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寻找小小说《如果没有你》
《如果没有你》
我一直以为许扬一喜欢的人是扬落落。
当时看着他厚厚的日记,我还曾酸酸地问他,你很喜欢那个女孩子吧?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跟她说呢?
许扬一侧过头来看我,细碎的刘海垂在额前,眼神忽然说不出的寂寞。他只是幽幽地说她有喜欢的人了。所以我没有必要说,她有没有必要知道。
一、
安宸坐在我斜前方的位置上,每当我回答不出老师的问题时,他总是会把脸向后侧45度,偷偷地在书桌里把答案指给我看。也许是因为他的细心体贴,也许是因为他好看的侧脸,也许是因为他宇宙无敌的学习成绩……总之,这个樱花纷飞的春天,我莫名其妙并且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安宸。
于是别有用心的跟安宸参加了同一个社团,每逢周五晚上都要活动到很晚。安宸是个温和的像小绅士一般的人,会关心地说,“恩桐,我送你回家吧。”我心花怒放,刚要答应,去忽然想到许扬一此时正在校园门口等我,只得摇摇头说,“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心中默默的怨恨了一万次——我为什么要跟许扬一做邻居呢?
电视剧上总是说,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那么,不喜欢一个人呢?是不是也一样不需要理由呢?
第一次见到许扬一的时候我才六岁。那时刚搬了新家,妈妈把一个比我矮半头的小男孩推到我面前,说,“恩桐,这是妈妈好朋友的儿子,就住在隔壁大院。你们一起玩吧。”
我的噩梦就此开始。
我歪着脑袋看着比我矮了半个头的许扬一,把怀里的布娃娃递过去,怯怯地说,“……我们玩什么好呢?”
许扬一没有答应我,只是瞪大了眼睛,眼神倔强地看我,忽然一把将我的布娃娃丢在地上,然后恶狠狠转过身,扬长而去。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的背影,怔怔地好半天,才“哇”的一声哭出来。我看起来很讨厌吗?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呢?从那以后我就很不喜欢许扬一,甚至有些怕他,见了面也不敢跟他说话,只是远远地站在角落里,都不敢多看他一眼。可是尽管第一次见面不很成功,我和许扬一还是不可避免的总要被凑在一起。我的父母跟他的父母工作都很忙,于是约好了轮流来接送我们上下学,我们时常要在对方家里做功课做到很晚,等到自己的父母下班之后才可以回家。从小学到初中,一路走下来,感情未见加深多少,一起上下学的习惯却变得根深蒂固起来。
转眼就读到中学。比起小时后,我跟他都变了很多。可是我仍然不喜欢许扬一,一点都不喜欢。尽管他五官精致,皮肤白皙,身材修长,不笑的时候,下巴的弧线美的宛如雕像,走在学校里吸引无数女生泛着红心的目光。
喜欢一个人是一种缘分。
不喜欢一个人,可能也是一种缘份吧。
很久很久之后我才知道,我跟许扬一之间的缘分被藏在了骄傲背后,所以一时看不清楚
二、
快月考了,老师最近总是拖堂。当我从教室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透过灰蒙蒙的窗子,只见空荡荡的校园里很显眼地停着一辆赛车,许扬一斜靠着车站着,时不时地看着手表,马上就要抓狂了的样子。
一起出来的同桌杨落落推了我一把,,艳羡的说,“恩桐你可真幸福,有许扬一这个大帅哥每天放学等着你,风雨无阻啊!”
我苦笑,说,“跟个石头一起走,冷冰冰的,有什么好?”
许扬一是远近闻名的冰块。平时笑容极少,跟谁都很少说话,对女生更是不苟言笑,看起来比流川枫还要酷。女生们总是私底下议论,不笑,是不是因为想保持下巴的完美弧线呢?可是,我身为一个与他青梅竹马的知情者,可以很确定地告诉她们,许扬一不爱笑的性格绝对是与生俱来的,认识十几年了,他的笑容我也见过那么一两次而已。
记得第一次看许扬一笑是在我们七岁那年,他弄坏了我新买的遥控车,我坐在地上哇哇大哭。他似乎有些愧疚的样子,怯怯地递过来一张面巾纸,很小声的说,“恩桐,你别哭了。”那是年幼的我第一次听到许扬一这么温柔地跟我说话,一时竟忘了再哭,只是抬头睁大了眼睛看他。而他看着我泪凝于睫的我,愣了愣,竟忽然笑了。很多年以后我都不明白他那时为什么会笑,总觉得那多少有点烽火戏诸侯的味道。
杨落落陪我走到许扬一身边,销和赫德说,“扬一,你每天都这么等恩桐,该不会是喜欢她吧?”
我早知道杨落落这个人大大咧咧的,说话没深没浅,但是我往往没有料到她会没深没浅到这种程度!我和许扬一全都怔住了,气氛霎时诡异起来。也许是出于女孩子的羞涩吧,我忽然莫名的紧张,竟下意识地期待许扬一口中的答案……
可是他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杨落落,好看的下巴向前扬了扬,面无表情地说,“恩桐,上车。”我有些失落,同时也看不过他用这种态度对待我的朋友,气鼓鼓地坐上许扬一的车后座,有些愧疚地看了杨落落一眼,刚想说些什么,杨落落却在这时走上前一步,说,“许扬一,如果你喜欢的人不是恩桐的话……我可以喜欢你吗”我再一次怔住。只觉得许扬一的背影剧烈的顿了顿,回头看看我,又看看杨落落,什么话也没有说。
三、
我坐在许扬一的赛车后座上,无比接近的望着他的背影,想起刚刚发生的事,脑中莫名其妙的乱成一团。仔细想想,杨落落喜欢许扬一也有很久了吧,难怪她每天放学都坚持跟我一起走,那怪她总是向我打听许扬一的事情。嗯,这样也好,杨落落可是出名的美女,也许有了她之后,我就不用每天都跟许扬一一起回家了吧……
正这样想着,树上掉下一条虫子在我手臂上,我没有防备,吓得哇哇大叫,一边在车后座上剧烈的摇晃身体,许扬一正在躲闪迎面而来的卡车,被我猝不及防的这样一晃,车头一歪,连人带车栽到了路边的草丛里。
春天的泥土很松软,我跟许扬一仰面摔在草地上,也不觉得疼,一抬头,只见眼前一片耀眼星光,应着深蓝色的浮云,美的让人无法将视线移开。
“今天的星光真美。”我忍不住小声惊叹。车头去看许扬一,只见他目不转睛地望着星光璀璨的天空,浓密乌黑的睫毛向上微卷,眸子亮若星子。
“嗯。很美。”许扬一轻声回答,声音竟是从未有过的温柔。夜风微凉,吹动他的刘海,蝴蝶一样翻飞。我一动不动地望着许扬一的侧脸,竟然有种呆掉的感觉。今天的他似乎跟往常不一样呢。这样温柔的许扬一,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果他一直像今天这个样子,我又怎么会讨厌他这么多年呢?
“这是仙女座。那边的是小熊星座。喏,这样看,是不是很像一只小熊呢?”许扬一露出孩子一样的笑容,手指在半空来回划着,说:“恩桐,你看最西方的那片就是白羊座,你的星座呢。”
“你怎么知道我是白羊座?”我有些诧异。
“你四月七号生日嘛,当然是白羊座了。怎么会连这点常识都没有。”许扬一枕着手臂,撇撇嘴,淡淡地说。
原来他知道我生日的。可是为什么,每年我过生日的时候他都是一副忘记了的样子呢?倒是许阿姨,总是逼着一脸无奈的许扬一来送礼物给我,前年是布娃娃,去年是豆蔻唇膏,都是一些女生喜欢的东西,根本不可能是许扬一选的。
“你的生日时七月十日吧……嗯,那应该是巨蟹座。”对话开始没有意义起来,我只是想跟许扬一继续说话,至于说的是什么,其实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七月十日。那是安宸的生日吧。”沉默良久,扬一轻声的说,声音一如既往的沉稳,去似乎隐含着某种撕裂的感觉。
“……对不起。”我的心一沉,不免有些愧疚。
“你喜欢安宸多久了?”许扬一似是并不在意,仍是目视前方,轻声地说。
“刚刚才喜欢上吧,不过却好像喜欢了很久一样。”我脸一红,压低了声音说。
“那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有。”许扬一看看我,复又望向天空,笃定的说。我的心莫名其妙的泛出一丝酸。能被许扬一喜欢上的,会是什么样的女孩呢?
“你喜欢她多久了呢?”我想起许扬一书桌上的那本厚厚的日记,黑色的皮,厚得好像一本字典,平时放在玻璃柜里,谁也不让碰。很难想象像许扬一这样冷漠的人,竟会用这样婉转细腻的方式来纪念自己的感情。
“应该很久了吧。久到我自己都记不起来到底有多久了。”隔了很久很久,许扬一才轻声回答我。
四、
从哪天之后,我跟许扬一的关系产生了微妙的变化。那夜的星光,照亮了另一个我不知道的许扬一。他眼神温润如水,会很温柔地跟我说话……尽管他白天见到我依然是冷漠淡然的样子,我去开始期待每天放学,与他一起回家的那段路。
“……陪我去商场。”放学的时候,许扬一单手推着赛车,白皙的面颊上瞬间闪过一抹羞涩。
“好。你要买什么?”喜欢购物是女生的天性。
“手表。是要买给我喜欢的人的。”许扬一露出清澈的微笑,淡淡地说。
我的心蓦地一震。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古怪的想法……他喜欢的人,会是我吗?这个念头一出现,我急忙摇头,对自己说,别傻了,像许扬一那样高高在上的男生,他怎么会喜欢你呢?
从来没有见过许扬一这样挑剔的去选一样东西。我们徘徊在手表柜台前很久很久,他把各种各样的表在我的手腕上比划,一一端详,然后一一否决。我不禁有些烦,斜靠在柜台上,随手指了一支银色的女表,说:“这个很漂亮,就买这个吧,免得挑花眼了。”原本以为旁人的意见他必定不会采纳的,可是扬一听了我的话,微笑着看了我一眼,不再犹豫,让服务员包起了那只银色的表。
再看到扬一,他仍是往常那副冷漠淡然的样子。一天无一间,眼角瞥见杨落落的手腕,那一抹熟悉的银色,深深刺痛了我的眼——正是我昨天陪许扬一去买的那块手表。
我怔怔地看着那块我曾试戴过的手表,一动不动地看着,看到眼睛都酸楚起来。忽然觉得自己像个傻瓜。原来他喜欢的人是杨落落。两情相悦,想必一定会很幸福的。嗯,这样也好,我很快就不用每天都跟许扬一那个冰块一起上下学了呢……
可是我的心,为什么会这样难过呢?
摄影社团活动的时候,安宸交给我一叠厚厚的照片,我哭的样子,我笑的样子,我上课睡觉时的样子,我在水房与人追逐打闹时的样……我的心瞬间被打动。
五、
安宸每天都会接送我上下学,我与许扬一之间再也没有任何交集,可是心底好像隐隐缺失了什么。一个被我讨厌了十几年的人,有一天忽然发现自己喜欢他,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我只好反反复复地告诉自己,我喜欢的人是安宸。以前是,以后也是。
周末晚上,我吃过饭到家附近的小公园散步。昏暗的天光下,我看见许扬一也在那里,怀里还抱这一本厚厚的黑色日记。
“在做什么?”我走过去,佯装若无其事地问,声音却依然微微有些颤抖。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许扬一了。
许扬一抬头,静静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扬了扬手中的日记,说:“我准备烧掉它。”口气淡淡的,如谈论天气一般平常。
“……为什么?”我惊地瞪大了眼睛,提高了声音问。
“既然已经没有机会了,倒不如忘记的好。”许扬一掏出打火机,撕散了日记本,将它一页一页地丢到火里。
“你很喜欢那个女孩子吧?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跟她说呢?”我无从劝阻,只是在他眼中看到了一种刻骨的伤痛。这种伤痛让我好心酸。
许扬一侧过头来看我,细碎的刘海垂在额前,眼神忽然说不出的落寞。他幽幽地说:“她有喜欢的人了。所以我没有必要说,她也没有必要知道。”
“怎么,你喜欢的人不是杨落落吗?”我惊讶地问。杨落落喜欢的人是他啊,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许扬一轻扬唇角,淡淡地摇摇头,没有回答。
一阵晚风吹来,他手中的日记四下飞散……
六、。
得到扬一死讯的时候,我正在学校。愣住半晌,狠狠地推开杨落落的肩膀说:“落落,你别开玩笑了,这可一点都不好笑呢!”上午我还在操场上看到过许扬一,他怎么会死呢?
那两日,本市的各家媒体铺天盖地地报道着,实验中学的高二学生见义勇为,冲进火场抢救了一个四岁的孩子,自己却因为吸入过多浓烟,救不活了。
许扬一住的那栋楼着火了,听说他当时不顾一切地冲上楼去,是为了拿回一块手表,却在这时发现邻居家有小孩被困在火场里。
许阿姨把那块烧得焦黑的手表教给我的时候,已经泣不成声。
表盘上隐约可以摸到,用小刀刻上的两个字。
恩桐。
原来杨落落手腕上的表只是巧合而已。
这块表,扬一是要送给我的。
心痛如绞。
㈡ 校园小小说1000字的,不要言情的
校园小小说 晨,候车站上,等着三个人:母亲,小孩,和他。
初夏,没有一丝风。车快到站了,他却感觉心中刮起了台风。 车到站了,他不慌不忙,最后一个走上车,投了币然后迫不及待地往车内一瞥,就盯紧了一个空的座位,他坐了下来,那么期待。他最前面是个空的座位,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他紧盯着那个空座位,神色恍惚,恨不得自己多长出个屁股。他的心也是空的,无精打采地发着呆。那样子要是有人打他两拳,他也决不会还手的。
车到了校站,他依然是不慌不忙,慢慢地走下车。初夏学校的林荫道,树上的小鸟常常在打架,吵个不停,无论谁听了都会骂上几句;两旁的红花绿草,娇滴滴的,更是惹人怜爱,无论谁见了都会多看几眼。他却微垂着头,但他那高大儒雅的身躯还是那样引人注目,一认便知。
“哈!你还没睡醒?”我在门口认准了他,上来就是给他两拳。“你这小子,昨晚哪里做贼去了,收获不小吧!”如果按照平时,他准是先还我两脚,然后再出一个“狂龙”。谁知这次他连半字都没吐,我吃了个闭口羹。好像当眼前的这个人根本不认识,当我透明一样。我知道,我没有透明,但看见他的眼神,我立即闭嘴。
课室冷冷清清的,没几个人。他刚一坐下来就伏在了桌子上,两眼微合。我开始注视他。我不是神仙,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当然得提醒着点。课室里静得可怕,连呼吸声都丝丝可闻,因为大家都是睡觉的多。气氛如暴风雨来临前那般沉闷。等待再等待。终于有事情发生了:伏在桌上不多久的他忽然要起身了,并向我这边走过来。我一看,心想:大事不妙。以为他这几天因发呆而搞坏了脑子,逼我还钱来了。若不是如此,他怎会在上课的时候连个ABC都读错?我越想越像,无奈身上衣正单,哪来的钱还债!一想至此,马上警觉,正欲退避三舍,“较脚”。——心里的大石头落下来了,他又返回了座位,这次真的睡了。这天,我更加莫名其妙,还真为他担心起来。
上课时候,我不时地下意识看看他,发现了他木然的双眸背后好像在盼望着什么。
两个星期的时光,转眼即逝。他憔悴了不少。就在那个雨蒙蒙的日子——
那天下着雨,雨大如豆。我连声叹息,讨厌下雨。因为一下雨,就不得已要挤公共汽车上学。坐在车上,我悠然地望着车外雨的世界。在经过他家附近的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眼帘,唯一一个。待看清楚时,我愕然了。如此雨天,他竟没有打伞,站在雨中,任雨无情地打湿他的头发,衣服——我再没多看,走到他身边拉住他,想拉他回家。但拉不动,他似乎不想离开。迷惘的双眼只是望着车子远去的方向。天意弄人,雨越下越大。我站了那么久,喊了那么久,他都毫无反应,我更是毫无法子。渐渐地我的大半身都湿透了,于是我索性把伞也丢在一边,和他一起变“落汤鸡”。风雨无情,人有情。——默默地,我感到有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他的手。他闭起双眼,我看到两滴滚烫的雨水自他脸惬流下。许久,他才睁起蒙胧的双眼,双手抖动着撑起伞,拉着我慢慢地走了——
——————
他家里,我们双双喝完了药。
“多谢你!”他似乎恢复了原样,又可听到他轻柔爽朗的声音了。
“你多谢我什么?”我故作不以为然。
“多谢你这两天陪我喝苦茶。哈——”
“臭小子,竟学我调子,讨打?”“说实在的,这次你真把我给搞糊涂了!”
“幻花一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大家老友一场,就算了。”
“连我都不能说?”
“唉!一个月前,我在站里等车,遇到了她。那天也是下着雨,当我正犹豫不决的时候,是她把伞伸了过来,然后我就听到了我还想听第二次的声音:来,过来一点。她那嫣然一笑,当时,我就呆了。涌动的情海让我知道,此生我会永记她的微笑。自那以后,我们还在车上见了几次面,再后来,你也知道,不说了——”
看他说得那般动情,我没有打断他的话。
“两天以后,我再没见过她。那时我还以为可以等,盼——但现在,我想清楚了,只是萍水相逢,我又何必如此执着,差点累了自己,更累了朋友。所以我要谢谢你,谢谢你有意无意间为我解开了心结。”
听他叙说完这样一段经历,我差点把药喷了出来。
——————
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就像天上的云彩,是那样的飘忽不定;一朵云彩飘去了,另一朵云彩就会飘来。
[等车]
“咦!小道,你怎么会在这里?阿瞬大步跨过马路走过来。
“我家好像是在附近。”
“我知道哇!”
“知道还问,真是的。”
“我知道你家在附近,但不代表我知道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哈!”
“等人。”
“哦!我来了,那走吧。”
“我不是等你,别表错情。”
“啊!”
——————
公车上,人很少。
“小道,你到我后面坐可否?”
“为什么?”我出奇地问。
“我习惯了前面是空座位。”
“好。瞬你又欠我一个人情了,自我认识你开始到现在一共四个。当然,我也欠你的债。”
“人情,欠了,再欠多几个亦无妨。对,小道你还没有说你等的是谁呢?”
“一个女孩。”
“哦!为什么呢?”
“我想看看她,就这么简单。哈!”
“你想看就看?”
“我想等就等。”
“小道,你等吧!我不跟你争。”
“喂!阿瞬,我有跟你争过东西吗?”
“没有。”
——————
校园,林荫道。
“喂!阿瞬。今天早上我的单车和钱都给了那几个可怜的白粉仔。今天的早餐又要靠你照顾了,真是不好意思啊!”
“无所谓,净粉一碗。”
“啊!你今天怎么这么小气?”
“小道,你知道的,我爸现在只是副局长,不能贪!我就剩下这一块钱了,你拿去吃了早餐,放学后我们还要走路回家呢!”
“惨!早知少给白粉仔两元。”
“为什么?”
“早餐就能吃饱些。”
“吃饱些又怎么样?”
“行路至少不会饿晕在街头。”
——————
学校食店。
“小道,快吃。第一节是地理课。”
“地理课又怎样?”
“听说换了个刚大学毕业的女老师,很靓的。”
“你怎么不早说哗?快!五十米冲刺。”
[三]地理课不上地理
“哗——”
班里哄起来了。
不奇怪,每当听到这种声音,一定是有美女走过事件发生。
我急忙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老师走进了教室。
(插句话:如果写到这里,很多人一定会认为是介绍老师的外貌之类的文章。呵,以现代的眼光看,外貌无非是身材和脸蛋,这个就不必介绍了,没意思。看完后你们自己想象吧!哈!)
“哗”声刚止,我当然没有跟着喊,我不是那种人,阿瞬也不是。
接着是马屁声:“老师,我热烈欢迎您来我们班教地理。在您的培养下,我们班的地理成绩一定会比以前更上一层楼的。”
老师耳朵先是一侧,然后朱唇轻启,樱桃小嘴露出两排白白的牙。
“这位同学的发言很响亮,大家给点掌声鼓励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呀?”
“他叫小道。”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竟出卖我。
“哈——哈——”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晕!我赶紧笑笑,马上闭嘴。
过了一会儿,但见老师的笑容有点奇怪,她用粉笔在黑板写了三个字:XXX。
“好,现在同学们都认识我了,也轮到我认识你们了。嘻嘻!。你们有谁愿意让老师认识一下,就自告奋勇站起来作自我介绍,或者说说你的名字给老师听都可以。”
顿时,鸦雀无声。谁都不想第一个出丑,被臭。
老师见气氛有些不对头,把目光四处搜索,最后停在我的身上。
“小道,你给同学们作个榜样,就由你开始吧。OK?”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晕!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不是不愿意,只是——
“应该这样说:我叫小道,是个——”
“小道的偶像是樱木花道,道明寺,都是漫画名人耶!”
小强没事干老给我抬杠,真根号他。
老师呵呵一笑:“这么说,小道的理想是做一名篮球健将或者是大富翁了。”
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小强又插话了:“老师你不知道哇,小道打球特厉害,打篮球经常带球出界;踢足球射门是对准波音777——射飞机呗!”
“哈——哈——”
“呵呵”我当然是喜怒不形于色了,只在一边赔笑。看见老师的脸上挂满了笑容,也觉得没什么。心里却在不停的大骂:小强你们这班“喂狗”老臭我,下次将你们入樽另加猛虎射球。
——————
“我叫阿瞬,老师多关照。没了!”
“嗯!阿瞬同学,真是人如其名,快言快语,老师记住了。”
呵呵,老师此话一出,就是我瞎嚷的机会了:“阿瞬是一辉的DD,老师你不知道吗?”
“嘻嘻!老师当然知道,我小的时候呀也和你们一样爱看《圣斗士星矢》。不知小道对漫画有什么高见没有?”
不是鲁班我哪敢弄斧,心里直嘀咕:这就神了,老师对我们好像很了解似的。
但还是忍不住要臭阿瞬:“阿瞬呀!他做事特慢,不过做出的事来回吓你一跳。比如他一定会是三十多岁才结婚,不过新娘子的美貌程度应该不会比老师差。呵呵!”
我说完这话,就预知有飞行物体向我接近,我两根手指头就这样轻轻一夹,就夹住了一块橡皮,不愧是在梦中跟小凤叔叔练过灵犀一指的,轻易就接住了。
[四]地理课上地理
看到那位美女老师在台上讲话,你就知道又是上地理课了。
今天老师化了个淡妆:飘逸的长发撒在两肩,一定是用“飘影”洗过;白里透红的脸蛋一定是用了“采诗”化妆品;没涂口红,因为我看不见。我也没听说过有隐形的口红,所以我知道一定有这种口红。
好了,别再介绍广告了,免得教坏“细佬仔”。
“同学们呀!”老师说。
“干什么?”同学问。
“今天老师要考考你们对世界的认识。”
“好哇!”
晕!
这次竟然只有小道一个人回答,小道就是我。
“嗯!还是小道积极,大家鼓掌欢迎!”
噼里啪啦!各种各样的掌声随即而起。
“当今世界上都有哪些强大的国家,你们知道吗?”
“这有何难!当然是有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还有——”
“美国,霉国,是不是叫倒霉的国家呀?这美和霉可是同音字,要说好哦!”
大家都应该非常熟悉了,在我说话的时候常常抬杠的当然是一个叫小强的家伙。
“喂!小强,小心美国MED你哦!”
“恐布主义耶!我是拉登我怕谁。全世界都有恐布主义,唯拉登没有。”(注意布字)
哗!小强这番来劲了,绝!
老师好像很悠闲地听着,没作声。
我见到这种情况,哪肯认输。
可是一时又找不到好的反攻机会,只好强词夺理:“美国此举的任务是维护国际正常的安全秩序,需要买什么人的帐?”
“混帐。”
“老师,小强骂人。”我随即告状。
“少告状,小道。你问我美国买什么人的帐,我回答混帐。混帐既可代表人,也可代表帐,怎么着都行,这回答没问题吧?你吹呀!”
“好好好——”
“我还没说完呢,人家阿富汗得罪美国了吗?还是那些无辜的阿富汗人民得罪了美国人民?只会***的混帐东西,这笔帐要真和美国一起算就真成了混帐。”
“小强,你研究过国际关系的,对这方面比较有兴趣,我不如你,认输罢了。那你再说说我们中国,看你还有什么高论。”
“小道,你这台阶还下得不错。我们中国嘛,发展中国家。”
“晕!小孩子都会说,那你怎么不说是中立国家,中规中矩的国家,这些都有中字的。”
“哗!你怎么知道,我就是想这样说的。小道,你真是我的知己呀!”
“你有没有觉得肚子疼?”
“为什么?”
“我还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在咬你的五花肠子呢!真是的,能再说说德国吗?”
“德国啊?怎一个德字了得。你看过《足球小将》吧,里面有个叫施耐德的,会闪光射门。所以呀,德国的足球特得,今年世界杯还得了个亚军呢!”
“得了吧你,再说法国,这回你没法了吧。”
“怎么个法国没法,单是名字就有个法字。唉!小道,我劝你还是再读读历史吧:资本主义世界重要的法典可都是法国人公布的,什么《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都有。”
“看你还能胡诌到哪里去!来吧,英国难道是婴儿国家?”
“错!英字作英俊解不行啊?君不见英俊的贝克汉姆虏去了千万少女的心吗?所以小强我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惨!”
此话一出,下课铃就响了。
最后一次校运会
秋冬季节,记得每当举行校运会的日子总是小道会高兴的日子。
毕竟,校运会就意味着放假,其实不是的。如此看来,对于那些没什么运动细胞和不争取什么名次的学生来说,确实无聊。
每年校运会,各级各班总为那每分一元的钱财争得焦头烂额,死去活来,看起来还真不是滋味。就算运动热情再高涨,到后来免不了来个鱼死网破,听过还跑死过学生呢!真是骇人听闻,而校方的回答总是恰到好处:“也不过如此,当今社会上学校这样的事情还多着,也不只我们这一家。”
晕,就算是最有水平的人也不会说出这话。
“看来我们这次是最后一次参加校运会了。太好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那根号你。”
能说出这么绝的话一定是小道和阿瞬。
只见他俩慢吞吞来到操场,运动会已经开幕了。
㈢ 不知所踪的美人西施
区史志办 吴建平
(小小说)
自古美女多故事,既有动人的故事,也有悲催的故事。但不管是哪种故事,情节都是引人入胜的。
中国历史上春秋时期那个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西施,除了美丽动人外,关于她的故事流传至今,特别是她人生的最终结局说法种种。
美女西施的结局,历史上共有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在吴国灭亡后,西施和心爱的人范蠡驾扁舟,入太湖,不知所终。
范蠡与西施的爱情故事,可谓家喻户晓,但历史文献中却找不到相应的记载。《左传》《史记》《国语》《吴越春秋》《越绝书》等众多史籍均没有任何关于范蠡与西施恋爱关系的记载。勾践为了讨好和腐化吴王夫差,采用了文种和范蠡的建议,搜刮越国境内美女以进贡,此时的范蠡他敢从中插上一脚,去和西施谈恋爱吗?再者,按《越绝书》的说法,西施是被文种送去的,那就应该和范更没什么关系了。
但是古时候的小说、戏曲家们,总是做些违背人的意愿的事,喜欢把才子佳人进行强行配对组合,无中生有地把他们描绘得情意绵绵,温情脉脉,难舍难分。文学家们想给西施安排一个理想的归宿,在那时当然是范蠡最为合适了。
根据史书上的一些资料,我们知道,范蠡确实有一位夫人,为他生了三个儿子,但这位夫人,绝对不可能是西施。至于后来,范蠡离开了越国,改名换姓,隐居经商,他有没有可能带着西施一起走呢?这种可能性有没有呢?应该说,可能性非常小,但也不能完全排除。
因此,我们只能说, 范蠡带着西施,驾扁舟隐于江湖,这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因为没有任何资料有过记载,不可考。
第二种说法是:吴王夫差自杀后,西施随吴王而死。
持这种观点的人要少很多,但也不失为一种说法。有人认为,西施被越国作为讨好夫差的一种御用贡品献入吴宫,得到吴王夫差的宠爱,日复一日,日久生情,西施她爱上了吴王天差。范蠡虽然在很多人看来,是个了不起的谋略家,但在西施一个女人的眼中,则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既然爱我,还把我当作礼物送给敌人,赢得国家暂时的安全。西施觉得把女人当成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这样的男人,不是真正的男人。勾践,小肚鸡肠之辈,一心只想复仇,做事做人没有底线,更不是真男人。而夫差,虽然最后是失败者,但他横扫天下,称霸诸候,雄心勃勃,具有真正的王者气质。这样的男人赢得西施的芳心是自然的事,就像后世的项羽能博得虞姬的心一样。
因此,吴王失败后,杀了西施及其他嫔妃,而后自杀。若是这种做法,一则是怕兵败国破后西施会遭到越国人的羞辱,另一则算是给吴王陪葬了。或是吴王死后,西施追随他而去的可能也是有的,如此算是殉情了。当然,这种说法依然也是没有史料根据的,不可考。
第三种说法是:西施被越王勾践沉入江底,淹死了。
《东周列国志》上就是采用这种说法的。话说当时,越王勾践攻破了吴都,俘虏了大量吴国军民,包括美女西施也在内。
就在西施归国的当晚,越王勾践就要她“伴寝”,想把西施占为己有。西施觉得勾践是个很差劲的人,为了满足一己私利,把她当作礼品奉献给了夫差。现在形势变了,吴王败了,越王勾践见到西施不感激她的以身报国,却只是贪恋于她的绝代美色。西施自然不愿意陪勾践睡觉。国君找个杀人的理由还不方便吗?于是,最后以“不能伴寝”的“抗君之罪”惹恼了勾践。
越王夫人是个自信心极度不强的人,当她看到了西施的美貌,八成是害怕西施威胁到自己的地位,就说了这样一句话:“亡国之物,留之何为!”越国第一夫人的话真的很歹毒,她把对自己的不自信转为对西施的恶语相加,不可谓不阴险。
越王夫人如此一说,朝堂上本来就不缺拍马屁的人。于是,一种对西施极为不利的舆论和观点占据着主导。西施,她是红颜祸水,是政权的不祥之物,她只能给国家带来灾难,这种人绝不能留。于是,他们把西施捆绑了,装在一个大皮袋子里,绑上一块大石头,沉入江中活活淹死了。
就这样,西施为了国家的利益,被送到了吴国,最后越王勾践复仇成功,反而把西施给杀了。
当了“美人计”的工具,事成之后,被人抛弃,也合乎情理。这种说法的可能性应该最大。有两处史料可以参考。一是《吴越春秋》中,有“吴亡后,越浮西施于江,令随鸱夷以终”。“鸱夷”是装尸体的皮囊。吴国灭亡后,越王或越国人把西施沉入江中淹死了。二是最早的《墨子亲士》篇有这样的记载:“是故比干之殪,其抗也;孟贲之杀,其勇也;西施之沈,其美也;吴起之裂,其事也。”比干、孟贲、西施、吴起,是四个人名; 殪、杀、沈、裂,是四个动词,讲明了他们是怎么死的。殪,是乱刀剁的意思,把肉剔得只剩下骨头;杀,是诛杀砍头的意思,甚至还株连九族;沈,古通沉,是沉入江中的意思;裂,是车裂,五马分尸的意思。比干被剁为肉酱,是因为他太正直,违抗君上;孟贲被杀,是因为他太能逞勇:西施被沉江,是因为她长得太美;吴起被车裂,是因为他功劳太大。这些人都死在了他们的长处上。所以,西施最后的结局为沉江而死的可能性才是最大的。
那么,史书上对西施的记载为什么非常之少呢?这只能说,西施对吴国的灭亡所起到的作用并不大。吴国的灭亡,一是吴王夫差的好大喜功,穷兵黩武,二是越王勾践的奋发图强,背后偷袭,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西施她能够左右吴国的政局吗?她能够截获吴国的机密情报吗?这些似乎都不是她这个弱女子可以做到的。而西施最大的作用,无非是让吴王夫差信任越国是忠诚的,仅此而已。所以西施作用有限,她没有红颜祸水、祸国殃民的能耐。
历史上对西施的评价,也并不是把她和妲已、妹喜之类的红颜祸水相提并论的。甚至还有一首诗说,不要埋怨西施灭亡了吴国,多年以后越国也还是灭亡了,那又该埋怨谁呢?想想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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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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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心的恶魔党系列
《恶魔的元配》
孟雪雁答应了凯恩提出的荒谬条件,成为他的妻子, 她决定等到罪证确凿,就把这家伙踢进牢里,尽快了断婚约。 但这场婚姻戏码却弄假成真,他用尽所有手段取悦她、疼爱她,
她完全预料不到,一颗心会沦陷给这个浪荡不羁的神秘男人…… 只是,她都已经决定把职责摆两旁,爱情摆中间了, 却又亲眼瞧见,他的床上躺着一个赤裸的美女!
难道,他从头到尾只是在戏弄她? 她所感受到的浓烈爱情,莫非只是一场最恶劣的欺骗? 第一次见到她,凯恩就完全被吸引,
理智得接近狡诈的他,罔顾朋友的警告、敌人的威胁, 执意设下陷阱诱捕她,还软硬兼施地将她强留在身边。 他习惯游走危险边缘,一旦决定猎物就没有可能放弃,
为了得到她的心,他可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恶魔的枕边人》
“勤俭”的女人最美丽!新婚的花穗每日忙着打点柴米油盐, 最刺激的举动,莫过于上街讨价还价,买一斤菜,抢几根葱。 特殊血型却惹了祸,各路人马纷纷伸出魔掌,全想抓了她去换赏金,
危机步步逼近时,英雄隆重出场,不是别人,居然就是自家老公! 她那温文儒雅、牲畜无害的丈夫,竟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屠夫”!? 更让她又惊又喜的是,
神秘莫测的他,好像很爱很爱她呢…… 传说中,见过冷天霁的人,再也见不到第二天的日出, 平日里他优雅得如贵族,嗅不出半点血腥气息。
打从第一次相见, 这小女人就让他放不下心,像是时时在闯祸, 为求一劳永逸,他把她娶回家,打算一辈子守护她,
而这群电灯泡却不识相的,妄想要动他的枕边人——
《恶魔的点心》
丢脸哦! 梁煦煦怀疑自己会在这个冷峻的男人面前, 因为太丢脸而昏倒,
起先是混进宴会里被他逮个正着, 拖到卧房里去“个别拷问”。 接着又惨遭无妄之灾,被人下了药,
神智不清的在他面前大跳艳舞, 不但对他那样那样,而且还这样这样…… 呜呜,不管啦,她最羞人的样子都被看光了,他要负责啦!
绝世集团的“豺狼”卫浩天,竟会被个迷糊女人给吸引?! 她美丽过人、热心过人,偏偏惹祸能力也过人, 不乖乖经营手工蛋糕店,却到处管闲事,
逼得名号响亮的他必须亲自出马,收拾闲杂人等, 这小女人还不知道,他要跟她收取的“代价”可高得很呢……
《恶魔的宠妾》
季小篆怀疑,这次她会因为一时好奇而把这一生都赔了进去, 她想调查真相,却笨手笨脚地被‘兇手’逮个正着, 当她宣告放弃,狼狈地躲回家时,那危险神秘的男人却不肯善罢干休,
光天化日下掀开她暖暖的被窝,霸道地扛了她就走—— 天啊!他怎么可以冷血无情地杀人,却又可以悉心地呵护着她? 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都不足以形容他对她的宠爱。
但,明明就有另一个女人,闯进来嚷着是他的元配夫人! 那她是什么?只是他难以舍下的宠妾吗? 黑子骞冷静到近乎残酷,
但冰封的自制却被这好奇的小女人打碎, 她误闯计画的核心,打乱了一切布局, 他又气又怒,却又偏偏无可奈何,
更糟的是,他竟发现,自己愈来愈离不开她了……
《夫妻练习题》
看见孟喜儿,韩德生知道自己的心震荡得有多厉害。先前在婚友社留下的择偶条件,活脱脱就是她的模样,然而她只是连艳遇都称不上的过客,他只能徒留遗憾。
再见她时,乍生的情感灼热焚胸,他不可能对她放手了。对她既已目标明确,他就务必有效率地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这样的追求霸道、专断,她觉得不受尊重,他可以修正,
但尽快结婚则是他不可能妥协的要求,妥协的只能是她…… 孟喜儿知道爱上韩德生这样的男人,她势必得妥协——
他的追求猛烈,没有让人考虑的空间,因为动心,她接受了。他想要结婚,虽然她觉得太快,但因为爱他,她选择答应。他想要的夫妻生活,她贴心配合,甘心为他炽烈的情感捆缚。
然而这样的爱是真爱吗?他真的懂得怎么爱一个人吗? 他怕失去而对她更热情,但紧密的缠抱却无助于心的靠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必须为彼此找一条爱的生路……
《总裁不好惹》作者:语倩
上苍终于看不惯他的逍遥自在,所以派了个克星来对付他吗? 第一次被女人打,是因为她;第一次精虫冲脑,也是因为她! 他从不公器私用,但为了她,他破例了!
他从不为女人精心打扮,但为了她,他做了! 不过,这样的低声下气,竟换来她的不屑一顾! 很好,这个可爱狡猾的小女人,激起了他的征服欲,
一双炯炯如炬的黑眸,紧锁着她, 既然敢来招惹他,就别怪他狠心不留情……… 厚!科技业龙头老大,庆耀集团的总裁果然不好惹!
第一次见面,他把她当成了应召女, 第二次见面,他干脆直接推她进火坑, 为他做牛做马了一个月,换来的竟是“被绑票”!
她真不知是自讨苦吃,还是衰运当头?怎么会惹到这个大麻烦!?
《恶男的双面情人》作者:安琪
为了满足兄长们的疯狂保护欲,任水盈只得装出娇滴滴的柔弱样,所有人都被她耍得团团转,惟独这个一身霸气的男子,居然把引以为傲的伪装踩在脚下……对沈风飓而言,“女人”这种生物,在床上以外的地方都是没用的装饰品。而这个徒具其表的女人更是花瓶中的花瓶,柔弱到连个糖包都撕不开?!他开始同情她的另一半
《我的野蛮爱人》作者:古心
小时候,他就常和人打架, 虽然都是为了解救弱小的她, 但是和人打架就是不对的事!
现在,他们都长大了, 他却变本加厉的“以打架为业”, 还狡辩说这是因为他是梵门鹰堂的堂主!?
而且,就算他是为了“工作”需要, 迫不得已才和人打架, 可他犯得着每次受伤就来找她“疗伤”?
拜托,她读的可是中文系,不是护理系啊! 更过分的是,他还警告她不可违背他的命令, 更不准她接近其他的男人,
他是把她当成他的“所有物”了吗?
《心舞晨雨》作者靠近他五公尺内的女人,全都抗拒不了他的诱惑! 世上真有如此绝对的事? 她一向冷然的个性总能不受外界侵扰,
然而他, 竟是以这样不容拒绝的方式进驻她的生命! 以如此奇特的嘲讽方式照顾她……
“这么大的人竟喜欢这只蠢狗!” ——呵呵,每晚和女友作乐的他, 竟记得送她生日礼物!
啊!自己的心愈来愈不受控制啊! 认命吧! 她已是靠近他五公尺内的女人,怎可能幸免……
《大家都爱总裁》作者:湛清
大家都爱总裁,但庞德女可是爱钱财胜过爱总裁! 就算这个总裁再有钱、身分再崇高、人又帅得不得了,那又如何? 说实话,进公司这么久,她可没把多余的眼光在他身上欣赏过,
总裁谁爱谁拣拣去配,她才不会去抢! 更何况她巴不得被总裁当作隐形人,少找她几次算几次, 无奈天下从她愿,总裁最近看她的眼神怪怪的,该不会发现她的
秘密了。 龙杰愈看他这个秘书愈觉得她行事诡异, 瞧她老修女般的穿着打扮真是令人倒尽胃口,不及格,
但她的脑袋瓜子可真管用,处事又伶俐能干, 不过她唇边的淡笑和偶尔流露的神情好似瞧不起他, 真怪了!一个小小秘书怎可能会有那样骄傲的神采;
而且她拿他这个总裁作文章卖钱被捉包,还气定神闲, 这女人不简单,而且肯定很有趣,他得好好研究研究……
你自己慢慢选吧!
还有出嫁从夫系列,孤芳不自赏,虽然是古代的
㈥ 小小说800字左右
感情化了的电视机 “这就是我所发明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最新式电视机。跟这个比起来,以往的那些电视机全都成了过时的破烂货了。”F先生得意洋洋地向大家介绍着。 房间里挤满了参观了人,这当中有各个公司的经理和董事长,还有新闻记者等。其中有一个人问道: “看上去好像和普通的彩色电视机差不多,究竟它有什么优越性呀?” “其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它采用的电子技术、生理学、心理学、医学以及药物学等各种学科的最新成果,可以说是当代科学技术的结晶体。如果用这种电视机收看节目,观众将会对屏幕上出现的东西产生强烈的共鸣。我就是根据这个基本思想发明的这种电视机。” “请别吹得神乎其神,还是早一点让我们了解这种电视机的性能吧。” “当然可以,我正是为此而请诸位光临的。” F博士拿出许多类似手表的东西来,一一分给前来参观的人,并叫大家戴在手腕上。 “这是什么东西呀?”人们不约而同地问道。 “在这里面装有各种药剂。而且,根据装在电视机上的这根天线所发出的电波的不同,这些药剂会分别按照指示从微孔中出来,渗入手腕上的静脉之中。” “是注射器吗?” 有的参观者脸上现出了对打针感到害怕的神情。于是,F博士便解释道:“不,请放心好了,决不会疼的。其作用是在播放喜剧节目时,把某种催笑药渗入人体,使正在收看电视的观众乐不可支,捧腹大笑起来。” “可是,借助于药物引起的笑声一定是不太令人愉快的吧。” “不,不会的。不管是人工催笑法还是其他什么笑法,只要是笑,都能给人以轻松愉快的感觉。并且,在观看悲剧节目的时候,它将会使人更加伤心,以致泪流满面,痛不欲生。由于这种新式电视机的作用,将使观众的感情增强两倍到四倍。” “难道真的会这样吗?” “要是不相信的话那就请当场试验吧。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F博士说着就打开了那台新式电视机的开关。电视里正在播放电视剧。与此同时,和剧情发展相一致的指示性电波从那根天线上发射出来,分别进入了每个人手腕上的那只特殊“手表”。 于是,那些能够促使喜怒哀乐等各种感情强化的药剂便有条不紊地渗入了体内。当然,指示电波要比剧情发展先走一步,因为从渗入体内到产生药效是要经过一段时间的。 果然,观众们都被电视剧吸引住了。看到悲伤的场面时,大家都沉浸在悲哀之中,情不自禁地流出了眼泪。这些特殊装置的作用还不仅仅在感情方面,当屏幕上出现鲜花的时候,药剂就会及时地对嗅觉神经进行刺激,从而使人嗅到阵阵芳香;而当剧中人在就餐时,观众也产生饱餐一顿的感觉;当电视剧中的主人公遭到人家殴打时,观众们的身上竟隐隐作痛;而当屏幕上出现恋爱场面时,观众的心随之跳动加快。电视剧已经播送完了,大家还在依依不舍地回味刚才那种奇妙的身临其境的感觉。 人们都非常佩服地对主人说道:“真是妙不可言。我们都为你这个伟大的发明而感到自豪。可是,这种对你佩服的心情可能也是由于某种药剂的作用吧。” “没有那回事。借助于药物的力量来赢得人家的尊敬之类的事我是不屑一顾的。”F博士得意洋洋地笑着回答。 有一位参观者问道:“那么,在进行实况转播的时候将会产生什么感觉呢?” “当然,这不可能和观看电影以及电视剧时的感觉完全一样。可是,在收看体育比赛实况转播节目的时候,观众就会如同亲临比赛场地一般,情绪极为兴奋。” “确实有道理。” “将来也许可以使这种装置进一步微型化,把它做成胶囊的形状埋入人体内部,用指示电波来控制其药剂的注射量。哦,还要补充说明一下,因为本装置每天会注射两次中和药剂,因此绝对不会对人体产生任何副作用的,请诸位放心。” “确实如此……” 参观者们对此感叹不已。 不久,这种新式电视机便开始大量生产了。在得到观众们的一致好评之后,很快便在整个社会上普及了。这种新式电视机所产生的极其强烈的身临其境的奇妙感觉,是从前那些老式电视机所望尘莫及的。 观众们可以和剧中人一起痛哭、欢笑等等。不过,理所当然的是,当剧中人死去的时候观众们是不会跟着去死的。只不过在这个时候大家都感到心里很悲伤罢了。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一件出人意外的事情。电视台的线路出了毛病,因此,控制药剂的指示电波和电视节目内容之间的同步关系被打乱了。 屏幕上正在演出喜剧。按照正常情况,观众们应该在药剂的作用下捧腹大笑的。可是现在每个人都捂着胸口伤心地哭了起来。有的人同情地说道:“哎呀,怎么会踩着香蕉皮滑一交的呀,这个人多么可怜呀,快救救他!” 此时,电视里出现了失恋的场面,大家莫名其妙地闻到了一股什么东西烧焦的糊臭味,并且还觉到自己的脚被什么东西敲打得痛不可耐。 在播放反映灾区难民情况的纪录片时,电视台的故障还没有排除,因此观众们都捧着肚皮笑得前仰后合,几乎连气都要喘不过来了。 “这有什么值得可怜的呀。太可笑了,实在是太可笑了……” 所有的一切都陷入了混乱之中。不一会儿,电视节目中断了。电视台的负责人出现在屏幕上,他向观众们表示歉意: “亲爱的观众们,非常抱歉。电视台发生了故障,目前正在全力以赴进行抢修,争取尽快恢复正常。” 正在这个时候,加强愤怒情绪的药剂注射进了观众们的体内,并且,由于指示电波被中断了,所以这种催怒剂的药效将维持很长一段时间。 “简直不像话。电视台的这个家伙可恶透顶,态度居然如此恶劣,真是岂有此理。” 所有的电视观众都变得怒不可遏,拍着桌子破口大骂起来。然而,片刻之后屏幕上的人像便消失了。于是,观众们就直接向电视台发泄自己的怒火。 人们冲出了家门,成群结队地闯进电视台,把所有的仪器设备都砸碎得粉碎。 也许是因为这场骚乱的缘故吧,指示电波突然变换了频率。于是,催怒药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使人感到心情舒畅、心旷神怡的另一种药剂。 大家都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啊,多么令人愉快呀!
㈦ 缘分(小小说)
30岁的美女老师晓玉成了剩女,她妈妈为这事急得到处托人,给她找对象。
这天,邻居王大妈来到她家,进门就嚷:“晓玉妈,我好姐妹的儿子,35岁了,也没对象,正托我介绍呢!”
“小伙子在市政府上班,长得挺好的,父母都是退休干部。”
晓玉妈一听,高兴的不得了“那敢情好,明儿就让他俩见个面?”
第二天,晓玉在咖啡屋见到了黄河(王大妈告诉了小伙子的名字),这不是五年前就相亲过的他吗?晓玉很尴尬,当时因为觉得对方眼睛太小,嘴巴太大,一口就回绝了。谁知造化弄人,五年后,相亲对象还是他?
黄河倒是挺自然“美女,我们又见面了?”
“真是山不转水转啊!你还是那么漂亮。”
晓玉也不知道怎么说,低着头,红着脸。
“我俩真是缘分深啊,居然两次相亲一个人。”
“看来,月下老人还是很愿意我俩在一起啊!”黄河开玩笑说。晓玉看着他那张不顺眼的脸,心里还是和五年前一样,有些厌恶。
突然,晓玉的手机响了一声,她打开一看,是妈妈发的信息。
晓玉收起手机,对黄河嫣然一笑,说:“我们去莲花公园走走?”。
黄河大喜过望,“好的,好的!”
三个月后,晓玉和黄河喜结连理。
不久,孩子也出生了。黄河老说晓玉,如果第一次相亲,就跟了他,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晓玉听了,也不言语。
一年后,晓玉从学校借调到了教育局。
又过了一年,晓玉就被正式调入,还任了职称科的科长。
学校的同事都羡慕晓玉的命好,大家都说真是缘分啊!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夜深人静时,只有晓玉明白,她现在的幸福生活,全靠妈妈当时发给她的那条短信。
“孩子,这次相亲一定要答应啊!小伙子的舅舅是咱们市的市长呢。”
缘分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㈧ 富家女(小小说)
这几天,有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二十岁左右,着一身碎花蓝色的连衣裙,总是在傍晚的时分出现在公园里。她总是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坐在长椅子上,静静的看书,在这个手机不离手的年代,哪个小年轻还看这种纸书?
一位年轻小伙听说了这件事,经过几天的观察,被她的朴素美貌和好学精神感动,决定追求她。他想要找到就是这种有朴素的衣者,好学的劲头的女孩子。
一天傍晚,年轻人又来到公园,默默地注视了女孩好久,才鼓起勇气向前搭讪。
“你好,美女。”
正在看书的女孩吓得手里的书掉在了地上。
年轻人赶紧弯腰把书捡起来,他讨好地把书递给了女孩。
“对不起,让你受惊了。”年轻人说。
“没事,正好天暗下来了,看不清楚字,我们可以聊聊天。”女孩很大方的说。
于是他们就聊起了天。
“千万别和我聊钱的事,我不缺钱,我整天都是和有钱人打交道,除了舞会,旅游,美容健身,就是买买东西,衣服,名牌包包,我厌倦这种生活,我多想过平常人的日子。”那女孩一副痛苦的样子。
“你呢,你是干什么工作的?”那女孩问。
“对面亮灯的那家酒店。”年轻人指了指对面的酒店说。
“不会是服务员吧?”女孩不屑的说。
“不,是会计。”年轻人说。
“我要回去了,有人约我去唱歌。”那女孩站起来说。
“我送你,天黑了路上不安全。”年轻人说。
“不用,我最讨厌有钱人整天跟在我的屁股后面。”女孩不耐烦的说。
“咱们还能再见面吗?”年轻人说。
“不知道,你看见公园门口的那辆白色高级轿车吗?那是我的,司机在等着我,拜拜!”女孩匆匆忙忙走了。
年轻人看着女孩从白色宝马轿车旁经过,然后小跑到对面亮着灯的酒店,和前台的女孩交换了位置,那前台的女孩下班了,刚才的女孩接替了她的班。
年轻人看完后,然后转身钻进那辆停在公园门口的白色的宝马离开了。
㈨ 小小说:皮皮虾美女
来到一家饭馆吃饭,点了这家饭馆的招牌菜皮皮虾。
一只超大的皮皮虾上桌,有鳄鱼那么大。
皮皮虾的头是个人头,是个美女的头,是只母虾。
皮皮虾翻过来,肚皮朝上,两排触角,上面几只是人手,下面几只是人腿,在乱动。
“老板,这怎么吃?”
“用铁锨铲着吃,先把胳膊腿都铲掉。”
照办。皮皮虾美女,痛苦的叫着。最后,只剩下美女的头。
“味道怎么样?”皮皮虾美女问。
“还行,就是,血腥味有点重!”
“蘸点醋。”皮皮虾美女说。
从梦中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