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些女性被強奸後,為什麼會保持沉默是不是擔心害怕呢
女子被強奸後絕大部分都採取保持沉默,只有極少數人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報警,也有些剛烈點的女子自己去報警,不管哪樣,都在知情范圍較小的情況下報警,主要從名聲角度考慮。
第二,保留證據緩滾。在性侵案件當中,犯罪分子必然會留一下證據,比如用於避孕套、擦拭的衛生紙,等等。也不要急於沖洗,及時配合警方到醫院作一些必遲哪局要的婦科檢查。
強奸案是嚴重危害女性身心健康的犯罪行為。女性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大膽站出來,保持沉默,只會讓犯罪分子更加逍遙法外,讓更多的女孩受害。
⑵ 女子喝醉後慘遭"撿屍"強奸,酒吧門口竟有人常蹲守,到底有多可怕
呵呵,為什麼那麼多女性知道酒吧外面會有人撿石還那麼多女性跑去酒吧喝酒還是一個人喝醉跑出去,難道就不奇怪嗎?如果女性真的那麼在意說白了有幾個男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撿現成的,哪怕10個女性被撿有5個報警我敢說沒有幾個男人還會去撿因為進去蹲幾個月和花幾百玩個美女還是有選擇的
⑶ 強奸罪, 法律怎麼判定女的是自願還是強奸
認定強奸罪的主要原則是:
1、強奸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姦淫的行為。
所謂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對被害婦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對被害婦女採取毆打、捆綁、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婦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2、須違背婦女意志
違背婦女意志是強奸罪的本質特徵,但是不能把「婦女不能抗拒」作為構成強奸罪的基本特徵,它只是判斷是否違背婦女意志的客觀條件之一。
由於犯罪分子在實施強奸時所採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觀條件不同,對被害婦女的強製程度也相應的有所不同。
(3)女女人人強奸後有表現圖片擴展閱讀
強奸與通姦的區別:
(1)有的婦女與人通姦,一旦翻臉,關系惡化,或者事情暴露後,怕丟面子,或者為推卸責任、嫁禍於人等哪肆情況,把通姦說成強奸的,不能定為強奸罪。
在辦案中,對於所謂半推半就的問題,要李野轎對雙方平時的關系如何,性行為是在什脊租么環境和情況下發生的,事情發生後女方的態度怎樣,又在什麼情況下告發等等事實和情節,認真審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確系違背婦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強奸罪論處。如果確系違背婦女意志的,以強奸罪懲處。
(2)第一次性行為違背婦女的意志,但事後並未告發,後來女方又多次自願與該男子發生性行為的,一般不宜以強奸罪論處。
(3)犯罪分子強奸婦女後,對被害婦女實施精神上的威脅,迫使其繼續忍辱屈從的,應以強奸罪論處。
(4)男女雙方先是通姦,後來女方不願繼續通姦,而男方糾纏不休,並以暴力或以敗壞名譽等進行脅迫,強行與女方發生性行為的,以強奸罪論處。
⑷ 日本奇葩強奸案:因施暴中受害女孩發出聲音,強奸犯被判無罪,究竟為什麼
強奸行為在大部分的國家裡,都是違法犯罪的行為,施暴者不僅會受到社會大眾的強烈譴責,還要承擔法律的約束和懲罰。每個國家對強奸罪的定義和處罰都各不相同,但是從強奸罪的危害來看,它們都幾乎相同。
⑸ 河北女子遭強奸後拍視頻上網,裸照外泄,她為何不報警
犯罪嫌疑人疑長期威脅侵犯受害女子,導致受害女子的身心都受到了極重的打擊。她一面要忍受著犯罪嫌疑人的侵犯,一面要面對外界的質疑,用她自己的話來說,就是:真的活不下去了。
我覺得女子的死亡,丈夫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此外,還有岳某生,禽獸不如的傢伙。侵犯威脅女性,這該是何等禽獸的人才會有的行為。若是女子還活著,作為當事人,她的控訴一定是最具話語權的。然而她卻懦弱的選擇了逃避和自殺,這並不是對岳某生最好的懲罰。最後,我只想說,女孩子們不要害怕,如果遭到了傷害和侵犯一定要及時報警。逃避和隱瞞都只會讓罪犯逍遙法外,錯的不是你們,而是加害者,你們完全不必感到羞恥,該羞恥的是他們。
⑹ 有些女性被強奸後,不去報警,始終保持沉默,是不是擔心害怕呢
下面我們聊一聊她們被侵犯後的的心理活動,然後再分析一下她們為什麼迅廳保持沉默,又在擔心和害怕什麼?
1、產生嚴重的羞愧感和受辱感,進而逃避、躲避並隱瞞事情的真相
很多像甜甜一樣的花季少女,遭到強奸後,就會產生強烈的羞愧感和受辱感,她們還沒有完全成熟,對這個世界也是懵懵懂懂,於是有些女孩本來活潑開朗,經歷過這事後,就會變得消沉、抑鬱,而且久久不能釋懷。
其次,案發現場會遺留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紋、腳印、毛發等多種物證,特別是被害人的貼身衣物,一定不要清洗,也不要著急洗澡,因為身體內可能會留有犯罪嫌疑人的精液
最後,千萬不要相信犯罪嫌疑人的鬼話,絕不能同意他們提出的金錢賠償,或者其他形式的補償,因為這樣很容易會被認定為雙方自願。
⑺ 當女性遇到性侵時,主動遞上套,算自願嗎能定強奸罪嗎
只要是違背婦女意願,強制與對方發生性行為的,與遞不遞他們無關,都可以定性為強奸罪。再就是,所說的主動遞上套也沒有明確指出是誰遞套,如果是女的遞套那是嫌男的骯臟,別臟了自己的身體,沒准還可以保留確鑿的證據,與自願不自願沒有任何關系。
女性遞避孕套給歹徒,看似是自願行為,但女性之所以這么做也是為了保護自己不懷孕。女性以柔克剛或許歹徒嘗到甜頭就會放女性走不殺她。女性想保命就不要反抗,遞避孕套是為了保全自己,有了證據就可以讓警方抓住歹徒。女性如果不理智被歹徒殺死了,警方只能「大海撈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