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女租客2年沒交房租,沒水沒電沒燃氣也不搬,背後有何隱情
一、女租客一人帶著2個娃,孩子的父親聯系不上。據媒體報道,青島薛先生實在太無奈,2015年把房子租給一個大學老師小麗(化名),雙方簽訂3年合同,租金年付1萬,前面3年正常繳納租金。到2018年的時候,小麗開始不給租金,由於小麗生二胎不久,房東不忍心,誰知道一拖2年,就算斷水斷電,小麗也不搬走。
你以為自己可憐,可是房東呢?他又不是做慈善,憑啥要免費提供房子給你呢?就想著自己,咋不想一下人家,人家只是對你停水停電,沒有把你趕出去,算是有良心的,你還在責怪人家,你的良心給狗吃了吧。沒有錢不會去找份工作嗎,偏偏要去找什麼臨時工,臨時工錢比較多嗎?會不會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