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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的美女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9-23 04:30:27

Ⅰ 你真的了解古代女子的三寸金蓮嗎

【原文標題:中國古代纏足與近代放足後的變遷】

中國漢族女子纏足,大抵從宋時開始。她們用一塊狹長的條布將腳踝緊緊地紮起來,從而迫使腳形狀變得纖小屈直。她們纏足,既是由於受到封建禮教的約束,又是為了迎合男性的審美。我們常常會聽到或看到「纏足」、「放足」、「天足」這些詞語,但你知道古代女子是如何纏足的嗎?纏足之後的生活是怎樣的?以及放足運動後帶來了什麼樣的社會變遷呢?本文就來回答這些問題。

(一)纏足的基本過程

纏足,各地有各地的叫法,蘇州一帶叫纏腳,杭州一帶叫繞腳,北方稱作裹腳,四川叫包腳。關於纏足的具體操作,由於是陋習又會引人不適,本文不多做介紹,只說一說纏足的基本過程。

古代女子纏足一般是從五六歲時開始,這個年齡段的女子腳骨不會太脆,便於纏足以後的行走。纏足一般是由母親操作,家庭經濟好一些的可以請腳婆來裹,她們經驗豐富,纏起來更加利索。對於五六歲的孩子來說,纏足所帶來的痛苦,她們可能並不清楚,因此在開裹之前,母親就會採取誘惑的手段讓孩子接受纏足,並且在初次纏足的時候特意纏松一些。等到孩子開始接受纏足的時候,便會越纏越緊。

女子一旦纏足,除了洗腳之外就不能解開裹腳布,哪怕睡覺也要裹著。為了防止受苦掙脫裹腳布,在纏足之後還要用針線將介面一一縫住。等到女子十二三歲足部基本成型之後,母親就會從裹腳人變成監督人,日常的換洗工作就由女兒自己完成。由於所謂的「不爛不小,越爛越好」,有些母親會在給女兒裹腳的時候故意在裹腳布里放置瓦礫、碎石等等,甚至用針刺刀劃的方法讓腳上的肌肉潰爛,使得纏足效果更好。

俗語所說的「老太婆的裹腳布,又臭又長」是有一定道理的。由於纏足女子洗腳需要經過拆裹腳布-洗腳-纏裹腳布的過程,富貴人家基本隔日一洗,而貧苦人家基本半月才洗一次,並且只有在出嫁、廟會等重要節日期間才會勤洗腳。女童裹腳往往幾個月才洗一次。福建民謠「天光起來就纏足,纏得污穢滿床褥」說的就是這個。同樣,古代女子在沐浴的時候,為了不把裹腳布弄濕,往往使用坐浴,人坐在盆中,腳擱在外面。

盡管纏腳之後十分疼痛,但裹完之後,還要多多下地走路,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適應裹腳後的行走,才能讓腳越裹越小。

關於纏足的疼痛,清代作家李汝珍在小說《鏡花緣》中便寫了林之洋在女兒國被纏腳的事情,裹腳的經過就不再詳談,只說裹完腳之後「林之洋兩只金蓮被眾宮人今日也纏,明日也纏,並用葯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將腳面彎曲,折作凹段,十指俱已腐爛,日日鮮血淋漓……不知不覺那足上腐爛的血肉都已變成膿水,業已流盡,只剩幾根枯骨,兩足甚覺瘦小。」

(二)纏足後的小腳生活

裹完腳之後的女子行走是十分困難的,女子腳小難行,就必須扶牆拄拐。關漢卿《閨怨》中說「行一步嘆息,兩行愁淚臉邊垂」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對於小腳的保護,古人又似乎達到了一種境界。在古代,小腳被視為女性身體中最為隱秘的部分,最能代表女性,因此女人的小腳不會被外人看到。洗腳的時候要白天關門洗腳,晚上洗腳不點燈。即使結了婚以後,為了不讓自己的丈夫看到裹腳的方式,妻子只能放下帷帳,獨自躲在床上裹。

既然女子的腳是這樣神秘,那麼她所穿的鞋,也就讓男人格外好奇。在古代畫作中,你會發現有很多女子的腳都是被裙子擋住的,這就造成古時女子的鞋容易被偷。更有甚者不惜重金,只為摸一下小腳。聽起來這夠荒唐的,但是在清朝同治年間,真有一個人這么幹了。當時北京有一個女子腳十分細小。有一個富翁,眼睛雖然瞎了,但是愛蓮之心不死,竟然花費五十金求得一碰。

(三)纏足的社會生活

(一)纏足與妓女

清朝《秦淮畫舫錄》中介紹的妓女各個都是金蓮,這也是自纏足風氣開始後歷朝歷代都存在的。即使到了1917年左右,妓女的小腳依然受歡迎。河北有一個妓女,由於腳小,被稱作「小腳王」。說到小腳王的住所,那裡每天門庭若市,座無虛席,豪門顯貴,往來不斷,以至於當時城內將小腳王的住處與縣公署並稱為「南北衙門」。

在纏足風氣盛行的朝代,人們挑選妓女,對相貌要求不高,但是腳一定要小,所謂「腳小能遮三分丑」。有些嫖客甚至按耐不住,剛進房間就迫不及待的握住妓女的小腳,甚至解開裹腳布親吻吮吸。在那個時代,妓女出行赴會,要麼坐轎,要麼由僕人背著,成為了一大景觀。

(二)纏足與情愛

如果你翻閱過明代以後的情色小說,你會發現男女之間的情愛都會經過這么幾步:

當一個男子終於得償所願與自己愛慕的女子約會時,他並不會硬生生地去觸碰對方,甚至不會去觸碰女子的衣袖。如果他試探一番之後,覺得女子對他有意,他會故意將一根筷子或者一塊手帕掉在地上,好在自己彎腰的撿東西的時候能夠去摸女人的腳。如果這樣女子都沒生氣,那麼兩個人就算成了。

女子的腳是她身體最為隱私部分,這不僅是對她自己而言。如果翻一翻某些春宮圖,你會發現,即使是最敢接近性文化的畫師,繪制的春宮圖中,女子還是穿著鞋的。

(三)纏足與賽腳會

雖然女子小腳是秘密,但有些地方又以將自己的小腳公開為榮。比如山西大同的賽腳會。這個賽腳會據說起源於明朝,每年農歷六月初六舉辦。據說,大同共有十二座寺廟,每個寺廟每年承辦一屆賽腳會。賽腳會需要經過海選-評選-票選的方式決出。最後評出來的第一名稱作「王」,第二名叫「霸」,第三名叫「後」,這是一種莫大的榮譽。其中有一點,在評選小腳的時候,女子的容貌是不允許公開的,也不允許窺視。

(四)纏足與婚姻

對於古代女子來說,是否纏足,纏得如何直接影響到她們的終身大事。

人們娶妻以女子腳大為恥、腳小為榮,甚至黃毛小孩都知道要娶小腳的姑娘。「我不要大腳媳婦,大腳媳婦上轎,會將轎底踏掉,天天滿街跑,我要小腳媳婦,天天在炕上盤腿作活兒。」如果一個女子出嫁時被發現不是小腳,那她就會受到公公婆婆的白眼,鄰居的恥笑。《浭南蓮話》中說,有個新郎因為新娘的腳大,而傷心欲絕。到了晚上家人到處都找不到他,後來在一個寺院中找到,而新郎早已泣不成聲。正是由於這樣的社會壓力,有些已經結婚但沒有裹腳的女子也會在婚後折磨自己,拚命纏足。

除此之外,對小腳的檢視還伴隨著出嫁的大部分環節。

當花轎送至男方家,新娘下轎之後,大家首先爭搶著目睹的是女子的小腳。《賽金花傳》中趙母認為「一樁最重要的事情放著沒有看到」的正是媳婦的小腳。在鬧洞房的時候,親戚朋友們會玩金蓮取樂。有一個叫關平奪印的游戲,讓新娘站著,將其中的一個小腳抬起來,新郎單腿跪在地上,雙手捧住新娘的一隻小腳,然後進行對話,這樣做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觀看金蓮的大小。

在太平天國以及維新等等一系列放足運動的努力之下,至光緒年間,聖諭未纏足者莫纏、已纏足者放纏。到民國成立之時,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下令各省勸禁纏足,直至抗日戰爭前夕,民間纏足的風氣才算基本肅清。

對於放足之後的婦女來說,不纏足之後穿什麼鞋成了一大問題。

在早期不纏足會的指導下,凡是加入不纏足會的女子可以至會所領取男裝的靴鞋。雖然這保證了女子放足後有鞋可穿,但對於一向追求用料、色彩等元素的女子來說,男鞋只是合腳,但不美觀。直到1898年,有湖南商人在《湘報》上登出廣告可為不纏足女子定做大足鞋,這個問題才解決了。

但是,沒有纏足的女子有鞋穿了,已經纏足的女子該穿什麼鞋呢?有辦法。小腳的女子照例可以買大鞋穿,但是要在腳頭塞滿棉花,不過走起路來就「劃東劃西,好比一支兩腳圓規」了。

在皮鞋流行之際,人們發現,從西方傳過來的高跟鞋和纏足似乎有著同樣的效果,穿上它不僅美觀,還不會影響腳的生長發育,當時有人贊嘆女子穿高跟鞋後「一步一響攝人魂」。時任北大校長的蔣夢麟這么介紹了大足鞋到高跟鞋風俗的演變「因為女人看到別人穿起高跟鞋婀娜多姿,自然就不願意再把她們的女兒的足硬擠到綉花鞋裡了。」

對於高跟鞋,人們開始瘋狂的熱愛,以穿高跟鞋為榮。甚至有人說,「外國女子也是如此(穿高跟鞋),這是西洋文明文化潮流,斷斷乎不可以悖逆的。再加以女子的腳,真要放到男子一般大,女鞋店豈不要統統關門?……所以現在女子仍舊肯犧牲腳步的舒適,保存相當的尖小,真不失為能適大體,值得稱贊。」

然而,高跟鞋的流行也引發了一些人的思考,高跟鞋真的解放了婦女的腳嗎?

1921年,有人在《婦女雜志》中提到說,高跟鞋頭部尖銳,腳底又窄,後跟又過高。頭部尖銳,便使得腳趾過於擠壓,會生繭子。腳底過窄,會妨礙腳底的血液循環。後跟過高,會使腳底重心不均衡,腳趾受到更大的壓力。高跟鞋,實際上就是另一種變相纏足。此人的說法並非沒有根據,高跟鞋對女性腳部的傷害顯而易見。只是,時至今日,高跟鞋依然成為女性表現體態美所不可缺少的單品。

「天下古今的婦女,全是愛美成性,全是時髦的奴隸,她們只要能獲得美的贊譽,縱然傷皮破膚,斷骨折筋,在所不辭。」這句話,也許千百年後,同樣適用吧。

Ⅱ 世人只知「三寸金蓮」,銀蓮、鐵蓮又是啥這些女子最後怎樣了

世人只知“三寸金蓮”,銀蓮、鐵蓮這些都是形容女子腳的大小。在古代女子都以小腳為榮,但是小腳對於身體健康有很大的傷害,這些小腳女子在年邁的時候可能無法走路。

Ⅲ 三寸金蓮有什麼優勢,在古代為什麼會被男人們喜歡

宋朝的商品經濟迅速發展,富人階級自然是要相互攀比,他們的女人自然也算他們攀比的「一項物品」。小腳的女人基本不能幹什麼重活,如果家裡的妻子纏足便意味著她不需要勞動,直接暗示了家中的富裕程度。漸漸地,女子纏足便成為了富人階級炫富的手段,後來這一風氣更是流行的一發不可收拾。可以說,為了面子,男人真的什麼事都幹得出來。女子纏足,足不任體,若不勝衣,只能走小碎步,搖搖晃晃,就像弱柳扶風,這種楚楚可憐、柔弱嬌弱正正激起了男人的保護欲。

Ⅳ 什麼是「三寸金蓮」

小腳,又叫三寸金蓮,俗稱為裹小腳,是把女子的腳用布條紮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小又尖的一種封建陋俗.這種經過緊密纏裹導致筋骨畸形的小腳竟被古人美化為"三寸金蓮"面受到廣泛贊美,乃至男子為這顫倒,女子為之痴迷.

那麼裹小腳是怎麼來的呢?據考證:這是由南唐後主李煜引起來的.這位儒弱無能的皇帝,復國無望,成天在那兒"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成天與妃子宮女混在一起,等著滅亡的到來.宮中妃子,爭相向皇帝獻媚.其中有一位妃子,別出心裁地把自已的腳用布纏起來,纏得很緊,一雙腳看上去似三寸金蓮,走起路來一搖三擺,因為疼痛,又緊皺雙眉,見了皇帝,又相勉強笑一笑,那李煜見了,真是又疼又憐,於是就特別地寵愛這位妃子,後來竟讓她當了皇後.這事一出來,宮中所有的女子,全都學著她的樣,也裹起小腳來.後來,凡尋找民間美女,均要看腳是不是小的.這樣就造成了當時一種時尚,凡大腳女人就是難看的婦人.全國的女子,不得不也全裹起小腳來.後來的宋,元,明,清各個朝代,也都推崇小腳,那些明主賢相,文人墨客,從王安石到曹雪芹,滿腹經論,卻沒有一個人出來反對.歷經一千年,害了多少人啊!

這種現象,直到五四新文化運動,才遭到以陳獨秀,胡適,魯迅與周作人等人的猛烈批判,此後,才漸漸絕跡!

Ⅳ 是不是古代所有女子都是 三寸金蓮

不是的
宋朝以後,中國傳統社會開始走下坡路。時代精神與審美習俗皆為之一變,女性美從華麗開放走向了清雅、內斂。女性美大致以觀音菩薩的本貌作為標准,人們對美女的要求漸漸傾向文弱清秀:削肩、平胸、柳腰、纖足,其中最刺目的就是五代纏足的出現,北宋中葉以後形成「三寸金蓮」的崇拜。宋代纏足之風則遍及民間,「三寸金蓮」成了對女性美的基本要求。
但是當時的很多農村的婦女為了干農活通常不會綁小腳的

Ⅵ 三寸金蓮的歷史大全

三寸金蓮,又稱裹腳、纏小腳、裹小腳、扎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風俗,盡管有不少批評聲音,但直至20世紀初才逐漸地被廢除。以下是我為你精心整理的三寸金蓮的 歷史 ,希望你喜歡。
三寸金蓮的歷史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但是根據史學家依據史書記載纏足這一陋習應該是起源於南北朝民族大融合時期,纏足極有可能是由北方少數民族帶入的。

中國古代的神話 傳說 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於是就用布帛裹了起來[2]。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因此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游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後主 李煜 的嬪妃,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宮嬪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李煜看後十分喜歡,稱其有凌雲之態。

總之,這種風氣先興起於宮帷之中,後傳入民間,到北宋神宗熙寧年間就廣為流傳了,並把纏腳當成了婦女的美德,把不纏腳當做恥辱。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皇後馬娘娘,就是因為有一雙天然大腳而受盡嘲笑。

根據2001年初審通過的人教版《中國歷史》 七年級 下冊第11課,是北宋時由於一些士大夫的提倡,婦女纏足的習俗也逐漸傳開。這反映婦女受到的封建束縛越來越嚴重。
三寸金蓮的纏足原因
為什麼中國會流行裹腳呢?大致有兩個原因,一是統治者的意志對 天下 百姓的影響,另外就是 文化 人欣賞和贊美。[3]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據說裹腳是起源於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嬪妃們用布把腳纏成新月形,在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至美,於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只要皇帝喜歡什麼,民間一定會流行什麼,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號稱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達到了發展的顛峰,乾隆皇帝酷愛 書法 ,所有推動了書法的發展,李後主喜歡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腳。關於裹腳的起源,還有幾個說法,有說是起於南朝齊廢帝妃潘玉奴,有說是起於唐末,有說是起與隋煬帝等等,但是無一例外地都與統治者們發生了關系,這也說明了這個原因。

除了統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對社會風俗的影響。古代婦女很注重頭飾,然後就腳了, 成語 “品頭論足”、“品頭題足”都有議論婦女的容貌體態的含義,頭和足,成為文化人眼裡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標准。文化人有很多對小腳的贊美之詞,什麼“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等,都是文化人賦予小腳的贊美之詞,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甚至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准: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真是博大精深。

纏足的記載

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局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贊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關,有“剃發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最後不得不屈服執行,故而男子剃發,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徵。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也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丑的重要標准,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

纏足的具體做法和產生的社會根源

過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指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並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

這種人為的傷殘行為之所以能廣為流行,是因為它以人工的方式營造出了一種獨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詩文稱贊女性小腳之美,五代之後纏過的小腳更是被譽為“金蓮”、“香鉤”、“步步生蓮花”等等。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到清朝。纏足之風大盛,漢族女子沒有不纏足的。

這種審美心理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閑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慾。由於小腳“香艷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他竟將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可以說,在古代小腳是女人除陰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之類的說法。甚至穿在小腳上的綉鞋也被賦予了性的內涵。清朝時,一位中國 留學 生被日本海關官員要求解釋為什麼攜帶一些小巧的 編織 綉鞋,這位學生有點害羞地說,他希望在空閑時間能欣賞到他愛人的“腳”。

除此以外,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鞋穿;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製作了貞操帶。而實際上,在貧窮落後的中國,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天足的女人。

纏足作為一種習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習俗的形成,如古時候山西大同的賽腳會,就是女人們在農歷六月初六這天,向人們展示自己的小腳,以博得好評為榮。

纏足,在歷史上也曾被禁止過。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國也曾頒布過類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開,在外來的文化和先進的知識分子不斷呼籲聲中,纏足的風氣才非常緩慢地走向滅亡。特別是辛亥革命後,從城市到鄉村纏足才逐漸被廢除。今天,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有一雙被稱為“解放腳”或“半裹腳”的婦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蓮”已越來越少見了。

纏足這一習俗。體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審美標准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它的消亡,顯示了婦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標志了中國已從傳統走向現代。

三寸金蓮屬於古代的審美習俗,它源於“女子以腳小為美”的觀念。女子到了一定年齡,用布帶把雙足緊緊纏裹,最終構成尖彎瘦小、狀如菱角的錐形。雙足纏好後,再穿上綢緞或布面的綉花的尖形小鞋(弓鞋),此即為“三寸金蓮”。

實際上,“三寸金蓮”僅屬於書面用語,日常語言中常用的則是“小腳”(南方),或“小腳兒”(北方)。

有些文章或報道把女子纏足後所穿的小鞋(弓鞋)也稱作“三寸金蓮”,這是不對的。“三寸金蓮”實際上就是經過纏裹後的尖形小腳,但由於這樣的尖形小腳又是時刻不離所穿的弓鞋的(睡覺時換上睡鞋,也是一種軟面小鞋),所以也可以把“三寸金蓮”看作是尖形小腳與弓鞋的復合體,但無論如何,單純把弓鞋稱作“三寸金蓮”顯然是概念上的錯誤。

也有人把纏足女子所穿的弓鞋稱作“蓮鞋”,這也是不對的。“蓮鞋”這一稱謂僅僅是現代某些個人的叫法。自五代起至清末的大量的書中並無這樣稱謂的記載,所以並不公認,故爾這樣的稱謂也應摒棄,而以“弓鞋”、“綉履”或“弓鞋綉履”為正名。在日常用語中則稱之為“小鞋”或“小腳鞋”。

小腳為何稱金蓮

講到“三寸金蓮”,人們不禁要問,婦女因纏裹而成的小腳為什麼被稱為“金蓮”?“金蓮”與小腳是怎樣聯系起來的?長期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是倍感 興趣 ,卻並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回答。

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 故事 。東昏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在上面走過,從而形成“步步生蓮花”美妙景象。但這里的“金蓮”並不是指潘妃的腳。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前述五代娘在蓮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這里的金蓮指的是舞台的形狀,也不是娘的腳。

對此,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徵。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一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徵也隨之傳入中國,並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佔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一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是無疑的。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系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什麼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呢,這又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後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關於這種說法見最後一段)。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至於三寸金蓮的“三寸”有極言其小的含義。其實並非一定要小到三寸。考纏足起於五代時期(公元960年前後),並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前後,這期間不知更換了多少朝代,各個時期的度量衡也不盡相同,如果說一定要“三寸”,那麼,要哪個朝代的“三寸”就成了大問題。纏足是純粹的民間行為,它是以約定俗成為基礎的,並沒有嚴格的尺度。足的大小觀念在女性群體中的比較中產生,當然有愈纏愈小的趨勢,以至於有小於三寸的小腳,但這絕不是主流,因為這樣的小腳幾乎是不能走路的,可以說這是一雙廢腳。所以是不足為訓的。當時公認的標準是:腳纏得小而又能走路方為美足,這樣的小腳一般在三至四寸之間(10—13.2 cm)。

現代還有人把三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金蓮”,把四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銀蓮”,五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鐵蓮”,這實在是毫無根據的杜撰,而且甚屬滑稽,與正統的纏足 民俗 相去甚遠。事實上,一個女子,只要雙足纏成尖形並且四趾彎向足底,就一律稱之為金蓮,至於金蓮的大小則另有別論。這才是纏足民俗的本原含義。

客家婦女的不纏足

客家女人的特點之一是“不纏足”。在清代之前,婦女纏足是普遍現象,但在客家地區卻難得一見,連富有之家都是如此。纏足往往被視為婚嫁的障礙。究其原因:一是地處山區,出門遠走不便;二是有礙於上山下田幹活。由於特殊需要,在客家人眼中,婦女能幹與否較之相貌重要,所以,有些地方乾脆把兒媳婦稱為“薪臼”,表示既要會砍柴,又要會椿米。

有關客家婦女不纏足的記載,屢見諸於文獻史籍。如《清稗類鈔·風俗類》中說:客家婦女“向不纏足,身體碩健,而運動自由,且無施脂粉及插花朵者”。客家婦女不纏足,以“天足”為美,樂於做“大腳蠻婆”,若有極個別纏足者,反倒會嫁不出去,終身要做“老姑婆”。雙足解放了,行動操作矯健靈活,所以客家地方向來很少有固守閨房的小姐,多有“把犁同鐵漢”的健婦,這亦其獨特的民俗特色。
三寸金蓮的審美觀念
錯誤的審美觀

三寸金蓮屬於古代的審美習俗,它源於“女子以腳小為美”的觀念。女子到了一定年齡,用布帶把雙足緊緊纏裹,最終構成尖彎瘦小、狀如菱角的錐形。雙足纏好後,再穿上綢緞或布面的綉花的尖形小鞋(弓鞋),此即為“三寸金蓮”。

實際上,“三寸金蓮”僅屬於書面用語,日常語言中常用的則是“小腳”(南方),或“小腳兒”(北方)。有些文章或報道把女子纏足後所穿的小鞋(弓鞋)也稱作“三寸金蓮”,這是不對的。“三寸金蓮”實際上就是經過纏裹後的尖形小腳,但由於這樣的尖形小腳又是時刻不離所穿的弓鞋的(睡覺時換上睡鞋,也是一種軟面小鞋),所以也可以把“三寸金蓮”看作是尖形小腳與弓鞋的復合體,但無論如何,單純把弓鞋稱作“三寸金蓮”顯然是概念上的錯誤。

也有人把纏足女子所穿的弓鞋稱作“蓮鞋”,這也是不對的。“蓮鞋”這一稱謂僅僅是現代某些個人的叫法。自五代起至清末的大量的書中並無這樣稱謂的記載,所以並不公認,故爾這樣的稱謂也應摒棄,而以“弓鞋”“綉履”或“弓鞋綉履”為正名。在日常用語中則稱之為“小鞋”或“小腳鞋”。這種鞋子的南北風格迥異,北方的鞋粗獷大方,以山西大同為代表;南方以浙江紹興為代表,工藝好,造型新穎,每個地方的鞋子式樣於綉花紋飾都有變化,但表現出來的民間情趣卻是相似的。凡是經濟繁榮,文化發達的地方,其綉花也必定精巧繁復,材質考究。

Ⅶ 中國女人的三寸金蓮是從什麼朝代開始的為什麼這么做

三寸金蓮起源於前唐的李後主,直至清代的宣統皇帝。是有上千年的歷史時間。處起皇太後嬪妃,下到普通百姓,文人墨客有李清照,將領有梁紅玉,都裹過腳。便是清軍入關,一聲令下放足,終究足還仍然裹,連原先不裹足的滿族人女生,也跟隨喜歡上三寸金蓮了。直至民國初期,倡導婦女解放運動,抵制裹足,都是通過一番猛烈抗爭,在放了纏,纏了又放的過程中,在有哭有笑,尋死覓活的過程中,三寸金蓮才淘汰。

文學家馮驥才老先生,讀過一部小說叫《三寸金蓮》,發表於1986年第三期《收獲》,並有實體書出版發行。該書為創作者組成小說集《怪世奇談》的第二部,講述了貧家女子香蓮幼時裹腳,之後因「三寸金蓮」之美而嫁進豪門,又在2次「賽腳」中從打入冷宮到受寵,進而變成裹腳風俗習慣維護者的小故事。書里描繪甚細,以至不忍心卒看,時刻惡心想吐,得知裹腳惡習多麼的醜陋。

Ⅷ 最後一位三寸金蓮是哪位女子,她的腳真的好看嗎

古代婦女地位低下,不僅被視為男性的附屬品,而且受到各種社會條件的制約。在封建社會的影響下,出現了各種可怕的壞習慣,“纏足”就是其中之一。纏足是指用布將女性的腳緊緊包裹起來,使其變形變小。那時,人們認為腳越小,越漂亮。纏足一般是在女性四至五歲時進行的。

只有在她成年後才能解開。它不僅限制了女性的運動,而且對一個人的生活也有著巨大的影響。纏足始於北宋,盛行於南宋,直到民國才逐漸被禁止。眾所周知,古代婦女的地位相對較低,宋代婦女開始纏足。在中國傳統思想中,女性只是她們世系的附屬品。對這些人來說,不需要為了名利而學習。因此,歷代都以三寸金蓮為美。

每次洗腳,我都得打開厚厚的裹腳布。僕人們只是為她打水然後離開。劉娘說,她從小接受的教育是“三從四德”,她的腳屬於丈夫。在古代,腳是屬於私人的,所以小腳只能給丈夫看,假如給別人看了,就代表了不忠。如今,時代變了,婦女在社會中的地位也在提高。

劉娘說,她再也買不到合適的鞋子了,所以只能自己做。村裡的老人漸漸死去,劉娘成了最後一位三寸金蓮。當劉娘回憶起小時候纏足的經歷時,她還是很害怕。她五歲的時候,媽媽把她的腳綁起來,腳趾頭中間骨折了,連骨頭都有些錯位。然後鋪上明礬,用布把腳包緊,使許多層反復包裹,最後形成所謂的三寸金蓮。

當被問到是否後悔綁腳時,劉娘說她當時沒有發言權。整個社會風氣都是建立在小腳為美的基礎上的。三寸金蓮越小,就越有可能嫁到一個好的人家。相反,沒有纏足的女孩甚至可能不結婚。雖然劉娘現在已經成為社會上的一個異類,但在當時,她是一個正派淑女的標准搭配。

Ⅸ 「三寸金蓮」皆陋習,歷史上古代第一個「裹小腳」的女人是誰

是李煜的妃子。《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是宋朝皇室、宮中女子纏足的例證。

Ⅹ 三寸金蓮是什麼啊

「三寸金蓮"是指封建社會里對女人纏腳的雅稱。小腳,又叫三寸金蓮,俗稱為裹小腳,是把女子的腳用布條紮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小又尖的一種封建陋俗,這種經過緊密纏裹導致筋骨畸形的小腳竟被古人美化為"三寸金蓮"面受到廣泛贊美,乃至男子為這顫倒,女子為之痴迷。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而不同大小的腳是不同等級的「蓮」大於四寸的為鐵蓮,四寸的為銀蓮,而三寸則為金蓮。三寸金蓮是當時人們認為婦女最美的小腳。蘇東坡有《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做實了「纏足」興起於北宋。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纏足」之風由北及南,隨南宋時期的北人南遷而南下。
但宋朝時代「纏足」和留有照片證據的「三寸金蓮」並不一樣。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這是有出土文物可以佐證的。
蒙元朝廷對中原地區的女子「纏足」不提倡也不禁止。但民間審美傾向於女子纖細的腳型,這一觀念到明朝產生了變態的「三寸金蓮」。女子小腳要縮至三寸,呈弓形,裹成「紅菱型」「新月型」。

「纏足」後的女子全身的重量集中於踵部。每走一步,都會牽動腰髖部,因而腰髖部發達,影響了骨盆發育。畸形的足部骨骼勉強支撐起身體重量,長途步行也就不可能了,進入老年更是離不開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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