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女犯人被判處死刑的時候更容易引起同情心
因為女性死刑犯大多是沖動犯罪,而且背後大多有一個道德負分的男性當背景板,而道德是不會納入法律審判范疇,所以人們就容易在情感上帶入進去,由此產生同情心。
這個叫陶靜的姑娘,因為攜帶200克HLY被逮捕,警察在調查的時候苦口婆心勸說她,因為陶靜是初犯,只要她老實交代上家,就可以爭取緩刑的機會,否則就是死刑立即執行(50克就足夠死立執)。
但陶靜就是拒不交代,就連哥哥跟母親反復勸她,陶靜還是拒不交代,最後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因為警方一直在調查陶靜這條供應鏈,所以最後把她背後的線索也摸了出來。陶靜父母很早就離婚,她跟著媽媽生活,媽媽身體一直不好,後來陶靜也不得不輟學打工養家。在陶靜打工期間,一個叫楊博的毒販設局騙了陶靜,跟她建立戀愛關系後,楊博讓陶靜體驗了一段時間的高端生活,還讓陶靜為楊博墮胎,感情上捆綁了起來。陶靜本來打算離開楊博,但回到自己一貧如洗的家,看著卧病在床的母親,陶靜內心又開始動搖,她既懷戀跟楊博在一起的奢華生活,又想賺大錢給母親治病。
於是楊博開始給陶靜洗腦,告訴她女性藏毒的成功率很高,而且回報也非常高。為了免除陶靜的後顧之憂,楊博還承諾假如陶靜被捕,他會每月給陶靜母親一萬元撫養費。
結果鬼迷心竅的陶靜就上了船,然後第一單就崴泥,最後還因為沒有立功表現,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陶靜在面對警察詢問的時候雖然沒有多少情感流露,但每天回到看守所宿舍,都會哭到大半夜才睡,最後臨刑前跟母親道別,哭的警察都看不下去。
郭爽在臨刑前態度一直非常冷淡,既沒有害怕也沒有太多悔恨。只有在聽到高院改判王子健死緩以後,情緒崩潰哭了出來。
因為郭爽內心對方偉召都是恨,但對自己慫恿18歲的王子健犯罪,充滿了悔恨,所以在知道小男友可以活下去,並且記者轉達了王子健對郭爽的原諒,於是她大哭起來。
郭爽如果說壞,大概就是年輕不懂事,想要通過男人走事業捷徑,在被騙色拋棄以後,惱羞成怒起了殺心,而且還帶了一個18歲高中生下水。
但方偉召這種職場渣男,逼得一個小姑娘走上不歸路,他雖然是受害者,但卻應該承擔道德上的譴責。
『貳』 警察為女罪犯留28年光頭,這裡面有何內情
當年女罪犯是有冤情的,這名警察對其心懷愧疚。
01、29年前訥河42死命案。我們來把時間調回到91年,在黑龍江訥河旁的黑店,外面的人只要進去了就別想出來,這一年徐麗(化名)與丈夫吵架後便離家出走,在齊齊哈爾車站時遭遇了一名叫賈汶戈(化名)搭訕,隨後賈汶戈帶著徐麗來到訥河那處農庄黑店。
當天賈汶戈活在農庄地窖強行與徐麗發生了關系,然後將徐麗勒死,但讓賈汶戈沒想到的是,徐麗命不該絕她 從地窖走出來了,之後賈汶戈就威脅徐麗去引誘別人,然後奪取別人的錢財。
作為一名有良心的警察,他是非常難受的,讓他覺得諷刺的是自己還立了一等功,這本來是個極高的榮譽,但黃某卻覺得那麼諷刺,從那之後他就剪掉了頭發,這光頭保留了28年,包含著他的那份愧疚。
『叄』 中國近代執行死刑的年輕女犯有哪些
任雪,故意殺人犯,和同案犯曹琳琳一起將女同學殺死,網路有她自己的貼吧。她的死刑爭議很大,很多人同情她,認為她罪不至死,非常可惜。 劉冬梅,和男友一起殺人碎屍,死前吟詩是她的標志 陶靜,販毒被處死,和她一起赴死的有28個人。 張莉,在街上打架後報復,投毒殺人。死的時候,穿長筒白絲襪和白高跟涼鞋。據說子彈從左眼穿過,掙扎未死,後補槍擊碎額頭而亡。 姜霞,深圳女老闆,這些死刑犯里唯一一個有事業的女子,為財綁架殺人後判死刑。 何琳,女大學生,因為販毒,被槍斃。死前極其鎮定,從容面對指向她的步槍。 靳瑞娟,和張莉一樣,與人爭吵後報復,把舞伴用匕首捅死後立即被捉拿歸案。 劉伊平,貪污犯,1991年因為貪污幾十萬人民幣判死,她生前是廣州民航系統的售票員。她和扎西措姆一起,成為當時被處決的最年輕的女貪污犯。 邵苗苗,和全國散打冠軍喬立夫一起搶劫殺人,製造了駭人聽聞的塘廈雙屍案,她行刑的時候,據說身邊罪犯都已倒地身亡,她卻仍直直的跪在那裡,等待槍響。看來,武警也是憐香惜玉的。 宋丹,為了籌集到看偶像劉翔的路費,化名「雨淋妹妹」在網上認識網友後,綁架殺人,死的時候只有18歲。『肆』 雲南美女死刑犯,年僅20歲便被槍決,行刑前她說了什麼
列禦寇在《列子· 說符》中寫道:「大道以多歧亡羊,學者以多方喪生。」成語「歧路亡羊」便是由此而來。人不可能獨立存在於社會,親人、朋友、家庭、工作等等都是人們需要背負起的責任。因此,如果一個人選擇了錯誤的道路且不知悔改,不但會給自己帶來重大損失,更會令自己的親人家屬陷入痛苦的深淵。
出生於1971年的陶靜,原本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女孩,但在她逝世時卻年僅20歲。這對於一個美麗的女子來說,正是最美好、最值得珍惜的年華。但是陶靜卻因為走上了一條犯罪的道路,並且拒絕所有人的幫助,最終斷送了自己的生命。
▲陶靜舊照
按照中國的法律,她攜帶如此大量的違禁品是要被判處死刑的。但是辦案人員看著她如此年輕貌美,覺得這樣的女孩子誤入歧途實在太可惜,就幫她爭取,說如果陶靜能夠提供楊博的藏身之處,就可以對她寬大處理。但是陶靜卻因為心中的「愛情」拒絕交代關於楊博的任何信息,最終她被判處死刑,在臨行前她提出一個特殊的要求,她希望取出體內的避孕環。這個請求令警察沉默了,但還是滿足了她最後的要求,找來一位婦科醫生,將她體內的金屬避孕環取出。
結語
一直到現在,依然有很多人在為陶靜感到惋惜。陶靜因為想要保護自己的「愛人」所以不肯交代楊博的相關信息,但是她怎麼就沒有想過,如果楊博對她同樣如此深情,又怎麼會讓她去攜帶違禁品呢?所以大可不必因為陶靜美麗的容貌而為這些罪犯洗白,任何人只要觸犯了法律,就必然要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