接走人……他真当她是人尽可欺的小破孩么?
她可不管他背后有什么神秘身份,仰着小脸望着他,冷冷道,“轻视我,你会后悔的”。
她有的是办法折腾他,比如说,美人计?
⑨ 求本变身小说!开头是一个学生被女朋友甩了,然后去和一个乞丐诉苦,那个乞丐是神仙,把他变成女人。
乞丐的爱情
⑩ 美女与乞丐
文|辛凡
“哎,你听说了没,咱们花鸟市场以北的那个北郊陵园,出现了一个女鬼!”一个胖女人正摇着蒲扇,汗流浃背啃着西瓜说道。
“你也听说了啊。”一个有些年长,头发杂乱的大妈回复:“之前不是说,好像在陵园附近的山岭发现一个被奸杀的女尸,就地埋了之后,就出现了女鬼。不会是女尸的怨魂吧!”
“够了够了,你们这些婆娘,整日没事就爱扯这些有的没的!”地上一个脏兮兮的乞丐突然插嘴:“你说说你们,有那闲功夫,不如好好拾掇拾掇自己。”
胖女人听了,呸了一口,顺手把西瓜皮向脏乞丐砸去,翻了他一眼。然后回过头,继续和大妈说道:“我也听说女尸的事情了,尸体被秃鹰啄的惨不忍睹,当时发现的老王差点当场吐出来!”
乞丐并没有搭理她们,而是百无聊赖地捡起西瓜皮,躺在墙角把残余的瓜瓤吃了个干净。
乞丐窝居在这个脏兮兮的花鸟市场很久了,早已对这里的人已经见怪不怪。卖鸟的胖女人,养花的老汉,以及骑着小三轮拉土的瘦骨男......
这里的生活千篇一律,琐事异闻早已成为打发时间的谈资。
他自己也是一样,在这里过着混吃等死的日子。不过,他对这些并不感兴趣。他打发时间的方式,是欣赏来来往往的美女。
比如最近,他就又瞄上一个美女。
那是一个经常来胖女人店里买鸟笼的美女。瓜子脸,披肩长发,身材苗条,十分性感。她穿着红色的连衣短裙,裙尾的长度正好停留在大腿,这正是乞丐最爱的长度。
从上往下望,她白皙笔直的长腿下,是修长的脚踝,正蹬着一双鲜红高跟。高跟鞋前端,是洁白的脚趾配红色的指甲。
果然,她今天又来了。乞丐正想着,这位美女便迎面走来。乞丐留了口水,他不知道那是西瓜的美味,还是面前的女人味。
美女每次来胖女人这买鸟笼,都会和胖女人闲聊一会儿。乞丐更是珍惜这段时间,因为可以多看她几眼,好把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牢牢记在心里,无限遍回忆。
乞丐幻想着,如果能和眼前的美女发生点关系,该有多好。
只可惜,美女从来都没有看过乞丐一眼,就连余光也没有他存在的地方。
-
燥热的夏季,人心仿佛也随之躁动。
一天,乞丐终于忍不住了。
他从睡觉的铺子里翻出往日乞讨的零钱,一股脑的捧在手里,递给卖鸟的胖女人,打算和她打听些红衣美女的消息。
胖女人看到钱,对乞丐的厌恶瞬间消失,转为欢迎。胖女人笑的满脸褶子,开心地把钱塞进了胸前汗淋淋的口袋。
乞丐打听到,那个红衣美女,原来是一个寡妇。她老公很早就死于意外车祸,这些年她一直没嫁人,一个人独自住在郊区。
乞丐大喜,自鸣得意。
因为他知道,红衣美女这几天,肯定还会来。而且他早已决定,要跟踪这个红衣美女。现在知道她一个人独居在郊区,乞丐更是肆无忌惮。
他想着,自己的诡计要是能得逞,那死皮赖脸地乞讨了这么多年,也算没白活。
-
一日傍晚,夕阳下沉,暑气似乎消散了不少。
美女和往日一样,提着鸟笼,走在回家的路上。郊区行人很少,但她不知道,此刻,她正被一个无良的脏乞丐暗中跟随。
乞丐就这样在后面悄悄跟着,看着天色渐黑,乞丐看着周围的人越来越少,心里似乎更加愉快,因为这正是他所期待的。
他跟着美女的脚步,一路走,一路幻想,仿佛血液的荷尔蒙随时喷涌而出。
突然,眼前的美女不见了。
乞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揉了揉双眼,再定眼一看,周遭的景象,差点把他的魂吓飞。
美女早已消失不见,而他却身处在一个陵园。
四周万籁俱寂,空气仿佛凝固。乞丐的腿在哆嗦,他的身边,都是坟墓。有的坟头已被削去;有的坟墓上头,挂着鸟笼,里面锁着几只秃鹰,正食着腐肉,恶狠狠地看着他。
乞丐向后退了一步,却一把跌坐在地。他的手,不自觉地触碰到了旁边的一个墓碑,上面刻着“山林奸杀女尸无名之墓”。
乞丐发觉下身一片湿热,没想到,他竟然被吓得尿了裤子。
乞丐拔腿就跑,连滚带爬,朝着来的方向往回跑。他不知道跑了多久,跑了多远,连头都不敢回一下。
他气喘吁吁地拖着步伐。忽然,他发现了一个小砖房,里面灯火通明,似乎有人在做饭。他拧了拧湿漉漉的裤子,想要过去询问,该如何回去。
他敲了敲门,他惊喜地发现,开门的,原来是那个红衣美女。原来,这是她家。
-
美女打开门,娇滴滴地看着乞丐,轻声询问:“您好,请问您是?”
这个声音,好似一股电流,击穿了乞丐的大脑。他之前的恐惧,刹那间消散无余。随之,那股邪恶的荷尔蒙,又再次占据了大脑。
乞丐望了望四周,发现一个人也没有。便嬉皮笑脸地说道:“哎,你不是傍晚在市场买了鸟笼嘛,那个鸟笼有些问题,是老板叫我过来修一下。”
“可是老板并不知道我家在哪呀。”美女还没说完,乞丐便挤进了门,并随手把门关上。
乞丐瞄了一眼美女白皙的腿,然后坏笑着说:“这你不用管。你这里真难找,你先弄点饭,等吃完了我再修理一番。”
房间十分狭小,乞丐毫不客气地坐到了桌子旁边。
美女没有说什么,对着乞丐笑了一下,十分邪魅,然后继续去做饭了。可这个笑容在乞丐眼里,却是楚楚动人,他觉得自己仿佛重新年轻起来。
乞丐看着美女做饭的背影,准确地说,是欣赏她的一举一动。
他看着美女白嫩的背脊,在切菜时显露出若隐若现的蝴蝶骨;他注视着她的双腿,在来回走动时浮现的性感线条。
他早已把刚才发生的一切抛诸脑后了,他只知道,今夜,将是他最快活的时候。
饭好了,酒肉的香味儿扑鼻而来。
美女为他倒了一杯酒,递到他的面前。乞丐借势抚摸了美女的手,他惊讶地发现,美女并没有抗拒。而且美女竟然坐到了他的旁边。
乞丐早已心花怒放,有酒有肉有美女,没想到自己还能这么潇洒。
他一口喝了这杯酒,不知道是酒劲大,还是美色太诱人,竟然感觉有点上头。他试着更大胆一些,用左手臂搂住了美女的腰。为显自然,他另一只手拿起筷子,去夹桌上的肉。
美女依然没有抗拒,他搂的更紧,并自然地吃着夹起的肉。
“嗯,这肉味道不错,是什么肉啊。”乞丐手在乱摸,而表情却装作正人君子一般品尝道。
“你说呢?”美女娇声回答:“你刚才不是都看见了,坟墓上头的鸟笼里装着都是什么呀。”
乞丐还为反应过来,美女便吻了乞丐的嘴。
霎时,乞丐感觉天旋地转,虽然迷迷糊糊,但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快感。他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失去了知觉,仿佛在温柔乡里,随着暖流四处而飘。
乞丐尽情的享受着这种感觉,感觉自己似乎要飞升成仙。
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神经一绷,他意识到,美女刚才好像说了一句什么话。
“坟墓上头的鸟笼里装着都是什么呀。”乞丐思考着,渐渐地,他一身冷汗,因为他想到了:坟墓上头的鸟笼里,是秃鹰!
乞丐猛的睁开眼,发现自己面前,是一个笼子。
他不能言语,他惊恐地看到自己,变成了一个秃鹰,正被关在一个鸟笼里。
而鸟笼的正下方,是一个坟墓。墓碑上刻着:山林奸杀女尸无名之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