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3歲女孩乘滴滴遇害結果是怎樣的
8月24日17時35分,樂清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其女兒趙某(20歲、樂清人)於當日13時,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
接報後,樂清警方高度重視,立即啟動重大案事件處置預案,全警種作戰,並在上級公安機關的全力支持下,於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男、27歲、四川人)。
經初步偵查,該滴滴司機鍾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奸,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8月24日17時35分,樂清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其女兒趙某(20歲、樂清人)於當日13時,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
接報後,樂清警方高度重視,立即啟動重大案事件處置預案,全警種作戰,並在上級公安機關的全力支持下,於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男、27歲、四川人)。
經初步偵查,該滴滴司機鍾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奸,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今天上午11點30分許,記者在位於樂清淡溪山區拋屍現場看到,路旁的欄桿上還遺留著警戒線。路邊懸崖落差約七八米,參與救援的人員介紹,女孩的遺體就是從懸崖下被發現。
㈡ 湖南 22 歲女子坐網約車後失聯,事情的真實情況是怎樣的
網約車好不容易消停了一段時間,這兩天又被迅速推上了頭條,就在1月22號的時候,長沙有一位22歲的女孩子坐了網約車,之後就再也聯系不上人了,不過經過警方的通報,我們得知這個女子並非是遭受到了非法侵害,所以可以排除了網約車作案的可能,當晚搜救人員在女孩失聯的附近水域打撈上一具女屍,該搜救隊表示這個屍體疑似是失聯女子,不過後面身份確定了是該女子。
綜合來看的話,該事件目前還在進一步的調查之中,只能說明這件事並不是滴滴司機所為,警方覺得自殺的可能性較大一點,不過再等等後續調查吧,我個人認為他殺的概率會大一點,但是也不排除他殺的可能,畢竟該女子打車事件已經是凌晨了,大夜晚的在外面碰到什麼事情還真不好說,也許下了車以後歹徒就盯上了受害者,這個也不一定。因為猴子石大橋這一邊,在夜晚來說基本上看不到什麼人,如果真的遇害了,恰好又是在一個沒有攝像頭監控范圍內的地方,很容易遇害的。而且根據親朋好友的反應來看的話,至少周某身邊肯定是沒有什麼事情發生。你想想看如果真的是有什麼不開心的事情,這么大的事情肯定周圍的親朋好友都會有知道的,不可能都是一無所知,所以我個人認為自殺的可能性太低了。因此在這里要提醒各位,夜晚了盡量不要出門。大夜晚的還在外面游盪是真的很危險。
㈢ 樂清女孩搭滴滴車遇害是否反映出滴滴車客服系統存在的問題
8月24日下午1點半左右,20歲女孩趙某在樂清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縣時失聯。25日凌晨4點,犯罪嫌疑人、滴滴順風車司機鍾某落網。7點,遇害的趙某遺體被找到。
滴滴順風車的問題,根源出在哪裡?從一開始,滴滴就想把順風車設計為陌生人交友平台,還鼓勵司機對女乘客的長相、氣質做評價,評價中充斥了「膚白貌美」等評語。樂清案後被免職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黃潔莉,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就像咖啡館、酒吧一樣,私家車也能成為一個半公開、半私密的社交空間。」「這是一個非常有未來感、非常sexy的場景,我們從一開始就想得非常清楚,一定要往這個方向打。」比如2016年七夕滴滴推出的順風車廣告,廣告語就充滿了強烈的性曖昧:「順路是最好的套路」「早晚都是你的」。
美國Uber(優步)公司從去年11月以來,也出現了類似惡性案件,多名女乘客以自己在乘坐Uber時被司機強奸,對Uber公司提起訴訟。Uber公司被控沒有盡到對司機的審核義務,沒有在乘客遭遇險情時提供及時的協助,這和滴滴遇到的情況何其類似?隨後,Uber公司在軟體中內置了一鍵報警功能。如果乘客感到不安全,可以在Uber軟體中一鍵撥打911,當電話接通之後,車輛的GPS定位和車牌信息等就實時顯示在警方的電腦上。這些最重要的信息,本來就不該是滴滴客服口中的隱私信息。
㈣ 滴滴司機殺人案回顧:23歲少女搭乘順風車,被變態司機奸殺,結果怎樣
2018年8月24日,浙江省溫州市樂清一名23歲少女趙某某坐滴滴順風車遇害,受害者途中曾向朋友發送「救命、搶救」等消息,然後失聯,朋友報警。25日一早,警方發布消息,找到了受害者趙某某的屍體,趙某某全身多處傷痕,被滴滴順風車司機鍾某奸殺。
2018年8月24日,陽光明媚的一天,樂清的一位23歲的小姑娘趙某某打算從飛虹南路搭車去永嘉上塘找自己的朋友,她滿懷著與朋友相聚、暢談的期待,可是沒想到的是,一出慘劇即將發生在她的身上。
她在網上叫了一輛順風車,本以為一個多小時的路程很快就能過去,馬上就能和朋友見面,沒想到的是,司機對她起了歹心。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花季少女,因為不正規的網約車,香消玉殞,只能說這件事的發生,滴滴公司的不作為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不怕鬼,只怕人心像鬼。到底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我們正常人是無從可知的,在這里小編只能提醒大家,尤其是各位女性讀者,不要搭不正規的網約車,外出遊玩一定保護好自己,最好還是找個伴結伴出行,生命可貴,望伊(君)珍惜。
㈤ 乘客幾次遇害滴滴做了什麼
8月24日,浙江溫州樂清一名20歲女孩趙某在上了一輛滴滴順風車後失聯。25日,@樂清公安官方微博發布通告,稱失聯女孩趙某遺體已被尋獲,犯罪嫌疑人為順風車司機鍾某,已被抓獲。鍾某隨後交代了強奸並殺害趙某的犯罪事實。
但為什麼,在已經進行了大范圍整改之後,依然存在「漏網之魚」,再次出現了乘客遇害事件?此為其三。
滴滴回應:車牌系臨時偽造
25日下午,滴滴方面在其官方微博對網友的質問進行回應:
①經核實,嫌疑人鍾某背景審查未發現犯罪記錄,是用其真實身份證注冊;
②在接單前通過了平台的人臉識別,但案發車牌系鍾某線下臨時偽造;
③鍾某作案前一天,被另一名乘客投訴,客服沒有及時調查處置,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④至於為何不給車牌號等信息,滴滴稱,無法短時間內核實來電人身份的真實性,也無法確認用戶本人是否願意平台將相關信息給到他人。
年輕的生命,
如花的年紀,
短時間內,接連凋零。
除了道歉和賠償,
滴滴,還有別的嗎?
㈥ 滴滴遇害女孩家屬為什麼注銷其微博賬號
8月26日晚間,@微博管理員表示,微博已將逝者賬號轉交其家屬保管。同時也建議此前發布相關視頻和圖片的用戶不必再保存及傳播被害人的微博照片,保護被害人的隱私,逝者安息。
受害女生的朋友@Super_4ong也經家屬授權,代替受害者弟弟發布以下聲明:
鑒於網路上對於我姐姐,即樂清滴滴事件的受害者個人肖像的無節制傳播,我們秉承著保護死者隱私的基本訴求,我們家屬已經停止了受害者的個人微博賬號:反正我手敲好看。懇請各位親朋好友能夠刪除手頭所存有的死者相關照片,並發動身邊親朋一起保護死者隱私,僅在此對各位熱心好友表示感謝!
㈦ 溫州女孩乘滴滴遇害兇手是否抓住
女孩滴滴順風車遇害案犯罪嫌疑人鍾元,以涉嫌搶劫罪、強奸罪、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8月24日,浙江省樂清市一名20歲姑娘乘坐滴滴順風車後失聯。8月25日上午,滴滴司機犯罪嫌疑人鍾元在樂清一處山上落網。到案後,其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奸,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受害人屍體已找到。
2018年8月25日,滴滴發佈道歉和聲明,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後續會積極配合警方,做好家屬善後工作。犯罪嫌疑人鍾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2019年1月4日上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
溫州女孩乘滴滴遇害案大致經過:
2018年8月24日16時22分,被害人的永嘉朋友朱某某到永嘉縣上塘派出所報案,稱其朋友趙某某13時許從樂清乘坐一輛順風車出發來永嘉上塘,但是期間趙某某電話關機失聯且未到永嘉。
2018年8月24日下午3點左右,趙某的母親多次撥打女兒電話,均無法接通。隨後將情況告訴給了趙某的父親。趙父回憶,4點左右他聯繫上了女兒的同學,得知了相關情況後立即向屬地派出所報警。
2018年8月24日下午17時30分許,受害人家屬向樂清虹橋派出所報警其女兒失聯,經初步了解後,民警於17時36分用接警電話與滴滴平台進行聯系,平台客服稱需3至4小時提供查詢結果,民警表示情況緊急後,滴滴公司同意加急處理。17時49分,滴滴公司回電稱需要提供介紹信以及兩名民警的警官證等手續,後民警於18時04分通過郵件發送至滴滴公司。18時13分,樂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發來的車牌(車牌號為川A31J0Z)及駕駛員信息。
㈧ 交通部如何看浙江樂清女孩事件
8月24日,浙江樂清女孩趙某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途中,慘遭司機奸殺。3個月前,在河南鄭州,一名空姐乘客遭滴滴順風車司機殺害。兩案如出一轍,同是滴滴,同是順風車,同是女乘客死於非命。我們震驚於兇手的殘忍,更無法容忍企業對生命安全和社會責任的漠視。
事前不做有效防範,事中不能積極干預,事後標榜高價補償,滴滴的安全底線在哪裡!生命只有一次,豈是金錢可以贖買的?安全漏洞的背後是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的機械僵化,根源上卻是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的嚴重缺位。
任何事後的補償和追責都無法挽回已失去的生命。保護乘客生命安全,最關鍵的措施就是事前防範,需要企業的責任擔當,更需要政府的有效監管,這也是國務院保留出租汽車(包括網約車)「三項行政許可」的重要原因之一。企業開展順風車業務,對社會有積極的一面,但這並不意味著就可以不盡安全管理的責任。尤其是個別企業,打政策擦邊球、鑽法律空檔,以順風車之名行非法營運之實,逃避甚至抵制政府依法監管;大量佔用公共道路資源干著營利的買賣,卻試圖逃避承運人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如此漠視生命安全、藐視法律權威的行為,必須依法受到嚴懲,必須堅決嚴格糾正。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任何市場主體都要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在法治框架內運營,特別是涉及生命安全的運營行為,絕不能游離於法治之外。平台企業不能仗著自己錢多,掌握的車輛、駕駛員、乘客信息流量多,就有恃無恐、任性而為。
滴滴事後稱「無法將乘客和車主任何一方的個人信息給到警方之外的人」,且不論這種借口能否說得通,即便這種理由能成立,這不也恰恰說明了政府掌握平台運營數據、實施有效監管的重要性嗎?如果警方可第一時間從政府監管平台拿到相關信息,救援行動是不是可以更快展開呢?
市場主體是多元化的,具備同樣服務能力的平台企業不止一家,如果某家企業不服管又不自律,總拿乘客的生命當兒戲,社會公眾會用「腳」投票,政府也絕不會袖手旁觀。換句話說,如果不能為乘客生命安全提供切實有效的保障措施,這樣的企業不要也罷。
回到「8·24」案件,除了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作為平台企業的滴滴及其負責人,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有關方面應該認真研究,今後不能再模稜兩可。最要者,必須以此為戒,痛下決心,徹底糾正個別企業長期存在的組織非法運營的行為。如果不能有效約束企業漠視生命、罔顧法治的行為,這便是法律的恥辱。
本文來源:交通運輸部
㈨ 如何看待8.24樂清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事件滴滴未來應如何改進
鄭州空姐乘坐網約順風車遇害剛過101天,樂清女孩趙某乘坐網約順風車就再次遇害。上次鄭州空姐遇害後,國家有關部門已經責令滴滴公司進行安全整改。但從媒體及警方披露的趙某遇害事件經過來看,滴滴公司的安全措施仍有漏洞,安全應對仍不合格。
趙某遇害前一天,差點遇害的林女士曾向滴滴公司投訴,要求滴滴公司封掉司機鍾某的賬號,但未獲採納。滴滴公司的理由是,不可能乘客一有投訴就立即處理司機,中間應當有個調查核實的過程。滴滴公司的理由並非全無道理。但問題是,乘客投訴的不是繞路或者服務態度不好,而是司機存在刑事犯案的可能。這是乘客生命安全在和滴滴公司的處置程序在爭奪時間!在如此危急事態之下,滴滴公司毫無疑問應當先行暫停該司機的賬號,等待查清事情原委後再做後續決定。
遺憾的是,滴滴公司錯過的機會不止一次。樂清女孩趙某的朋友向滴滴公司求助時,滴滴公司工作人員以隱私為由延緩了答復時間。乘客司機的個人信息,滴滴公司在某種程度上確有保密義務,但隱私權和生命權並不對等,兩者並不在同一個位階上。以隱私保護為由置乘客的生命安全於不顧,只能說滴滴公司並未真正從鄭州空姐案中學到教訓。滴滴公司的「官僚主義」已經病的不輕。
樂清事發後,滴滴公司主動擔責並再次表示會進行安全整改。犯罪是社會極端事件。雖然任何社會、任何企業都不能完全阻止極端事件的發生,但都應該在安全問題上做出最大努力。對於滴滴公司而言,司機的身份審查、行車路線的全程監控等都該進一步加強。但這些都不能在危機來臨後的短短幾十分鍾內發揮作用,因此更加重要的安全措施應當是,賦予乘客隨時可及的求助手段,確保滴滴和警方能第一時間響應乘客的求助。
滴滴可以在客戶打開軟體頁面時,強制進行安全提示,比如:提高安全警惕,盡量坐在後排,發現行車路線異常應立即制止並向滴滴公司投訴,如何第一時間下車逃離現場等。一般來說,行車過程中很難實施犯罪。因此要求司機及時停車並趁機下車,是乘客必備的安全常識。林女士能逃脫虎口,跟她個人更強的安全意識、更多的生活經驗不無關系。除了安全提示,便捷、有效的求救渠道至關重要。美國的Uber也曾發生過惡性案件,其在優化APP的安全設計方面,值得滴滴公司學習和借鑒。
Uber公司在自己的軟體里,設置了內置報警功能。如果乘客感到不安全,可以通過Uber軟體中的安全標志撥打報警電話。一旦電話接通之後,乘客可以根據 Uber 顯示的實時地點快速說清自己的地理位置。在一些大城市,Uber還在測試和警方合作,在呼叫時乘客不需要說出自己的地址,Uber軟體會自動將GPS定位、乘客信息、車輛外觀以及車牌號實時自動分享給警方。如果乘客不方便報警,還可以通過Uber悄悄將自己的地理位置共享給特定的人。
滴滴公司也當優化APP的安全求助功能,節省掉內部繁文縟節的程序,為生命營救贏得時間。當然了,這一切都需要警方的配合和幫助。在制止犯罪,保衛生命安全方面,警方的作用和責任是無可取代的。因此,警方第一時間進行響應和出警的能力是至關重要的。有媒體援引某律師觀點,認為警方立案後才能要求滴滴公司協助提供司機信息是對法律的錯誤理解。凡是需要警方幫助或介入的案件,警方接警後都有權力、有義務採取緊急措施。
樂清悲劇發生後,各方都該認真檢討,查找並填補安全漏洞。如果惡性案件不止,網約順風車可能會被市場淘汰,整個社會治安形勢也會持續緊綳。
㈩ 湖南22歲失聯女子的遺體被打撈上岸,她最後的活動軌跡是什麼樣的
2021年1月23日,湖南長沙22歲一名女子坐網約車後失聯的消息,在網路上引發了網友廣泛的關注,也帶著網約車沖上了熱搜。由於不少媒體都在標題中強調女子是在乘坐網約車後失聯得,很多網友都意識到網約車又出了事。
但是,這一次滴滴立即核實了情況,並且發表微博進行回應,通過車內的錄音錄像顯示,乘客在行程途中並沒有異常情況的發生,乘客在到達目的地後正常下車乘客下車後,司機立刻開車離開,沒有在目的地進行逗留,並且在兩點三十分司機接到下一筆訂單,在兩點三十五分開始下一訂單的行程,在兩點五十六分訂單結束,訂單行程中並無異常。也就是說這件事竟跟網約車以及司機都沒有任何的關系,目前警方也已經證實了這一點。
1月23日夜晚失聯周某某之後,周某某的朋友告訴記者,在事發後女生的親人和朋友都在尋找她。而至於網友猜測,周某某的失聯網約車司機有關,該朋友表示並不是與網約車有關。周某某是在下車之後才失去聯系的,網約車司機也配合調查。隨後記者了解到,此事與網約車司機無關,周某某在下車後網約車繼續按照軌跡在接單工作,相關部門也已經找司機談過話,此次周某某的失聯與網約車並沒有關系,周末後最後的活動軌跡顯示在江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