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時候對女子的酷刑除了凌遲還有哪些比較可怕的
封建社會的一大荼毒就是針對女性的歧視和不公,道學家們還為此發明了“浸豬籠”“騎木驢”“沒為軍妓或官妓”等等一系列酷刑,不僅有身體的刑罰,更讓人受不了的是精神上的羞辱。但比起呂雉的作為來說,這都是小巫見大巫。
雖然呂雉為人毒辣,但治理國家卻還是有一手,《史記》記載,呂後治理下的西漢,政令不出房戶,天然十分安定。刑罰用的很少,犯罪的人更是稀少。老百姓能得以安定的從事農業生產,衣食無憂,繁衍生息。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很難想像,能施用人彘酷刑的和治理西漢天下晏然的,竟然是同一個人。
2. 武則天發明國一種酷刑叫玉女登梯,這究竟是怎樣一種刑罰
武則天是我國歷史上唯一一位被載入史冊的女皇帝,可以說是在封建社會中的一位傳奇女子,畢竟在上千年的歷史之中,地位低下的女子也唯有她做到了如此高的成就。雖然身為女人的武則天,但是對女人並沒有同情。在酷刑最多,並且最殘忍的時代中,武則天還研製出了專門針對女子的酷刑。該酷刑名字還非常的文雅,叫做玉女登梯,總而言之,就是讓女子脫光衣服,然後登梯子,最終被勒死。
正因為如此的殘酷,所以很多女子都非常害怕,尤其是未婚的女子,一旦遭受此酷刑,即使活了下來,也會羞憤的去死,畢竟清白之身在大庭廣眾之下被圍觀,這無疑是對自尊帶來沉重的傷害。
3. 四種在古代懲罰女人的酷刑,哪一種現在非常流行
在古代,歷代王朝所頒布的刑法基本上都是非常殘酷的,特別是對於女性更是如此,鑒於當時重男輕女比較嚴重,所以對女性動刑更是毫無人性,今天就說幾種對女性很殘酷的刑罰,其中一中甚至成為了潮流。
不過,最後一種刑罰「黥刑」雖然在清末已經被廢除但是在最近十幾年卻又流行了起來,只不過代表的意義不同了,現在被叫做紋身,很多女性更是以此為彰顯個性的標志
4. 歷史上的十種女子酷刑 直接將女性下體挖去(令人發指)
婦刑,顧名思義是針對女性的刑法。對生理上的迫害之外,還對受刑人產生極大的心理影響。本文列舉了歷史上的十種婦刑,一個比一個變態殘忍。
騎木驢是古代懲治罪犯的刑法,多用於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水滸傳里教唆西門慶勾引潘金蓮的王婆,就死於該騎木驢。水滸傳里這樣描述: 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
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讞以後,她的全身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在驗明正身後,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陰戶對准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最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遊街,整個示眾程序便告一段落。
這是德國人發明的一種婦刑。行刑時,首先剝光女犯的衣褲,將其上身捆綁在椅子上,然後由兩人分別提起女犯的雙腿,向兩側打開(或者用繩子捆住雙腳向上吊起)。接著,行刑者手持滕條照女犯的陰部使勁抽打,待打得皮開肉裂之後,再將鹽水或酒精灑在傷口上。
懸吊刑也分為好幾種,吊乳頭、吊半邊豬、倒掛金鍾等,都是極其陰狠的酷刑。
吊乳頭:這是專門用於女犯的刑罰,即用細繩拴住兩個乳頭,將女犯懸吊在空中,僅僅讓兩個腳尖著地。
吊半邊豬:將女犯一側手腳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後懸吊起來,在另一側手腳上懸掛重物。
吊鴨子鳧水:用繩子將女犯的雙腳捆紮在一起,頭朝下倒掛起來,然後將其身體不斷浸入水中,當女犯被嗆得即將昏迷時,再將其拉出水面。如此反覆進行,受婦刑者極難忍受。
倒掛金鍾:用繩子捆住女犯的一隻腳吊起來,然後將另一隻腳和雙手從背後捆綁在一起,使其身體倒懸於空中。
宮刑不僅僅只針對男人,幽閉就是正對女人的宮刑。施刑的方式就是用木槌擊打婦人腹部,在外力的作用下導其子宮脫落。這是對婦女的非人的摧殘。“幽閉”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紳之家也用,手段無不用其極,肆虐面很廣。
破身是一種針對處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貪官酷吏為了自己的目的,強行破壞女犯的處女之身。要麼指使兇猛男犯或下屬強奸、輪奸女犯,要麼指使幾個粗壯女人捉住女犯,剝掉衣褲,用一小木棍插進女犯陰部,鼓搗幾下,使女犯處女膜破裂。傳說《楊乃武與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慘遭此刑。
浣腸示眾是一種非常殘酷的刑罰。受刑的女犯全身赤裸著,在挾持下被強迫趴跪在示眾台上,屁股將高高撅起。接著負者執法的人員用木製漏斗套入女犯的肛門,用木桶取來略低於人體溫度的清水,一次以約略一升的量灌入女犯的腸道里,另外的人員以一類浣腸專用的擀麵杖型長圓木棍,墊入女人小腹部和示眾檯面的空間中來回擀動,使女犯不停地感受到無法克制的強烈便意,通常女犯無法堅持很久,便會在一陣陣身體和肛門的強烈痙攣中,將腸道中的大量液體噴射到身後的沙台上。
在形成第一次噴射後,女犯會被允許休息約半刻鍾的時間,然後重復第二、三次浣腸的進行,而一般在進行完三次浣腸後,女犯身體里的糞尿便差不多已被排空干凈,此時犯人便會被架起來,由執法人員為之徹底清洗身體,陰戶和肛門。
挖陰,顧名思義就是挖去生殖器。這個刑法男女通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蠶室”里待上個把月,也就能痊癒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體內多處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較落後的醫學條件下,這種刑罰顯得異常殘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為血流不止,而死於非命。
縫陰術亦稱為鎖陰術,也是女子宮刑的一種。即用針線繩索將女子外陰縫閉起來。這種宮刑術,因其極其卑鄙、下流,官場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間卻非常盛行。丈夫對付紅杏出牆的妻子,妒婦對付與丈夫有染的奴婢,都樂衷於此法。
生殖器官是女人身體最脆弱的地方,而陰蒂又是女人性神經最集中和身體最敏感的部位,當尖利的鋼針刺入陰蒂時,那種疼痛足以使受刑者神經產生竭斯底里的顫抖,任何女人都絕難忍受
站磚是一種專對女犯進行的酷刑,方法是把纏腳女子的鞋、纏腳布去掉,讓差役架著她赤足站磚,古代女子幾乎都要纏腳,纏腳後骨頭是畸型的,不穿鞋、不裹腳是根本無法站立的,人站上去不到半個小時,便會覺得身體好像重的很,腳就有點撐不住了。
在過一會兒,便會覺得身體有幾百斤重。在過一陣,就好像有千斤重,兩只腳發酸發抖,身體開始歪斜,但兩旁有衙役架著。再站一段時間,大小便就失禁了,等到放下來,人就立即癱倒在地,不能行走了。
統治階級為了滿足自己的變態心理,制定了系列迫害女性的刑法。除了本文列舉的這些,還有針對女犯人的十大酷刑(陰刑),更是變態到令人生不如死。
5. 古代對女人的刑罰極其可恥,讓人難以忍受,都有哪些
古代對女人的刑罰極其可恥,讓人難以忍受,都有哪些?古代對女人的刑罰極其可恥,讓人難以忍受的都有五刑鞭打、藤條、學徒、流放和死刑,除終身刑和體罰外,還增加了監禁。
第四沒為官妓官方妓女,也被稱為營地妓女,也屬於基地民族。但不要認為這是錯誤的。這與「妓女」有本質區別。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在公共場合進行正式接待。這就是所謂的「表演藝術而不是自我推銷」。然而,這一刑罰結合了公開展示的尷尬、槍殺軍嫂的卑微、官妓的膚色和衣著與普通女性不同,因此侮辱的性質非常明顯。
在注重禮儀和紀律的封建社會,它出現在公眾面前「侍官」他被鄙視。雖然這四種侮辱性的懲罰都是無痛無血的,也沒有公眾對脫衣懲罰的羞恥感,但對於女囚犯來說,心理上的震驚和她們的家人無法抬起頭仍然比生命的損失更可怕。因此,古代婦女常常在受到侮辱後羞愧地自殺。
6. 歷史上有對女子的十大酷刑嗎
一、凌遲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俗稱「千刀萬剮」,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死。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二、梳洗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三、剝皮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四、俱五刑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五、烹煮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六、車裂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七、刖刑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關於刖刑,說法不一。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八、宮刑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九、腰斬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十、縊首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還不詳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