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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嚼过的口香糖小说

发布时间:2022-09-03 09:47:56

㈠ 有一部耽美小说,小受在床上嚼口香糖

《当冷酷遇上冷漠》by 炎
【内容简介】
他对他说:“你很有趣。” 他却回他:“我很无聊。”
郑巍的魅力向来无人能挡,唯独他例外。
一个冷感却又令他情绪失控的人。
他会用嚼口香糖来排解床事。听到他要结婚会面不改色说:“Game Over,别忘了把钱汇进我的帐户?”
贺宇耘一向行事低调。先天心脏病,让他习惯了对什么事都不冷不热。他的上司却把他的无聊当有趣,还要玩什么爱情赌注 。
这场爱情赌注里,谁先说出“我爱你”,谁就是赢家……

㈡ 急急急!找一本悬疑小说

抓狂 第十章(4)
"哈,猜对了。奖励你一下。"李云儿冰凉的嘴唇凑过去亲了江希凡的脸,于是留下了一阵草莓果子味的透明的唇印。

去医院的时候,白洁正准备离开,看见江希凡他俩进来,又逗留了一会,仍然是不看李云儿的眼睛,但很客气,江鼎盛说道:"我去一趟公安局,你们在这陪陪希文。"

江希文对方芬芬道:"你和爸一起去看看他吧,告诉他,你是我的人,我会爱你一辈子的。"白洁的身体微微晃了晃,这么多年,仍然不了解江希文在想什么。

江鼎盛并不是去看费青龙,他是去找白昭宁。这个犯人必须得死,江鼎盛并不是个感情特别外露的人,但他看见江希文的肠子被刀捅出来时,他的心都碎了,有杀人的冲动。

"当然要判死刑,现在是'严打',而且他还有杀人案在身上。"白昭宁说道。

"那就好,那就好。"

方芬芬终于见到了奄奄一息的费青龙。瘦得颧骨凸出,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洗了,这个男人,是自己曾经爱的那个吗,他的眼神似乎已经没有求生的光芒。

"你怎么那么傻啊?"方芬芬坐在桌子对面,隔着玻璃,即使有声音,也像隔了一个世界。

费青龙听到方芬芬的声音,缓缓地抬头,"我……傻。我死了,你要过得好一点,来世再做我老婆,行不行?"

方芬芬哭得厉害,抽泣着,"你不要死,行不行,不要死。"

费青龙的手很黑,摸着玻璃,但无法接触方芬芬的脸,方芬芬知道他是想帮她擦眼泪,于是哭得更伤心。

"我杀了人的,他们查出来了,你要保重身体。"说完,时间到了,因为方芬芬把宝贵的时间用到哭上去了,就没来得及多说几句。

费青龙在她转头离去的瞬间,嚅嗫地动了动嘴巴,"我爱你。"

他从来没有将这三个字说出口,但此时说了,似乎已晚。我的真心你听不到,听得到时你不要。

江希文康复的日子,是费青龙等死的日子。一个充满生的希望,一个满怀死的绝望,而倒霉鬼蜷缩在费青龙牢房的角落,和以前不同的是,手里的鬼孩子,已经不知所踪。

新年即将到来,这些日子对于在病床上的江希文来说很漫长,虽然病房里有电视有杂志,还有白洁特意买来让他消遣的恐怖小说,但仍然觉得无聊,怎么都比不上自由,躺在床上。方芬芬的爱有一半是内疚。因为伤口,所以下地需要人扶,上洗手间也是。

白洁和江鼎盛也不住在病房了,只是每天来探望,有钱人总是很忙的,方芬芬搬了进来,也是隔天来一次,每天老胡早上送她过来,第二天再送回家。

"芬芬,我……"江希文欲言又止。

"要上洗手间吗?"方芬芬今天穿得不多,因为病房的暖气很足,让藕荷色紧身高领毛衣和鱼尾裙相得益彰,头发也只是松松散散地绑着。

"麻烦你……"江希文拉着方芬芬的手。

到了厕所,江希文一只手搭在方芬芬肩膀上,一边对背朝着他的方芬芬说道:"麻烦你帮我拿一下。"

"哦。"方芬芬不好意思地转过头来,而它却已经硬得像医院屋檐下挂的冰棍,和冰棍不同的是,它很热,而且如果紧紧地握着,可以感觉到血液在不停地流动,就像握着兔子的两只耳朵。

"你不是真的想上厕所,对吗?"方芬芬有些紧张,因为握了很久他都没有尿。

"嗯,想你了。"江希文吻着她的嘴,嘴唇冰冷,舌头火热,唇齿相依,互换口水。

方芬芬有些恍惚,她分不清是费青龙还是江希文,直到她睁开眼睛看见医院门口那个鲜艳的红十字,为什么要是红色,可能是血写的。

方芬芬的鱼尾裙包得很紧,但拉链非常灵活,一下就脱了下来。

江希文非常温柔地滑进去,方芬芬觉得很意外。人有时候是不了解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也许在握着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渴望,如同天气热的时候冰棍在嘴边就要吮吸一样。

慢慢的,速度变得非常快,一年的最后一天,多少是有点留恋的。江希文闭上眼睛,身体是方芬芬的,脸却在模糊的眼泪中变成了嘉碧琼,仿佛她的魂魄就在旁边看着。

方芬芬觉得一阵酥麻,大脑一片空白,毛衣贴在墙上很温暖,下体一阵冰凉,这样的罪恶感觉,让人生绝望。

忽听江希文一声惨叫,医生赶来再次缝合裂开的伤口的时候,小弟弟已经吐完了,还在一跳一跳地喘息着。

一年之中的最后一个下午,做一场酣畅淋漓的爱,然后把往事带到明年。

晚上,方芬芬睡在隔壁病房,睁开眼睛到天明。明年就是新的一年了,费青龙要死了。

晚上,江希文睡着了,小弟弟缩着小脑袋仿佛在说,以后再也不敢了。

费青龙今天吃的不错,因为是最后一天,元旦的晚餐吃了干辣椒薯仔丝和回锅肉。狱警也挺厚道,中国有句古话"要死做个饱死鬼",所以问了问你爱吃什么,就给了他回锅肉,还有一瓶啤酒。费青龙舍不得喝,想在临死前喝,这样也许不那么痛,烟有一根,也舍不得抽,想明天中午枪决前抽。想起胡萝卜了,这老头子,很快就要和他相会了。

晚上,费青龙看着小窗外的天,想着,元旦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吗,这一天为什么还有人不休息啊?
新的一年,又有多少人相遇,多少人分手,多少人相遇后分手,多少人分手后相遇?

明天是新的一天,倘若惜福,即使生活在煎熬中,心中那朵缓缓盛开的莲花,它会赋予天空的蓝色,谁看见,谁永生。

抓狂 第十一章(1)
但新年前的这段时间,李云儿和江希凡快乐非常。江希凡当学生的时候,李云儿偷偷地在教室后面看他;江希凡当老师的时候,李云儿就光明正大地看他。

江希凡并不讨厌她。反而觉得这个曾经烧坏脑子的小姑娘很简单,她的脑子到嘴巴的距离几乎不到一秒钟。带她去郊区看油画展,破落的工厂,或斑驳或鲜艳的油画,李云儿一边呵着手一边安静地欣赏,雪融化了,她的头发显得更红。

新年第一天,李云儿在家中等中午开饭,门铃响了,谁也没去开门,都在等其他人去。

保姆看不惯了,丢下手中的活去开门。

李云儿坐在沙发上"扑哧"笑了,坚持就是胜利。李爱书和姜红袖也相视一笑,果然是一家人,门都懒得开。但要是保姆说句"该喂狗狗了",一个个都抢着去。

新年总是有亲戚串门的,李云儿想吃完饭找江希凡玩去,看着门口的来人,心头一喜,扑过去抱着,像只小猴子。

"远叔叔,你怎么现在才来啊?"

刘思远显得有点累,衣服是黑色风衣,头发被风吹乱,鼻头有点红,鹰一样的眼睛锐利,但看到李云儿,一脸的无奈。保姆过去帮忙把衣服接了。

"大哥,大嫂。"刘思远老实地走过来打招呼。

姜红袖转头看是刘思远,连忙招呼保姆倒茶,"你来,不早说一声,我们好开车去接你。"

李爱书对李云儿道:"你闹什么,让你叔叔歇会。"

李云儿放下环绕在刘思远脖子上的手,回房间打电话去了。李云儿儿时的病,医院说没救了,但被刘思远给弄好了,念了几句鬼咒语,事后就认了这门亲戚,也算有缘。李云儿放寒假就去乡下玩,所以和刘思远的感情很深,叔啊叔地叫。

"这次过来有点事情办,过一天就走。"刘思远也不客气,在这里他已经来习惯了,刚好是元旦,顺便道个"新年快乐"。

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刘思远和李爱书聊了聊彼此近况,问道,"扎西怎样了?"

"挺好的,你去看看?正好要喂东西吃了。"李爱书站起来,姜红袖去厨房指点中餐。

李云儿从房间走出来,"我也要去,要去。还有思远叔,等下来我房间,我有事找你。"

刘思远点点头,这孩子,一点没变,傻得跟冬瓜似的,但毕竟活下来了。当时,她体内的那只恶鬼甚难驱除,自己全身跪地用了整整一天,当然,那是自己当学徒的时候了。

刘思远喜欢扎西这种凶猛的动物,它是藏獒和狮虎兽的杂交,当时研究经费不够,刘思远给的钱,这个研究和大鼠杏仁体基底外侧核中含D2受体的γ-氨基丁酸神经元受多巴胺能末梢支配有关。李爱书对外宣称实验失败,其实成功了,偷偷留在家里。扎西非常地聪明。

肉丢过去,扎西"扑哧"地啃起来。肉很新鲜,克隆的肉和本体的味道相差无几。

喂完扎西,刘思远来到李云儿房间问道:"你找我什么事?"

李云儿拿出一张符,得意地说:"我捡的,你帮我解一解嘛。"

刘思远的脸色惨白,胡萝卜不是被自己杀死了吗,怎么李云儿会得到这张符?

"真的是你捡的?"

"当然,我在垃圾桶里捡的。"李云儿认真地说。

刘思远松了一口气,拿起那张符撕成两半,"邪气的东西,给自己带来霉运的。"

"哦。"李云儿看着刘思远把那张符丢在角落的垃圾桶里,隐约觉得不妥,但想了想,也许他是对的,他懂这些。

费青龙哆嗦着跪在地上,双腿冰凉,双腿之间也冰凉,从此世上一切爱恨与自己无关,想喊口号,却不知道喊什么才好,"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似乎有点土,还未开口,一颗花生米大小的子弹从后脑勺穿过,那一瞬间,已经没有了痛苦。

方芬芬在睡午觉的时候梦魇了,她梦见费青龙死了,医生在给他检查心跳,道士和尚在给他超度,他不理方芬芬,眼睛大大地张开。

白昭宁在办公室打电话。

"新鲜的,要不要,十万,不讲价。"

刘思远考虑了一下,"今天晚上,老地方。"

入夜,江希文在听音乐,是嘉碧琼唱的,人已去,心犹在。

月光下,那片坟岗分外冷清,这个角落,城市已经没有人能记起,除非它被地产商看中了。那些年代久远死去的人都成了骷髅,无名尸在现代统统火化变成肥料,无人供奉。

鬼火围绕着白昭宁,他不害怕,富贵险中求。

刘思远等候多时,已经是凌晨两点,残雪未融,覆盖着枯草,他在车里听着黄梅戏,他喜欢用瘦长的手指打拍子,等货的时候听。白色警车停下来,车上的白昭宁,还带着一个人,尸房的管理员红日升,两人干搭档很久了,二八分成,当然后者是二。

"今天的新鲜货,你不用验了。"白昭宁一脸漠然,一边把车的后盖打开,费青龙刚被从冷库拿出来,血已经冻住了,脸色青黑,两只眼睛睁开一线大小,嘴巴微张,舌头僵硬,据说这样的人死得不甘心。两腿之间的裤子已经结冰,如仔细看是黄色的,人在恐惧到极点会尿失禁,英雄狗熊都是如此。

即使如此,刘思远还是走过去看了看,随意掀开费青龙杂乱的头发,看见了后脑勺那个小血洞。

抓狂 第十一章(2)
后备箱打开,尸体塞进去,"砰"的一声关上,吵醒了熟睡的冬鸟,"哇啦哇啦"地飞。一切的罪恶都是这样心安理得。

白昭宁的口里哈着白气,跺着脚,老婆被自己下了安眠药在床上发梦呢。

"这次满意吧。今天晚上就走吗?"

"明天,天气冷,不容易坏。"刘思远面无表情地上了车,然后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得意地吹了声口哨,得了个极品,身体强壮。红日升在车上拿着自己的两万块也是喜出望外,这下小孩的学费不愁了。白昭宁也松了一口气,妈的,总算能存点私房钱给杨梅买她喜欢的貂皮大衣了。这小娘们,花钱比自己狠得多,打人也是,上次只不过早泄了一下,打得小弟弟快残废,当男人真不容易。

就在这个冷清的夜晚,江希凡接到了李云儿的电话。幸好有那个电话,否则在窗外爬的那个红血脸女人就要进来了,一身冷汗,听到李云儿的声音,反而安全。

"怎么了?还不睡觉?"江希凡打开灯,眯着眼睛,看墙上的灯。

"我害怕。"李云儿卷了卷被子,窗外有车灯,刘思远回来了,半夜出去,已经见惯不怪了。

本来江希凡想说"我比你更害怕",但又没说了,因为那样十分的没有面子,劝道:"怕,我就陪你聊天。"

"老师,你知道吗?我好矛盾的。"李云儿的声音非常苦恼。

这让江希凡的心理得到了强烈满足,原来当老师有那么大的好处,声音不免又温柔了很多。这个孩子,和别的女人真的不一样,那么没有心计,脑子烧坏了,真可怜。原来,她也有心事,她也会矛盾,她画画那么好,她的头发虽然红了点,但发质也算不错,还有她的吻,一点色情含义都没有,顿时江希凡坚硬的心上立即铺上一层软垫子,"云儿,说出来,老师会帮助你的,至少,我是你的朋友,至少,你可以将你的矛盾说出来,我的意见,你可以参考……"

"真的吗?"李云儿苦恼地挠挠头发。

"真的。"江希凡的声音轻轻的,羽毛飘在蓝天。

"那我说了哦,是这样的,我很想上洗手间,但我又不想起床,继续睡着又更想去,但我还是不想起来。"李云儿苦恼极了,"老师,你说我去还是不去。"

如果江希凡有血可吐的话,已经吐完了。

最后,李云儿一边和自己的白马王子说话,一边睡着了,很香,幸福的口水在枕头上蔓延。而江希凡一夜无眠,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眼睛黑黑的一圈,李云儿问他:"老师,你昨天晚上一定没休息好。我猜对了吗?"

吃早餐的时候,刘思远告别,对李爱书说道:"哥,我先走了。过些日子来探望你们,还有嫂子,还有云儿,保重。"

李爱书送到门口,刘思远道:"下次的费用,我会尽快打到你账上的。"

江希文次日出院,大家一起到医院去接,李云儿也去了,嚼着口香糖,吐着小泡泡,有时候也把口香糖反扣在舌头上,用牙齿去吸,弄得"啪啪"作响,因为她觉得有时候太无聊了。

中午在外面吃饭,江希凡不知道为什么要带着她,非亲非故,但又有说不出的好感,也许是因为她画画有天分,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鬼知道呢。好吧,好吧,我就是有点喜欢她,他妈的喜欢一个人还要解释那么多为什么干什么,我又不是十万个为什么--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

包括司机老胡一共是七个人,吃的是印度菜,江希文说要大开吃界,好吧好吧,玛莎拉咖喱鸡、玛莎拉咖喱虾、玛莎拉咖喱羊肉……咖啡色的牛腩,黄色的羊肉,鸡块是绿色的--上面浇菠菜汁。方芬芬没有吃过,满嘴的咖喱味让她不习惯,再上来又是印度烧烤,茶是印度香料茶,立顿红茶加上牛奶,加上玛莎拉咖喱一起煮。

"神秘的味道,最上等的玛沙拉咖喱。"李云儿大快朵颐,一边抓着Martabark飞饼,香蕉味,薄又脆。

在一旁等候的店主笑了,他只有听到客人的这样的评价才会满意地离开。

方芬芬很尴尬,她有点想吐,这个菜是什么味道,但也学着李云儿的样子,拿手去抓那些有点恶心的东西,拿饼蘸着,放入嘴里。

谁说李云儿傻了,聪明得要命。江希凡在心里笑着。聪明得要命就是傻,傻得要命就是聪明。最残缺的最完美,完美的极点就是残缺,爱完就恨,恨完继续爱。对不起后迎接下一个对不起,亲爱的亲爱的,先生你妈贵姓,小姐你在哪里见过,让我忘记,让我怀念,让我和你分离,让我们发世界上最美好的誓言,再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将它们粗暴地捅破后抛弃,让我冰冻让我旋转,我恍惚着看你重生,回来,我的爱,我不是回来,因我从未从你心里离开。

刘思远喜欢住在乡下,没那么多人打搅。修行,哪怕是邪恶的修行,都是需要安静的环境。

费青龙浮在大缸的红色液体里,没有死,他只是僵硬了。子弹没有打进去,开了一个缺口,开窍。红日升选了最准最可靠的枪手,子弹是特制的。

做坏事,要注意细节。

刘思远看着缓缓旋转的费青龙,突然停止了咒语,额头冒汗,双手发抖。费青龙的嘴慢慢地越张越大,到耳朵了,嘴角裂开。他体内是什么?轻微的哭声从费青龙的喉咙里发出来。难道是……

抓狂 第十一章(3)
怪婴哭的声音像夜半饿极了的猫。

刘思远喜滋滋地看着笼子里的怪婴,拔了牙齿的小兽仍然嚣张不已,一脚踢过去,笼子滚了几圈,在墙角停下来,那小倒霉鬼吓了一跳,老实极了,丢了几块肉过去,迅速捧着吃起来。

费青龙返过神来,嘴巴痛,怎么会这么痛,这是地狱,还是人间,总之,不是天堂,魔鬼为何生得人模样。

身上滚烫,刘思远从柜子里拿出药粉,在费青龙嘴的四周胡乱涂了一些,药粉很苦,苦得无法形容,苦啊,苦啊,有苦却说不出。费青龙的嗓子喊不出来,又闭上眼睛睡死过去。再醒来时,身边有两个人,穿白色衣服的男人,头发也是白的,手里拿着长长的针,那是用来缝嘴的,嘴皮扯过来,戳进去,抽线,再来,反复……

笼子里那个怪婴得了人气,越来越像人,知道自己是男孩子,慢慢爬起来站着撒尿,而不是高抬一只腿。

费青龙知道自己仍然是活着的那刻,是在一个星期后的早晨,肚子觉得饿……照镜子,嘴像一条大蜈蚣,线已经拆了,留下丑陋的疤痕,想说话,哇哇哇的声音,舌头不见了。舌头去哪里了?

"割了你的舌头是避免你贪吃,避免你说不该说的话。"镜子里突然出现一张脸,冷冰冰。

"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我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我救了你,我也可以让你再去死。"刘思远轻蔑地看着费青龙,他已经忘记自己是谁,他只是一具杀人赚钱的丧尸。

怪婴其实生得还算可爱,脸鼓鼓的,穿上小孩子的衣服,在地上慢慢地爬。刘思远抱他,如果他不老实,顺手就是一拳,鼻子打出血了,他就老实了。他有个好听的名字,阿冬,也可以叫他冬冬。

费青龙是木头人,比狗好一点的是不用训练他在哪里大便小便,白天自然不出去见人。刘思远出去谈生意的时候,费青龙就和阿冬在房子里玩耍,你咬我我咬你,没有过去的回忆,也没有将来的焦虑,这样的日子最开心。

李云儿打算在学校美术厅开个人画展,随口这么一说,江希凡觉得不错,"那你最近要少玩一点,多画一点。"

"开玩笑呢,出去玩吧。"李云儿摇头。

"我是认真的,你有这个希望。"江希凡看着她嚼口香糖的嘴。

"我想去海边看日落,浪漫的,在我没有男朋友之前,老师就当我的男朋友好吗?"李云儿咽了咽口水。

"先吃饭。"江希凡看了看时间,下午四点,最近染上了翘课的毛病。

露天海鲜烧烤摊是不错的选择,两人找了个座位坐下,眼前的景色迷人,红的落日照着李云儿火红的头发。大海在唱歌,一浪高一浪,远处的渔船像切开了的槟榔壳,摇晃如摇篮。

"你把头发弄黑啊,中国的女孩子黑头发会自然点。"江希凡拿一条烤泥鳅。

"没办法的,我生下来就是红头发。"李云儿嘴角沾满辣椒,辣得气喘,"我妈妈说我是妖精转世。"

江希凡好奇地拔了一根对着太阳看,红的头发,红得彻底。

李云儿"扑哧"笑了,"骗你的嘛,我是妖精就好了,我杀杀杀,杀遍世间坏人。"

哦,江希凡觉得有不祥的预感,虽然她不是雅典娜。

果然,隔壁的座位和隔壁的隔壁的座位在打群架,李云儿赶紧躲在江希凡后面。大致原因是隔壁的女孩子很好看,隔壁的隔壁的男人多看了两眼,那女的就说"看死啊看,再看把你的眼睛挖出来。"然后就打了起来,八九个人打成一团,有人就拿着烧烤用的细铁棍戳瞎了另一个人的眼睛,好辣,好烫,他捂着眼睛在地上打滚,血从指缝里流出来,全身都是沙子。

十分钟后,一切归于寂静。再过十分钟,警察就要来了,在这之间,李云儿扯了扯江希凡的衣袖,"老师,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什么?"江希凡拿出钱准备买单走人。

"有时候即使不吃饭,看看菜单,也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的。"

江希凡笑了,警察快来了,即使不是自己所为,也不想去录目击证人笔录,走为上策。

走啊,走啊,走到安静的海滩,太阳落下,月亮升起,不说话,不接吻,不拥抱,只在各自想心事。

"给你讲个笑话。"李云儿觉得有点闷,快睡着了。

"讲吧。"江希凡的长发被风吹起来,很好看。

"有一次,老婆和老公去海边玩。老婆抓起沙子说,'亲爱的,你说什么东西抓得越紧,消失得越快就像手中的沙一样。'老公说,'亲爱的,你就别提我那点可怜的工资了。'"

"嘿嘿。"江希凡笑了。

李云儿像只小熊一样扑过来,穿得挺多,像个面包。江希凡突然有点不知所措,心跳得厉害,主动的,也好,也好。

李云儿从嘴里吐出口香糖,是三条在一起嚼的,放到江希凡头发里,乱揉,等江希凡反应过来,悲剧已经铸成。

"我昨天做梦梦见你光头的样子嘛。"李云儿在理发店无辜地看着几乎要哭出来的江希凡。

也许聪明绝顶的男人才能和脑子烧坏了的女人生活在一起。

因为这个,李云儿在临别时在商店买了一顶棒球帽送给江希凡,本来要签名,被江希凡阻止了。虽然李云儿一再安慰说"老师,你这样比长头发更帅",但江希凡还是在门口徘徊不敢进屋,不知道等下白洁见到自己的样子会不会晕倒?

抓狂 第十一章(4)
有时候,人在开心中找到伤心;有时候,人在伤心时寻找开心。怎么办,自己看着办。

接受变成光头的无情现实后,江希凡的头发开始疯长,李云儿拿手在短短的有点刺手的光头上摸来摸去。

摸到江希凡烦躁了,就会用嘴巴咬她一口。

江希文也顺利康复,在春天,在三月,在门外那株桃树开花的时候。方芬芬踮着脚尖采桃花,香气迷人,粉嘟嘟的红,树下有一条小溪,那些娇艳的花瓣顺着小溪排进下水道,和生活污水一起,像梦一样的美景。

冬天过去,春天到来。"春天,我们结婚吧?"

方芬芬一阵眩晕,"你说什么?"

白洁手里切牛排的刀"啪"地掉在地上,佣人赶紧去捡。

这一句话,可以让很多女人掉眼泪。方芬芬当时就哭了,最近几个月哭过两次,一次是偷偷哭的,《法制晚报》上登出费青龙被处决的消息,第二次就是这个。

是喜悦是悲伤,是希望还是死路,天知道,地不知道;你知道,我不知道;鬼知道,心不知道。

三月,费青龙完全听从刘思远的指挥,只有他,给自己生命,让自己呼吸,让自己有吃饭睡觉上厕所的幸福。方芬芬是谁,早已经忘记,不是动了手术忘记,而是因为自己想忘记。我错了,我不该爱上你;我错了,爱上你以后放开你的手;我错了,我以为爱上别人你会更加幸福;我错了,我该死却没有死,活着也不如死去。你再也听不到我说"爱你",因为我的舌头被人割掉了。

"去杀人!"刘思远抱着阿冬,他长得很快,可以咿咿呀呀地发音,说些鬼话,谁也听不懂,吃肉,獠牙一长出来就拔了,所以也没有再长,但普通的牙齿每一颗都比普通小孩要尖。刘思远塞了一块腐臭的肉到阿冬嘴里,一边掏出一张纸,"这是地址,杀完了回来吃饭,我等你。"

费青龙乖乖地拿起纸条,眯着眼睛看了半天,点点头,戴上口罩准备出去,天很黑很冷,一个死过一次的人无所畏惧,一个无哀无爱的人无所畏惧,一个为了吃饭而活着的人无所畏惧。

刘思远本不想这么做,但买家出价太高,钱也已经付清,没有必要去同情谁。买家的儿子要娶某人的女儿,某人的女儿答应了后又反悔,把礼金加了十倍退还,买家的儿子跪下求,没有用,拿着刀片以死威胁,没有用,一时不痛快,割了手腕死了。买家要对方偿命,千托万嘱找到刘思远,谈妥了就在春天动手。

费青龙翻墙而入,他变得更强壮更冷漠,戴着口罩冲进客厅。那家人正看《同一首歌》呢,狗在门口狂吠。那把刀是用来切西瓜的,锋利无比。数了数,加那条狗,一二三四五,没错。

那家男主人以为是来打劫的,赶紧把保险柜打开,蹲下的那一刹那,血溅三尺,头颅如西瓜在地上滚了一圈,脖子上有红色喷泉。那些血钞票,分外美丽。

第二个是女主人,中年微胖,切的是侧面,从沙发上逃到门口,抓住她的头发,脸只剩三分之二,死的凄凉。

然后是那罪魁祸首,拒婚的女子,跪地求饶,"要杀,就杀我一个人啊,不关他们事啊。"

费青龙戴着口罩,面无表情,手起刀落,一刀就是一个。

然后是那女子的弟弟,年轻,长的一般,个子一般,所以死相也一般,抹了脖子,血流成河。

那只狗扑过来的时候,费青龙用拳头打死了它。刘思远用激素拌牛肉块给费青龙补充身体,所以他的力气像牛一样大。

鞋子上沾满了血,费青龙走到门口,刀一扔,鞋子一脱,疯狂地奔跑,这是怎样奇异的感觉,让人疯狂。

吃完就睡了。刘思远却在深夜接到白昭宁的电话,"你做得也太过分了,狗都没逃过?"

"你银行账号没变吧?"刘思远在镜子前刮胡子。

那边电话没有了声音,大概是挂了。

阿冬也睡了,他是个孩子,他睡觉的样子蛮好看的。刘思远走过去,想起了刘昆健,顿时垂泪,虽然邓益明一家已死,但自己的乖儿子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从刘昆健死了后,刘思远再也没有吃过腊肉。

夜深人静,冬去春来,刘思远想,赚他今年一年的钱就收手算了,明年再找个新地方,找个老实的女人结婚生小孩。男人,就是这么现实。

方芬芬在失去费青龙的悲伤过后,决定答应江希文的求婚,毕竟,他是无可挑剔的,包括做爱完了后擦的动作。女人,也就是这么现实。

有时候,人的大脑会一片空白,比如方芬芬看着身边睡着了的江希文,他有时候会到自己房间来睡,说她身上的味道能治疗失眠。方芬芬想,没准和那瓶香水有关吧,是不是他以前的女朋友就喜欢用这个牌子的香水,问过江希文一次,并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方芬芬想他一定很爱她,否则也不会做梦的时候大声叫那个女孩的名字。

方芬芬有时候也梦见费青龙,真的一样,穿着白色的短袖T恤,上面的花纹是星际争霸的图案,在一个十元旅店里,混杂,他看着自己,起初不说话,然后就过来吻。费青龙好像没有舌头,整个口腔都是黏糊糊的血,但下面的东西生长迅速,一跳一跳的,每次都来不及开始,就被闯进来的警察带走了。

这样的梦境让人困扰,江希文、江鼎盛和白洁去公司的时候,江希凡去学校的时候,大而空旷的屋子里就只剩下佣人和自己,不会用电脑,就在超级市场里买一个学生用的小本子写日记,等他们快回来的时候就藏到衣服堆里。小本子是可以上锁的,密码是"11057"。再有空的时候,到厨房向师傅请教做菜,有时候也自己动手,等他们回来吃饭时,夸自己的手艺不错。那种笑,是稳妥甜蜜的,还能追求什么,饿的时候有饭吃,冷的时候有衣穿,穷的时候有钱花,想结婚的时候有人娶。

㈢ 求一部小说~!!

是在《幻王》上发表过的《在刀锋上起舞》吧? 作者武束衣出了合集,定名为《异校园·秘典危机》。

片段摘录:
Chapter1 刀锋起舞
天,亮得很早。
我眼睛斜斜地看着窗外,手在被子里摸裤子。记得昨天裤子是叠好后放在了左脚边,但是现在我不能确定具体位置,因为我想不起昨天初始的睡姿是仰着还是趴着。
花迹斑斑的窗玻璃透着不确定的光,可以确定太阳已出来一小会儿了,寝室里其他人仍在熟睡中,相信今天我又是最早一个到班的了。
静静穿好衣服,洗好脸,剥了片口香糖在口里含着。
宝贝佩刀躺在枕头下,我昨晚似乎听见它在不停地跳动。
因为要考试,偷袭的事让人感觉不会发生了。大家忙着把平时因对战而耽误的功课补起来,不过杀气依旧弥漫,弄得久了连老鼠都麻木了,这不是好事,是的,这不是好事。
锈得不像话的门轴要不发出一点声音地转动,不是一般人能行的。可我就能做到,所以我能悄然无声地出门,不打搅还在二重鼾唱的俩家伙。
食堂吃饭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服务台后的老头望着我嘿嘿直笑,那笑声像是刮过骨头的铁丝发出来的,我知道他想干什么。
“喂,还少找我五毛钱,不常来,真把我当新生了。”
他很快收敛了表情,变成一具干枯的僵尸。哦,对了,这只是个比喻。
啃着面包,进教学楼。
我总担心着要出事。
果然就出事了。
地裂。
加刀气!
刀。
刀?
好玩……
并非真的地有裂开,这是攻击前奏的几种方式之一,攻击者发出两股劲力,通过地面反弹,冲击对手面庞,使其产生面前大地裂开的错觉。这样的招术很少见到,因为实在很傻,又费力又不讨好。
心里暗想,好久没有人这样玩儿了,是谁功力突飞猛进了?可最近没听说谁在练斗气系的功夫啊!
想归想,还是要闭上双眼,毕竟这样会好受一点。我知道攻击会马上跟进。
不出所料,一把长刀迎面而来。
虽然眼前一片漆黑,但刀的位置、速度、角度我可以完全掌握。
我疾退,疾退,退至靠外围台阶的石柱边。
刀锋由竖砍变为横扫,我暗笑,身子一侧,向刀柄处撞去。
刀在柱边一弹,火星冒。那家伙真容易上当,想退,可是晚了。
我已经来到他近前。
右手一伸,我抖出袖中的刀,反握,想也不想就往他颈上抹去,我没有用最快的速度,因为我大约猜到这次偷袭的真正意义。
他的反应也算够快,头向后一仰,左手上抬,意欲扣住我的手腕。
我微微一笑,右手不动,就那样让他扣住。
他把我手腕扣死后,又在刹那有些许松动,这说明他内心的惊疑,他在怀疑这是个陷阱。
当然是陷阱。
我轻松地把刀从右手换到左手,仍不减去势地挥刀向前。
他正要拧腰,我反手扯住他袖子。
袖子布料很滑,顷刻从我指尖溜走。
他已毫无成效,此时此刻不得不退。
我也见好就收,只是加送一脚。未必非要让他接住这一招。
“呯!”脚踢上刀背,毫不花哨,他借势后飞,我也借势后飞,落在原地。
收刀回身。我睁开眼睛,面前这个人从未见过,而且他……不,她还是个女生。
我尽量让自己笑得灿烂,对她说:“欢迎你,新同学!”
对着她离去的背影,抖抖脚。
早自习没人管,后排一群无聊的人不知怎么又从天气聊到“无”的事情,可说来说去谁也不能证明自己达到了或者曾经达到过这个境界,吵闹再多也是白搭。再说心法境界这也不是什么国际标准,没什么绝对证明的意义。就像你数学老考高分,但又不够格参加奥赛,到底能不能叫“数学好”呢?当然也没人会因此看不起你,毕竟大部分人眼中就仅有个亲爱的及格线。
芋头在前面一个劲抄课文,这是英语课文背得磕磕巴巴的奖励,本来上个星期便要交的,老师一时忘记警告,他就乐不思蜀地过了个周末。现在经人提醒想起来,于是即刻在纸上开始游走,下笔如飞,我怎么叫也不回头。今天好不容易我有兴致聊天,却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看来世界改变对于各人影响还是千变万化的。
既然闲得无聊,就回忆回忆学校的事吧,可能有人会想知道。
宿辰学院,建校于六十四年前,捐款者坚持要冠以这个古怪的名字,不知道是代表什么,自然也没人会提出反对意见。金灿灿的牌子挂上,半身铜像立上。作为一所私立学校,这地方硬件设施其实并不算有多好,但建校初期自由招生时,人气却一反常态的旺。不知是否宣传失误,这里被大量神学爱好者充斥着,各种肤色各种信仰的学生们常常会为了无法统一对头顶上的诸神的认知而大打出手。一打就是上百人的规模战,也没什么技术含量,桌子椅子一毁就一大堆,到最后用的武器基本是牙齿。开始校方还怕家丑外扬,况且这种由敏感领域所引发的麻烦还真不好管,于是校方不住封锁消息,对外宣称是年轻人活力的表现。
可闹着闹着校方的头就肿大了,学校毕竟是学校,如果影响到课程无法正常进行,那收下的高昂学费就变成诈骗的证据了。但即使报警也无济于事,敬爱的警察叔叔们对那些眼神清澈如湖水一般的孩子着实无计可施,加上宗教团体对自由信念的高呼,他们也只好高抬贵手。
改变从三十年前开始慢慢地出现,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新生里出现了许多拥有武技的人。他们在非正常渠道下开始推动私斗制的完善,麻烦总是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有什么矛盾基本上是依靠单挑解决,而各种小团体也由于生存的需要开始不断吸纳不同的合作者。如此一来,真正战斗的源头信仰问题反而慢慢地没多少人关注了,纯粹的闹事者被逐渐过滤掉,留下来的都是为了打而打的人。想痛痛快快地打可以当面下战书,把握不足也可以在暗中偷袭,只要不怕人家报复就行。总而言之,学生们越来越感兴趣的是各种古武术以及新技能的修炼,有关怎么让自己变得更强的道具和门派秘笈也在暗处不断流通。
学校运作以微妙的速度趋向统一,校方只是不动声色地高薪请回来几位能控制局面的强者担任行政工作,再投以巨资于学校内部设立设施齐全的保健室(那简直就是一家中型医院)。学生开始若无其事地在课堂上谈论迷烟、暗器、擒拿、神打、奥义等等。
在宿辰学院,由于师资来源庞杂,身边同学也随处是高人,接触各种以前不可想象的技能都只在片刻之间。只要聪明一点,想做到品学兼优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平衡学习与修炼的关系,毕竟校方对文化课的成绩从来没有马虎过。想要安然无恙待到毕业,除非精通各种反暗杀技巧,又或者在某一方面修炼到无人能敌,再或者能熟练运用心理躲开冲突当然如果这样的话,来这间学院的意义便丧失大半了。
这是个提前让你享受复杂残酷的成年世界的小窗口。
但对外界而言,宿辰只是一间优异的输出各种人才的中学,最近几年还增设了超能系统班,针对许多高风险行业训练特殊能力的学生,受到社会各界小范围好评。
就这么回事。
“喂喂喂!”芋头兴冲冲转过头来,打断了我的思绪。
“课文抄完了就这么兴奋?”我正拿着笔在课本插图上给古人改衣服,一件燕尾服眼看就要完工了。
芋头摇摇头,掏出一张表:“听说要转来位美女,老师正开会研究让她来咱班还是隔壁三班,三班比我们人少,所以现在赔率是1赔5,要不要下个注?”
“又来了。”
“我知道你只关心你家田小姐。清高是你的权利,询问是我的责任,押三班的人好多,这么简单的事捧个人场总可以吧。”芋头笑里总像浸泡着不怀好意。
平常我是不怎么参与这种虽难得但纯粹无聊之游戏的,可今天心中似乎有种感觉让我对此事产生奇怪的兴趣。这个人,好像会和我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至于为什么,我不清楚。
“好……啊。”我掏出五十张饭票排在桌上,“押在我们班。”
“不会吧?”芋头眼睛瞪得要掉出来似的,“这么大手笔!这星期你把练气术修成了吗?饭都不用吃了?”
“胡说,练气术又不是我在玩,只是突然比较有信心罢了,少废话,你收不收。”
“收sofunny!”芋头赶快把饭票都拢在手里,转过身去时,眼中还带着惊疑。
铃响三声,门被徐徐推开,班主任“老怪物”大步走进来,将一把飞刀当啷地甩在桌上,摇摇头:“你们手劲既然还这么弱就别去招惹数学老师,要我说多少次,这样发暗器只是送把柄给人家,她用一只眼睛就把你们刀上的名字看清楚了。刚才年级组里还谈了这个事,弄得我相当没面子。具体的人我就不念了,下课自己来讲台取回。”
……

㈣ 拿出了一块口香糖,嚼了之后给对方嚼是什么小说

是我的男友尚九熙。其中就有一章写到俩人嚼一块口香糖,是一个比较好小说,可以看看。

㈤ 口香糖女孩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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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口香糖女孩
作者:初暖
申请更改书名/笔名
更新时间2011-4-24 13:36:54 字数:17
书名:《口香糖女孩》《爱上口香糖》
王老五的薄命女(上)
更新时间2011-4-24 2:19:08 字数:7707
前记
公元二零一二年,春末,小纪回国已经两年有余了,每天的日子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吃饭、工作、吃饭、睡觉,周而复始,不错改变,也不曾间断!
当你习惯了这一种生活后,一切也就变得那么理所当然了。不会再有惊讶!不会再有迷茫!当然也不会再有期待了!
夜晚又来临了,伴小纪度过了很多个无聊夜晚的侦探剧也剧终了。关上电视,坐在软软的沙发上对着电视机黑黑的屏幕,暗自发着呆。从七点半开始到十一点五十八分,四集联播结束,这是小纪每晚能用来打发寂寞的唯一方式了。只是,剧终了,自己却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每天都在重复着这样的日子,总也没有个尽头。正如每隔十二个小时,这阴森森的黑夜就会准时来报道一样。
人活得总是这么不自在。即使你很不愿意闭眼,你还是不得不在黑夜来的时候,爬上床。
小纪从小就怕黑,小时候是定要紧紧抱着奶奶才能入睡的,而如今奶奶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似乎就真的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个了。而自己又是如此的弱小,去哪找勇气来面对一个人的黑夜呢?
小纪拖着失落的步子,慢腾腾地飘进了卧室。从床头柜上的小瓶子里,拿出了一粒淡绿色、柠檬味的口香糖,轻轻地往上空一抛,张开嘴,熟练地接住,然后就开……
别忘了采纳哟

㈥ 韩十三的文章《我知道你从来都不快乐》

叶小年,当我走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看见一个女孩的背影特别像你,神情会突然恍惚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自己还爱着你。
你知道那种感觉吗?
就像是做了一场无比拖沓无比冗长的梦,身心俱疲,皮肉下的每个关节都在痛,可是却清楚地知道,我的世界里再也没有你。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想到过天长地久,想到过我们应该拥有一套这样的房子:小小的,墙壁粉刷成天蓝色的爱情城堡。我甚至想到过,你我都已老去的时候,须发斑白,却还紧紧牵着对方那只早已经失去了光泽的手。
……
我想了那么多的细节,统统都是有关于幸福的。
是不是,因为没有细细地盘算过你突然离开了我会怎么过?
所以现在,才有那么一点点手足无措!
世界上每一张脸上都已不再是你,世界上每一张欣喜或者悲伤的面庞,却都惟妙惟肖地像着你。
一、我霸道,我残忍,我是整个文上高中的丧门星。
那时,我是一个奇怪的男孩子,个子很高,身体很强壮,却不愿意参加体育活动。阿嘉告诉我说,我的好身体都是打架打出来的。
我平日里不爱说话,因为我看不起那些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当然他们也看不起我。
我抽烟,我喝酒,我花一块钱买三个钢嘣泡乌烟瘴气的游戏厅,用一下午的时间能赢上百个游戏币,然后在游戏厅门口摆摊以一块钱五个的超低价格卖给低年级的学生。
游戏厅的老板踢了我一脚,我打掉了他三颗门牙,然后那个游戏厅我就再也不敢去了。
学校大门关掉了,时常被我们翻来翻去的围墙也全都插满了碎玻璃。
于是我和阿嘉就坐在学校门口冲着马路上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美女吹口哨,这期间校长的车开出了校门,在对着我们的屁股按了七八次喇叭之后,索性拐了一个弯绕道而行。
我所在的高二一班从来不把我放在眼里,戴黑框眼镜长得像黑猫警长的班主任只有在校际篮球赛的时候才会想到我。
赛场上,我就像根电线杆儿似的杵在对方篮筐的下面,抢到篮板之后顺手扔给我们队的后卫,给他们制造打反击的机会。
我的篮板球抢得那么好,对方没人抢得过我,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我个子高手臂长,他们很难抢得到;二是因为,他们压根就不敢跟我抢。
我霸道,我残忍,我是整个文上高中的丧门星。
可是,我却喜欢在课桌洞里塞满言情小说,然后在课堂上看着小说哭得稀里哗啦。
阿嘉说我有严重的精神病。
这一点我并不否认,我十分想要抽烟的时候,甚至在走廊的拐角处拣过不知道哪位老师扔掉的烟屁股抽。
我从口袋里摸出画着美女的塑料打火机,将烟头上的灰尘弹掉,点燃后正吧嗒吧嗒抽得起劲儿的时候,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生突然踢了我的脚,那便是叶小年了。
我缓缓地抬头,目光从她笔直的小腿向上游移,渐次看见了她的百褶裙子,翘屁股,以及那张似笑非笑的脸。
她的右手轻轻地从背后抽出来,举到我的眼前摊开掌心,里面静静躺着的是块绿色包装的口香糖。
那一天,我起身回教室,路过高二三班教室后门的时候,大摇大摆地溜了进去,将嚼过的口香糖顺手黏在了不知什么人的凳子上。
二、行啊周嘉上,没看出来像你这种异型,还会有人偷偷地暗恋着。
叶小年很反对我抽烟,她说你抽烟抽到心都是黑的了。
自从那次以后,每个星期四的下午,她都会往我桌洞里塞上一瓶口香糖,自来熟得像是跟我认识了几百年似的。其实,那次拣烟屁股被她发现,我们俩不同的人生才刚刚打了第一个照面。
阿嘉说:“行啊周嘉上,没看出来像你这种异型,还会有人偷偷地暗恋着。”
我抢过前排女生的镜子对着自己那张老脸照啊照,却怎么也照不出一丝一毫被别人爱上的迹象。
下午放学的时候,我骑着那辆跟别人赌游戏赢来的踏板摩托,载着肥头大耳的阿嘉,屁股冒着黑烟轰隆隆地开出学校时,就撞见叶小年了。她在学校旁边那条巷子的拐角处突然出现,摩托车的刹车不好使,于是我只能伸出两条腿来,用脚掌当刹车片。摇摇晃晃的机车终于在她面前停下,我感觉自己的鞋底微微发热。
我微微挺直了脊背,歪着脑袋看她。
我说:“你有病啊叶小年?”
她却不说话,笑容像夏天一样的温暖。
她向前迈了一步,抬起头来盯着我的眼睛说:“周嘉上,我们在一起吧?”
冷不丁,已经嚼得毫无味道的口香糖咽进了肚子里,我想我当时的表情肯定很忧伤。
阿嘉在背后猛拍我的肩膀,幸灾乐祸地叫着,他说:“我就说吧周嘉上,我就知道是这样!”
我不说话,加了加油门轰起听起来就要熄火的摩托车,示意面前的叶小年让开,然后溜着墙角从她身边擦过去。
车子刚开出没多远,身后却传来了叶小年的声音。
她站在我的背后,大声地对我喊:“周嘉上,你是个胆小鬼,你从小就是个胆小鬼,不是吗?你把自己佯装成很强大的样子,其实骨子里还是那么懦弱。你甚至,甚至连一个女生的好感都没勇气接受!”
破摩托车在穿行了两米远之后成功地熄了火,我把双腿支在地上努力保持住平衡,我听见夏日里知了的叫声;我听见旁边的墙头上微风掠过花叶时的沙沙声响;我听见阿嘉的贼笑声。
于是,我脑袋一热,把机车扔在地上,大步流星地折回去,紧紧地盯着叶小年的眼睛道:“好吧叶小年,我答应跟你交往,谁死还不一定呢!”
她好看的双眼,笑意弯弯,有种得偿所愿的神情。
我周嘉上,偷偷看过三十几部爱来爱去的小说,照猫画虎地爱个什么人想来应该不在话下。
三、我恨那个名叫张清越的死胖子,以至于后来的许多年,我每每看到胖子都会作呕。
叶小年说得很对。
我曾经是个胆小懦弱的人,那时我的个子小小的,细胳膊细腿,仿佛全世界的孩子都愿意欺负我。
现在一米八五的身高,有五分之一是在上了高中以后才长起来的。
我记得我上初中的时候,老是被学校里一群坏孩子赌在墙角里猛揍。他们从电影里学来了打人看不见伤的绝妙手法,命令我把课本贴在胸前,然后他们用脚踹。
我的胸口撕裂般地疼痛,鼻孔流着血,回到家里还不敢告状,只把自己捂在被子里面偷偷哭泣。
那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学校能够开除那群坏孩子,或者把我开除也行,但最终这两种情况都没有出现。
我恨那个名叫张清越的死胖子,以至于后来的许多年,我每每看到胖子都会作呕。
他是那群坏孩子的头儿,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让他手下将我按在地上,然后用他那只肥屁股坐在我脸上放屁。
他是个变态的死胖子。
也许你不知道他胖成什么样儿,简单地说,如果他穿一件裘皮大衣出门去,全城的狗都会把他当成北极熊来追着咬。
当然,我并不是因为恨他才刻意丑化他,我们之间的恩怨早在五年前就已经两清了。我说这些的目的,只是想要告诉你,那个名叫叶小年的女孩,透过我的眼睛看穿了我的心。
叶小年挺漂亮的,就连阅女无数,眼睛一向很叼的阿嘉也承认这一点。
他总是漫不经心地对我说:“周嘉上,你配不上叶小年的,你只是个王八蛋!”
他说这些的时候,我们就坐在教学楼顶上抽烟,然后背靠背地哈哈大笑。我偶尔也会发春,天马行空地在阿嘉面前描绘着我和叶小年那美好的未来。每当这时,阿嘉就会特欠揍地给我来上一句:“周嘉上,你有未来吗你!”
我说:“阿嘉,这点儿你放心,我周嘉上肯定有未来。”然后,我轻轻低下头来,看着布满烟头的地面说,“可是,我的未来里并不一定会有叶小年!”
我知道我与叶小年之间是有区别的,我逃课,打架,成日里无所事事,整日里想着的事情就是某一天彗星来袭,地球突然毁灭,然后一了百了。
我想,如果真有那一天,我一定不会逃跑,而是紧紧拉着叶小年的手,眼睁睁地看着彗星从头顶砸下来,好以此来证明我并不是她眼中的胆小鬼。
而叶小年呢,她长得好看,成绩优异,前途无量,如果有可能肯定恨不得能多活五百年。
我和她,不是同一根线上的蚂蚱,不是同一条运河里面的船儿。
四、我不再光顾学校对面的游戏厅,收起了桌洞里的言情小说,一直都用来戳阿嘉屁股的圆规终于在作业本上画下了第一个圆。
叶小年曾用一句绝妙的比喻句来形容我们俩儿之间的关系,她说:“如果我是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闲来没事就会大闹天宫的孙猴子,那她就是西天的如来佛,可以手到擒来地收拾我。”
她说这话的时候我还不信,跟她较劲。后来我才知道她说得其实挺有道理的。
我渐渐地改掉了抽烟的坏毛病,因为她有鼻炎,一站在我的对面就会打喷嚏;我不再光顾学校对面的游戏厅,收起了桌洞里的言情小说,一直都用来戳阿嘉屁股的圆规终于在作业本上画下了第一个圆。
我在潜移默化地为她作改变,这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我还必须要装作一副冥顽不灵的样子,在她面前证明其实我并没有那么贱。
她摆出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霸占了我的摩托车后座,霸占了阿嘉在我生活里的位置。她最经典的表情,就是在我这个太岁头上动过土之后,大义凛然地站在我的面前,高高地仰起脖子,歪着脑袋,问我说:“怎么样?”
阳光稀薄,没来由的暧昧。
橙黄色的光线,透过丁香树的缝隙,将她长睫毛的影子投射在光滑的脸庞上,我突然很想歪下脑袋亲她一口。
她仿佛看出了我的想法,慌忙向后跳一步,用一种拽得不能再拽的语气对我说:“你想都别想啊,周嘉上!”
于是我就笑了。
我说:“叶小年,你越是拒绝我就越有魅力,我就越想亲了!”
她拿一双大眼睛瞪我,她瞪我我也瞪她,然后她会装出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轻轻地拍一拍自己的大脑门,主动把脸颊伸过来。
她说:“亲吧亲吧周嘉上,谁让你对我有恩呢,我就权当是报恩算了!”
然而每当这个时候,我却首先泄了气,自己给自己打圆场道:“开玩笑呢叶小年,你个花痴可别当真啊!”
我看见,她那黑珍珠一样的眸子里突然就有了雾气。
她说:“周嘉上,你有点儿喜欢我了对不对?”
我想,我是有点儿喜欢她了,喜欢她开朗的性格,喜欢她笑起来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我和她,就像是经历了亿万年的黑暗之后突然遇到了白天,就像是下了整整一个世纪的雨,天空中有彩虹乍现。
五年来,我第一次学着放下所有的防备全身心地去接受另外一个人,不再担心她会给我带来伤害,也不再担心自己会伤害到她。
五年来,我一直沉浸在初一那年的无尽的恐慌、悲伤和懊悔中无法自拔。
五年来,我学着堕落,学着残忍,千方百计地把自己变成一只刺猬,让别人讨厌,让所有的朋友和敌人一起在我眼前走远。
我把自己变得强大,让全世界都没人再敢欺负我。
我怕,他们欺负我的时候,我一不小心又干出了傻事。
想到这里,我就哭了。
脸上的笑容逐渐凝滞,眼泪静静地滑下来。
我以为叶小年会为我那翻云覆雨的表情感到纳闷的,可是她的眼中却没有丝毫变化,她只是走向前来,轻轻地抱了抱我的腰。她将脸埋在我的胸膛上,轻轻地对我说:“周嘉上,我知道你从来都不快乐。你知道吗,让你快乐起来,是我长久以来的愿望!”
她说:“周嘉上,你知道吗,你曾经是我心目中的少年英雄。”
五、我爱你就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的事儿!
叶小年说我对她有恩,这一点我没必要谦虚。
认识她半年多的时间里,我帮她赶走了不下十个追求者,情人节的时候为了给她长面子,派阿嘉往她们班上送过一大束玫瑰花。
所以我对她有恩。
在我对她施以的这些恩惠当中,有很多次阿嘉都被我当成了枪来使唤。
但是阿嘉这家伙有自己的思想,当枪也不好好当,偏偏要当一杆容易走火的枪。
记得七夕情人节我让他帮忙送玫瑰花的那一天,这家伙就走火了。他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大摇大摆地走进叶小年她们教室的时候,恰好就撞进她们班主任怀里了。这种情况下,他居然实话实说,说那束花其实是我送的。
于是那一次,不光叶小年很有面子,我也很有面子。
文上高中有个优良传统,在学校里面,你逃课、打架只要不影响到其他成绩好的同学,学校领导全都懒得管你,但如果你要是早恋,而且早恋的对象恰恰是一名前途无量的好学生的话,那么你就等着光荣的“死去”吧。

那一次,我送的那束玫瑰花被光荣地挂在了学校门口的宣传栏上,鲜花的上方还贴着我的大照片。
那照片是入学时候拍的,放大了十几倍,远远一看就知道是我。
无恶不作的周嘉上,在继打架、抽烟、逃课之后,脑袋上终于戴上了“早恋”的桂冠。
后来,叶小年曾经双手操在口袋里面,站在宣传栏面前看看我,再看看上面的照片,然后漫不经心地对我说:“照片拍得不好,没有现实中的帅!”
我说:“叶小年,你别幸灾乐祸了好不好,你以为全学校上千名学生天天来这儿瞻仰的只是我吗?这上面也有你的半张脸呢。现在连门口卖报纸的老大爷都知道我早恋的对象就是你!”
她眯着眼睛看我,翘起脚尖,将嘴巴贴在我的耳朵上,轻声对我说:“怕什么啊周嘉上,我爱你就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的事儿!”
后来,当挂在宣传栏上的玫瑰渐渐枯萎,一片片凋落;当我的照片渐渐被雨水洗涤得看不清面容;当全校的师生就要遗忘这件其实一点儿都不能算美好的事情的时候,我的世界里突然发生了一件将所有一切全都改写的大事。
那一年秋天就快要到来的时候,时隔五、六年之后,我再一次被人打了。
我本以为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了呢,可是我错了。
而且打我的那人居然还是叶小年的父亲,我本以为这个男人会在若干年以后光荣地跟我成为一家人呢。
可是,他却打了我。
并且正色地告诉我说,以后离他女儿远一点儿。
除此之外,他还是张清越的父亲。
我想,这才是最重要的。
六、我知道,我知道,有些人生来就是恶的,就是变态的。
我从没想过现在的叶小年会跟几年前的那个死变态的胖子有半点儿联系,更没想过,他们会有同一个爸爸。
他跳高似的蹦起来打我的那一天,我本想还手的,可是我看见他身后站着的叶小年就没屁了。
男人的眼睛很红,看样子是在喝了酒鼓足了勇气之后,才来文上高中找我这个有名的刺儿头算账的,要不然他没那个胆。
他义愤填膺,一副兴师问罪的架势对我吼:“周嘉上,你到底想怎样,几年前,你把我唯一的儿子打傻了,到现在还躺在床上下不了地呢,现在又来迫害我的女儿吗?”
我想,他以前肯定是个知识分子,说话文绉绉的,居然还用到了“迫害”这个词儿。
我被他的话绕得有点儿晕,反问他道:“叶小年姓叶,你姓张,她怎么会是你女儿呢?”
“叶小年他妈是我老婆,她不是我女儿是我什么?”
“……”
他在我面前天南海北地举例论证自己和叶小年的父女关系,我的脑细胞不好使,只能忧伤地看着他。
我眼睁睁地看着一直低头不语的叶小年,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就连她也觉得有这么一个胡搅蛮缠的父亲不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情,终于忍不住走向前来,恶狠狠地瞪着那位胸有成竹的中年男人说:“谁是你女儿呀,这么多年我有叫过你一声爸爸吗?你有一天真正拿我当女儿看待过吗?”
她的声音异常响亮,说得男人脸上红白相间,异常好看。
接着,“啪”的一声,男人扬起手臂打了她的脸。
他打我没关系,我皮糙肉厚的,小时候被人打惯了感觉不到疼,可是他打叶小年打得我心疼。
于是我就恼了,咆哮着冲上前去,想要把他掀翻在地。
此时,阿嘉那家伙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死命地抱住了我的大腿。我揪了半天,没揪下来,眼睁睁地看着男人跑掉了。
叶小年缓缓地走向我,泪流满面地对我说:“周嘉上,我从来都没有告诉你实情,你还会原谅我吗?”
她说她妈妈带着她嫁到张家那一年她才三岁,她本以为自己重新有了一个温暖的家,可是大他两岁的张清越总是想尽千方百计欺负她。这期间,男人明明知道儿子的性格,却总是一味地放纵。而叶小年,每每被欺负之后只能忍气吞声,把自己锁在房间里面偷偷哭泣。她不敢把这些事情告诉妈妈,她怕妈妈因为自己跟男人吵架、离婚。
她说她受够了被别的小朋友唤作“野孩子”,只能期待着张清越能够慢慢好起来。可是往后的很多年,虽然她百般讨好,张清越却是越来越变本加厉地欺负她。
我知道,我知道,有些人生来就是恶的,就是变态的。
我想,除了她之外,没人比我还要了解喜欢坐在别人脸上放屁的那个王八蛋。
说到此,她顿了一下,哽咽着对我说:“直到有一天,张清越突然就傻了,那一天我好高兴,虽然还得在父母面前装作很悲伤的样子,但是我心里的确很高兴。我高兴的是,可恶的张清越终于恶有恶报,以后再也不会欺负我了。”
她说:“知道吗周嘉上,那时的我有多崇拜你。”她接着说,“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我上小四,你上初一,张清越初二,我们在同一所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那时候,我每天的午餐费都得乖乖交到张清越的手上任他肆意挥霍,他说他是我哥哥,花我的钱花得名正言顺。张清越变成傻子以后,我以为我们一样都会快乐起来呢,可是你却越来越郁郁寡欢,直到有一天他们说你精神有问题,强行办理了休学。那一次,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偷偷哭了很久。幸运的是,来到文上高中以后,我再次遇到了比我高一届的你。但你还是不快乐,我知道你依旧没有从当年的阴影中走出来,你知道吗周嘉上,那时候能够让你快乐起来,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心愿。”
是不是因为她的话说得太动情,我的双眼才会突然间变模糊?
我强装镇定地笑一笑,再笑一笑,我说:“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不是吗,叶小年?”
七、他开始学着跟其他人疏远,他暴烈,他残忍,他玩世不恭,其实只是不想让人接近自己。他怕自己一不小心,又会伤害到什么人。
在家休学的那两年,我经常会从一个梦里惊出一身冷汗。
我梦见吵闹不休的校园里面,隐蔽的教学楼顶,一个胖胖的少年正在指挥着一帮孩子欺负另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
蜷缩在墙角的少年忍无可忍,终于大叫一声站起身来,胡乱挥舞着手中的书包。
站在他面前的胖少年,笑着往后退,那神情就像是在嘲笑一只被他们逼得团团转的可悲的动物。
他退一步,再退一步,忘记了自己是在四层楼高的楼顶。
然后,扑通一声,就掉到楼下的花草丛中了。
红色的鲜血从他后脑勺部位汩汩流出,染红了绿色的草地,全世界鸦雀无声。
惊慌失措的少年无助地大叫着,沿着曲折迂回的走廊没命地奔跑,他的眼睛睁得那么大,黑色的眸子渐渐蔓延成了整片黑夜。
后来,学校虽然没有因为误伤同学这件事情处分他,但他却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他只是记得,那个名叫张清越的家伙脑袋受到了重创,再也站不起来了;再也不会走路,说话了;再也不会欺负他了。
可是,这明明就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后来,他被家人强行送到精神恢复中心做了为期一年半的治疗,然后转到了另外一家初中。
后来,他开始学着跟其他人疏远,他暴烈,他残忍,他玩世不恭,其实只是不想让人接近自己。他怕自己一不小心,又会伤害到什么人。
后来,一位名叫叶小年的女孩曾对他说,世界上所有原本善良的人们,都应有好结果。
然后,他就哭了。
坐在人来人往的校园中间,放声大哭。
就跟他看小说看到动情处情不自禁地掉眼泪一样。
八、她还爱着我,我也爱着她,爱情夹在我们中间,仿佛无疾而终。
叶小年说过的很多话都对,唯独“所有善良者都有好结果”这句不对。
因为我被张清越的爸爸打过巴掌后没多久,就跟她提出了分手。
她穿麦色的棉布裙子,白色帆布鞋,眼巴巴地站在我的对面,问我说:“周嘉上,以后你会想我吗?”
我说:“会。”
她说:“好吧,再见,这就够了。”
她转过头去从我身边走掉的时候,我知道她哭了,我看见她的肩膀一抖一抖,胸口疼到每一次呼吸都有死掉的理由。
阿嘉这个百事通告诉我说,那一次张清越的爸爸回到家以后,跟叶小年的妈妈大吵了一架,说她养了一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女儿,如果叶小年再跟我来往,就跟她妈离婚。
他说这件事情是叶小年亲口告诉他的。
然后他反问我说:“你知道她为什么要告诉我吗?”
我摇头。
然后他就毫不留情地拍了我的脑袋:“你傻啊周嘉上,她把这件事情告诉我,是因为她不忍心亲口告诉你。你们俩儿,完了!”
于是我们俩儿就真的完了。
她还爱着我,我也爱着她,爱情夹在我们中间,仿佛无疾而终。
只能如此。
九、校园门口爬满锈迹的宣传栏上,再也找不见带着刺的野玫瑰。
多年以后的校园里。
校园门口爬满锈迹的宣传栏上,再也找不见带着刺的野玫瑰。
我的白色衬衣口袋里,习惯性地装着一包口香糖,我想学着年轻人的样子,偷偷溜进校园里,把它黏在什么人的板凳上。
围墙上的碎玻璃虽然已经被拔去,可是我努力了半天也没能轻松地爬过去。
已经长出了啤酒肚的阿嘉问我说:“嘿,嘉上,后来的你有没有遇见过叶小年?”
我坐在地上抬起头来看向街道上形形色色的人群,漫不经心地回答他说:“当然了阿嘉,后来的周嘉上,曾经遇到过千千万万个叶小年!”
一个背影我能想到你,一双鞋子我能想到你,甚至陌生人不经意的一个善意的微笑我也能想到你。
亲爱的叶小年,我曾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地界遇见过千千万万个熟悉的你,每想到你一次我都想哭泣。
亲爱的叶小年,我把心儿留在了你那里,你看没看见它哭泣?

㈦ 找欧亨利的一篇小说

《并非特写》
为了避免多疑的读者把这本书扔到角落里去,我要及时澄清这不是一篇新闻报导。你不会遇到只穿衬衫的无所不晓的本市新闻版编辑,不会遇到初出茅庐、头角峰峻的来访记者,不会遇到独家新闻,不会遇到……什么都不会遇到。

可是如果读者能允许我把第一场的背景放在《灯塔晨报》的访问室里,我一定投桃报李,严格遵守上面的诺言。

那时,我替《灯塔晨报》撰稿,拿计件工资,希望有一天能当上正式职员。不知是谁拿耙子或铲子帮我在一张堆满交换刊物、《国会记录》和旧资料本的长桌上清出一小块空地来。我就在那里工作。我在街上逛得很勤,市上见是有什么小声说的,大声嚷嚷,哈哈笑的事情我都写,我的收入却不稳定。

有一天,特里普进来靠在我桌边。特里普在车间干活,我想他同图片有些关系,因为他身上有一段制版药品的气味,他的手总是带着酸类的染污和灼伤的痕迹。他大概二十五岁,可是看上去却有四十。他的脸被短短的、卷曲的红胡子追去一半,像一块摆在门口,“欢迎”字样已蹭掉的棕垫。他面色苍白,很不健康,显出一副阿谄献媚的可怜相,一天到晚净向别人借钱,数目是两毛五到一元。一元是他的最高限额。他了解自己信用的限度,正如国家化工银行对附属担保品加以分析,就了解它的水分一样。他坐在我桌子上的时候,一只手紧握着另一只手,好让两只手都不发抖。这是喝威士忌的结果。他有一种假装不在乎,和冒充好汉的神气,但是骗不了谁,不过这在他借钱时有用,因为这种神气太可怜,装得太明显了。

那天,我死乞白赖地从出纳员那里领了五块亮晃晃的银元,作为星期日版编辑很勉强地采用了我的一篇特写的预文稿费。 因此,我虽然并不觉得与世无争,至少已经对世界宣布了休战。我干劲十足地开始写一篇布鲁克林桥的月夜景色的稿件。

“哎,特里普,”我相当不耐烦地抬起头来看看他说,“怎么样?”他今天的模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凄惨,更瑟缩,更憔悴和更潦倒。他可怜到那种地步,那么强烈地激起了你的同情,以置你真想踢他一脚。

“你有一块钱吗?”特里普带着他最阿谄献媚的神情问道。他那狗一样的眼睛,在长得很高的,纠缠在一起的胡子和长得很低的,纠缠在一起的头发之间的狭窄的空白地带上一眨一眨。

“有。”我说;接着又重复一遍,“我有,”嗓门更高、态度更不一客气,“此外还有四块。我可以告诉你,我是好不容易才在阿特金森老头那里硬要来的。我这笔钱,”我接着说,“是要办一件事,一件非办不可,十万火急的要事,正好要用五块钱。”

我得强调这一点,因为我有一种预感,觉得当时就要损失一块钱。

“我不想借。”特里曾说,这才使我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我想提供一篇好特写的线索给你,你会满意的。”他接着说。“我替你找了一个很精彩的题目,足够一栏的篇幅。如果你写得对路。一定很漂亮。取得这个材料,也许要你破费一两元。我自己不要任何好处。”

我变得和气了一些。这个建设证明特里普对于我过去给他的好处,虽然没有报答,还是知恩的。如果他当时开了口,问我要两毛五,准能到手。

“什么样的题材?”我摆出编辑的架势,拿着铅笔问他。

“我告诉你,”特里曾说,“关于一个姑娘。一个美人。绝顶地漂亮。带着露珠的玫瑰花蕾,长满青苔的花坛上的紫罗兰,你可以放手描绘一番。她在长岛住了二十年,从没到过纽约市。我在第三十四号街遇上她。她刚搭东江的轮渡来纽约。我告诉你,她是个叫人见了就要神魂颠倒的美人。她在街上把我叫住了,问我在哪里可以找到乔治·布朗。问我怎么在纽约市找乔治·布朗!竟有这种事!”

“我同她聊起来,知道她下星期四就要同一个名叫多德——海勒姆·多德——的庄稼小伙子结婚。可是乔治·布朗在她年轻的幻想里还占着第一把交椅。几年前,乔治把他的牛皮靴上了油,到城里来碰碰运气。可是他忘了回格林堡去,海勒姆就入选为第二名。不过到了紧要关头,戈达——姑娘的名字叫艾达·洛厄里——找了一匹马,骑了八英里到了火车站,搭早上六点四十五分的火车来到纽约。来找乔治,你知道,你了解女人的脾气,乔治不在,所以她就要找他。

“哎,你知道,我不能让她一个人在这个赫德森河畔的满是色鬼的城里到处乱跑。我想她认为随便找个人打听,那人就会说:‘乔治·布朗?哦,是啊,我想想看。他是个矮个子,蓝眼睛,是不是?哦,对了。乔治在第一百二十五号街,就在杂货铺隔壁。他在一家马具店里当收帐员。’她就是那么天真,那么美。你了解格林堡那类长岛的水边小村,消遣的地方只有一两个养鸭场,收入只靠那么八九个夏季游客。她就是从那种地方来的。不过,喂,你真该见见她!”

“你说我有什么办法?我没有隔宿的钱,钱的模样我都记不清了。她买了火车票,把零用钱全花了。只剩下两毛五分钱,也买了口香糖。她捧着一纸袋的糖在吃。我领她去第三十二号街我住过的一家寄宿舍,把她押在那里,要一块钱才赎得出来。这是麦金尼斯老大娘一天房租的价钱。我带你去。”

“这是什么话,特里普?”我说。“你不是说有一篇特写材料吗?东江上每条轮渡都有许多来去长岛的姑娘。”

特里普未老先衰的脸上皱纹变得更深了。从他那堆乱蓬蓬的头发里可以看出他心事重重地皱着眉头。

他摊开双手,伸出颤巍巍的食指来加重他回答的语气。

“难道你看不出来,”他说,“这材料可以写一篇多么精彩的特写?你可以写得很好。围绕着这段恋爱故事,你知道,描写描写这个姑娘,加些有关真正爱情的那套玩意儿,插进几段笑话,挖苦挖苦没有见过世面的长岛人,唔,还有,反正你知道该怎么写。不管怎么样,你这篇东西换十五块钱不成问题。你只要四元左右的成本,可以净赚十一元。”

“怎么要我花四元呢?”我满腹狐疑地问他。

“一元给麦金尼斯太太,”特里普马上答道,“两元给这个女孩子作回家的路费。” “还有一元呢?”我很快地盘算一下问道。

“一元给我,”特里普说,“买威士忌。你干不干?”

我故弄玄虚地笑了笑,摆开两条胳臂,仿佛准备继续写我手头的东西。但是这个不屈不挠,垂头丧气,卑躬屈节,假装老实的牛似的倒霉鬼怎么也摆脱不掉。他的脑门子忽然变得温中透亮了。

“难道你不明白,”他带着绝望的镇静说,“今天必须把这个姑娘遣送回家?不是今晚,也不是明天,而是今天。我没法帮她忙。你知道,我是倒霉俱乐部的门房兼通讯秘书。我认为你可以根据这个材料写一篇东西,总可以拿到一笔钱。可是,不管怎么说,难道你不明白天黑之前,她就该回到家里吗?”

这时我开始感到那种沉重的,使人丧气的,一般称做责任的感觉。为什么这种感觉要作为一个累赘和负担落在人们肩上呢?我知道那天我在劫难逃,我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一大部分要掏出来救济这位艾达·洛厄里。但是我对自己发誓,特里普休想弄到买威士忌的那块钱。他可以慷他人之慨,拿我的钱去行侠仗义,可是事后休想痛饮一番来纪念我的软弱可欺。我带着冷冰冰的愠怒,穿上大衣,戴好帽子。

恭顺,谄媚,想讨好我而又枉费心机的特里普,领我坐上电车,去麦金尼斯大娘的当铺。坐车是我掏的钱。看来,这位浑身都是火棉胶气味的堂吉河德连一枚最小的小钱都没有。 特里普在一幢发霉的红砖寄宿舍前拉了一下门铃。他听到微弱的铃声,脸色刷地发白,就象兔子听到猎狗的声息似的,弯下认准备随时跳起来逃脱。我猜到他以前过的是怎样的生活,他被房东太太的脚步声吓破了胆。

“先给我一块钱,快!”他说。

门打开了六英寸宽的一条缝。麦金尼斯大娘站在那里,瞪着一双白眼。我没说错,是白的。一张黄脸皮,一手抓住身上肮脏的粉红色法兰绒睡衣的领子免得它散开来。特里普一声不吭,把那块钱塞进门缝,这才为我们买了路进去。

“她在客厅里。”麦金尼斯太太说罢便扭过身,把睡衣后背对着我们。

阴暗的客厅中央,一个姑娘坐在一张有裂纹的大理石桌子旁边,称心如意地哭着,同时嚼着口香糖。她是个毫无瑕疵的美人。哭泣只不过使她那明亮的眼睛更加光彩照人。当她嚼口香糖的时候,你只联想到这个动作的诗意,同时羡慕那块毫无知觉的糖。夏娃出世五分钟后,想必同现在这位十九岁或二十岁的文达·洛厄里小姐是一个模样。特里普替我作了介绍,一块口香糖便因此受到冷落。这期间她对我表示了一种天真的兴趣,就象一头(评选得奖的)小狗可能对一只爬行的甲虫或者青蛙表示兴趣一样。

特里普在桌边站定,一手撒开五指按在桌上,就象一位律师或者司仪。其实他什么“师”都不象。他那件褪色的上衣领子扣得高高的,似乎要掩饰领带和衬衫的欠缺。我看到他那乱蓬蓬的头发和胡子之间的一双游移不定的眼睛,就想起一条苏格兰狗。一刹那间,我觉得当着这样一位落难住人的面,作为特里普的朋友被介绍给她实在丢人。不过特里普显然打算主持所有的仪式,不论这些仪式是什么。从他的动作和姿态中,我认为他企图把这个场合当作报纸特写材料强加给我。他还存有一线希望,想从我这儿弄到买威士忌的那一块钱。

“洛厄里小姐,我的朋友,”我打了个冷战,“查默斯先生,’”特里普说,“他的意见会同我刚才讲的一样。他是新闻记者,比我能讲话。所以我把他带来了。”(噢,特里普,难道你需要的是一位能说会道的演讲家吗?)“他懂得很多事情,他会告诉你怎么办最合适。” 我坐在那张摇摇晃晃的椅子上,实际上是用一条腿支着。、“洛厄里小姐”,我对特里普那套拙劣的开场,自心里气得要命,只得这样开口说,“我当然乐于效劳,不过由于我还不清楚这件事的情况,我一一一一”

“哦,”洛厄里小姐毅然一笑说,“事情没有那么严重,没有什么情况,从我五岁时来过纽约后,这还是我自己头一次来,我没想到纽约有这么大。我在街上遇到特里普先生,向他打听我的一个朋友,他就把我领到这儿来,让我等着。”

“洛厄里小姐,”特里普说,“我劝你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查默斯先生,他是我的朋友,”(这时候我已经习惯了,)“他会告诉你该怎么办,准没错。”

“当然可以。”艾达小姐嚼着口香糖对我说。“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什么都安排好了,让我下星期四晚上跟海勒姆·多德结婚,他有二百英亩地,水边的地很多;还有一个菜园子,在岛上算是数一数二的。可是今天早晨我备了马,一匹叫做舞蹈家的白马。我骑马到了火车站。我对家里人说我是去苏珊·亚当斯那儿玩一天。我想这是撒谎,不过我不管。

我坐火车到了纽约,在街上遇见了特里普先生,问他知不知道在哪儿可以找到乔治。”

“喂,洛厄里小姐,”在她期期艾艾的时候,特里普大声挪谕说,非常没有礼貌,非常鄙俗,“你喜不喜欢海勒姆·多德这个小伙子?他挺不错,待你也挺好,是不是?”

“我当然喜欢他。”洛厄里小姐说。“他很不错,他待我当然很好。谁对我都很好。”

这一点我可以发誓。在艾达·洛厄里小姐一生中,所有男 人都会对她很好的。他们一定会争先恐后替她打伞,替她取行李,捡起她的手绢,请她喝汽水。

“可是,”洛厄里小姐接着说.“昨晚我想起乔治,我——”

她那金发光泽的脑袋倒在紧握着的搁在桌上的两只胖乎乎的手上。一场多美妙的四月的暴风雨啊!她纵情地呜呜哭了起来。我希望我能够安慰她。可我不是乔治。同时我又为自己不是海勒姆而庆幸。不过我也很难过。

这场骤雨漫漫过去了。她伸直了腰,显得很勇敢,露出了笑容。她一定能成为非常好的妻子,因为哭泣只是使她的眼睛更明亮,更温柔。她往嘴里放了一块口香糖,开始讲她的经历。

“我想我也许傻得要命,”她一面抽抽噎噎地叹气,一面说,“可是我没有法子。乔治·布朗跟我,从他八岁,我五岁的时候起,我们就爱上了。他十九岁那年离开了格林堡进城来——那是四年以前的事了。他说他要当警察或铁路总经理之类的人,然后回来找我。但是再也没有听到他的消息。可我,我又喜欢他。”

看来第二阵眼泪已迫在眉睫,可是特里普挺身而出,挡住了这个缺口。该死的家伙,我看透了他的把戏。他是想把这个场合搞成特写材料,达到他卑鄙的目的,从中渔利。

“说吧,查默斯先生,”他说,“告诉这位小姐该怎么办。我就是这样告诉她的。你跟她直话直说。说吧。”

我咬了一声,竭力按捺住我对特里普的怒火。我明白天我的责任所在。我被他骗进了狡猾的圈套,如今脱不了身。特里普第一个论点倒是公平正确的。一定要把这位小姐当天送回格林堡去。一定要同她讲道理,说服她,让她安心,教她怎么办,替她买好火车票,马上送她回去。我恨海勒姆,我鄙视乔治;但是责任一定要尽到。崇高的责任感同区区五块钱是不很相容的。但有时候也可以把它们调和一下。我的任务就是先当一阵子预言家,然后代付盘缠;因此我装出所罗门兼长岛铁路客票总售票员的神气。

“洛厄里小姐,”我把话说得尽量动听,“生活毕竟是相当奇怪的。”说出口后,我自己觉得这些话有点耳熟,我希望洛厄里小姐从没有听到过科汉先生的歌词。“我们很少同初恋的情人结婚。我们早期的恋爱披上了青春的奇异光辉,往往不能实现。”最后一句说出来有点儿陈词滥调的味道。“可是那些珍藏在心中的美好理想,”我接着说,“不论它们多么不切实际,多么虚渺的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上投射一片绚丽的余辉。然而生活除了梦幻之外,还充满了现实的东西。人们不能依靠回忆生活。洛厄里小姐,我想请问一下,假如除了甜蜜的回忆以外,多德先生在其它方面似乎还合格的话,你是否认为可以跟他度过幸福的,就是说,满足的、和谐的一生?”“哦,他是挺好的。”洛厄里小姐回答说。“我可以跟他过得挺好。他答应给我买一辆汽车,一条摩托船,可是不管怎么样,婚期临近的时候,我不由得想起乔治来。他一定是出了什么事,不然总该写信来的。分手的那天,他和我用铁锤和凿子把一枚一毛钱的银币凿成两半。我拿一半,他拿另一半,我们许下了愿,彼此永不相忘,永远收藏着那两半银币,直到我们再次见面。我那一半现在藏在家里梳妆台抽屉中的一个戒指盒里。我想我来这儿找他是犯傻。我没料到城里有这么大。”

这时,特里普刺耳地笑着插了嘴,他还想凑些小插曲、小花絮来博取他所渴求的那可怜的一块钱。

“哦,那些乡下小子进了城,见了一点世面就忘乎所以了。我猜乔治大概成了流浪汉,不然就是被别的女人缠住了,再不然就是喝上了威士忌或者赌赛马,把自己毁了。你听查默斯先生的话回家去,包你万事大吉。”

现在到了该行动的时候了。因为时针将近正午。我皱着眉头瞪了特里普一眼,再温和地、富有哲理地同洛厄里小姐讲道理,很细致地让她相信立刻回家的重要性。我还着重告诉她一个道理,就是她不必把她来到这个吞食了不幸的乔治的城市的奇迹或者事实告诉海勒姆,即使她不说,也不会影响她未来的幸福。

她说她把马(倒霉的畜生)挂在火车站附近的一棵树上,特里普和我嘱咐她一到站就骑上那匹有耐性的马儿,尽快赶回赶到家以后,她要说怎么跟苏珊·亚当斯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天。她可以向苏珊打个招呼,这点我想不成问题,然后什么事也没有。

这时候,美色当前,我心里动了一下,对这种冒险也热心起来。我们三人赶到轮渡码头,我发现去格林堡的票价不过一块八毛钱。我买了一张票,又用剩下的两毛钱买了一束红而又红的玫瑰花送给洛厄里小姐。我们送她上了轮渡,站在码头上望着她向我们挥动手绢,直到变成一个几乎看不清的小白点。然后,特里普同我面面相觑,回到了尘世,干枯冷寂地留在生活的黯淡现实的阴影里。

美和爱创造出来的魅力,在逐渐消退。我瞅着特里普,差点儿要发出冷笑。

他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显得苦恼,可鄙和恶劣。我摆弄着口袋里剩下的两块银元,轻蔑地半合着眼皮看看他,他勉强装出能抵挡一阵的样子。

“你凭这个材料写不出一篇特写吗?”他沙哑地问我。“哪怕你捏造一部分,好歹总算一篇特写吧?”

“一行都写不了。”我说。“如果我拿这样的狗屁交上去,可以想象出格兰姆斯的脸色会变成什么样。不过我们总算帮了这位小姐的忙,恐怕只有这一点才算是我们的报酬了。”

“我很过意不去。”特里普说,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害得你破费,我很过意不去。我嘛,以为是发现了一个好题目,我是说,一个可以写成相当精彩的特写的素材。”

“我们还是把它忘了吧,”我用值得赞扬的强颜为欢的口气说,“我们坐电车穿过市区回去吧。”

我横下心肠,不容他说出他那显而易见的欲望。不管他软磨硬抗,也休想搞到他渴望的那一块钱。那类冤枉事我已经干够了。特里普软弱无力地解开他身上那件花纹已经褪色,边线已经磨破的上衣,探手到一个很难够着的,深得象窟窿似的口袋里去掏一条曾经是手帕的东西。他正掏着的时候,我看到他坎肩上横挂着一条廉价的镀银表链的闪光,表链上吊着一件东西。我伸出手去,好奇地一把抓住。那是用凿子凿开的半板一毛钱的银币。

“怎么?”我说,使劲盯着他。

“哦,是的。”他突然说道。“我就是乔治·布朗,又名特里普。有什么用?”

除了基督教妇女禁酒联盟以外,我请问有谁不同意我马上掏出给特里普买威士忌酒的一块钱,并且毫不犹豫地放到他手里呢?

㈧ 哪部小说里女主为了报答男主,把口香糖粘在男主人公的椅子上

民国往事:魂梦与君同
作者: 燕微雨
简介:
一个奇遗的梦境,娓娓道出民国年间一段刻骨铭心的往事……一对翠玉耳环,缓缓揭开几对男女错综复杂的身世之谜……一座经久不变的石塔还能不能圆起那一段历经了大半生还如痴如醉的民国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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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1996年我开始了我人生的第一次恋爱,也就是所谓的初恋,那年我14岁。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时,我们在那天分手。看着电视正在直播的交接仪式,我想起了娟,她就是我的初恋。因为她的离开,一个该来的人来了;一个该走的人走了。我想着或许我和娟的分手,同她的到来一样,也像是一种交接仪式,只不过是她们在交接我而已,可是我和娟所经历的,我对娟而养成的那些习惯,也会像英国这些年对香港的治理一样,成了我性格的一部分,而不会随着交接而改变。
开学典礼的时候我却在游戏厅赌钱,被那该死的游戏机赢的从心跳到默默的离开,最后我连坐公车的一块钱也没带走,都留给那只会说谢谢的游戏机了。
走到了学校门口,看操场上那稀稀拉拉的几个人,不用说肯定是分完班级了。我该去哪里?他妈的!难道要让我去问校长么。我一个人踌躇的在操场上转着圈圈。看着杨树上叽叽喳喳的小鸟像是在嘲笑我的感觉,圈圈转了大约能有十多分钟吧。一个穿着警察衣服的胖子,从教学楼走过……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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