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女生的腳心為什麼都非常光滑
女生的皮膚本來就更細嫩,腳心的話因為腳弓的關系平時接觸地面的較少,沒又多少摩擦的話當然會細嫩,不姑有的人皮膚天生就粗糙點,比如較為乾燥又不之意保養的皮膚哦~
Ps:你沒事摸人家女生腳心幹嘛~?我很好奇的說~o(^3^)O
Ⅱ 中國婦女怎樣纏足
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足始於何時,裹足小腳為什麼被稱為「金蓮」?卻始終是一個謎。
一、纏足起源的傳說: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游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 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 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二、宋代已有纏足記載:
而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贊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關,有「剃發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最後不得不屈服執行,故而男子剃發,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徵。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也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丑的重要標准,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
三、小腳為何稱「金蓮」:
講到「三寸金蓮」,人們不禁要問,婦女因纏裹而成的小腳為什麼被稱為「金蓮」?「金蓮」與小腳是怎樣聯系起來的?長期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是倍感興趣,卻並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回答。
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故事。東昏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在上面走過,從而形成「步步生蓮花」美妙景象。但這里的「金蓮」並不是指潘妃的腳。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前述五代娘在蓮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這里的金蓮指的是舞台的形狀,也不是娘的腳。
對此,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徵。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一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徵也隨之傳入中國,並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佔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一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是無疑的。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系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什麼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呢,這又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後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Ⅲ 中國女人裹腳是啥時間開始的
曾經風情萬種、風靡中國大地千年之久的「三寸金蓮」,就如古代婦女的命運,從千年前的南朝而來,又隨著歷史的車輪而去。它見證的是中國足履文化的一段發展史,也是中國婦女的一段屈辱史。
昏庸王侯 催生畸形風尚
纏足始於南唐後主李煜,李後主有位愛妾窈娘,嫵媚風騷,能歌善舞。李煜為她築了六尺高的大蓮花檯子,飾以寶物細帶。窈娘用帛纏足,使腳纖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蓮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後主歡心。這種風氣隨之在民間追求時髦的女子之中傳開。
宋代時,婦女不裹小腳被視為粗人,必須自幼被大人纏成三寸之腳才是美女,於是宋代纏足之風盛行。為了不使雙足放弛,女子在睡覺時還穿著「睡鞋」,式樣與弓鞋相同,只是底軟,並綉著精緻花樣,這些鞋多由鞋主人親手縫制。
元朝時,南方諸多地方規定只准有錢有勢人家的女子纏足。明朝時,下禁令以此分出貴賤,賤民階級的女子不得纏足。
清朝馬上得天下,滿族婦女都崇尚大腳,不纏足。但清軍入關後,漢族女性的「三寸金蓮」卻贏得大清滿族婦女的青睞。清政府為了保護游獵民族人高腳大便於狩獵的特點,並從滿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慮,多次禁止旗人纏足。但屢禁不止,仍有許多旗女仿效不疲,纏足之風反而日盛,並有男人非小腳之女不娶的風氣,社會一時以大腳為恥。滿族女子對小腳崇拜達到了狂熱的程度,而且纏足風愈來愈烈。
纏足獲罪 嚴酷懲罰難禁風潮
清政府掌握政權,滿族又無纏足之俗,故視漢人纏足為罪行,曾多次下令禁止,但終敵不過傳統習慣,清人婦女逐漸被漢化,穿上瘦金蓮。20世紀初,英國傳教士立德夫人在中國南方發動「天足運動」,並成立了「天足會」,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些年輕婦女放了足。
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於1912年3月13日發布命令通飭全國勸禁纏足。但有些婦女口頭上贊成放足,暗地裡卻偷偷纏足。民國十八年三月,又發布放足布告。為解放婦女的小腳,專門成立了領導班子,縣長擔任班子首腦,對不放足的婦女進行懲罰。
婦女纏足是「小腳一雙,淚水一缸」。纏足的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帶,將婦女的足踝緊緊裹住,使肌骨變形。纏足後腳會變得纖細扭曲。纏腳前,小女孩先要泡腳。有的地區在為小女孩裹腳前,會將羊羔或雞開膛破肚,然後令女孩將腳伸入其內,浸兩腳黏糊糊的血。
為了讓皮膚縮緊,有人還會在女孩的腳趾間撒明礬,然後,除大腳趾外,4個小腳趾用力向腳心推進並壓在腳板下,再以一條長十尺、寬兩寸半至三寸半的藍布,從四趾,經足背、足跟,再至足背、足跟,一圈圈狠狠裹纏。
纏足時代,女子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可解去布帶。也有終身纏裹,至老不除的。女孩兒從三四歲開始纏足,一般三四年就可「定型」。
康熙11歲時,在皇太後壽辰之日,宮中大擺壽筵,宮娥舞女翩翩獻技,為赴宴的滿朝文武助興。有個小舞女,名叫彩霞,身患「肝鬱氣滯」之症。只因太後壽辰,不得不扶病獻舞。
她正在跳新演習的獨舞「遙拜」時,忽然感到郁氣上升,心慌意亂,舞姿也紊亂起來,「咕咚」一聲倒在地上。太後厲聲喝道: 「賤婢,竟敢亂我宮儀,哪裡容得,重杖四十,趕出宮去!」第二天一早,康熙打扮成小太監和下人一塊偷偷溜出官,看望彩霞。小皇上一眼看見她那雙「三寸金蓮」,腳脖子腫得足有碗口粗,她抽抽搭搭地說:「萬歲,我的腳遲早是保不住了,早晚也得被大夫給截去呀!」
康熙聽了,長嘆一口氣說:「如果你們不纏足,恐怕就不會這樣倒霉了!」
三寸以內小腳才屬「金蓮」
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徵,故而以蓮花命名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
為什麼在「蓮」前加「金」字?這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的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金蓮」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
小腳迷們往往根據大小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Ⅳ 女孩子腳心為什麼那麼紅潤白皙,十分敏感怕癢。
其實怕癢敏感與紅潤白皙沒有什麼大關系。
其實女孩腳底板上總有一些癢癢肉的,只不過真正腳心十分怕癢的不多見。
大多女孩腳底板癢癢肉並不發達,可以算怕癢,但基本能忍受。
對於這種女孩,反而是前腳掌和腳趾、腳趾縫比較吃癢。
(不要問我是怎麼知道的)
Ⅳ 中國古代女人是從哪個朝代開始裹腳的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
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據記載,民間女子從四五歲就開始纏小腳,到成年時腳長若不超過三寸,即成為備受贊賞的「三寸金蓮」。在當時,這樣的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方面。即使長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就會遭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好大腳」也成為漫罵、羞辱婦女最難聽的一句話。而實際上,小腳「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殘為前提的。纏小腳的方法是通過人為的強力,野蠻地造成女子兩腳的跖骨脫位或骨折並將之折壓在腳掌底,再用纏腳布一層層裹緊,被纏足的女性步履艱難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發殘疾和致死。民間「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就是女性千百年來遭受這一苦難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約,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牆靠壁,不僅「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成了事實,女性若有什麼不滿、反抗、私奔之類更是難上加難了,惟有忍氣吞聲,聽任擺布。事實上,這種違背自然與健康、建立在摧殘婦女身體基礎上塑造出來的「美」,不僅是美的極度扭曲和變態,對於父權制社會施行對女性的壓迫與控制,也的確收到了強化的實際功效,正如《女兒經》所說:「恐他(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
纏小腳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而男性的審美觀畸變也因「三寸金蓮」益發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殘的小腳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游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腳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游戲,並為有機會使用妓女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至於歷代的酸腐文人,更是興趣盎然地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不惜筆墨,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瑣為樂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詮釋清楚。如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就自詡為「香蓮博士」,寫就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並因此出了名。
民間諺語說得十分形象:「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纏足開始的年齡,一般從4、5歲開始,耗時3、4年,到7、8歲初具模樣。纏足前以熱水燙腳,趁著腳還溫熱,將腳拇趾外的四個腳趾向腳底彎曲,緊貼腳底,並在腳下趾間塗上明礬,時間一長,腳纏得弓彎短小,使腳底凹陷,腳背隆起,腳的長度會被縮短。
雲南六一村的吳楊氏老太太這樣回憶她的纏腳的經歷:她母親用織布機上的「射通」,橫墊在她的腳腰下,讓腳腰凸起。然後,裹紮起來,逼她走路。慢慢的,腳腰被「射通」凸斷了。她因此一個多月不能下床走路。雖然腳腰折斷了,但她的腳仍然臃腫難看。她母親又念叨:你這雙男人腳,怎麼還不爛?她奶奶也說:難爛了,該使用法子了。於是,她母親在她奶奶的指導下,找來半個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腳底、腳腰、腳面上,再用纏足布包裹起來,套上小鞋,讓她下地行動。她的腳被劃破了,血跡從纏足布中滲透出來,變黑,發腥,發臭。她經常疼得臉色蒼白,精神恍惚,體重大減。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來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小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願的忍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通過纏腳而來的小腳真的那麼美嗎?以至於男人在娶妻時將它作為一條最重要的標准,而女性將它作為人生中對自己身體必須實現的重大改造。事實則不然,下面有一段關於小腳的真實的描述,讓人非常的感慨,從我們現在的審美角度出發,我們甚至會覺得我們的祖先是那麼的不可理喻。
一般來說,小腳從正面看,像火傷之後,脫去陳皮爛肉,露出變形、變顏的一個肉疙瘩。只有一個翹起的趾頭,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現出可憎的模糊輪廓。 從側面看,腳趾和腳跟已從中折斷,兩部分緊挨在一起,在軟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條由兩端站立的曲線,腳跟臃腫,腳掌消失,腳背凸起。腳的全長不及自然長度的一半,整隻腳像一個不規則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從正面看腳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誕圖案。除了變形的足跟之外,已沒有一丁點平滑的腳板。四個腳趾長短不一地向外轉折,圍繞在以大腳趾為軸心的腳心下面,腳趾的正面因此變成了腳板心,完全扭曲地壓在了腳板底下。
我們都很清楚,在審美不超出常態的情況下,這樣的小腳是很醜的。事實上,這樣的小腳也不健康,不實用,纏足對人身的傷害是終身的。纏了小腳的女人其支撐的重心移到腳外部,行動極為不便。而且它們成年後多患早發退行性關節炎。
無論是從賞心悅目還是從健康實用的角度,女人纏小腳都是不應該被接受的,而這樣的殘忍的行為在我們中國的歷史上卻曾經盛行一千餘年,以至於我們不得不承認它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有影響力的文化,古人的這種不健康的視覺審美取向就象一個復雜的謎(當然,這肯定不僅僅是個審美的問題),而這個謎的背後有太多的東西值得我們深思和反省。
很多人都認為女子纏小腳的習俗是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的產物。顯然,它們之間是有很多的內在的聯系的,但如果要說,小腳文化與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有著必然的等同性,卻是值得懷疑的。在西方也同樣經歷了封建社會,女子的地位一度非常低下,他們的女性通過束腰和穿高跟鞋的方式來獲得男性的認可,沒有聽說過有逼迫女性纏小腳的歷史傳聞,這無論如何比纏小腳來的文明。
女子裹小腳的起源據說是這樣的:南唐李後主(公元937——978)因為喜歡宮嬪睿娘的小腳狀態,就讓她纏足做新月狀,並因此成為皇宮里最受寵的一個女人。於是皇宮里開始流行纏足。由於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腳成為時尚,繼而官場與民間也相繼流行。
這並沒有得到確證,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唐朝的女子不用纏腳,而恰恰是從宋朝(公元960——1234)開始,儒家文人乃至於農家男人開始痴迷的追捧女子的「三寸金蓮」。但我們都知道中國的封建社會在秦始皇統一全國(公元前221)之前就已經形成。從此我們可以看出,纏小腳的習俗並不是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的伴生物。
現在就有一個最大的疑問,那就是為什麼偏偏就是在宋朝,這樣一個隨著歷史前進的步伐已經比較開化的年代,女子裹小腳這樣的反人道的殘忍的習俗卻盛行開來。其實「三寸金蓮」的說法源於北齊少帝蕭寶卷贊其寵妾潘玉兒一雙柔弱無骨的纖小美足「步步生蓮花!」,但當時及其後的隋唐在對腳的審美上並未出現這樣的傾向,所以女子裹小腳在宋朝泛濫開來絕不可能是偶然的,一定是有其社會與思想根源的。因為時代久遠又難以找到第一手的資料,我們只能根據當時社會以及文化方面的史料作一些合理的推理,下面我想盡我所能就這個問題作一些深入的思考與探索。
任何一種現象都可以從社會的歷史與現實中尋找根源,而且其根源一般都可以追蹤到文化,小腳的陋俗也不例外。小腳習俗所存在於的文化環境必定是一種非理性的文化所產生的。而一般來說,文化內涵中核心思想的單一性或者說叫做單調性是非常容易導致文化的非理性,因為缺乏不同思想的爭鳴,就難以對思想本身進行反思,同時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因為缺少其他思想的制衡,容易走向極端。當這種非常態的文化主導了一個國家時,這個國家的民眾作為個體就被單一的思想簡單化,無論是從個體自身還是與其他個體相比較都找不到思考的內驅力,作為整體因為內部沒有差異性,缺乏內部矛盾的整體失去前進的原動力。當整個國家都基本靜止了他的思維,民眾反過來就完全固守於已有的非常態文化,並逐漸惰性的走向極至,國家與民眾不可避免的進入非理性狀態。尤其不幸的是,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與由它所主導的非理性國家互相作用,形成惡性循環,在這種情形下,任何荒謬的事情的發生以及可能長久的持續都是不足為奇的。而在宋朝,程朱理學就是上面推理的現實演繹。朱的理學與程的心學都是對儒家學說的進一步發展,將中庸提到天理的高度,並根據他們所認為的道與器相分離的原則,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慾」的思想。這種思想體現了對作為人這樣的有尊嚴的個體的極端的不尊重,當這種思想成為整個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時,一旦腳是否小成為評判女子是否美的標准(事實上已經上升為賢良與道德的標准),全社會對於女子因此所遭受的痛楚的漠視也就不足為奇了。
宋王朝在中國歷代王朝中是一個比較弱勢的政權。一方面,其領土局限於中原及長江以南地區,該地區內又基本為漢族人,所以無論是地域文化和種族文化都是比較單一的,這種情形有利於某一種思想在全國形成權威地位。而在漢唐時期,因為領有西域大漠,肢體完整,政治文化中心長安更是胡漢文化的交匯地帶,這就是為什麼盡管從西漢時漢武帝就已開始認識到儒家學說是統治者愚民的一劑良葯,並讓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而這卻沒有導致漢唐期間儒家思想在社會中的極權地位。另一方面,縱觀整個宋朝政權歷史,在與少數民族政權如金、遼、西夏交戰的戰場上一直處於被動地位,朝廷內也有主戰和主和兩種聲音,但主張稱臣和進貢的投降派一直都佔了上風,而且皇室也傾向於苟和求安,但這就增加了百姓的賦稅負擔,民不聊生,農民起義風起雲涌,因為這種內外交困的局面,加之政權本身體弱,所以幾乎沒有哪個朝代像宋朝的當權者那樣對安定與秩序充滿了渴望。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至上,而最基本的道德規范是「三綱五常「,三綱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是仁、義、禮、智、信。可見,儒家思想是強調秩序和塑造權威的思想,是維護皇權與男權的思想,這正切合了當時政權的需要,所以統治者極端的推崇儒家學說,並在統治中深刻地貫徹、嚴格地執行、極力地發展儒家思想。男權與皇權都屬於極權和威權的范疇,都是儒家思想所倡導的,它們一脈相承。隨著皇權的權威被進一步神化,男子相對於女子強勢地位就被進一步增強,而男子的強與女子的弱是相對的,即這種更加強勢的地位必定是建立在進一步降低和弱化女子的地位的基礎上的。在這里有一點應該被提到,宋朝的男性是比較壓抑的,他們在對外族的戰爭中基本都是失敗的,這裡面除了國力軍事等宏觀因素,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古代戰場當戰法水平接近時,士兵的力量與野性至關重要,宋朝軍隊在用兵方面與北方少數民族相比水平相近,但由於士兵基本上是漢人,而且多來自江南,在力量與野性方面相對明顯欠缺,在戰場上的失敗就不奇怪了,但由此而來的巨大的挫敗感對宋朝的男性是沉重的心理上的折磨。在宋朝這樣一個男權社會里,男子對自己的強大有著與生俱來的自負,但當他們的這種自負被自己的保家衛國的無能所重創時,必然從本能上必然去尋找出路以承載破碎的尊嚴。很顯然,女性是最合適的對象。漢代才女班昭在她的著名的《女誡》中曾提到:「陰陽殊性,男女異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可見在中國歷史上,男性的剛強在本質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為襯托的,所以,必然的,當時的男性潛意識的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勢的地位,從而為自己在戰場上丟失的自尊尋找平衡。女性在纏了小腳之後,因行走不便只得輕抬步微扭腰(所謂的蓮步姍姍)而盡顯柔弱,因不能輕松隨便走動只得好好獃在家裡相夫教子,做一個嫻靜的賢妻良母,這與宋王朝政權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當時逐漸走向極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而且還暗暗迎合了當時男性當中普遍的一種心理需求。因此,女子纏小腳的行為在宋朝走向泛濫是由當時社會極其不正常的宏觀的社會形勢和文化氛圍所決定的。
纏小腳的陋俗竟然能從宋朝一直延續到民國初期,最合理的解釋只能是,宋朝以降,極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將禁錮人性的禮發揮到極至的程朱理學一直在社會占據著統治地位。但是,社會這種宏觀的思想的代代傳承具體到微觀是由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個體所實現的,程朱理學的延續不衰說到底是一代代的一個個有靈性的人所作出的選擇的綜合的結果,這是一個多麼大人為的悲劇。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隨著國際形勢的發展,國內外交流的頻繁,西方的文明之風在國內逐漸刮大,知識分子率先覺醒,並開始積極宣傳西方的各種流派的思想,反思我們的傳統文化的某些弊病,這種思考逐漸蔓延到整個社會。在這種多元的文化氛圍熏陶之下,當時的社會思想非常活躍,人們開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審視自己的那些為禮教所束縛的非理性的風俗習慣,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長辮子給剪了,女人放足了。但是,中國女人的千年裹足的疼痛與屈辱實在是不能這樣輕輕的一筆就從我們的歷史中勾去,只有對歷史的深刻反思才能讓我們克服蒙昧,踏者歷史的足跡繼續前進。
Ⅵ 中國女人裹腳從什麼時候開始
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裝飾陋習。其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袋,將婦女的足踝緊緊縛住,從而使肌骨變態,腳形纖小屈曲,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
在封建時代,絕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的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纏足在宋朝時就非常普遍了。明朝時,它更成為了坊間女子的時髦。清朝入關後曾禁止過漢人女子纏足,遭到了漢人的反對。康熙七年,一道開禁令使得一些滿人女子竟也纏起了腳。
(6)中國美女腳心擴展閱讀:
放足
放足運動真正意義上拉開序幕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甲午戰敗,激發知識分子強烈的民族危機感,他們認為纏足不僅危害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同時也削弱了中華民族的抵禦能力,女子因纏足而身體羸弱,使大丈夫無法專心御敵。
將國家弱小歸因於女性纏足雖然有些可笑,但是卻直接激發了放足運動的興起。康有為於1882年開辦全國第一個"不纏足會",並率先將自己的女兒和侄女放足。
此後,"改良派"將"反纏足"作為一項重要的綱領,社會上反纏足漸盛。1902年,慈禧太後頒布勸戒纏足上諭,首次從官方的態度上對纏足陋習表態,全國上下的"不纏足"風潮由此掀起。
秋瑾說過,"放足後,出外無須把男子求,自活成時堪自立,女兒資格自然優。"不僅是"半邊天"得以解放,中國向現代社會之轉變亦由"不纏足"始。
Ⅶ 中國10大美女的腳底
腳底都是平的
Ⅷ 女人的腳趾特徵
女人的腳趾特徵
女人的腳趾特徵,腳趾之間的縫隙和手指之間的縫隙所代表的含義截然相反,腳趾縫大的女人此生行路又遠又穩,她們總是最能得到關懷的一類人,那麼下面看看女人的腳趾特徵有哪些。
特徵一、第二根腳趾最長
這種腳型被稱為「希臘腳」,特點是第2根腳趾比其他的都要長。最所以說希臘腳是美女腳,其實是指希臘腳中出現美女的比例(40%)遠高於埃及腳或羅馬腳中美女的比例(5%)。也有研究發現,第二個腳趾長的女性不一定是美女,但美女絕大多數都符合第二腳趾長的特徵。一般來說希臘腳適合穿尖頭鞋,通常擁有這種腳型的人四肢修長。
特徵二、腳趾肥瘦適中
腳趾太粗就會變成圓圓的肉腳,而太細了則腳趾會顯得很乾扁,這都不是好看的腳趾。此外,腳趾之間的縫隙也要適中才好看,不能過疏過密,腳趾的關節也不能太突出。
特徵三、腳背不能過高
過高的腳背看起來就像是腫起來一樣,顯得腳胖不算感覺還笨重。對於高腳背的姑娘來說,選鞋真的'就要注意一點了,要盡量避免選擇勒腳背的涼鞋,比如瑪麗珍、穆勒鞋等。
這款淺口的瑪麗珍鞋超級好看,顏色正顯腿白,而且上腳很美膩,金屬搭扣非常適合腳胖的MM,因為它能起到很好修飾作用,隨便撘一個連衣裙也能美翻天。
特徵四、跖骨不外翻
女人的腳心深深的內凹,而且腳跟突出的較為明顯,主一生走安穩路,不會有障礙絆腳,非富則貴,多數能生於富貴殷實的家庭,十有八九是典型的「富養女」,吃苦少而運氣佳,財庫豐隆,做任何的生意和在事業中奮斗都能取得不俗的成就,往往辛苦兩三年而幸福富貴幾十年,為錢操心的日子極其少。
3、腳趾細長(旺夫命)
女人的腳趾如果長得又細又長,則表示她是天生的旺夫命,她們並不是命中帶財,而是非常能幹,頭腦聰明,能夠旺夫益子,一生中有很多機遇,能夠行大運發大財,如果腳趾長得直又長,早表示她們性格豪爽,為人慷慨大方,能夠打拚下一番事業,成為商界女強人,為老公提供各種幫助,富貴一生。
1、腳底有禽紋
禽紋,這種紋路十分罕見,它的形狀相當於一個禽類的樣子。有此紋路的人生來就十分不簡單,他們頭腦發達,做事精明,待人和善,因此在社會上十分吃香。他們一般都成了德高望重的之人,一生錢財無數,想不富都難。
2、腳底板肥厚
腳底板肥厚的人非常有福氣,尤其是女人而言,腳小而肥厚,一生有著很好的機遇,人緣非常好,不缺貴人的幫助。而且腳底肥厚的人,做事非常牢靠,常會被領導提攜,非常容易陞官,事事順利,財運亨通,未來必定是非官既富之人。
3、十個腳趾頭圓,腳趾甲光滑亮澤
腳趾頭圓的人做事有容乃之風,光芒磊落,加上十個腳趾甲潔凈而光滑亮澤,說明此人身體康健,體力充沛,因此運勢暢旺,大病大災無法近身,屬於與身俱來帶有福根,性格好運道旺使得他們事業有成,社會上也能有所地位。若是女子有這類特徵多是豪門貴婦命,而男子在官場或商場都是宏圖大展,不做大官也能經商創業富貴一生做財主。
Ⅸ 中國女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裹小腳的
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
漢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來已久,古來就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的說法,歷朝歷代歌頌美女們身材嬌好,步履輕盈的詩句不勝枚舉。宋朝統治者的推崇也發揮了巨大作用。
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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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還未入關,太宗皇太極就於崇德三年(1638年)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發裹足者,治重罪」,「他國」是明朝。後孝庄皇後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懲罰。
順治十七年(1660年)下詔,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纏足,終因積習難改,後禁令取消。但對八旗女子從未開禁,道光皇帝還於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有身份的旗人對女子纏足極為鄙視,《紅樓夢》中常用的「小蹄子」一詞,有人解釋是罵纏足。
禁令歸禁令,纏足的風氣依然很盛。軍閥孫殿英盜乾隆、慈禧墓時,發現乾隆帝身旁躺著一位殉葬的女性,是金蓮三寸的漢族女子。纏足時髦,且「腳小能遮三分丑」,為了對抗諭旨,八旗女子發明了一種不同於漢族三寸金蓮的纏足方式。
把腳纏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條兒』。」據說光緒中葉最盛行時,八旗女子幾乎無人不纏。「刀條兒」不求四趾曲折,不成弓形,且在女子十五六歲時纏,一般五寸左右。痛苦較漢族女子的「小腳一雙,眼淚一缸」要小得多。
「刀條兒」屬「下有對策」,雖比「盈尺蓮船」好一點,但在酷愛三寸金蓮者看來,仍是其丑無比,有《嘲旗足》詩曰:「亭亭如玉站門頭,似與人看又似羞,怪底風流誰氏女,不諳纏足善梳頭。」
清朝滅亡後,對滿族女子的纏足禁令已成廢紙一張,滿族女子為了生計,主要是與漢族通婚的需要,模仿漢族女子纏足,不過此時纏足之風已是強弩之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