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傳江蘇女輔警照片系冒用,律師有何說法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被誤傳照片的當事人的隱私權、名譽權受到侵犯,可以通過投訴、舉報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向當地派出所報警其隱私、名譽受到侵犯,也可以新聞媒體報道嚴重失實侵犯其名譽權為由,向法院起訴。
針對疑似「女輔警」汪女士的遭遇,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慶國認為,經核實照片確為誤傳後,根據其本人的意願,各個照片發布平台,有義務刪除照片,防止進一步擴散。
從個人隱私保密義務角度,汪女士只在個人朋派州隱友圈發布照片,她可以報案。根據《民法典》995、1024、1032規定,侵害隱私權、名譽權等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跡穗恢復名譽等。
根據《刑法》規定,情節嚴重者,可對其追究刑事責任: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1)美麗美女輔警圖片擴展閱讀:
此前報道-多張女輔警「照片」在網路流傳
3月11日,江蘇連雲港女輔警敲詐案引發關注。
據灌南縣人民法院於2020年12月發出的一份判決文書顯示,原女輔警許某於在職期間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兩性關塵廳系,並進行敲詐。
據網傳《刑事判決書(2020)蘇0724刑初166號》,1994年出生的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女性輔警許某,於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間,「同時或者不間斷的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男女關系……先後敲詐9人共計人民幣372.6萬元」。
目前,許某被判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
B. 女輔警工作服什麼樣的
女輔警工作服就是跟普通警察的一樣的。
女輔警在工作中,尤其是執勤中少說話,盡量讓民警與當事人溝通,否則一旦當事人回懟你,場面會很尷尬,女輔警工作服就是跟普通警察的一樣的。
輔警的注意事項:
時刻保持高度警惕與責任心。不要以為很安全,沒事,意外往往發生在尺信一瞬間,根本來不及反應,畢竟這份工作還是帶舉困猜有一定危險性的。
要注意自己以及同伴的安全,要有責任心,一旦出事,很可能會正型變成玩忽職守罪,可不是簡單的脫衣服走人了。
C. 敲詐的「女輔警」長相為何受到更多人的關注她長什麼樣子重要嗎
在女輔警敲詐7名公職人員案引發的社會討論尚未平息時,這件事又起新波瀾:3月13日,河南洛陽的一位女士報警稱在網路上流傳的所謂的女輔警照片其實是她的照片。
加強網路治理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政府層面:政府應當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當今網路謠言較多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造謠成本低,造謠者受到的處罰較輕。很多時候,造謠者甚至不會受到處罰。網路已然成為部分造謠者的保護傘,但是網路不應成為造謠者的保護傘。企業層面:企業對信息的審核應當慎重。公民層面:公民一定要遵守不造謠、不傳謠的准則。再發現自己不小心傳播謠言後要及時刪除並加以說明。每個人都應該清楚:造謠是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
D. 網傳女輔警照片是冒用的,這侵犯了照片主人的什麼權益
這侵犯了照片主人的肖像權。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我國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權,其他人未經當事人允許不得隨意採用當事人的照片。
媒體人在發布報導獲得流量賺取自己的利益的同時,也應該兼顧其他人的利益。不要將一些無辜的普通人帶到這場充滿硝煙的戰爭中去。在發布信息的時候要確認自己的圖文信息是否嚴謹,是不是有張冠李戴的跡象,普通人的權益也應該被維護,別人的照片也不能隨便的就亂用,這是國家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益。
E. 江蘇女輔警許某在生活中的品行是怎樣的
這名江蘇的女輔警,在生活中肯定也是一個品行不端的人,能做出這樣的事情,肯定是一個道德感低下的的人,雖然這樣的人很聰明,但是聰明用錯了地方,不值得別人同情。
但許某既然是輔警,就應該知道犯罪行為是萬萬不可的,但卻依舊知法犯法,這是非常不正確的。而且我們也不需要這樣的公職人員,她的品行不端,是有問題的。而且她同時陪好與這么多人發生關系,說明他是一個對自己的貞操十分輕視的人,是一個毫無下限的人。
在生活中,她的品行不好,不然不可能敲詐勒索,希望她出獄後可以好好做人,希望她可以在監獄里好好改造,樹立正確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