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女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裹小腳的
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
漢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來已久,古來就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的說法,歷朝歷代歌頌美女們身材嬌好,步履輕盈的詩句不勝枚舉。宋朝統治者的推崇也發揮了巨大作用。
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1)中國美女的腿模騷腳心擴展閱讀:
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還未入關,太宗皇太極就於崇德三年(1638年)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發裹足者,治重罪」,「他國」是明朝。後孝庄皇後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懲罰。
順治十七年(1660年)下詔,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纏足,終因積習難改,後禁令取消。但對八旗女子從未開禁,道光皇帝還於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有身份的旗人對女子纏足極為鄙視,《紅樓夢》中常用的「小蹄子」一詞,有人解釋是罵纏足。
禁令歸禁令,纏足的風氣依然很盛。軍閥孫殿英盜乾隆、慈禧墓時,發現乾隆帝身旁躺著一位殉葬的女性,是金蓮三寸的漢族女子。纏足時髦,且「腳小能遮三分丑」,為了對抗諭旨,八旗女子發明了一種不同於漢族三寸金蓮的纏足方式。
把腳纏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條兒』。」據說光緒中葉最盛行時,八旗女子幾乎無人不纏。「刀條兒」不求四趾曲折,不成弓形,且在女子十五六歲時纏,一般五寸左右。痛苦較漢族女子的「小腳一雙,眼淚一缸」要小得多。
「刀條兒」屬「下有對策」,雖比「盈尺蓮船」好一點,但在酷愛三寸金蓮者看來,仍是其丑無比,有《嘲旗足》詩曰:「亭亭如玉站門頭,似與人看又似羞,怪底風流誰氏女,不諳纏足善梳頭。」
清朝滅亡後,對滿族女子的纏足禁令已成廢紙一張,滿族女子為了生計,主要是與漢族通婚的需要,模仿漢族女子纏足,不過此時纏足之風已是強弩之末了。
Ⅱ 「他聽說中國女人是裹腳的但不知道詳細所以要問我怎麼裹法變成怎樣的畸形」句中
魯迅《朝花夕拾·藤野先生》:「他聽說中國的女人是裹腳的,但不知道詳細,所以要問我怎麼裹法,足骨變成怎樣的畸形。」
裹腳也叫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足起始時間以及裹足小腳被稱為「金蓮」的原因,卻始終是一個謎。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游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雲南六一村的吳楊氏老太太這樣回憶她的纏腳的經歷:她母親用織布機上的「射通」,橫墊在她的腳腰下,讓腳腰凸起。然後,裹紮起來,逼她走路。慢慢的,腳腰被「射通」凸斷了。她因此一個多月不能下床走路。雖然腳腰折斷了,但她的腳仍然臃腫難看。她母親又念叨:你這雙男人腳,怎麼還不爛?她奶奶也說:難爛了,該使用法子了。於是,她母親在她奶奶的指導下,找來半個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腳底、腳腰、腳面上,再用纏足布包裹起來,套上小鞋,讓她下地行動。她的腳被劃破了,血跡從纏足布中滲透出來,變黑,發腥,發臭。她經常疼得臉色蒼白,精神恍惚,體重大減。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來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小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願的忍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通過纏腳而來的小腳真的那麼美嗎?以至於男人在娶妻時將它作為一條最重要的標准,而女性將它作為人生中對自己身體必須實現的重大改造。事實則不然,下面有一段關於小腳的真實的描述,讓人非常的感慨,從我們現在的審美角度出發,我們甚至會覺得我們的祖先是那麼的不可理喻。
一般來說,小腳從正面看,像火傷之後,脫去陳皮爛肉,露出變形、變顏的一個肉疙瘩。只有一個翹起的趾頭,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現出可憎的模糊輪廓。 從側面看,腳趾和腳跟已從中折斷,兩部分緊挨在一起,在軟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條由兩端站立的曲線,腳跟臃腫,腳掌消失,腳背凸起。腳的全長不及自然長度的一半,整隻腳像一個不規則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從正面看腳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誕圖案。除了變形的足跟之外,已沒有一丁點平滑的腳板。四個腳趾長短不一地向外轉折,圍繞在以大腳趾為軸心的腳心下面,腳趾的正面因此變成了腳板心,完全扭曲地壓在了腳板底下。
纏足前需要准備的物品
1、藍色的裹布六條。大約要八尺到十尺以上,裹布要比一般的長且要漿好,纏到腳上才不會擠出皺折。 2、平底鞋五雙。鞋形稍帶尖,鞋子大小寬窄要能隨著纏腳的過程慢慢縫小、縫瘦。 3、睡鞋兩三雙。睡覺時穿著,可防裹布松開來。 4、針線。裹布纏妥後,把裹布的縫及裹布的頭密密縫好。 5、棉花。纏足時腳骨凸出的部位,穿鞋時用棉花墊著,免得把腳磨破生雞眼。 6、腳盆及熱水。纏足前用溫水洗腳。 7、小剪刀,修腳趾甲及雞眼之用。
纏足過程
試纏: 纏腳的時候讓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熱水在腳盆里,將雙腳洗干凈,乘腳尚溫熱,將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盡量朝腳心拗扭,在腳趾縫間撒上明礬粉,讓皮膚收斂,還可以防黴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後用針線縫合固定,兩腳裹起來以後,往往會覺得腳掌發熱,有經驗的人不會一開始就下狠勁裹,最好是開始裹的時候輕輕攏著,讓兩只腳漸漸習慣這種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緊,這一個時期可以從幾天到兩個月左右。
試緊: 纏的時候慢慢收緊,讓足部肌膚受到的壓力一次比一次緊些,這時還不能太緊,以兩腳能忍受的小痛為度,在這期間把腳趾勒彎纏使腳向下略卷。纏的時候預先纏第二、第五兩個足趾,纏得向腳下蜷屈,連帶的第三、第四兩個趾頭也就跟著向腳下蜷屈。試緊的時間也須要數天到兩個月左右,在這期間,裹腳布漿得較硬,捶去皺折,略緊地纏在腳上,使腳受慣硬裹腳布及緊纏的壓力,接著才能真正用勁裹緊。
裹尖(裹腳趾): 纏的時候,要用勁把裹布纏到最緊的程度,每次解開來重纏的時候要將四個蜷屈的腳趾頭由腳心底下向內側用勁勒過,每纏一次要讓腳趾彎下去多壓在腳底下一些。同時還要把四個蜷屈的腳趾,由腳心底下向腳後跟一一向後挪,讓趾頭間空出一些空間來,免得腳纏好以後,腳趾頭擠在一起,腳尖太粗。一直要纏到小趾壓在腳腰底下,第二趾壓在大趾趾關節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時候往往得把腳趾向足底扭到屈無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緊緊地勒住,纏的時候第二趾的趾關節和第三、四、五趾的趾關節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纏一次就得把幾個扭傷的關節再傷害一次,纏的時候痛苦難當,纏好要用針線緊緊地把裹布縫起來,硬擠進尖頭鞋裡,然後要求少女到處走動。走動時重量壓在內彎跪折的八個腳趾上,把關節扭傷得更厲害,腳趾頭因為才彎進去還沒緊貼在腳掌上,走時腳趾關節容易長雞眼,要時常用針把雞眼挑掉。 白天一雙腳痛得寸步難行,到了晚上一雙腳放在被子里不但痛,而且蒸熱燠悶,有時簡直像炭火燒著一樣痛苦,睡覺時只能把腳放在被子外,半夜起來捱著腳哭痛是常有的事,有的痛得去解開裹腳布,但被發現了就是挨一頓毒打,然後再狠狠的地回去,經常一夜未眠整夜把腳貼在牆壁上取一點涼,第二天一早醒來,又得再解開裹布纏得更緊,纏到最後第三、四、五的腳趾關節會嚴重地扭傷甚至脫臼,扭傷脫臼的時候腳會腫得很厲害,皮膚也變成瘀紫色,痛苦至極,但是裹得仍是日緊一日,直到腫消了腳趾都纏到腳底下去,這才算完成了裹尖的工作,接著便可進行裹瘦的工作。 裹瘦(裹腳頭): 腳裹尖的時候,四個腳趾都已經蜷回到腳掌底下,可是卻未必能熨貼靠在腳底下,裹瘦的工作是把小趾骨(也就是外把骨)向下向內推蜷入腳心裹,把小趾跟的部位向腳心內側往下用勁拗下去,然後用裹布勒著帶緊,裹尖時二、三、四、五腳趾不過壓在腳底下一半,裹瘦時要把外把骨纏倒,足趾當然壓入腳心內側更多,纏到最後,第三、四、五個腳趾尖要能碰到腳掌內緣,才算完成裹瘦的工作。
裹瘦的時候,裹腳布纏到最緊,整個力量又特別著力在小趾跟的部位,往往因為血液循環不良,造成小趾跟部也就是外把骨的位置壓瘡潰爛。纏的時候要把小趾骨用勁向下推,四個腳趾也順著向腳掌內緣再推進去,使勁把裹腳布纏緊,纏好以後兩只腳可能痛得半天不能走路,要勉強掙扎著,才能用腳後跟墊著走,走一步痛一下。坐下時是一陣陣抽痛,睡覺時也會又漲又痛,如果腳上潰爛化膿了,那漲得更難受,得把腳用枕頭被子墊高,有時得把腳跟擱在床欄上壓著神經發麻才好受一點,天氣熱時足內發燒痛得更厲害。痛得輕時睡了覺,兩腳還痛得抽痙,或一夜頻頻痛醒,飲食無味。解開裹布,往往潰爛的部位和裹布緊緊粘著,勉強撕下來,便是一片血肉模糊,差不多得用六個月的時間,強忍痛苦挨到腳趾頭都抄到腳內側邊,由腳內緣能摸到腳趾頭,這樣才算是瘦到家。潰爛的傷口,處理不當往往愈來愈嚴重,到最後甚至會導致小趾腐爛脫落形成慢性骨髓炎,多年不愈。由此可知,要纏得一雙小腳,真是得歷盡千辛萬苦,無怪乎纏足婦女對其小腳的呵護,勝於一切。 裹彎(裹腳面):
腳掌裹瘦了以後,接著進行裹彎的工作,裹彎是要在腳底掌心裹出一道深深的陷凹,陷凹越深,腳掌弓彎的程度愈厲害,裹到腳掌折成兩段,前段的腳掌與腳跟緊靠著,中間一道深縫有時深達四五公分,小趾夾在深縫里,腳背因為腳掌彎折的關系,向上膨起成高坡狀,有些纏不好的腳背膨起如球。裹彎了以後腳的長度就明顯的縮短,標準的小腳要求的是三寸長,也就是10厘米左右,裹彎的過程靠的是在纏的時候把腳跟往前推,把腳背往下壓,前後施力束緊,大拇趾經此一束,立刻向下低垂,腳心慢慢現出凹形,再用勁去纏,弓彎愈甚,大約半年左右腳就可以纏成弓形。一般而言,纏足裹彎的時候痛苦情況稍為緩和,但是在南方有些地方腳掌裹瘦並不十分下工夫,到了十幾歲才開始裹彎,裹的時候又要求特別短小,這時候痛苦就非常厲害,甚至痛得在床上翻滾。如腳裹瘦不夠工夫,就直接把腳裹彎,往往裹好以後腳會變成向內鉤援內彎,像香蕉一樣的腳形十分難看。腳由平直拗成拱橋狀,再成馬蹄狀,直到腳尖腳跟緊靠在一起,腳弓縮得無可再縮的時候,才算是裹成一雙標準的小腳。
纏腳纏裹的過程,簡單地說就是裹尖的時候將外側四個腳趾蜷握,並將腳掌上的外側縱弓部分拗屈。裹瘦的時候腳橫弓向下拗屈,並進一步對外側縱弓拗屈。裹彎的時候才將腳的內側縱弓拗屈,並進一步將外側縱弓拗得更徹底。腳裹好以後,腳掌上用於緩沖沖撞力量的腳弓消失了,走路時得用膝關節和踝關節做緩沖。因為腳掌裹瘦到僅剩大拇趾,走路時腳掌向前推的力量很小,多以腳跟著地,運用大腿的力量運步,小腿肌肉萎縮不發達,所以纏腳了以後小腿也跟著變細,大腿則反而增粗,也有人走路時用大拇趾球和腳跟一起著力的,這樣走路就變成外八字走路,也是小腳常見的走路形態。
特殊裹法
纏足的過程,主要是把關節扭屈,並把腳上的橫弓和縱弓扭到最大的限度,所以標準的裹腳方法都是用布條纏裹扭曲,把關節屈到極限,扭傷、脫臼幾乎是必然發生的,等關節扭過去腳自然蜷曲弓小,這是正常的裹腳方法,但是在有些情況幼女裹腳起步較晚,或是不了解纏腳的正確方法,或是有些要求裹出特別纖小的情況,這時候除了用裹布纏裹以外,也有很多是藉助其他方法的。
夾竹片:
這是北方比較常用的方法,北方纏足較重纖瘦,因此,在裹瘦以後,腳趾全部蜷折到腳底,腳掌內外緣雖纖瘦卻有幾處關節旁凸的位置,如要裹得更瘦,就用兩片竹片,夾在腳掌左右用裹布緊纏,纏得時候生硬的竹片緊貼靠在腳骨關節上,痛苦可知,往往在關節凸起的部位,由於摩擦的關系會導致潰爛化膿。雖然如此,北方尤其山西省仍有很多人用竹片夾入行纏,目的除了把腳裹得特別纖瘦以外,還可以把大拇趾裹得尖細,腳跟也能一並裹得瘦窄,整隻腳裹出來又窄又直,纖如柳葉,細瘦可憐。所以雖然裹的時候少女往往痛澈心脾,晝夜哭泣,但是為了一雙瘦削正直、傲視眾人的小腳,還是吞下淚水忍痛力纏。與夾竹片相似的裹法,有人用大約三公分寬的竹片,用布包著墊在腳跟兩側和後面,幫忙把腳跟束小,也有人用銅板或一片凹形木片壓在腳的內外踝纏裹,還有人怕腳裹彎的時候,腳面凸出太厲害形成鵝頭,就用一個銅錢壓在腳面上纏裹,這些方法都是硬生生地把腳用堅硬的東西束上去,來改造不夠滿意的小腳腳形,姑不論效果如何,僅少女在纏束過程所經歷的那種刻骨銘心之痛,對現代人來說,可真是極不文明和不人道的做法。
石板壓迫:
舊時代家中有很多器具是用石頭制的,石磨或洗衣服的砧板,是婦女最容易拿到的重物,於是腳纏得不稱心如意時,就有人拿石板去壓腳,石板壓腳最常用於腳向內歪、內拐的情況,正常裹腳裹彎的時候是直接往下彎曲,但外縱弓還沒裹彎,也就是還沒裹瘦的情況下就進行裹彎,大拇趾會向內側拗曲,這時候整隻腳就像鐮刀形內彎,改正的方法就是脫下弓鞋盤坐著讓腳心相對,雙腳置於硬木板上,用重石板放上去壓,剛壓上去,歪屈的腳掌受壓迫,當然十分痛苦,壓過一個小時以後兩腳從膝蓋以下就麻痹了,有時怕石板的重量不夠還要用手按在石板上增加重量,讓內拐的腳掌矯正回來,通常連續每天這樣壓上一兩個月,才能顯出效果,腳經過這樣壓迫以後,除了內彎的情況改善,腳掌變得較纖瘦,腳趾蜷彎的程度也較理想,同時腳變得兩側平直周正。
石板壓迫以後雙腿麻木,有人以為麻木是因血液循環不良,怕因腳的血液循環不良導致雙腳壞死,所以壓麻木了以後多會要求少女起來行走或是做灑掃的工作,可是雙腳麻木如何行走,有時還得用兩個人扶著到處走動活動血液循環。壓石板一般是坐著施壓,也有人睡覺時躺著施壓,腳上穿睡鞋,放在木板上,再壓石板,壓石板的目的是為了改善歪拐的腳形,也有人只是為了把腳裹瘦而用石板來壓迫。
裹入碎瓷:
這是用破舊的杯瓶碗盤等瓷器,敲碎成尖銳顆粒,纏腳的時候墊在腳掌上,通常是墊在反折的趾背底下和腳掌心底下,用裹腳布纏上去,再逼著女孩走路,讓尖銳的瓷片刺進腳趾和腳掌里把腳割破,腳割破了以後血滲出來和裹布緊緊粘著,重裹時,裹腳布往往解不下來,需浸著洗腳水用力撕,常常血塊連著皮撕開,雖小心地把碎瓷片取出來,難免會再滲血,雙腳的傷口浸在熱水裡,幾次以後馬上發炎腫爛,裹腳布粘得更緊,撕開裹布時連著皮肉一起撕下來,膿血淋漓。這樣裹法確實血腥殘忍,不可思議,鋒利的瓷片刺在腳上,還要逼著四處走動,碎瓷刺得更深。腳趾是神經最敏感的部位,趾背上又沒什麼軟組織,皮膚下摸著就是骨頭,硬生生墊著尖銳的瓷片走路,真的像是在接受什麼酷刑,裹腳的風俗已經是夠殘忍夠殘酷了,但是竟然有人還衍生出這樣的纏足手法出來,這種纏法不是一地一人一時的特例,就筆者所知,在纏足風氣較盛的山西、台灣、河南、甘肅、河北等地都曾有這種裹法,目的是讓腳趾腳掌上的筋肉發炎,腫爛以後再進一步纏裹用碎瓷割刺,原來紅腫的組織潰爛化成膿血流掉,腳不但特別纖瘦而且關節韌帶也變得很容易扭折、裹彎,所以有「腳一發味,如果成熟,必易速小」的說法,腳潰爛化膿的時候臭味很重,很難聞的腐爛壞死的味道令人不敢接近,這就是所謂的發味。
除了把瓷片墊在腳掌底下纏裹,也有人拿大片的破瓷片往腳上割的,把腳上的皮膚肌肉割破,促其早點化膿潰爛脫落。也有人把碎瓷敲得更碎成瓷渣,先將裹腳布浸濕了,然後再敷上一層瓷渣在上面,用這樣一條滿布瓷層的裹腳布來纏裹。裹腳時腳上經常會長雞眼,根據經驗,一長雞眼,趁著雞眼還小就要趕快用大針挑掉,有的母親幫女兒把腳上的雞眼挑掉後,還故意用針在腳上到處亂刺,刺到千目萬孔,這個做法與用碎瓷片裹的目的相同,都是故意要讓腳受傷化膿潰爛掉,一雙腳才容易裹小。碎瓷夾入纏裹確實讓人難以置信,纏裹的殘忍痛苦可想而知,一般為人母者很難狠的下心這樣下手,所以我搜集到的幾個例子都是養女、繼母或婆婆、童養媳的關系下發生的,當然也有年紀較長的少女怨恨一雙腳裹不小,矢志發憤,用這種方法把自己的腳裹小的。
棒錘:
在纏足時,少女怕痛常會偷解纏腳布,或是哭叫閃躲不肯纏裹,為人母者屢勸不聽,往往拿起鞭子藤條氣得到處亂抽,有的時候氣極了,故意抽打其雙腳,這是為了逼使少女裹腳的處罰,而所用的多隻是細長的木條。但是舊日纏足的時候竟然有人用寸許粗的木棍朝著腳趾用力捶打,打到讓腳趾骨折脫臼,容易拗折裹瘦,用的木棍有洗衣服、漿衣服時捶布的棒錘,也有用擀麵杖。把腳先裹緊了,再用棒錘狠敲,敲到腳趾脫臼骨折,這樣腳不但容易裹瘦裹小,一雙腳也特別軟綿,柔若無骨,這樣的例子是妓院鴇母飾雛用的手段,也有繼母這樣對待女兒的,可以說比酷刑還要慘毒,少女裹腳時腳趾拗折已經夠痛苦了,還要再用棒錘朝著腳趾猛捶、猛打,像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接受酷刑一般。
竹片、石板、碎瓷、棒錘的裹法,並不是一般裹腳時所使用的方法,可以說是一種特例,但是確實也太特殊了,這是在纏足的風俗下衍生出來的,有些做法令人難以置信,但每種方法都能找出好幾個背景不同的記載,也都能講出幾分道理,令人不得不信。除了這些特殊裹法外還有更荒誕不經的殘酷做法,縱觀這些纏足手法,令人不免懷疑裹腳與虐待間的分別在哪裡。
金蓮的保養
南方地熱潮濕,北方天冷乾燥,所以南方人要經常洗腳,北方人可以好幾天才洗一次,通常南方婦女大約一至三天就得洗一次腳,而北方婦女則七到十天才洗一次,一般人洗腳是一件很簡單的事,但是對纏足婦女來說洗腳卻是生活中一件頗重要而費時的事,纏足婦女一雙腳裹好以後,最怕讓人看到腳,所以洗腳的時候,一定是躲在房間里,緊閉房門生恐別人意外闖入。燒一盆熱水,准備好洗腳用的輕石、干布、小剪刀、礬粉、裹布、香粉,然後坐在小椅子上把腳上的腿帶、飾褲、弓鞋、布襪,一層一層的解掉,解開裹腳布的時候,因為血液隨著裹布解開會沖進腳掌,麻痛異常,所以須要慢慢解開,尤其到了最後一層往往因為汗水和著,裹腳布緊粘在腳掌的皮膚上,撕開來異常難受,所以最後一層要解得更慢,如果在積極裹小的階段,為了怕解開裹布浸洗會把腳放鬆變大了,也有人和著裹布浸洗的。洗腳水要愈熱愈好,可以促進血液循環增加足部柔軟,有的在水裡加上香花、香料,腳先浸熱了,才用手擦揉,久裹的腳,腳上都帶著一種特殊的黏性,用手慢慢地把那層黏黏的洗掉,扳開畸形的足趾一折一縫清洗,陷折的腳心和藏在腳心裡的小趾是最難洗的部位,再以輕石磨去腳趾上的硬皮,關節摩擦的位置容易長雞眼,要用長針挑去或用小剪刀修掉,腳趾蜷在腳心裡,趾端往往陷在腳掌皺折里,趾甲一長出來就會刺到肉里,所以得把拗折畸形的腳趾一隻只扳出來,把腳趾修得極短再放同陷窩里,大拇趾為了裹得尖生動人,兩側承受極大壓力,很容易被趾甲刺破造成甲溝炎,所以大拇趾趾甲尤其得好好剪短,尤其兩個角邊得修得圓短,這才用干布擦拭,有的人在裹之前還以雙手用力按著金蓮,朝理想小腳的方向忍痛按幾次,在腳上灑上白礬粉,尤其在趾縫里灑多一點,可以除去濕氣,腳不容易爛,也有人在腳上撲上香粉增加小腳香味,這才換一條洗凈的裹布纏起來,纏的時候每一層都得截了再截,截到極緊,這樣裹起來腳才不會愈洗愈大,有的時候剛洗好不容易纏緊,得把腳抬高幾個小時,再把裹腳布解開幾層來重新束緊,腳裹好了才著襪穿鞋,因為小腳的妝飾都是合著尺寸自己做出來的,穿在腳上極為緊密貼身,所以著襪著鞋也都極為費時,往往一次洗腳下來得花上一兩個小時的時間。
編輯本段各地足形概況
中國幅員遼闊,各地纏足方法、年齡、要求、順序都不盡相同,因此也造成了各地各具特色的蓮形,一般而言北方人身材較高,腳形先天就比南方人長,所以裹起來還是會比南方人的腳長些,但是因為北地天氣寒冷,雙腳久裹不容易潰爛生癬,也不須要經常洗滌,所以比起南方婦女容易纏得更加使力,加上北方鞋子較厚,裹布也能多裹厚些,這樣的條件下有利於把腳掌裹瘦。 而南方天氣炎熱,裹布或鞋子太厚,腳會覺得發燙受不了,裹的時候反折的趾背下,沒有墊上厚厚的一層保護,不方便步行,所以南方婦女裹腳重點在裹彎上面,利用南方人原就較短小的腳形,再加上拱彎就能達到短小的目標,在台灣或廣東順德東莞,常有纏小到兩寸左右的小腳,短小的程度實為北方所不及,但是有些人為了求其小往往腳背上會結一個球,像駝背一樣向上拱曲,這就是一般所稱的鵝頭形。 北方小腳的特色在尖瘦上,因為包纏較為緊密,一般而言也較南方人的小腳軟綿。這是大體上的分布情形,實際情況也依各地而有不同的變化,中國在清代時有幾個以小腳聞名的地區,各地區小腳各具特色: 江蘇揚州腳——細長纖直 浙江寧波腳——短小背隆,圓如馬蹄 湖南益陽腳——纖瘦短小,腳背平直 廣東順德腳——短小尖生 山西大同腳——能合「瘦、小、尖、彎、香、軟、正」七字律的很多,是全國最知名的小腳。 閩台小腳——短小、跟粗背凸 蘇州腳——尖端微翹,腳身肥
Ⅲ 中國美女最多的學校
如果按全國來說的話!
那估計是北京電影學院最多了。
Ⅳ 中國十大美女
公認的只有沉魚、落雁、閉月、羞花四美女,其他的就以個人標准判斷了。
古代「四大美女」:西施、貂蟬、王昭君、楊玉環 中國的四大美女究竟誰排第一,本來已有定論,不過那是古代的排法。西施居首,王昭君次之,貂蟬再次,楊玉環為末。其中西施是美的化身和代名詞。四大美女享有「閉月羞花之貌,沉魚落雁之容」。
沉魚
春秋戰國時期,越國有一個叫西施的,是個浣紗的女子,五官端正,粉面桃花,相貌過人。她在河邊浣紗時,清澈的河水映照她俊俏的身影,使她顯得更加美麗,這時,魚兒看見她的倒影,忘記了游水,漸漸沉到河底。從此,西施這個「沉魚」的代稱,在附近流傳開來。嫁於吳王夫差。
落雁
漢元帝在位期間,南北交兵,邊界不得安靜。漢元帝為安撫北匈奴,送昭君與單於結成姻緣,以保兩國永遠和好。在一個秋高氣爽的日子裡,昭君告別了故土,登程北去。一路上,馬嘶雁鳴,撕裂她的心肝;悲切之感,使她心緒難平。她在坐騎之上,撥動琴弦,奏起悲壯的離別之曲。南飛的大雁聽到這悅耳的琴聲,看到騎在馬上的這個美麗女子,忘記擺動翅膀,跌落地下。從此,王昭君就得來「落雁」 的代稱。嫁於匈奴單於。
閉月
三國時漢獻帝的大臣司徒王允的歌妓貂蟬在後花園拜月時,忽然輕風吹來,一塊浮雲將那皎潔的明月遮住。這時正好王允瞧見。王允為宣揚他的女兒長得如何漂亮,逢人就說,我的女兒和月亮比美,月亮比不過,趕緊躲在雲彩後面,因此,貂蟬也就被人們稱為「閉月」了。嫁於董卓後跟誰呂布。
羞花
"羞花",說的是楊貴妃。唐朝開元年間,唐明皇驕奢淫逸,派出人馬,四處搜尋美女。當時壽邸縣的宏農楊元琰,有一美貌女子叫楊玉環,被選進宮來。楊玉環進宮後,思念家鄉。一天,她到花園賞花散心,看見盛開的牡丹、月季……想自己被關在宮內,虛度青春,不勝嘆息,對著盛開的花說:"花呀,花呀!你年年歲歲還有盛開之時,我什麼時候才有出頭之日?"聲淚俱下,她剛一摸花。花瓣立即收縮,綠葉捲起低下。哪想到,她摸的是含羞草。這時,被一宮娥看見。宮娥到處說,楊玉環和花比美,花兒都含羞低下了頭。這件事傳到明皇耳朵里,便喜出望外,當即宣楊玉環來見駕,楊玉環濃裝艷抹,梳洗打扮後進見,明皇一見,果然美貌無比,便將楊玉環留在身旁侍候。由於楊善於獻媚取寵,深得明皇歡心,不久就升為貴妃。楊貴妃得勢後,與其兄楊國忠串通一氣,玩弄權術,陷害忠良。安史之亂發生以後,明皇攜著貴妃和文武大臣西逃,安祿山率兵追趕,不僅要唐朝的江山。還要美女楊貴妃。西逃路上,大臣們質問明皇,國破家亡,國破家記,社稷難存,你要江山還是要貴妃,貴妃不死,我們各奔西東。萬般無奈,明皇賜貴妃一死,自縊於梨園的梨花樹下。後來,大詩人白居易寫了一首《長恨歌》,記敘的就是這段歷史。
Ⅳ 我想問問大家有誰知道中國女性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裹腳的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游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宋代已有纏足記載
而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贊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關,有「剃發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最後不得不屈服執行,故而男子剃發,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徵。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也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丑的重要標准,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
小腳為何稱「金蓮」
講到「三寸金蓮」,人們不禁要問,婦女因纏裹而成的小腳為什麼被稱為「金蓮」?「金蓮」與小腳是怎樣聯系起來的?長期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是倍感興趣,卻並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回答。
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故事。東昏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在上面走過,從而形成「步步生蓮花」美妙景象。但這里的「金蓮」並不是指潘妃的腳。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前述五代娘在蓮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這里的金蓮指的是舞台的形狀,也不是娘的腳。
對此,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徵。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一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徵也隨之傳入中國,並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佔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一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是無疑的。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系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什麼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呢,這又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後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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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纏足的起始
婦女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一種摧殘婦女身心健康的陋習。關於它的起源,明清時代的文人學者有很多考證,且眾說不一。大體上認為起始於南北朝、唐代和五代時期。但從宋代纏足已流行的實際來看,起始於五代較為可信。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十「纏足」一文中說:「(南唐)李後主宮嬪娘,纖麗善舞。後主作金蓮,高六尺,飾以寶物細帶纓絡,蓮中作品色瑞蓮,令娘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形,素襪舞雲中,迴旋有凌雲之態。唐鎬詩曰:『蓮中花更好,雲黑月常新』,因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纖弓為妙。以此知扎腳自五代以來方為之。」
南宋初年,張邦基所著《墨庄漫錄》一書,敘述纏足之事時,也是說「近代興起」。五代時,纏足之風大約還只是在宮廷中流行,至北宋中晚期,在貴族婦女中已較普遍。《南村輟耕錄》說:「熙寧元豐以前人猶為者少,近年則人人相效,以不為者為恥也。」北宋徐積《詠蔡家婦》中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兩足」的句子;陸放翁《老學庵筆記》中說:「宣和末,女子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錯到底。」蘇軾《菩薩蠻》詞曰:「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臨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可見,到了宋代,已以腳小為美了。此後,纏足之風迅速流行,愈演愈烈,就連一般人家的女子,如不纏足就要受到社會輿論的壓力,甚至婚嫁都要成問題了。
2.崇尚纏足的原因
纏足,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纏足的女子要從幼年開始裹束自己的腳,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纏足後的一雙小腳,不僅在實際生活中有種種不便,而且在整個裹腳過程中,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毫無實際效用,又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為什麼會普遍流行,成為社會風俗,綿綿數百年呢?
究其原因,大致有四:
一是有利於把婦女禁錮在閨閣之中,對她們的活動范圍加以嚴格的限制,以符合「三從四德」的禮教,從而達到按男子的慾望獨占其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環記》說:「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幃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又如《女兒經》中說:「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二是由此引起婦女本身體態和性生理等變化,從而更好地承當延嗣後代的生育工具。因為纏足以後,足的形狀成為畸形,當足部接觸地面時,全身的重量集中於踵部。也就是說,纏足後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部,就會牽動腰髖部,長此以往,使婦女的腰髖部發達,影響骨盆,那麼,對婦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響。
三是封建士大夫病態的審美觀使之然。在五代以前,也有過纏足的記載,如「足下躡絲履,纖纖作細步」等等,但大概是指把腳裹小一點而已,使步態輕盈、優美,起舞時婀娜多姿,而並未折骨纏裹,使腳彎成弓型。許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視女人如玩物,病態審美,賞玩小腳成為癖好。明清時代的文人有許多詠小腳的濃詞艷句,如「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第一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一對堪誇,新筍脫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綉滿花。」
更邪癖的是以妓鞋行酒,元代就有,清代盛行。清朝方絢寫的《貫月查》專門講如何以鞋行酒這個怪俗。行酒時,推一人為錄事,叫他從陪宴妓女的腳上脫下一對小鞋,在一隻小鞋內放一杯酒,另一隻小鞋放在盤子里,錄事拿著盤子走離酒客一尺五寸的地方,而酒客們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蓮子、紅豆或榛松之類,對准盤中小鞋投五次,根據投中的次數多少來罰酒,即飲那杯置入在小鞋裡的酒,以此取樂。還有一種妓鞋行酒,是把小鞋在桌上傳遞,傳遞時數著初一初二以至於三十的日子,而執小鞋的姿勢要隨時日數不同按規定變換,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持鞋尖、或執鞋底,或者平舉、或者高舉……如有錯落,即以鞋中放置酒杯飲酒,有一首歌專門說的是這種妓鞋行酒:
雙日高聲單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
底翻初八報上弦, 望日舉杯向外側。
平舉鞋杯二十三, 三十復杯照初一。
報差時日又重行, 罰乃參差與橫執。
方絢還有一篇專寫妓鞋行酒的《采蓮船》,開篇就說:「春秋佳日,花月良宵,有倒屐之主人,延曳裙之上客。綺筵肆設,綉幕低垂;綠蟻頻量,紅裙隅坐。絕纓而履舄交錯,飛觴則香澤微聞。」
也就是說,妓鞋行酒,是為了聞香氣。這種種病態的欣賞,無疑助長了纏足陋習之流行。這種「蓮癖」、「拜腳狂」一直延至二十世紀。周作人先生作於一九二五年的《拜腳商兌》一文中,曾引了兩則報摘,一則是北京《晨報》上的一篇短文《小腳狂》:
我有個同鄉,久居四通八達、風氣大開的北京,並受高等教育,看來他當然是思想較新的人了。不想竟出我「意表之外」!有一天,我同這個同鄉走路,道上遇見了三四個女學生,長得極其標致,他看見了她們,說道:「這幾個真是好極了!尤其是那個穿粉紅色衣服的,眉鎖春心,目含秋水,年紀不過二八,確是一個處女……哎,可惜是兩只大足!」
又一次他同我談話,他說:「你不知道我又遇見了一個美人,真是嬌小玲瓏,十分可愛!我看見她那一對金蓮,再小也沒有了。走的時候,扭扭捏捏,擺擺搖搖,真個令人銷魂!我瞻望了一會兒,恨不得把她摟在懷里接吻,但是她往北了。」我聽了這話,忍不住要大笑,又要肉麻。這大概是個小腳狂。諸君,這種小腳狂卻不止敝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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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中國女人裹腳是啥時間開始的
曾經風情萬種、風靡中國大地千年之久的「三寸金蓮」,就如古代婦女的命運,從千年前的南朝而來,又隨著歷史的車輪而去。它見證的是中國足履文化的一段發展史,也是中國婦女的一段屈辱史。
昏庸王侯 催生畸形風尚
纏足始於南唐後主李煜,李後主有位愛妾窈娘,嫵媚風騷,能歌善舞。李煜為她築了六尺高的大蓮花檯子,飾以寶物細帶。窈娘用帛纏足,使腳纖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蓮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後主歡心。這種風氣隨之在民間追求時髦的女子之中傳開。
宋代時,婦女不裹小腳被視為粗人,必須自幼被大人纏成三寸之腳才是美女,於是宋代纏足之風盛行。為了不使雙足放弛,女子在睡覺時還穿著「睡鞋」,式樣與弓鞋相同,只是底軟,並綉著精緻花樣,這些鞋多由鞋主人親手縫制。
元朝時,南方諸多地方規定只准有錢有勢人家的女子纏足。明朝時,下禁令以此分出貴賤,賤民階級的女子不得纏足。
清朝馬上得天下,滿族婦女都崇尚大腳,不纏足。但清軍入關後,漢族女性的「三寸金蓮」卻贏得大清滿族婦女的青睞。清政府為了保護游獵民族人高腳大便於狩獵的特點,並從滿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慮,多次禁止旗人纏足。但屢禁不止,仍有許多旗女仿效不疲,纏足之風反而日盛,並有男人非小腳之女不娶的風氣,社會一時以大腳為恥。滿族女子對小腳崇拜達到了狂熱的程度,而且纏足風愈來愈烈。
纏足獲罪 嚴酷懲罰難禁風潮
清政府掌握政權,滿族又無纏足之俗,故視漢人纏足為罪行,曾多次下令禁止,但終敵不過傳統習慣,清人婦女逐漸被漢化,穿上瘦金蓮。20世紀初,英國傳教士立德夫人在中國南方發動「天足運動」,並成立了「天足會」,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些年輕婦女放了足。
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於1912年3月13日發布命令通飭全國勸禁纏足。但有些婦女口頭上贊成放足,暗地裡卻偷偷纏足。民國十八年三月,又發布放足布告。為解放婦女的小腳,專門成立了領導班子,縣長擔任班子首腦,對不放足的婦女進行懲罰。
婦女纏足是「小腳一雙,淚水一缸」。纏足的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帶,將婦女的足踝緊緊裹住,使肌骨變形。纏足後腳會變得纖細扭曲。纏腳前,小女孩先要泡腳。有的地區在為小女孩裹腳前,會將羊羔或雞開膛破肚,然後令女孩將腳伸入其內,浸兩腳黏糊糊的血。
為了讓皮膚縮緊,有人還會在女孩的腳趾間撒明礬,然後,除大腳趾外,4個小腳趾用力向腳心推進並壓在腳板下,再以一條長十尺、寬兩寸半至三寸半的藍布,從四趾,經足背、足跟,再至足背、足跟,一圈圈狠狠裹纏。
纏足時代,女子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可解去布帶。也有終身纏裹,至老不除的。女孩兒從三四歲開始纏足,一般三四年就可「定型」。
康熙11歲時,在皇太後壽辰之日,宮中大擺壽筵,宮娥舞女翩翩獻技,為赴宴的滿朝文武助興。有個小舞女,名叫彩霞,身患「肝鬱氣滯」之症。只因太後壽辰,不得不扶病獻舞。
她正在跳新演習的獨舞「遙拜」時,忽然感到郁氣上升,心慌意亂,舞姿也紊亂起來,「咕咚」一聲倒在地上。太後厲聲喝道: 「賤婢,竟敢亂我宮儀,哪裡容得,重杖四十,趕出宮去!」第二天一早,康熙打扮成小太監和下人一塊偷偷溜出官,看望彩霞。小皇上一眼看見她那雙「三寸金蓮」,腳脖子腫得足有碗口粗,她抽抽搭搭地說:「萬歲,我的腳遲早是保不住了,早晚也得被大夫給截去呀!」
康熙聽了,長嘆一口氣說:「如果你們不纏足,恐怕就不會這樣倒霉了!」
三寸以內小腳才屬「金蓮」
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徵,故而以蓮花命名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
為什麼在「蓮」前加「金」字?這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的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金蓮」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
小腳迷們往往根據大小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