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民國的時候女人為什麼要裹腳
民國時裹腳是從過去遺留下來的一種習俗,
雖說是已近尾聲,但是很多從小沒有裹腳的女性,
在結婚時還是要裹腳的,多數都是男方要求的,
也有自己裹腳為了趕時髦的,在四十年代還是很盛行的!
2. 原來人們裹小腳是什麼樣子(圖片)
如下圖所示:
裹腳也稱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
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
足起始時間,卻始終是一個謎。 考古中發現至今年代最早的,纏足鞋文物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
出土的六雙女鞋,長13.3-14厘米,寬4.5-5厘米。並且,唐代時期已有詩詞。
民國初期,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進一步推行禁纏足政策。1906年梅山地震,長輩開
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纏足,政策得以順利推行。孫中山總統於1912年3月11日發布《大總統令內
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勸禁纏足文」。1916年內務部又頒《內務部通
咨各省勸禁婦女纏足文》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內政部頒發《禁止婦女纏足條例》1929
年國民政府又發布放足布告,並派專員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