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歲網紅遭中年總裁騙婚生子,為啥很多美女都會愛上已婚男
女網紅遇上了知名企業高管,而且對方剛好看似英俊瀟灑且多金,於是乎女網紅就這么愛上了這個男人,為其懷孕,結果卻發現對方有家室,但是對方哄哄又為其生了孩子,事後發現對方沒離婚且還跟其他人關系不正當怒發文,那麼為啥美女總是很容易愛上已婚男?
所以雖然已婚男看起來多金又瀟灑,而且還出手闊綽的,但是能肯定的是不能要,畢竟人家有選擇回歸家庭的權利,而且法律也保護他們的關系,年輕女孩子就不同了,已婚男回歸家庭了,你就是小三被人唾罵,又何必呢?
不要跟已婚男談感情,真的沒必要,因為對方可能就只是圖你一時新鮮而已,畢竟年輕的小姑娘誰能不愛呢?但是人家最終卻未必會選擇跟你在一起,因為成本太高,而且付出的代價太大,他們總是要權衡下的。
❷ 如何看待江蘇鹽城一已婚女與小伙戀愛詐騙40萬,婚宴後就消失
結合相關信息,我來談談我對此事件的幾點看法: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關於詐騙罪的說明:
一般來說,詐騙金額達到幾萬到幾十萬的,應該被認定為數額巨大。結合案件相關信息,兩人在交往期間,男子被騙走了四十多萬元,我認為涉案女子的詐騙行為已經可以構成數額巨大的詐騙,需要被判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這名女子除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之外,還需要接受道德上的審判。只要是在還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就應該忠於自己的婚姻。而這名女子倒好,不但沒有忠於婚姻,甚至還去欺騙他人的感情和金錢,盡管在法律上欺騙他人的感情還構不上犯罪,但是她的所作所為實在是為人所不齒。
在很多人的認知里,領證並不是真正的結婚,只有等辦完了酒席,才算是真正的結婚。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很多人把注意力都先放在了辦酒席這件事上,對於領證這件事情並沒有放在心上。我認為這種思想是非常落後的,也是非常不正確的。結婚證書才是對於雙方合法權益的保障,酒席講到底只是為了顧及雙方的面子和感受而已。
而這一事件中,很顯然該男子對於自己的「妻子」缺乏足夠的了解,如果男子具備足夠的法律意識,要求先領證後辦酒,恐怕女子的詐騙行為早就敗露了。
都是錢惹的禍,還好遇到了好警察,不然的話40萬要打水漂了。
2019年7月,鹽城射陽的童先生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名姓鄭的女士,鄭女士長得頗有幾分姿色,童先生非常中意,於是兩人迅速建立了戀愛關系。
期間鄭女士一直問童先生要錢還信用卡,看著身邊漂亮的未婚妻,童先生也捨得為她花錢,咬咬牙什麼也不在乎,前前前後後一共給了40萬給鄭女士。
2020年正月,在射陽老家兩人舉行了婚禮。婚禮過後兩個人只在一起生活了一周,鄭女士便離開了鹽城射陽,從此音訊全無,不見了蹤影。
當時正碰到疫情期間,兩個人結婚的時候並沒有領結婚證,童先生說鄭女士以各種理由推脫,不肯去領結婚證。
後來很長時間聯系不上,又聯想到結婚證的事情,自己才意識到有可能被騙了,於是去公安局報案,警方初步懷疑這是一起婚姻詐騙案件,因為金額巨大,所以警方非常重視。
經過將近一年的摸底排查,終於在年底有了重大突破,2021年1月1日在無錫的江陰,將鄭女士抓捕。鄭女士承認自己騙了童先生錢財,其大部分錢財都用於賭博和高消費,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21年1月5日,鄭女士歸還了40萬給童先生。嫌疑人鄭女士因詐騙罪目前被鹽城射陽警方刑事拘留。
婚姻詐騙是不以結婚為目的,虛構編造虛假的故事,騙取對方的同情心,或者假借結婚與異性交往,目的是騙取對方一定金額錢財的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金額巨大的要被判處3~10年的有期徒刑。「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分別為3000元—3萬元,3萬元—50萬元,50萬元以上。
而鄭女士詐騙的40萬屬於金額巨大,對應的量刑應該是3~10年。
在此案中,鄭女士編造各種借口騙取童先生錢財,並且不跟童先生領結婚證,已經構成了婚姻詐騙罪,並且金額巨大。兩人雖然辦了婚禮酒席,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夫妻。
一個禮拜之後,再也聯系不到新娘,擱在任何一個男人身上,都是一場噩夢,花了錢討了老婆,老婆卻無緣無故失蹤了,還好公安部門給力,抓住了犯罪嫌疑人,挽回了金錢上的損失。
對鄭女士來說,自己做錯了事,就應該為自己的錯誤買單,除了要接受刑事責罰外,還需要接受道德上的譴責,騙婚行為太可恥了。
這種現象,真實反應了農村婚姻的無奈:
第一,農村的男人多,結婚向來都是一件大事,到某個年齡還沒戀愛結婚,父母著急,親戚朋友也跟著著急,恨不得這個月談了下個月就要結婚,就是這種心理,催生了婚姻詐騙。
第二,如今的結婚談戀愛,不肯花錢根本沒有女孩子跟你談婚論嫁。
一些家境並不好的年輕人,如果找到一個自己看好的,並且對方也樂意結婚的,男人哪怕借錢,也捨得給女朋友花錢,說到底還是農村男多女少的現象,加劇了男孩子討不到老婆的事實。
1.在結婚登記前,最好不要有金額大的經濟往來,如果碰到大額借款,必須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特別是剛認識的、不太了解的人,更要多個心眼。
2.如果發現被騙了,一定要保護好相關的證據和材料,第一時間交給公安機關,並且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在農村,隨著大齡未婚男子的增多,婚姻變成為每個家庭的頭等大事,不管再怎麼急,也要擦亮雙眼,對於那些婚姻詐騙行為說不,現在不光城市套路深,農村也不簡單。
沒領結婚證做七天夫妻,妻子就消失不見!江蘇男子經人介紹認識鄭女士,剛見面兩人相見恨晚並確立戀愛關系,並相約2020年的正月舉行婚禮。而且新娘一直找各種原因不跟男子結婚,兩個人結婚也只生活一周的時間。這段時間里,鄭女士向男子不止一次的要錢。理由要麼是買東西,要麼是信用卡逾期要趕緊還錢,前前後後,男子搭進去四十多萬。後來根據調查,發現女子一直不結婚的原因就是因為早已經結婚,而鄭女士也如實交代稱,想用詐騙的錢進行賭博和高消費。男子的四十多萬,鄭女士還沒來得及花就被抓住,因此如數歸還。而這名鄭女士,也因詐騙罪被警方帶走。
這個鄭女士,將被判以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而江蘇的男子,也是有一定原因的, 不然也不會連這么明顯的騙術都分不清。興許是結婚的心過於強烈我,但結婚一定的注意幾點問題。
1.結婚證的問題,女人不領結婚證跟你結婚,這樣的婚姻連法律約束都沒有。這個男人也是糊塗蛋,為何這么輕易就聽信女人的謊話。能把男人迷的神魂顛倒的,說到底也沒少給這個男人投懷送抱。這個男人也是夠蠢,竟然動真情,女人說什麼就是什麼,沒有任何的主見。四十多萬,也不是大風刮來的。何況婚宴也得花錢,竟然這么輕易就把婚結了。也得有疫情的一份功勞,不能太過聚集,估計也就請幾個重要的人。
2.鄭女士既然已經有丈夫,為何還是出來行騙。那隻能說什麼樣的人,配什麼樣的人。丈夫可能也是個賭鬼,甚至因為賭債吃上官司,或者乾脆就想個法子,讓鄭女士出去行騙,然後兩個人繼續揮霍。都說女怕嫁錯郎,說到底這個女的嫁人的時候根本沒有考慮清楚,甚至就喜歡這樣虛榮和不勞而獲的生活。
3.像這些騙錢的都有個共同的特徵, 那就是感情發展過於迅速,而且是很快就建立戀愛關系。能迅速勾搭到你心的人,不是老謀深算的騙子,就是已經結婚,或者是女裝男,男裝女,畢竟男人最了解男人,女人更了解女人。
4.被騙者的數量男性是大於女性的,畢竟女性對於感情還是很謹慎的。男性對於感情則沒有那麼謹慎,反而容易下半身思考。只要女人打著戀愛的名義慢慢接近,要是個美女的話,這些男的很難擋住誘惑,就會很快敗下陣。同時也不缺乏女騙子,渣女。有個女騙子,同時和300多個男人聊天並詐騙40多萬。這些詐騙都是打著 情感 的假象,真實的目的卻是詐騙。
戀愛有風險,結婚也是,一定要弄清楚對方是什麼樣的人,然後結婚也不遲。不然就很容易陷入對方的圈套,辛苦攢的錢付之東流,是非常愚蠢的行為。同時,涉及到錢的事要格外謹慎,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牢記一句話真愛無價,如果花太多錢買來的愛情,那不叫感情,叫交易。如果對方一直催你匯款,那就把上面一句話說給對方聽,如果把你拉黑,那顯而易見就是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