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職員被公司高管抓胸強吻,提出5萬和解後,為啥第二天又反悔了
公司董事長多次說他們跟警察認識,辦案民警也說他認識我們董事長,一直勸我董事長夫妻倆開公司有多不容易,還說調了監控,沒有看到肢體接觸,讓我算了,要點錢才最實在。小潔說,自己當晚被氣昏頭了,也害怕對方有背景關系,於是提出5萬元與葛某和解。但第二天認為這樣太便宜猥褻她的男人了,於是就聯系公司說不要錢、不和解,按法律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㈡ 「山東四變態」伏法記:打死男主人、性侵女主人,後來怎樣了
兩個人從相識到結婚進宮是極其困難的,而且白頭偕老是每對情侶的願望,太陽夫妻也是一樣的。誰會想到在2013年5月,他們共度餘生的誓言會被打破,丈夫被一群暴徒毆打致死,妻子在一系列不人道的羞辱後被殺。
然而,令我們高興的是,警方在死者的衣服里,發現了一張付幫的名片。根據警方的調查,這個人和 sun 家族沒有任何關系。不久之後,警方確認了嫌疑人付剛的身份,並逮捕了他帶領的四名男子。在被警察抓住後,幾個人的心理防線很快被打破,最終承認了罪行。
2016年6月22日,根據法院的判決,四人因參與犯罪被判處死刑。如果這四個罪犯是以他們的性格來判斷的話,他們將被從「人民登記冊」上除名,他們將犯下謀殺、搶劫、強奸和非法入室的罪行,這些都是非法的,四個人還在男主人面前強奸女主人,在女主人面前毆打男主人,用能通過考試的話來形容這四個,評論區見。
㈢ 19歲女子被兩名同事強行侵犯,不順從就扇耳光捂嘴,後來怎樣
我們向來就明白要時刻對外人保持警惕心,因為很多時候危險就在我們看不見的角落,即使是關系再親密的人,也可能做出傷害我們權益的事情,越是沒有戒心,越容易受到侵犯!江蘇無錫一名女子,就被她的兩名同事強行侵犯,不順從就扇耳光,最終其中一人放棄,一人得逞。
受害人潘某今年只有19歲,剛剛步入社會不久,也沒有經歷過那麼多人心險惡,一次和公司同事聚餐結束之後,她就被男同事許某和謝某帶到出租屋內,並實施侵犯行為。當時潘某意識到自己的處境,便進行激烈反抗,許某看到她的反抗有些害怕了,於是打算放棄,而謝某卻依舊強勢地將潘某侵犯了。
在職場上和同事打好關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能夠讓工作生活更加順利地進行下去;但是我們也必須時刻警惕每一個人,畢竟我們不了解他人的過去,也不知道他們的心理狀態。一旦自身權益受到侵犯,就應該第一時間選擇報警處理,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瞞而不報反而會導致違法行為的猖獗!
㈣ 日本奇葩強奸案:因施暴中受害女孩發出聲音,強奸犯被判無罪,究竟為什麼
強奸行為在大部分的國家裡,都是違法犯罪的行為,施暴者不僅會受到社會大眾的強烈譴責,還要承擔法律的約束和懲罰。每個國家對強奸罪的定義和處罰都各不相同,但是從強奸罪的危害來看,它們都幾乎相同。
㈤ 「廊坊連環強奸案」:兩色魔街頭強奸女性,監控拍下全過程,後來怎樣
關於深夜,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有些人會在日落後逐漸興奮起來,有些人會在深夜上路後感到危險。晚上是興奮還是害怕?2016年的一個晚上,一個女生如約去了一個朋友家。在路上,她遇到了讓她對黑夜過敏的人。女孩剛剛20出頭,當天晚上打扮好心情愉快就出門了。
警察接到報警後,立即檢查監控罪犯的意圖。為了防止麻煩,他們在掌握了確切線索後立即出動,並逮捕了本案罪犯劉。據悉,劉的鄰居們對他印象深刻,認為他是一個受氣的好老頭,為人和動物一樣溫和,但從未想到他有這樣一顆邪惡的心。
㈥ 「色魔連環入室行凶案」:變態半夜闖進獨居女性家,後來如何
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源;一起邪淫念,則生平極不欲為者,皆不難為,所以淫是萬惡之首。——《圍爐夜話》(清)王永彬
常言色字頭上一把刀,這把刀不僅害自己,也害別人。一個色慾熏心的人,很輕易就會伸出自己的魔爪,令人憤怒,也令人恐懼。
今天我們要聊的,是2012年發生在河南省周口市的一樁連環入室強奸殺人案,變態色魔接連作案,背後真相令人憤慨。
歹徒半夜入室,多次侵害女子
2012年5月13日,家住周口市某村的王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到當地派出所報案,稱三天前的晚上遭遇了歹徒入室強奸搶劫。
根據王女士提供的線索,警方得知了其遭遇的恐怖經歷。
原來,王女士的丈夫不久前出門打工,家中只剩下她一人居住。案發當晚,王女士正從客廳起身准備洗漱休息,突然一個黑影沖了進來,迅速將王女士按倒在地上。
隨後,歹徒迅速拿出膠帶將王女士的眼睛嘴巴封住,有拿繩子將其手腳捆綁起來。混亂之中王女士只看到此人用女性絲襪蒙住了頭,並沒有看清歹徒面部特徵。
在對王女士進行侵犯之後,馬某又將目標鎖定在了年輕漂亮的小月身上,撐著夜色翻入獨居的小月家中。
但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遭遇了小月的激烈反抗和大聲呼救,生怕被人發現的馬某便死死掐住了小月的脖子,最終導致其窒息而亡。接著,他又將屍體帶回了家中。
讓他沒想到的是,辦案民警迅速找上門來,將其捉拿歸案。
警示
很明顯,直到被緝拿歸案,犯罪嫌疑人馬某都還沒有意識到,這一切都是自己釀成的惡果,還在將一切歸結到情人身上,簡直令人無語。
從在他家中搜出的大量黃色影碟就可以看出,此人的自製力極差,而後更是將自己邪惡、齷齪的想法付出行動,這樣的變態色魔,必然受到法律與正義的嚴懲。
此外,通過這個故事,也再次提醒廣大女性朋友,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家中的防盜窗、防盜門等要保證安全有效,還可以放一些必要的防身用品在身上或家中。
同時,遇到不法侵害時要冷清,並及時尋求幫助。最重要的一點是,如果可以盡量不要單獨出門尤其是在晚上、在人煙稀少的地方,提高自己的安全防範意識。
㈦ 醉酒昏睡女子被強奸後,男子欲再次強奸,女子掉河裡死亡,怎麼看這行為
【簡要案情】2005年5月24日,紅紅(化名)和鄰村女孩萍萍(化名)一起外出,此後紅紅再也沒有回家。次日6時許,群眾在縣城北一魚塘網魚時撈出一具女屍。公安機關多年走訪調查,未能確認受害人的身份。2020年9月中旬,經公安機關經連續攻堅,成功破獲阜城縣「2005.5.25」命案積案,15年前曾轟動一時的無名屍案告破,死者正是失蹤多年的紅紅。
經查,當年5月24日紅紅和萍萍外出後,兩人與陌生男子陳某、范某一起飲酒。陳某與范某開車將紅紅與萍萍拉至陳某家後,范某與萍萍去了西層,范某證實,回到陳某家,其和萍萍去了西屋,陳某和紅紅去了東屋。其間聽到東屋有打人的響聲,范某看到陳某扇紅紅耳光,邊扇邊讓紅紅脫衣服,紅紅又哭又叫。正睡覺時,陳某到西屋喊其,說「紅紅死了」,其問陳某怎麼回事,陳某說那個女的不同意發生關系,就捂著她的嘴、掐了她的脖子,發生關系後發現她不動了。
後陳某開著麵包車拉著其,將「屍體」扔到大北關的水坑裡。返回陳某家後,陳某把紅紅的衣服裝到袋子里放到麵包車上准備天亮後扔掉,並商議告訴萍萍,「紅紅和陳某發生關系後自己爬牆頭走了,如果紅紅的母親問,就說紅紅去北京了,別說四個人見過面,否則都要坐牢。」。
通過該觀點,先奸後殺或先殺後奸均不單純成立強奸致人死亡的結果加重犯,行為人為了強奸或在實施強奸過程中的暴力行為致人死亡的,才成立強奸罪的結果加重犯,進一步證明了構成要件的主觀規制機能的意義。本案中,陳某為了實施強奸,對紅紅實施暴力行為,在強奸故意的支配下,陳某的暴力行為對紅紅的死活持放任心態,紅紅的死與活均在在主觀故意內容之內,因此,陳某的行為完全符合強奸致人死亡的構成要件,應按強奸罪結果加重犯處罰,問題是,本案中,在陳某強奸紅紅過程中,並沒有發生紅紅死亡的結果,那麼,陳某是否應負強奸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呢?換言之,陳某對紅紅的死亡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呢?這個問題涉及刑法上的錯誤之(狹義)因果關系錯誤的問題。
㈧ 3年前,女子聲稱被強奸兩次,警方立馬出動,嫌疑人:她是自願的,如何判
一位身穿紅色上衣的年輕女子,來到了長沙市坡子街派出所報警,聲稱自己被強奸了!還同一個男人被強奸了兩次!據女子所說,她是在網吧上網時,被一個男子搭訕,然後就被男子帶到賓館實施了強奸!但民警將男子抓捕以後,該男子卻聲稱,他並沒有強奸,是女子自己脫掉衣服,自願跟他發生關系的!
㈨ 女人在被強奸的過程中大聲呼救,這樣對保護自己有利嗎
女性面臨強奸時只有兩個選擇,第一,大聲呼救;第二,默默承受事後報警。如何選擇要看身處的環境。
根據以往案例,強奸不會在大街上,基本會選擇人煙稀少,或是房間之中。以人的本能而言,遇到危險時會在驚恐之下大聲呼救,希望被附近的人聽到。但有的時候喊破了喉嚨都不會被人聽到,反而會讓歹徒進行激烈的報復。因此,是否呼救應當根據身處環境而言。
避免不幸發生,女性要學會保護好自己強奸案例經常會出現熟人作案。對於身邊的朋友,或者同事,也要存有提檔之心,切忌一時大意羊入虎口。
另外酒吧,夜店發生強奸的案例比較多。有些男性專門在夜店尋找單身女性,或者醉酒不清醒女性下手。因此,女孩不要單獨去往夜店,更不要在無人陪伴的情況獨自飲酒喝醉。只要時刻警醒自己,歹徒就無機可乘。
㈩ 女子指使他人強奸別人,卻誤強奸了自己,是否構成犯罪
女子教唆男子強奸自己的女室友,卻被男子誤闖入房間強奸。花錢僱傭他人強奸了自己,是否構成犯罪?這件事簡單說就是一個犯罪嫌疑人把自己給強奸了。當然嚴格來說是僱人把自己給錯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