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女死刑犯臨刑時照片 死刑犯臨刑前還遊街嗎
新社會沒有那些遊街的東西
⑵ 女死囚臨刑前需要做啥
戴上腳鐐
⑶ 日本女死刑犯行刑過程
一般早上9點開始,通常1小時。
到牢房帶犯人
在佛堂宣讀死刑執行命令
犯人換上白色衣服
可寫遺囑,吸煙,吃點心。(如果不聽話亂鬧,都省略)
帶犯人到刑場,雙手背後扣上手銬,帶上絞刑台。
3人同時按下按鈕,其中一人的按鈕連接犯人腳下的移動版
犯人掉下
15分鍾後,醫生與檢察官檢驗屍體。
屍體被移走,清掃室內。
另外補貼是每個人 2-3萬日元。
⑷ 如果女死刑犯在行刑前發現懷了身孕,會被如何處理還會執行嗎
當女死囚犯被押赴刑場依法立即執行死刑前,根據《刑事訴訟法》關於死刑執行的規定:執行前,執行人員須詢問被執行的死刑犯還有什麼要講的(即留下遺言),而該女死刑犯基於求生的慾望完全可能會當著執行人員丶依法臨場監督的檢察官的口述「自己己懷孕」。因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一死刑,不適應懷孕的婦女,即包括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時犯罪的女嫌疑人,也包括在刑事判決丶上訴二審判決丶核准死刑的程序,更包括在死刑立即執行的執行環節,均不得對懷孕的女死刑犯執行死刑。女死刑犯執行前的留下的遺言如果說「我己懷孕」,那也就說明該女死刑犯是知道法律有不得對懷孕女死刑犯執行死刑的規定的,如果真的女死刑犯確已懷孕是依法可以保命的。
一是對女死刑犯的處理。首先是暫停死刑,然後報驗檢查確認懷孕是否屬實,一旦確認屬實,那麼死刑將會被停止,由法院重新審判,一般情況是改判死緩。
二是對司法機關的處理。死刑犯,特別是處於生育年齡的女囚犯,都會做相應的檢查的,確認身體無異常。出現懷孕而不知,說明整個案件執行過程出現了重大問題,很多人要被處罰的。
這樣的事情是不可避免地,如果有人利用懷孕逃脫法律的制裁也是不可能的。因為懷孕只能是你還沒被抓住之前,進了監獄之後是不可能懷孕的,因此這一點是沒有人能投機取巧的。畢竟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死刑是不適用於孕婦的,關於孕婦不會被判死刑,相信大家也是能夠理解的。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切勿投機取巧,要知道人在做天在看,切勿做危害個人和社會的事情。
孩子是無辜的,上天有好生之德。即便母親罪大惡極,孩子畢竟是一張白紙。如果懷孕了,應該會被判無期。孩子也有享受母愛的權利,即便孩子母親是罪犯。估計應該會被判無期。只是孩子的撫養問題就有點難辦了。如果查不出孩子父親是誰的話。
那女死刑犯最終的結果就是因為懷孕而保住性命,從而改判無期徒刑或者監外執行,因為玩忽職守看管他們的人就要為此付出代價了,比如停職,撤職查辦又或者會因為這件事而被捕入獄。總之這件事一定要有人來負責,並且舉一反三徹底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⑸ 雲南美女死刑犯,年僅20歲便被槍決,行刑前她說了什麼
列禦寇在《列子· 說符》中寫道:「大道以多歧亡羊,學者以多方喪生。」成語「歧路亡羊」便是由此而來。人不可能獨立存在於社會,親人、朋友、家庭、工作等等都是人們需要背負起的責任。因此,如果一個人選擇了錯誤的道路且不知悔改,不但會給自己帶來重大損失,更會令自己的親人家屬陷入痛苦的深淵。
出生於1971年的陶靜,原本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女孩,但在她逝世時卻年僅20歲。這對於一個美麗的女子來說,正是最美好、最值得珍惜的年華。但是陶靜卻因為走上了一條犯罪的道路,並且拒絕所有人的幫助,最終斷送了自己的生命。
▲陶靜舊照
按照中國的法律,她攜帶如此大量的違禁品是要被判處死刑的。但是辦案人員看著她如此年輕貌美,覺得這樣的女孩子誤入歧途實在太可惜,就幫她爭取,說如果陶靜能夠提供楊博的藏身之處,就可以對她寬大處理。但是陶靜卻因為心中的「愛情」拒絕交代關於楊博的任何信息,最終她被判處死刑,在臨行前她提出一個特殊的要求,她希望取出體內的避孕環。這個請求令警察沉默了,但還是滿足了她最後的要求,找來一位婦科醫生,將她體內的金屬避孕環取出。
結語
一直到現在,依然有很多人在為陶靜感到惋惜。陶靜因為想要保護自己的「愛人」所以不肯交代楊博的相關信息,但是她怎麼就沒有想過,如果楊博對她同樣如此深情,又怎麼會讓她去攜帶違禁品呢?所以大可不必因為陶靜美麗的容貌而為這些罪犯洗白,任何人只要觸犯了法律,就必然要受到懲罰。
⑹ 陶靜是雲南「最美」女死囚犯,僅20歲就被槍決,行刑前提了什麼要求呢
俗話說凡事都得有規矩和界限,不然的話就沒有方圓,所以從古至今,大到國家民族,小到家庭家族,都會制定相應的規矩。正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在任何地方都要遵守一定的規矩,而這些規矩放在一個國家裡,就是法律法規。我國是一個規章制度非常健全的國家,法律也在逐步完善,我們希望總有一天,受傷害的人都能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而那些害人的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就在行刑前,陶靜提出來一個奇怪的請求,她希望可以把體內的避孕環取出來。她老家有個傳說,女孩死亡時身上不能有金屬,不然靈魂就回不到家鄉,對於這個要求,警方同意了。如果她的一生沒有遇到這么多的坎坷,或許也不會發生後面的事情了。她的事件讓人唏噓,但更多的問題值得我們去深入思考。
⑺ 三大如花似玉的女死囚犯,其中哪位提出過奇怪要求
第一位:陸金鳳,犯故意殺人罪,1995年在陝西咸陽被依法處決。
臨死前,陶靜與家人見了最後一面,並提出了一個奇怪的要求,她希望將她體內的避孕環取出再執行死刑,警方最後同意了她最後的請求,在審訊室里為她搭起了一個臨時手術台。當天下午,一顆子彈結束了陶靜20歲的年輕生命,只留下了“親愛的媽媽”的字條。
⑻ 陸良縣一九八八年槍斃的女犯人(趙雲芝)是哪裡人
一大早我就在法院門口等著媽媽的案子開庭,除了我們還有很多人也聚集在這里,包括記者和媽媽的同事。
過了大約半個小時,幾輛警車向法院駛來,到了法院門口,從警車上下來了很多武警,他們拿著槍,把我媽從警車上押下來,只見我媽穿著黑色的褲子,腳上是一雙黑布鞋,戴著手銬腳鐐,媽媽的長頭發變成了齊耳短發,臉色也蒼白了許多。我看到媽媽這個樣子,心裡有些發酸,媽媽看到了我,似乎想要說什麼,但還沒來得及多看我兩眼就被武警拖走了。
媽媽聽到自己被判了死刑,當場就嚇壞了,跪在地上,還尿了褲子,幾乎暈倒。但馬上就被武警拖走了,我聽見了媽媽的同事在後面談論「你瞧這娘們嚇得」「說不定她嚇得把屎拉了一褲襠呢」「槍斃一點都不過分」「我覺著槍斃了她都便宜她了,要是在古代,這娘們都得斬首示眾。」我心裡十分難過,趕緊回家了。
媽媽上訴了,希望能減刑。大約過了兩個月左右,二審開庭了,媽媽的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一個多月後,媽媽的死刑被核准了,不久就會對媽媽執行死刑。我們這里的死刑是槍斃,這對媽媽來說,將是非常痛苦的。
幾天後,警察來到我家,給了我媽媽的死刑執行書,告訴我下午我可以給她送一些衣物,還可以見她一面,明天就會對媽媽執行死刑,死刑方式是槍斃打頭,死刑犯的家屬可以去刑場觀刑。
我給媽媽准備了一件白襯衫,一條淺色牛仔褲,一雙白色長襪,一雙高跟鞋。下午的時候,我帶著這些衣物來到了看守所,看到了媽媽,因為是即將被處決的犯人,所以媽媽被關押在單獨的監房裡,她肥胖了許多,穿著死刑犯的紅馬甲,戴著沉重的腳鐐手銬,坐在地上。媽媽看到我就哭了,對我說:「孩子,媽媽對不起你,別跟媽媽似的,犯了死罪,還得挨槍斃,以後一定得好好做人。」我很難過,我把帶來的衣物給了媽媽,媽媽看了看,很滿意。穿上這些,媽媽明天上刑場一定能舒舒服服的。談到媽媽的後事,面對死亡,媽媽很慌亂。我告訴媽媽,明天不要太害怕,我回去給她收屍。我們都哭了,明天,她將被五花大綁押赴刑場。一聲槍響過後,媽媽將變成一具屍體,美麗的臉龐將被打成爛肉。但一切都無法挽回。
第二天一大早,媽媽被法警叫了起來,簡單的吃過了早飯,換了衣服,在死刑執行書上簽字畫押之後,就被五花大綁,和其他幾名囚犯一起押上了警車。
上午,公判大會在體育場開了,人很多,我站在前排,看到媽媽穿著我給她買的白襯衫,牛仔褲,高跟鞋。被兩名警察押著蹲在地上,五花大綁,腿上也被綁著,很緊張,十分慌亂。在六名死刑犯中,有兩名男犯和包括媽媽在內的四名女犯。一個殺人女犯和媽媽看起來年齡差不多,還有一個20歲左右的年輕女犯,也是殺人。還有一個女犯是60歲的老人。犯人們脖子上插著亡命牌,名字上還打了紅叉。媽媽穿著我給她買的衣服,和齊耳的短發,豐滿的體型很搭配。在聽到警察喊出了媽媽的名字時,警察把媽媽提了起來,我清楚地看到媽媽戰栗了。宣判後,媽媽和其他幾名犯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我也跟隨著行刑隊伍來到了刑場。
刑場位置比較偏僻,只有一些圍觀的人,犯人們被法警押下囚車,押到指定地點,跪成一排等候處決。警察拿相機給媽媽和其他犯人拍了幾張照片,當做遺照留檔。媽媽被兩個警察押到了指定地點,法警向下按了一下,媽媽順從地跪了下來。媽媽的屁股落在小腿上,木然地低著頭,不停地戰栗,等待接受槍斃。
過了幾分鍾,監刑人員下達了死刑執行命令,兩名警察陸續摘下了犯人們的亡命牌,扔到地上,六名持槍武警走到犯人身後,准備行刑。媽媽的亡命牌也被警察摘下,扔到一邊,兩名警察走上去扶住媽媽,讓她保持好一定的姿勢,拍了最後一張照片,媽媽知道要被槍斃了,最後抬頭環視了一圈,跪直了身子,這樣便於武警執行死刑。負責處決媽媽的武警走到媽媽身後,把子彈上膛,瞄準了媽媽的腦袋。
行刑准備已就緒,監刑人員一聲令下,幾聲槍響傳來,幾名死刑犯應聲倒地。我清楚的看到子彈射入媽媽的後腦,噴出了一股血霧,又帶著一股白色氣浪從前面射了出去。鮮血和腦漿噴涌而出,媽媽身子一震,慘叫了一聲,向斜前方栽了過去,在地上抽搐了一陣,就不動了,腳上的鞋也踢掉了一隻。血和腦漿從媽媽的頭部流了出來,衣服上也沾上了許多血污。那個年輕女犯一槍沒打正,躺在地上胡亂掙扎,歇斯底里地慘叫,鞋都被踢掉了,法警又補了第二槍才最終斃命。為了防止犯人沒死,警察拿起樹枝攪了攪他們的腦子,媽媽就這樣死透了。
法警給犯人的屍體陸續拍了幾張驗屍照,又把他們的屍體調過來,拍了幾張正面的。我聞到空氣中滿是刺鼻的血腥味。兩個男犯的屍體筆直的挺著,一名男死刑犯陰莖勃起了,好像在享受最後的快感。幾個女犯的褲襠都濕了,年輕女犯頭上兩個槍眼,血流的不多。那個老年女犯人,子彈從發髻射入,從鼻子下面穿過,滿臉血漿,張著嘴,表情十分痛苦,褲襠濕了一小片,不過這個死相算是好看的了。另一個女犯的半個腦袋已經炸沒了。
媽媽的屍體樣子很慘,媽媽的後腦有一個大洞,半邊臉已經被打爛了,另一半沾著不少血污和沙土。右眼已經飛出去了,腦漿流了一地,白襯衫上還有點點血污。她的牙齒咬得很緊,衣服胸部已經染成了土黃色,因為掙扎的緣故,肥大的肚子已經漏出來了。她的襠部濕了一大片,地上也流了一些。因為剛死,這時屍體還很軟,我把媽媽的屍體翻了過來,看到媽媽反綁的雙手上有幾個指甲摳出的血印,可見媽媽中槍時受到的巨大痛苦。媽媽肥大的屁股因為掙扎的緣故也漏出來了一點,中間明顯有一塊凸起,應該是拉出屎來了,可能媽媽的大便也失禁了。法醫還要驗屍,脫下了媽媽的褲子,一股騷臭味撲面而來。媽媽的陰戶濕漉漉的,陰毛上都是尿液。我看到媽媽的大腿上有有一些液體,屁股上沾滿了黃色污物,媽媽的屁眼裡還杵著一截屎橛子,果然媽媽的大小便都失禁了。我給媽媽穿上褲子和踢掉的鞋。警察又把媽媽被打飛的右眼和頭蓋骨以及腦漿掃回來,放到媽媽的收屍袋裡,我用白布包好媽媽的屍體,裝進麻袋送去火化,媽媽的遺物由監獄長交給了我。
⑼ [image]20 請問在女性死刑犯臨刑前可以穿長筒靴嗎
如果是絞刑,這么穿挺性感
⑽ 1991年雲南一女死刑犯,20歲時被槍決,行刑前奇怪要求有何深意
在1991年的時候,雲南省曾經處決了一名女死刑犯,但讓人非常意外的事,這個女死刑犯被處決時年僅20歲。在她臨行前,這個女孩向警方提出了一個奇怪要求,有何深意?據悉,這個女孩叫做陶靜,長得非常漂亮,如果只看她的長相的話,人們無論如何都無法將她與女死刑犯聯繫到一起。那麼,陶靜為何年紀輕輕就被送上了刑場?她究竟犯了什麼錯呢?
不過陶靜也向警方提了一個要求,便是希望能夠取出她身體里的避孕環。而之所以要將其取出,陶靜告訴警方:她的老家傳說女孩子身上死後不能帶金屬,否則就會變成孤魂野鬼。警方自然滿足了陶靜的要求,但對於如此單純的一個遺願,警方都是惋惜惋惜,卻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