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官和律師誰的收入高哪個更適合女生
律師是職業,法官是行使國家公權力,所以不是職業。所以,律師可有可無,但不能沒有法官。律師不能促進法律的發展,因為是職業,是職業,就是以掙錢養家糊口為主。
❷ 女律師張晴為什麼被查
女律師張晴近日以「尬炫富」刷屏朋友圈,堪比郭美美炫富事件。與情婦郭美美炫富扯出紅會系統的腐敗不同,女律師三觀不正,直接讓人們開始擔憂司法公正,質疑整體律師圈子的素質、品格。張晴被查,給出的情況讓人稍松一口氣——「涉虛假宣傳」,似乎又是一起臆想式炫富……以下是事件來龍去脈:
近日一名自稱是「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女律師張晴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發布的炫富信息被人曝光,除了條條都要曬一曬「香奈兒13寸的黑色高跟鞋」「整套Burberry襯衫西裝」以外,滿滿的三觀不正、莫名的自信自戀以及「鄙視一切貧窮平凡土」的瑪麗蘇女主范兒令網友們目瞪口呆……
比如:用英語回答了一遍自己畢業於北大,就因為英語很流利被錄取了,早知道如此「就不麻煩老爸回家找房本了」……
此外,網上流出疑似「盈科深圳分所官方一群」的微信群聊天內容,有群友要求張晴「相關不適合言論的截圖需要盡快刪掉」。目前,微博認證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晴」的用戶平台上,其微博內容已經無法查看。
對這件事……我只對當事人有一句忠告……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
不論是張晴還是郭美美,還是無數在網上、朋友圈裡炫著自己沒有實力享有的「富」的那些虛榮心過生的人們……炫假富這件事並不是你高興就好,假的真不了,但你破壞的形象並不只是你個人的,受牽累的,還有與你社會身份相關的一系列人群。當然你們可能不太在意,否則就不會不計後果地ZUO了。
不論是真炫富,還是假炫富,這樣三觀不正的律師,還是回爐重造或者乾脆換個職業吧。法律,可是這個社會能否公平穩定地運行的保證呢,掌管法律、應用法律的一群人如果自己內心的天平就是偏頗的,用什麼來維護我們其他公民的公平正義呢?
❸ 30歲左右的女律師有沒有年薪能掙40-50萬的數量肯定不多吧。
有水平的律師不管年齡大小或性別年薪在40-50萬屬於大多數。職業律師是高收入人群。
❹ 非訟女律師收入怎麼樣呢 懇請律師前輩們細細告知哈
中小企業私募債、新三板、重組並購、IPO等等資本市場的項目都需要非訴訟律師,這樣的律師比一般的刑案律師收入要多,但是案源方面更需要資源,非訴律師比較適合女孩子吧,個人覺得
❺ 全球收入最高男星,堅持不婚主義,被女律師收服後稱自己高攀了,你怎麼看
我覺得他可能就是愛上對方了,一旦陷入愛情就變得特別的可愛,甚至覺得自己高攀對方。
❻ 女生做非訴訟律師有哪些優勢和劣勢,收入如何
非訴訟律師業務,主要是相對律師的訴訟業務來界定。非訴訟的律師業務范圍之廣,已經涵蓋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簡而言之,凡是涉及法律及經濟生活的具體事務,都涉及到相關的律師非訴訟業務,主要可以分兩大類:無爭議的非訴訟律師業務和有爭議的非訴訟律師業務。非訴訟的律師業務,由於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界定,根據法律實踐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法律咨詢;2、各種文書代書;3、企業、事業、國家機關、其他組織、家庭及私人法律顧問;4、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的律師業務;5、房地產開發、建設、招投標、交易、租賃、抵押的律師業務;6、公司律師業務;7、票據、銀行、保險等金融律師業務;8、證券律師業務;9、期貨律師業務;10、海事海商律師業務;11、網路及電子商務律師業務;12、資信調查、律師見證、參加談判、出具法律意見書、法律風險評估、授權發表聲明、等等。以上所列,不一而足,容後增介!
❼ 女律師產假工資怎麼領取
律師還在這里咨詢,哈哈會哈!
❽ 年薪百萬的男人會看不起月薪四萬的女律師嗎
我覺得不會看不起的呀,關鍵看這個律師的話長得如何呀,對不對呀?有時候全部定代表一切的,關鍵看他長得好不好看。
❾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一般達到什麼級別才能配助理或秘書助理或秘書的工資是律師個人發還是律師事務所給發
本人從事律師工作已經29個年頭了,現在本人也帶領一個律師團隊,律師和實習律師5人。
你所問的律師達到一個什麼樣的級別才配助理或秘書,顯然是看電影看多了,看到《精英律師》《離婚律師》裡面的精英律師,都配一個漂亮的女秘書,或者助理之類的人。
現實中將配備的人員成為秘書或者助理的,往往是北上廣深等特大一線城市的大的律所的高級合夥人,人家追求的就是那個范,是要和高大上的寫字樓相匹配的,或者與國際社會接軌的要求。
而大多數的能配助理的,基本上都是律所合夥人級別,或者幹了多年律師,業務比較多的律師,因為這些律師業務比較多,包括要給很多常年法律顧問單位提供服務,時間上忙不過來,所以才另外聘請了一些助理。
這些助理和秘書的工資當成是誰請的誰發,否則律所就亂套了。
比如你請的助理是碩士,我請的助理是博士,你請的助理是美女,我請的助理是男士,履歷不一樣,工資待遇能一樣嗎?如果都由律所發,那你請一個助理,我就請兩個助理,反正工資是由律所承擔,這樣下去不是亂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