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闆該給我多少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明文規定。
員工如一個周期上班超過56個小時。(分工作類型)那麼每月就不含休息日。那麼按照國家的規定你這種工作應該月工資在3700-4200之間。(你這是屬於售貨,沒有明文規定賣手機開多少 我只能給你規劃到售貨)
一周56小時=一天8小時=7天無休息日=月/3700元。
一天上十三個半小時 國家是不允許的。勞動法上規定的工作日就是每日8小時。
那麼你完全可以按照以上我給你提供的勞動法上的比例,去向老闆所要工資。
Ⅱ 建築公司老闆給女的七八千的工資,而工作內容就是每天陪各種領導這是什麼工作
這可能是公司的公關工作。
Ⅲ 老闆應該給我發多少工資
這種公司根本不靠譜, 老闆說了不算還得老闆娘插話, 太沒意思了. 趕緊結帳走人, 拿多少算多少,否則就浪費你的時間了
Ⅳ 老闆該給我多少工資
你只能拿到750,合同規定你只有750,因為很多公司可能會這樣,合同工資與實施工資不一樣。這是老闆防止日後糾紛用的,你老闆所說的1200應該是基本工資加其他工作補帖,就算你3個月後簽正式合同,可能都是一樣,只不過實際拿到的可能會多點。如果你去到那裡投訴都只能拿到750,建議你問問老闆為什麼他所說的工資與實拿的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