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妻子一怒之下割了老公的命根子
這個很簡單,老公錯在先。
但是妻子也不對,太沖動,現在外遇也不是什麼大事,大不了離婚。妻子做的不好,害了人(就算是太生氣,暫時可以理解)對自己不好。作為媽媽,妻子太不負責任了,她一刀解了心頭恨,有沒有為孩子著想過。這個家是徹底散了,還有可能在夫妻之間永遠留下仇恨。孩子別想再從父母那裡得到一絲一毫的憐愛,即使父母想疼愛孩子,也有心無力了。與此同時,這個沖動的妻子也給孩子當了一個反面教材,孩子以後可能會在愛情上有陰影。
㈡ 剪掉丈夫命根被判十年,是輕還是重
這屬於嚴重的暴力犯罪,構成重傷害了,導致被害人殘疾,判處十年是比較輕的處罰了。
所以建議還是做好被告人的工作,安撫其情緒,接受現實,爭取好好服刑改造,並可以通過積極改造爭取減刑。
㈢ 男人有了外遇之後,會不會被老婆用剪刀剪掉命根
除非你老婆是個極端的人
㈣ 太監凈身後,他們割下「命根子」到底怎麼處理
太監在歷史上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作為皇帝身邊的人,危險與機遇同在。他們的「命根子」被割下來後,是保存在閹割師那邊的,自己是不能帶走的,還得用錢去贖回來。
這過程太過痛苦,我們就不多描述,那麼切下來的「命根子」,是由閹割師來保留,也就是所謂的凈身師。凈身師會用石灰裝在盆子里,把切下來的那玩意放進去,石灰就起到了吸收水分,防止腐爛的功能。再用紅布包起來,掛在樑上,也是對這人太監生活的一種祝福。
所以太監為了保證自己的「全屍」,一般在50歲前回去花重金把自己的「命根子」贖回來,下葬的時候就不會被別人說什麼了。
㈤ 太監閹割後命根子如何處理
古代劇中,太監通常會攬不少油水,那這些錢要用在何處呢?我想,應該就是要攢起來為自己的的命根子「贖身」吧。因為古人迷信,如果這個被男人視為珍寶的東西沒了,就成了「六根不全」之人,即不陰不陽,不男不女,死後如果不將命根子連同屍首一起埋葬,那麼死後也無法投胎,只能成為孤魂野鬼,再也沒有重生之時。也有傳說,上世紀八十年代死了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太婆,這位老太婆沒生過兒女,死後族人給她穿衣服發現她的下身有兩個睾丸。還有一位姑娘連嫁兩次人,倆個男人都不要她了,說她是二異子無法正常生活,她前半夜是女人,後半夜是半個男人,後來這位姑娘乾脆剪了長發勒緊胸脯變成男裝,當然變成男人也無法娶妻,這樣的人大概就是丟了命根子的太監轉世的。當然這也是一個傳說,並不可信。但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論太監地位有多貧賤,落葉歸根,誰都不會希望自己死後屍首是不完整的。
㈥ 男人被剪短命根還有救么以後還能尿尿,生小孩么
還可以的,只要不是齊根剪掉.哎,誰做的事呀?
㈦ 江蘇女子6月失貞,7月剪掉施暴者命根致死,為何古代太監不死
因為古代太監的閹割操作,跟江蘇女子剪掉施暴者命根不是一個概念,下面以下細說:
一、太監哪怕是凈身,也是需要有準備措施、專業人員的,而江蘇的這一位是生切。江蘇女子在6月份的時候被強暴,到7月份的時候,迷暈施暴者,並且把對方的命根剪斷,導致那名男子死亡,這種操作跟以前古時候的太監凈身是不一樣的。在凈身之前,有嚴格的飲食控制、還有麻沸散、傷葯等,並且太監凈身也不是百分百的成功,同樣是有失敗案例的;而江蘇的這一例,是完全生切,當然有可能致死。
總的來說,剪命根致死跟太監的凈身不是同一個概念,特殊部位的血管也是較多的,這名江蘇女子在動手的時候,肯定也不會避開,所以說致死的機率就會更高。
㈧ 江蘇女子被強1個月後,剪64歲大爺命根,能算貞潔烈女嗎
我覺得不能算,貞潔烈女是個啥?那是擁有堅貞的節操,誓死不從,寧死不屈。而這名女子是在大爺的住處跟大爺發生關系,一個月後又去自行報復老大爺。再說了,老大爺已經離世了,到底是強迫還是自願發生關系?不能偏信女子的一面之詞。
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講,我都覺得王某娟並不屬於貞潔烈女,她應該為自己的行為埋單。
㈨ 聽說前天晚上天峨一夫婦鬧分手,最後妻剪斷夫命根,是否真實
聽說前天晚上,天娥一夫婦鬧分手,最後妻剪斷夫命根,應該是真的,我聽說過,也有真實的,我家鄉一個也是這樣,老公包二奶,回來晚上真的剪斷了男的命根,太可怕了。聽說前天晚上,天娥一夫婦鬧分手,最後妻剪斷夫命根,應該是真的,我聽說過,也有真實的,我家鄉一個也是這樣,老公包二奶,回來晚上真的剪斷了男的命根,太可怕了。
㈩ 女的把男人的命根剪掉一半,並扔進廁所沖掉,前提是男方沒死,會被判幾年牢
女方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