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個乞丐和少女的故事
曾經有一個賣花的小姑娘在賣完大部分的花之後,發現天色己晚,所以決定早點回家。
這時她發現手上還有一朵玫瑰花沒有賣完,這時她看到路邊有一個乞丐,於是就把那朵玫瑰花送給了乞丐,然後就開開心心的回家了!
這個乞丐從來沒有想過居然會有這么好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從來沒有想過居然會有美女給自己送來玫瑰花,當真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也許乞丐從來沒有用心愛過自己,也沒有接受過別人對自己的愛。
於是他做了一個決定,當天不行乞了,回家!
回到家之後,他在家裡找出一個瓶子裝上水,把玫瑰花插進去養起來,然後把花放在桌子上靜靜的欣賞著玫瑰的美麗。
忽然他似乎想到什麼,然後他馬上開始把花拿出來,把瓶子拿去洗干凈後再把花插進瓶子里!
原來他突然間覺得,這么漂亮的花怎麼能隨意插在這么臟的瓶子上,所以他決定把瓶子洗干凈,這樣才配得上這么美麗的玫瑰 !
做完這些工作後,他又坐在邊上靜靜的欣賞著美麗的玫瑰,突然間他感覺這么漂亮的花和這么干凈的瓶子怎麼能放在這么臟亂的桌子上。
於是他開始動手把桌子擦乾凈,把雜物收拾整齊!
處理完之後他又坐在邊上靜靜的欣賞眼前的一切,突然間他感覺到這么漂亮的玫瑰和這么干凈的桌子怎麼能放在這么雜亂的房間里呢?
於是他做了一個決定,把整個房間打掃一遍,把所有的物品擺放整齊,把所有的垃圾清理出房間.......
突然間整個房間因為有了這朵玫瑰花的映射而變的溫馨起來!
這時他彷彿忘記了自己所在何處,正在陶醉時,突然發現鏡子中反射出一個蓬頭垢面、不修邊幅,衣裳襤褸的年輕人。
他沒想到自己居然是這個樣子,這樣的人有什麼資格呆在這樣的房間里與玫瑰相伴呢?
於是他立刻去洗了幾年來唯一洗過的,也是第一次澡,洗完之後找出幾件雖然顯得有點舊,但稍微干凈的衣服。
刮完鬍子之後,把自己從頭到下整理了一番,然後再照照鏡子,突然間發現一個從未有過的年輕帥氣的臉出現在鏡子中!
這時候,他突然間覺得自己也很不錯,為什麼要去當乞丐呢?
這是他當乞丐以來第一次這樣問自己,他的靈魂在瞬間覺醒了,其實我也很不錯。
再看看房間中的一切,再看看這朵美麗的玫瑰,他當下立刻做出了一個人生中最重要的決定!
他決定第二天不再當乞丐而是去找工作, 因為他不怕臟和累,所以第二天他很順利就找到了一份工作。
或許是因為他心中盛開的玫瑰花激勵著他,隨著他的不懈努力,幾年後他成了一個非常有成就的企業老闆!
若干年後,他終於尋找到當初送花給他的小姑娘,並把他一半的財產送給了小姑娘,不為別的,只為感激在他淪落為乞丐時送他的一朵玫瑰!
那不是一朵玫瑰,而是一份希望,一份對人生的希望,一份是對美好未來的希望!
這就是所謂的贈人玫瑰,手有餘香的典故!
你無意中的一些善舉,說不定能給別人帶來意想不到的改變。
其實每個人都是最棒的!每個人都是最優秀的!我們要相信自己,無論如何都不要放棄自己 !
不要把自己沉淪在失敗的邊緣,只要讓自己開始做一些小小的改變,那麼我們的人生就會開始與眾不同!
當改變自己時,一切都改變了!
② 求一本女主去大學報到的時候 被小偷偷走了一切的財務 淪落為乞丐的言情小說
酷總裁的契約乞丐老婆,女主叫單巧巧
③ 南越國嫡長女嫁給乞丐是什麼小說
《落月江湖》。
作者:蜀客
內容簡介
毫無疑問,他被全世界公認為最、最、最沒用的男人!啥?你問這樣沒用的人居然還有美女死活要嫁給他?還有沒有天理!嘿嘿,別生氣、別生氣!這個老婆——人送外號「母老虎」,可不是個簡單的人物呢!所以,江小湖成功地患上了「妻管嚴」!
只是,世上真的有這么沒用的人嗎?沒用到為朋友兩肋插刀?沒用到處處讓老婆大人感動落淚?沒用到完美地完成早已過世的爺爺的心願?這真是——迷霧重重難分辨,真作假時假亦真。
相關內容解釋:
《落月江湖》語言描述平易雋永:語言構思上並無極力鋪陳辭藻,採用華麗文采進行敘述,而是用最樸素、最真摯的情感進行渲染,達到哲理與內涵的有機統一,情感 與內容的有機統一 , 情感與內容的共鳴,以平易見真知,以樸素刻情感內涵,達到此時無聲勝有聲之感,平實的語言,哲理蘊含的內容,達到一種巧妙的小說升華,其語言功底不可不謂之深厚。
《落月江湖》結構編排獨具匠心:主要採用了雙線式結構,明暗交織,情景交融,展現作者內心,命運的跌宕起伏與作者感悟,寓情於美,自然流暢。作者多變的藝術風格和高超駕馭文字能力躍然紙上。
④ 求本小說 就叫:都市生活 主角:凌軒 第一卷乞丐母女
嬌艷人生 凌軒是這個都市的主角,他身上發生的一切,應該是男人們都渴望得到的。他的經歷,就是一個個嬌艷美女組合而成的酸甜苦辣愛恨情仇…… 《嬌艷人生》絕非一般的人生故事,嬌艷人生,不走尋常路。 《嬌艷人生》延續麵包作品的一貫風格,更清新,更自然,更現代!總結只有一句:「YY,只有YY,男人的YY,最盡情的YY!」 小說導讀: 正文【乞丐母女】第一章簡單的生活 凌軒,26歲,一米七五的身高,體重六十三公斤,大學本科漢語言文學畢業,學士學位。畢業的時候,老爸替他在老家的縣城找了一份老師的工作,可沒做到半年,凌軒就忍受不了,自己給自己「下課」了。 家住省城,而且他也習慣了大城市的生活,辭職之後,總要找一份工作吧。凌軒一個人跑去人才市場,第二天就到了精銳廣告公司做文案,負責公司一些簡單的廣告文案策劃。工作很枯燥和簡單,而且做廣告的一般都是沒有什麼規定的休息時間,隨叫隨到,比起老師那種四平八穩的生活要更累更辛苦。可是再怎麼累,凌軒也不想回去當老師,他覺得自己會誤人子弟,始終覺得自己不是一個稱職的老師,至少在為人師表上他是不夠資格。不說別的,就憑他滿腦子YY女人的念頭,就是做為人師表的最大障礙!!人品不好,如果能當好老師。
⑤ 找以前的一本都市小說開頭男主好像是個流浪漢還是乞丐然後碰見了美女跟他一起上山祭拜然後殺了巨蟒獲得異
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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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身為歐洲第一財團的繼承人,楊宇在忍受了18年的非人折磨後翹家了。還是翹家好啊,自由自在還有妞泡,就算是公交車上被美眉誤會成公車,哥也認了!,踩踩人,泡泡妞,從此,美好的生活開始了……
⑥ 南越國嫡長女嫁給一個乞丐哈哈哈是哪部小說
《落月江湖》。
作者:蜀客
內容簡介
毫無疑問,他被全世界公認為最、最、最沒用的男人!啥?你問這樣沒用的人居然還有美女死活要嫁給他?還有沒有天理!嘿嘿,別生氣、別生氣!這個老婆——人送外號「母老虎」,可不是個簡單的人物呢!所以,江小湖成功地患上了「妻管嚴」!
只是,世上真的有這么沒用的人嗎?沒用到為朋友兩肋插刀?沒用到處處讓老婆大人感動落淚?沒用到完美地完成早已過世的爺爺的心願?這真是——迷霧重重難分辨,真作假時假亦真。
小說評價:
事例敘述得生動,具體人物的言行符合各自身份特點。文章來源於生活,因此語言雖然不怎樣優美,但卻真實有趣,寫得入情入理。文章寫得細致入微,語言活潑明快,富有情趣。大量採用生活中的口語使文章更顯自然親切。結尾恰到好處地點明中語言朴實而含義深刻耐人尋味。
以感受開關以感受結尾。這樣便使文章前後照應首尾連貫同時又使文章主題回環復沓感染力極強。結尾處對人物的贊美情真意切感人至深。文章含蓄的結尾既點題又耐人尋味。結尾處集中表達情感,既照應開頭又總結全文。首尾連貫一氣呵成。對細節傳神的刻畫恰恰相反到好處地揭示人物的內心世界,這是本文的成功之處。
文章以為結尾言簡意賅、其味無窮。文章最後揭示中心之句實屬點晴之筆,概括之語短促而有力。結尾令人飽含期待,言已盡,意猶未了。
⑦ 男主清冷矜貴高冷古言小說
男主清冷矜貴高冷古言的小說有:《一念桃花》、《小豆蔻》、《公府嬌娘》、《對陛下讀心後發現他是戀愛腦》、《臣盡歡》、《寒女喜嫁》等
一、《一念桃花》
這本書的作者是海青拿天鵝。該書主要是講自小無意中相識的少年,如何跨越身份和命運的鴻溝,相知直到相守的故事。
⑧ 找一部言情小說,內容是女主角為了逃婚找了一個乞丐內啥,其實那乞丐是一個王爺,因為失誤打傷了摯友才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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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妃同納,這是他給她的一個下馬威,也是他對她不屑的證明!
他要立的後,本該是別人。
卻因太後一句懿旨,他立了她為天闕國的皇後。
所以,他恨她!
宰相之女,旺國之相!這是她的幸,亦或是她的劫?
本無意捲入宮庭紛爭,卻在腥風血雨中飄搖不定。
當敵國侵犯、四面楚歌,她一個柔弱的女子竟然力挺而上、跨馬揚帆,馳懲一方戰場。
朝歌漫語,保了家國,穩了天下;換來的,卻是謠言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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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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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惹四小姐》文 / 十八號
她是名遍黎國的笨蛋醜女!為她那位高權重的爹爹丟盡了臉面!那些自已為漂亮的兄弟姐妹個個嘲笑她!就連婢女下人都瞧不起她!沒關系!我郁清(潘素素)忍!
什麼?她那個傳說中的「花少」夫君居然退婚?好!沒關系,正好我也不想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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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外來使臣送來黃金萬兩珍奇異獸,只為見她這黎國傳說中的第一醜女?!娘的!有錢沒地方花啊!
什麼?舉辦選美大賽?!關我屁事!啊?讓我去給她們做陪襯?!呼,沒事沒事我還可以忍!
什麼?讓我學狗叫?MD!你們這幫食古不化的猿猴!不讓你們見識見識現代人的魅力你們還真當老娘是笨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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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至於黎國第一美男...哎...啥?他就是那個傳說中的「花少?!」
《三生緣之葯引皇後(完本)》文 / 可百
劉若煙起晚了的後果是穿越了,額,穿越就穿越吧,居然還倒霉的穿成了個試葯的……,什麼?毒不死再抽骨髓?開玩笑,這,這也太倒霉了吧?不管怎麼樣決不能坐以待斃!
既然那個冷酷的寧元帝國新皇荊翼這么不是玩意,哼,就讓你見識見識什麼叫做21世界的新女性。試葯?可以,代價呢?這世上沒有白做的買賣。
萬春樓的頭牌賣「點子」不賣身,試葯皇後變商界女強人~這……這……還真是活的風聲水起,鬥智斗勇啊!
那個女人總是有各種惹怒他的辦法,其實她不過只是個葯引而已,可是,心為什麼因為她要死去而漸漸疼痛呢?就在荊翼下定決心去探究的時候,她卻「消失」不見了~
多年後,萬春樓富可敵國終於引起他的注意,那個煙花女子居然是他的葯引皇後!劉若煙,你這個女人居然在朕的眼皮子底下混吃混喝,看看這回朕怎麼整治你!
《皇妃日記》文 / 落棋砂
她一心求死,命運卻將她的靈魂依附在異世界世家閨秀身上,可這宿主明明年滿16歲,卻為何始終一副六歲女娃娃的樣子?是天生殘缺,還是冥冥中別有使命?
可是,她真的很不爽站在她面前的這個白衣男子,他明明是爹爹請來的教書先生,居然也可以膽大包天地調戲她「強抱」她,還敢在搶了她的「獵物」後拍拍屁股直接走人……他真當她是人盡可欺的小破孩么?
她可不管他背後有什麼神秘身份,仰著小臉望著他,冷冷道,「輕視我,你會後悔的」。
她有的是辦法折騰他,比如說,美人計?
⑨ 求本變身小說!開頭是一個學生被女朋友甩了,然後去和一個乞丐訴苦,那個乞丐是神仙,把他變成女人。
乞丐的愛情
⑩ 美女與乞丐
文|辛凡
「哎,你聽說了沒,咱們花鳥市場以北的那個北郊陵園,出現了一個女鬼!」一個胖女人正搖著蒲扇,汗流浹背啃著西瓜說道。
「你也聽說了啊。」一個有些年長,頭發雜亂的大媽回復:「之前不是說,好像在陵園附近的山嶺發現一個被奸殺的女屍,就地埋了之後,就出現了女鬼。不會是女屍的怨魂吧!」
「夠了夠了,你們這些婆娘,整日沒事就愛扯這些有的沒的!」地上一個臟兮兮的乞丐突然插嘴:「你說說你們,有那閑功夫,不如好好拾掇拾掇自己。」
胖女人聽了,呸了一口,順手把西瓜皮向臟乞丐砸去,翻了他一眼。然後回過頭,繼續和大媽說道:「我也聽說女屍的事情了,屍體被禿鷹啄的慘不忍睹,當時發現的老王差點當場吐出來!」
乞丐並沒有搭理她們,而是百無聊賴地撿起西瓜皮,躺在牆角把殘余的瓜瓤吃了個干凈。
乞丐窩居在這個臟兮兮的花鳥市場很久了,早已對這里的人已經見怪不怪。賣鳥的胖女人,養花的老漢,以及騎著小三輪拉土的瘦骨男......
這里的生活千篇一律,瑣事異聞早已成為打發時間的談資。
他自己也是一樣,在這里過著混吃等死的日子。不過,他對這些並不感興趣。他打發時間的方式,是欣賞來來往往的美女。
比如最近,他就又瞄上一個美女。
那是一個經常來胖女人店裡買鳥籠的美女。瓜子臉,披肩長發,身材苗條,十分性感。她穿著紅色的連衣短裙,裙尾的長度正好停留在大腿,這正是乞丐最愛的長度。
從上往下望,她白皙筆直的長腿下,是修長的腳踝,正蹬著一雙鮮紅高跟。高跟鞋前端,是潔白的腳趾配紅色的指甲。
果然,她今天又來了。乞丐正想著,這位美女便迎面走來。乞丐留了口水,他不知道那是西瓜的美味,還是面前的女人味。
美女每次來胖女人這買鳥籠,都會和胖女人閑聊一會兒。乞丐更是珍惜這段時間,因為可以多看她幾眼,好把她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都牢牢記在心裡,無限遍回憶。
乞丐幻想著,如果能和眼前的美女發生點關系,該有多好。
只可惜,美女從來都沒有看過乞丐一眼,就連餘光也沒有他存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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燥熱的夏季,人心彷彿也隨之躁動。
一天,乞丐終於忍不住了。
他從睡覺的鋪子里翻出往日乞討的零錢,一股腦的捧在手裡,遞給賣鳥的胖女人,打算和她打聽些紅衣美女的消息。
胖女人看到錢,對乞丐的厭惡瞬間消失,轉為歡迎。胖女人笑的滿臉褶子,開心地把錢塞進了胸前汗淋淋的口袋。
乞丐打聽到,那個紅衣美女,原來是一個寡婦。她老公很早就死於意外車禍,這些年她一直沒嫁人,一個人獨自住在郊區。
乞丐大喜,自鳴得意。
因為他知道,紅衣美女這幾天,肯定還會來。而且他早已決定,要跟蹤這個紅衣美女。現在知道她一個人獨居在郊區,乞丐更是肆無忌憚。
他想著,自己的詭計要是能得逞,那死皮賴臉地乞討了這么多年,也算沒白活。
-
一日傍晚,夕陽下沉,暑氣似乎消散了不少。
美女和往日一樣,提著鳥籠,走在回家的路上。郊區行人很少,但她不知道,此刻,她正被一個無良的臟乞丐暗中跟隨。
乞丐就這樣在後面悄悄跟著,看著天色漸黑,乞丐看著周圍的人越來越少,心裡似乎更加愉快,因為這正是他所期待的。
他跟著美女的腳步,一路走,一路幻想,彷彿血液的荷爾蒙隨時噴涌而出。
突然,眼前的美女不見了。
乞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揉了揉雙眼,再定眼一看,周遭的景象,差點把他的魂嚇飛。
美女早已消失不見,而他卻身處在一個陵園。
四周萬籟俱寂,空氣彷彿凝固。乞丐的腿在哆嗦,他的身邊,都是墳墓。有的墳頭已被削去;有的墳墓上頭,掛著鳥籠,裡面鎖著幾只禿鷹,正食著腐肉,惡狠狠地看著他。
乞丐向後退了一步,卻一把跌坐在地。他的手,不自覺地觸碰到了旁邊的一個墓碑,上面刻著「山林奸殺女屍無名之墓」。
乞丐發覺下身一片濕熱,沒想到,他竟然被嚇得尿了褲子。
乞丐拔腿就跑,連滾帶爬,朝著來的方嚮往回跑。他不知道跑了多久,跑了多遠,連頭都不敢回一下。
他氣喘吁吁地拖著步伐。忽然,他發現了一個小磚房,裡面燈火通明,似乎有人在做飯。他擰了擰濕漉漉的褲子,想要過去詢問,該如何回去。
他敲了敲門,他驚喜地發現,開門的,原來是那個紅衣美女。原來,這是她家。
-
美女打開門,嬌滴滴地看著乞丐,輕聲詢問:「您好,請問您是?」
這個聲音,好似一股電流,擊穿了乞丐的大腦。他之前的恐懼,剎那間消散無余。隨之,那股邪惡的荷爾蒙,又再次占據了大腦。
乞丐望瞭望四周,發現一個人也沒有。便嬉皮笑臉地說道:「哎,你不是傍晚在市場買了鳥籠嘛,那個鳥籠有些問題,是老闆叫我過來修一下。」
「可是老闆並不知道我家在哪呀。」美女還沒說完,乞丐便擠進了門,並隨手把門關上。
乞丐瞄了一眼美女白皙的腿,然後壞笑著說:「這你不用管。你這里真難找,你先弄點飯,等吃完了我再修理一番。」
房間十分狹小,乞丐毫不客氣地坐到了桌子旁邊。
美女沒有說什麼,對著乞丐笑了一下,十分邪魅,然後繼續去做飯了。可這個笑容在乞丐眼裡,卻是楚楚動人,他覺得自己彷彿重新年輕起來。
乞丐看著美女做飯的背影,准確地說,是欣賞她的一舉一動。
他看著美女白嫩的背脊,在切菜時顯露出若隱若現的蝴蝶骨;他注視著她的雙腿,在來回走動時浮現的性感線條。
他早已把剛才發生的一切拋諸腦後了,他只知道,今夜,將是他最快活的時候。
飯好了,酒肉的香味兒撲鼻而來。
美女為他倒了一杯酒,遞到他的面前。乞丐借勢撫摸了美女的手,他驚訝地發現,美女並沒有抗拒。而且美女竟然坐到了他的旁邊。
乞丐早已心花怒放,有酒有肉有美女,沒想到自己還能這么瀟灑。
他一口喝了這杯酒,不知道是酒勁大,還是美色太誘人,竟然感覺有點上頭。他試著更大膽一些,用左手臂摟住了美女的腰。為顯自然,他另一隻手拿起筷子,去夾桌上的肉。
美女依然沒有抗拒,他摟的更緊,並自然地吃著夾起的肉。
「嗯,這肉味道不錯,是什麼肉啊。」乞丐手在亂摸,而表情卻裝作正人君子一般品嘗道。
「你說呢?」美女嬌聲回答:「你剛才不是都看見了,墳墓上頭的鳥籠里裝著都是什麼呀。」
乞丐還為反應過來,美女便吻了乞丐的嘴。
霎時,乞丐感覺天旋地轉,雖然迷迷糊糊,但有一種難以言說的快感。他感覺自己的身體都失去了知覺,彷彿在溫柔鄉里,隨著暖流四處而飄。
乞丐盡情的享受著這種感覺,感覺自己似乎要飛升成仙。
不知過了多久,他突然神經一綳,他意識到,美女剛才好像說了一句什麼話。
「墳墓上頭的鳥籠里裝著都是什麼呀。」乞丐思考著,漸漸地,他一身冷汗,因為他想到了:墳墓上頭的鳥籠里,是禿鷹!
乞丐猛的睜開眼,發現自己面前,是一個籠子。
他不能言語,他驚恐地看到自己,變成了一個禿鷹,正被關在一個鳥籠里。
而鳥籠的正下方,是一個墳墓。墓碑上刻著:山林奸殺女屍無名之墓。