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蘇一女生在校昏倒搶救途中被送殯儀館是怎麼回事
6月15日下午,鹽城市濱海縣陸集中學初三女生李某潔在教室內突然暈倒,校方隨即將其送到當地界牌鎮衛生院搶救,同時撥打濱海縣人民醫院120急救電話。
「接到電話後,我就趕緊去衛生院。衛生院醫生說孩子狀況不好,要馬上送縣人民醫院。」李某潔的母親韓翠萍表示,在衛生院的救治過程中,濱海縣人民醫院的醫護人員也參與了搶救,隨後告訴她孩子已經沒有生命體征。
「衛生院醫生說送到縣人民醫院再試試,於是,120就把孩子抬上救護車。」韓翠萍回憶,在救護車上,孩子戴著氧氣罩,還一直在打點滴。雙腿也偶爾有抖動。
讓韓翠萍沒想到的是,說好的去縣人民醫院搶救,結果救護車卻將李某潔送去了殯儀館。「我當時人都氣炸了,隨車的老師也在問為什麼來殯儀館。車上的醫護人員都不回答。
因為縣殯儀館沒有看到任何相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拒絕接收,在我們和學校領導、老師要求下,才將我女兒轉送到縣人民醫院,組織搶救40多分鍾後,最終未能挽回我女兒生命。」韓翠萍說,到目前孩子的遺體還被放在殯儀館里,死亡證明也沒有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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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醫院耽誤搶救是失職
從界牌鎮衛生院到濱海縣人民醫院全程13.6公里,駕車約21分鍾。從界牌鎮衛生院到濱海殯儀館全程14.9公里,駕車約22分鍾。從濱海殯儀館到濱海縣人民醫院全程2.7公里,駕車約9分鍾。
因在轉運途中,李某潔被先送到殯儀館,再被送往濱海縣人民醫院救治,韓翠萍認為這期間至少耽誤30分鍾的搶救時間,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韓翠萍認為,濱海縣人民醫院耽誤搶救時間在先,至今未出死亡證明確定死因,50多天來,她多次和家人向信訪、衛健委等部門反映此事。她也在公安機關的協調下,多次與濱海縣人民醫院協商處理,但暫未有結果。
韓翠萍認為,事發當天,界牌鎮中心衛生院以及120隨車醫務人員沒有給家屬出具死亡證明,所以家屬認為孩子還沒有死亡,有救治的必要。
因此要求立即轉送到醫療條件最好的縣醫院做進一步搶救,然而120隨車醫務人員在轉送孩子去縣院搶救的途中,在沒有徵得家屬同意,不做任何提前告知的的情況下,就直接拉到殯儀館,屬於違規行為,也耽誤了搶救,最終導致李某潔死亡。
針對韓翠萍的說法,上游新聞記者多次聯系全程陪同李某潔救治的校長及班主任,兩人均未作出回應。陸姓校長以正在聽課為由拒絕了采訪。
2. 江蘇女生在校昏倒搶救途中被送殯儀館,死亡的原因是什麼
江蘇的一個女生在學校昏倒,學校老師和領導把她送到衛生院進行救治。學生母親接到衛生院的電話,說孩子的情況很危險,讓她趕緊來衛生院。母親聽到消息之後非常著急,立馬趕到了衛生院。經過衛生院醫生的救治,孩子還是沒有任何的好轉。衛生院及時撥通120的電話,讓急救中心的人過來幫忙救治。
這位女生的母親一直要求醫院給出紙質證明,告知女孩的死亡原因。但是直到如今,醫院方一直沒有出示明確的文件,來正面回應女孩母親的疑問。女孩的母親也一直在堅持上訪,試圖通過多方的部門來反映這個情況,想要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回答。對於這位女孩母親的行為應該表示理解,畢竟突然失去了一個孩子,很可能難以接受。要求院方出示各項證明也是人之常情,希望醫院可以盡快給出回復。
3. 江蘇一女生在校昏倒搶救途中被送殯儀館,官方如何解釋的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因為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畢竟只有活在這個世界上,人才能夠享受生活的美好,享受世界的繁華,享受世間的溫暖和善意。但生命也是脆弱的,可能就那麼一瞬間,人的生命就沒有了。喜歡看新聞的朋友可能看過這樣一則新聞,江蘇省有一個16歲女生,在學校昏倒之後被送到醫院搶救,在搶救途中,她就直接被送到了殯儀館,一個花季少女的生命就這么沒了。可能有人會有這樣的疑問,為什麼醫護人員會把搶救圖中的女生送到殯儀館呢?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接下來,冷眼就給大家簡單回顧一下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看看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醫護人員把搶救途中的女生送到殯儀館,官方是怎麼解釋這個事情的。
4. 初三女生昏倒搶救途中被改送殯儀館,這究竟怎麼回事
初三女生昏倒搶救途中被改送殯儀館,其實女生在鎮衛生院已經死亡,之所以會送往濱海縣人民醫院,120以及醫護人員稱是因為人道主義,不忍心女孩的父母太難過才會出此下策。在運送的途中,120司機和醫護人員接到了縣公安局的電話,要求如果死亡就送殯儀館,如果沒死就送往醫院搶救,這才導致了最終120直接把女生送往了殯儀館。但女孩的父母不明就裡,會不理解120和醫院的這種行為,一切都是誤會。
本是想安撫女孩父母的情緒,難道轉院去縣醫院救治的途中,直接把女孩拉去殯儀館不是更傷女孩父母的心嗎?先給了女孩父母希望,然後直接讓女孩的父母懵了,到底誰該給女孩父母說一句抱歉。
5. 江蘇女生在校昏倒搶救途中被送殯儀館的後續如何了
官方已經提供信訪回復,他們認為此次搶救時間符合一般流程,120急救的處理符合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但是事故家長方強烈認為120急救處理不符合流程,認為是由於他們的過錯才導致了自己女兒的死亡。我覺得發生這樣一件事情肯定雙方都有不可推脫的責任。我們在相信120急救的專業性同時也要體諒一位母親的良苦用心。而且我確實覺得120急救存在魯莽的地方!
最後說一句,人家家長明確表示要去醫院搶救,結果救護車把孩子送往殯儀館,難道是想替這位母親支付相關火花費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